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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玻璃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docx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387912 上传时间:2023-09-13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106.2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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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玻璃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4月 目录 一、监察对象和内容 1 (一)监察对象 1 (二)监察内容 1 二、监察工作程序 1 三、执行标准及能耗计算 1 (一)执行标准 2 (二)能耗统计范围 2 (三)单位产品能耗计算 3 四、企业自查及初审 3 (一)企业自查 3 (二)监察机构初审 3 五、现场监察 4 (一)核查企业能源统计台账和报表 4 (二)核算单位产品能耗 5 (三)核查企业能源计量情况 6 (四)核查企业装备和节能设施 6 (五)核查企业能源管理情况 6 (六)收集相关资料 6 (七)形成现场监察结论 7 六、监察结果上报 7 附件1:平板玻璃企业能耗情况自查报告 8 附件2:平板玻璃企业能耗专项节能监察报告 17 附件3:平板玻璃行业能耗专项监察结果汇总表 25 附件4:参阅材料 27 为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监察工作部署,如《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17〕95号),深入开展平板玻璃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工作,制定本工作手册。 一、监察对象和内容 (一)监察对象 监察对象为生产符合GB11614的平板玻璃产品的企业或生产光伏压延玻璃产品的企业。 (二)监察内容 企业能源消耗情况和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具体包括企业统计核查年度(如2016年)玻璃产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含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熔窑热耗等)以及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达标情况。 二、监察工作程序 (一)企业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向地方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提交“自查报告”。 (二)地方主管部门委托节能监察机构(节能监察机构)对企业自查报告进行初审,按要求实施现场监察。 (三)节能监察机构根据初审及现场监察情况,编制“企业监察报告”,报送主管部门。 (四)省级主管部门汇总监察结果,编写“专项监察工作报告”,报送工信部。 三、执行标准及能耗计算 (一)执行标准 《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0-2013)。 《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252-2013)。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17167-2006)。 《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4851-2010)。 (二)能耗统计范围 平板玻璃生产综合能耗统计范围:综合能耗包括动力、氮氢站、原料、熔化、成型、退火、切裁和成品包装等生产工序所消耗的能源,以及为生产服务的厂内运输工具、机修、照明等辅助生产所消耗的能源;不包括冷修(放玻璃水至出玻璃期间)、采暖、食堂、宿舍、燃料保管、运输损失、基建等消耗的能源,以及生产界区内回收利用和输出的能源量。熔窑热耗统计范围:在统计期内熔窑连续稳定生产的情况下所消耗的热量。 光伏压延玻璃生产综合能耗统计范围:包括生产和辅助生产能耗,不包括生活用能耗;生产能耗包括原料、熔化、成型、退火、切裁和成品包装等所消耗的燃料、耗能工质和电力;辅助生产能耗包括机修、动力等部门所消耗的能源,以及为生产服务的厂内运输工具、照明等所消耗的能源;不包括冷修从放玻璃水到开始生产出光伏压延玻璃期间所消耗的能源,不包括冬季采暖、燃料保管、运输过程损失的以及用于生活等如基建、食堂、宿舍等消耗的能源以及生产界区内回收利用的和向外输出的所有能源量。 (三)单位产品能耗计算 生产符合GB11614的平板玻璃产品的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计算执行《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0-2013)标准。 光伏压延玻璃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计算执行《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252-2013)标准。 四、企业自查及初审 (一)企业自查 企业严格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编制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格式内容见附件1(须详细填写附表1-1~1-6)。 (二)监察机构初审 节能监察机构重点审查企业自查报告的填报内容完整性、数据前后一致性、能耗数据计算范围和过程的准确性以及能耗限额标准对标达标情况等。 1. 企业概况 审查企业统计核查年度(如2016年)年生产规模、生产线分类和主要装备、分类产品产量及能源消耗总量等。 2. 能源消耗情况 (1)审查企业是否填报了全部生产线、熔窑等装备和产品产量(企业产品产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在按生产线统计的基础上,再填报全厂合计)。是否按要求填报生产装备(主要用能设备)数量和容量。 (2)审查能源消耗。初步审查报表各项内容数量级是否有误、各栏的数量关系关联是否有误、余热利用情况是否正确等。 3. 