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抢救及备用药品的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临床各科室应根据抢救药品目录建立合理的备用甚数,其他药品由各科室根据科室用药身特点由科室负责人科主任和护士长会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自行拟定后,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后办理支领手续。 二、备用、抢救药品仅限于临床患者应急使用,医务人不得随意取用。为保证药品的可追溯性,每次使用和补充后应及时做好记录。 三、科室应建立急救及备用药品淸单,并有交接班记录.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理人员对急救及备用药品进行日常管理。抢
2、救及备用药品使用时应遵循左进右出的原则。四、临床备用及抢救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所罗列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严防破损、变质、失效等。高警示药品的贮存必须有统一的标识,并按最低量进行贮存,科室可依据管理工具提供的数据,按实际使用情况调整抢救及备用药品基数。五、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员每月检查药品一次,对标签不淸、近效期、破损、变色、沉淀、浑浊等疑似质变的药品应及时到药房进行更换。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最低基数.专业药学技术人员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120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破损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抢救及备用药品负责,每两个月检查一次.九、专业药学技术人员应每季不定期地对全院具有抢救及备用药品的科室进行一次督导检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