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 (1)审查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与限额值比对是否准确。是否在每条生产线独立计算的基础上,再采用加权平均方式计算全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2)是否按照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数值达到的能耗限额标准级别,正确填写达到限定值、达到准入值、达到先进值、未达标四种结果(只要达到限定值要求,即认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标)。 4.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审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能源消耗种类是否一致(配备要求和配备率等术语解释参照GB17167-2006、GB/T 24851-2010),初步了解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5. 能源管理情况 审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是否具有有关体系建设文件,是否取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是否附有有关文件,是否建设了能源管控中心。 6. 节能措施和节能项目情况 审查填报内容是否完整。 7.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情况 审查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包括时间表、具体负责人),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可行等。 五、现场监察 (一)核查企业能源统计台账和报表 核查企业统计核查年度(如2016年)能源消费统计年报和各生产线1-12月报表。核查企业统计核查年度(如2016年)生产统计年报和月报,随机抽查至少一个月生产统计日报,核实各生产线年度合格产品产量,并视情况抽查各生产线该月份1-3天的能源统计原始记录。 核查企业能源折标系数选取情况(数值和相关依据),燃料热值采用企业实测加权平均值或根据燃料分析加权平均值的,应核查企业有关能源热值数据检测报告。检查企业能源统计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二)核算单位产品能耗 平板玻璃按照GB11614要求统计合格品产量,单位为重量箱(重量箱定义:2毫米厚的平板玻璃,10平方米为1重量箱,1重量箱重50公斤);光伏压延玻璃按照JC/T2001要求统计合格品产量,单位为吨。 按照有关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规定,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有多座玻璃熔窑的企业,分别计算每座熔窑(生产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时,对公用部分的能耗应按产量比例分摊。企业除生产平板玻璃(或光伏压延玻璃)外还生产其他产品时,各种能源应分开计量,对确属无法分开计量的公用能耗,如厂区照明或各类综合库房等能耗按产品产值比例分摊。应分别核实各熔窑设计窑龄、投运时间、窑期,确定窑龄系数。按统计期内熔窑实际使用的燃料,确定燃料等效应系数;期内使用多种燃料的,应分别统计和核算,不能遗漏。 将企业各生产线及全厂(合计)单位产品能耗实际值与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进行比对,核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全氧燃烧的玻璃熔窑及生产线仅计算能耗指标,不对标。企业存在特殊情况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核查企业能源计量情况 1. 核查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管理有关文件,包括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岗位职责、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培训和资格证书、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档案、能源计量原始数据等书面资料。 2. 抽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核查能源计量原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四)核查企业装备和节能设施 1. 查验企业主要生产装备及用能设备台账。 2. 企业主要装备规格、数量准确性现场抽查。 3. 企业重要节能设施及投运情况现场核查(如余热回收装置是否配备,和填报指标是否一致等)。 (五)核查企业能源管理情况 企业能源管理有关制度和文件的现场核查;有关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文件的现场核查;能源管理管理人员任用制度和培训情况等一般性核查。 (六)收集相关资料 对于监察过程中获取的,直接支持监察结论的重要信息(如相关的原始表单、台账记录等),要通过复印、拍照等方式形成监察证据,进行留存并整理归档。可视情况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核实相关情况。 (七)形成现场监察结论 填写现场监察相关表格(附表2-1或2-2,2-3),制作节能监察执法文书,与企业相关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由企业主管负责人、监察组长、监察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六、监察结果及上报 节能监察机构完成现场监察后,编制每家企业的节能监察报告。在此基础上,省级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汇总监察结果,梳理监察企业名单、监察结果、违法行为查处及整改要求、监察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政策建议等,填写平板玻璃行业能耗达标情况汇总表(附表3-1、3-2),形成本省专项监察工作报告,按期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1: 平板玻璃企业能耗情况自查报告 一、企业概况 企业简介、全部生产线及规模(含设计产能、建成投产时间等)、统计核查年度(如2016年)生产经营情况(含产值、增加值、利税、利润)等。 二、能源消费情况 统计核查年度(如2016年)企业全年主要产品产量和能源消耗情况(简要说明全厂能源消费品种、实物量及折算的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填写附表1-1(准备全年1-12月全厂及各主要生产线能源消费、产品产量、余热利用等统计台账及相关原始记录备查)。 三、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 企业对照《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0-2013)、《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252-2013)等强制性标准,说明各生产线能耗达标情况,填写附表1-2~1-4,并采用加权平均方式分析企业整体能耗达标情况。各生产线及全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计算过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内容、步骤、方法详细列出。有特殊情况应予以说明(如熔窑全氧燃烧等)。 四、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对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4851-2010),自查企业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三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填写附表1-5(准备计量制度、资质证书、检定证书、能源计量网络图等备查)。 五、能源管理情况 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源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建立、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和运营情况等。 六、节能措施和节能项目情况 企业已经实施和正在实施的主要节能措施和节能项目及具体建设内容,填写附表1-6。 七、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企业能源利用存在问题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特别是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生产线,应提出明确的节能改造等整改措施。 附表1-1平板玻璃企业基本信息表 年度: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能源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企业类型 内资(□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 □港澳台资□外商独资□其他 二、企业能耗指标 工业总产值(万元) 工业增加值(万元) 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 总电耗(万千瓦时) 其中:购入电量(万千瓦时) 平板玻璃总产量(重量箱)或 光伏压延玻璃总产量(吨) (注明玻璃类别) 熔窑类别(吨/天) (多座熔窑请分别填写)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或(千克标准煤/吨) (注明玻璃类别) 单位熔窑热耗(千焦/千克) (多座熔窑请分别填写,光伏压延玻璃生产企业不用填写) 填报人: 填报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14 附表1-2企业玻璃生产线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年度: 序号 生产线名称 熔窑设计日熔化玻璃液量(t/d) 产品产量 (重量箱)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余热利用情况 利用方式 利用量 1 生产线1 2 生产线2 …… 合计 — — — 注:余热发电“利用量”栏应包含装机容量(kW)和台数、设计年发电量等。 填报人: 填报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3企业玻璃熔窑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年度: 序号 熔窑编号 规格型号 熔窑设计日 熔化玻璃液量 (吨/天) 熔窑 设计窑龄 (年) 设备投入 使用时间 熔窑已 运行时间 (年) 单位熔窑热耗 (千焦/千克) 1 2 …… 合计 — — — — — — 注:光伏压延玻璃生产企业不填写“单位熔窑热耗”栏。 填报人: 填报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4企业玻璃生产主要用能设备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年度: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数量 (台套) 年运行时间(小时) 所在工序 配套电机数量(台) 配套电机总功率 (千瓦) 备注 1 破碎设备 …… …… 2 输送设备 …… …… 3 风机 …… …… …… …… 注:应包含企业平板玻璃生产主要用能设备(熔窑除外),如:煤气发生炉、锡槽、退火窑及其他机电设备等。 填报人: 填报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5企业玻璃生产能源计量器具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年度: 等级 序号 能源种类 计量器具类别 运行状态 安装使用地点 是否在检定周期内 备注 进出用能单位 1 …… 小计 应配数量(台) 实配数量(台) 配备率(%) 完好率(%) 检定率(%) 等级 序号 能源种类 计量器具类别 运行状态 安装使用地点 是否在检定周期内 备注 进出主要 次级用能单位 1 …… 小计 应配数量(台) 实配数量(台) 配备率(%) 完好率(%) 检定率(%) 等级 序号 能源种类 应配数 实配数 完好数 备注 主要用能设备 1 …… 小计 应配数量(台) 实配数量(台) 配备率(%) 完好率(%) (接下页) (续上页) 项目 要求 是或否 能源计量制度 是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 能源计量人员 是否有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 是否有专人负责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 能源计量器具 是否有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 是否建立符合规定的能源计量器具档案 能源计量数据 是否建立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是否有用于能源计量数据记录的标准表格样式 是否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了能源计量数据中心 注:1.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应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4851-2010)中有关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能耗(或功率)限定值进行判定。 2.计量器具类别:衡器、电能表、油流量表(装置)、气体流量表(装置)、水流量表(装置)等。 3.运行状态:正常、维护、停用。 4.能源种类:包括,煤炭、原油、天然气、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5.填报单位应详细注明计量器具安装使用地点。 6.能源计量器具管理依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的要求。 填报人: 填报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6企业玻璃生产节能项目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年度: 序号 节能措施和节能技改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投资额 (万元) 实施情况 (在建、立项、完成等) 节能效果评价 (吨标准煤/年) 备注 1 2 3 4 …… …… 填报人: 填报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24 附件2: 平板玻璃企业能耗专项节能监察报告 ××企业平板玻璃能耗专项节能监察报告模板 一、基本情况 1.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监察依据、监察机构名称,监察组成员,监察方式、监察时间等。 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主要生产线设计规模和投产时间,2016年主要经济指标、产品产量、综合能源消费量、单位能耗达标情况等。 二、监察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玻璃生产单位产品能耗(平板玻璃企业含单位熔窑热耗)核算及达标情况;企业能源计量、统计及能源回收利用情况,核实各能源品种及耗能工质折标系数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企业能源管理制度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节能措施和节能项目实施情况;企业能源利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三、监察过程 应包括监察工作流程、有关参与人员、监察时间等内容。其中: 准备阶段:确定监察方式、组成监察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监察时间、送达《节能监察通知书》、现场监察前准备(包括企业自查报告初审,人员分工、准备执法文书、工作要求等)。 现场阶段:召开首次会议,查验资料(核实企业自查表中信息数据的真实性、核查企业的原始凭证),核算产品产量、能源消耗、单位产品能耗,制作《现场监察笔录》(应详细记载现场监察每个环节),召开末次会议。 四、监察结果 结合自查报告和现场核查,提出本次监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企业对问题的确认和回应等。针对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具体到条款),提出意见建议。 附表2-1(或2-2)、2-3,及节能监察执法文书均应作为监察报告附件。 附表2-1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达标情况表 序号 分类 生产线 产品产量 (重量箱)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单位熔窑热耗(千焦/千克) 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 能耗限额标准准入值 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达到能耗限额 标准级别 备注 单位产品能耗 (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单位熔窑热耗(千焦/千克) 单位产品能耗 (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单位熔窑热耗(千焦/千克) 单位产品能耗 (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单位熔窑热耗(千焦/千克) 单位产品能耗 单位熔窑热耗 1 ≤500t/d 生产线1 ≤14.0 ≤6700 / / / / 生产线2 合计 2 >500t/d, ≤800 t/d 生产线1 ≤13.5 ≤6400 ≤12.5 ≤5700 ≤12.5 ≤5700 生产线2 合计 3 >800 t/d 生产线1 ≤12.0 ≤5650 ≤11.0 ≤5000 ≤11.0 ≤5000 生产线2 合计 (接下页) (续上页) 注意事项 1.企业有多座平板玻璃熔窑时,应按生产线分别计算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对公用部分的能耗按产量比例分摊。 2.企业除平板玻璃外还生产其他产品时,各种能源应分开计量,对确属无法分开计量的公用能耗如厂区照明或各类综合库房按产品产值比例分摊。 3.有多条≤500t/d、>500t/d/≤800 t/d、>800 t/d生产线的按照生产线分别依次填写。 4.“达到能耗限额标准级别”栏仅需注明符合“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中最优的一项。 5.对应玻璃熔窑不同作业期的能耗修正系数为:设计窑龄的前1/3,窑龄系数为1.00;设计窑龄的前1/3-2/3前,窑龄系数为1.05;设计窑龄的2/3以后,窑龄系数为1.12。 6.燃料油等效应系数1.00;天然气等效应系数为1.08;焦炉煤气等效应系数为1.13;发生炉煤气(热)等效应系数为1.20;石油焦等效应系数为1.00。 7.全氧燃烧的玻璃熔窑只计算能耗指标,不对标。 数据核算 被监察企业 意见 监察人员(组长)签字 被监察企业(盖章) 监察机构(盖章) 监察人员: 监察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2-2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达标情况表 序号 分类 生产线 产品产量 (吨)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 能耗限额标准准入值 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达到能耗限额 标准级别 备注 单位产品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单位产品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单位产品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单位产品能耗 1 ≤300t/d 生产线1 ≤400 ≤300 ≤300 生产线2 生产线3 合计 2 >300t/d 生产线1 ≤370 ≤260 ≤260 生产线2 生产线3 合计 (接下页) (续上页) 注意事项 1.企业有多座光伏压延玻璃熔窑时,应按生产线分别计算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对公用部分的能耗按产量比例分摊。 2.企业除光伏压延玻璃外还生产其他产品时,各种能源应分开计量,对确属无法分开计量的公用能耗如厂区照明或各类综合库房按产品产值比例分摊。 3.有多条≤300t/d、>300 t/d生产线的按照生产线分别依次填写。 4.“达到能耗限额标准级别”栏仅需注明符合“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中最优的一项。 5.对应玻璃熔窑不同作业期的能耗修正系数为:设计窑龄的前1/3,窑龄系数为1.00;设计窑龄的前1/3-2/3前,窑龄系数为1.05;设计窑龄的2/3以后,窑龄系数为1.12。 6.燃料油等效应系数1.00;天然气等效应系数为1.08;焦炉煤气等效应系数为1.13;发生炉煤气(热)等效应系数为1.20;石油焦等效应系数为1.00。 7.全氧燃烧的玻璃熔窑只计算能耗指标,不对标。 数据核算 被监察企业 意见 监察人员(组长)签字 被监察企业(盖章) 监察机构(盖章) 监察人员: 监察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2-3 平板玻璃企业能耗专项节能监察现场核查表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联系人 职称/职务 联系方式 核查机构名称 监察人员、职务及联系方式 一、企业能源统计台账和报表的核查 二、企业能源计量台账和制度核查 三、企业装备和节能设施现场的核查 四、企业能源管理情况的现场核查 五、现场监察结论 企业主管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监察组长签字: 年月日 监察人员签字: 年月日 28 附件3:平板玻璃行业能耗专项监察结果汇总表 附表3-1 ××省(自治区、直辖市)平板玻璃企业能耗达标情况汇总表 监察年度: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产量 企业综合能源 消费量 生产线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单位熔窑热耗 备注 生产线名称 分类 数值 是否达标 数值 是否达标 一、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重量箱) (吨标准煤) (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千焦/千克) 1 … 合计 2 … 合计 3 … 二、光伏压延玻璃企业 (吨) (吨标准煤) (千克标准煤/吨) 1 — — … — — 合计 — — 2 — — … — — 合计 — — 3 … — — 注:生产线分类按GB21340、GB30252中规定的生产线规模(t/d)划分。 填报人: 监察机构负责人: 主管部门审核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3-2××省(自治区、直辖市)平板玻璃行业能耗专项监察统计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盖章)监察年度: 序号 类别 监察任务量(家) 实际监察量(家) 超标企业(家) 超标企业 处理措施 监察中发现 的问题 工作建议 备注 1 平板玻璃 2 光伏压延玻璃 填报人: 监察机构负责人: 主管部门审核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30 附件4: 参阅材料 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17〕9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 号)。 3. 《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 4. 《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0-2013)。 5. 《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252-2013)。 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17167-2006)。 7. 《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4851-2010)。 8. 《平板玻璃》(GB11614-2009)。 9. 《太阳电池用玻璃》(JC/T20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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