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行部绩效管理考核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目的1、通过绩效考核,传递组织目标和压力,促使员工提高工作绩效,达到“培养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纠正员工偏差、使之更好地为投行部服务,达到投行部与个人之间的双赢”的目的。2、提高投行部的计划性,改善组织的管理过程,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3、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薪资调整、绩效薪资发放、职务晋升等人事决策和组织员工培训提供依据.4、反馈员工的绩效表现,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各级管理者的管理责任,促进其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下属.5、年度绩效考核目的:评价年度员工和部门工作绩效,为年终奖金发放,工作效率,岗位目标
2、执行、人事调整政策评价提供依据.第二条:考核原则1、相对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较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在1年内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2、客观性: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亲近、偏见等带来误差.3、公平性:对同一职类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最大限度地防止评估结果的不一致性和偏见性。4、公开性:每位员工都必须清楚体系是如何运作的,考核结果员工应签名,有意见可表述、申诉,无签名考核结果同样有效.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投行部所有员工.第四条 考核依据及内容 1、考核依据为员工的岗位,共分为三类人员:投行部领导、部门经理(投资经理)、一般员工.投
3、行部董事会负责对投行部领导的考核;投行部综合部负责对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考核。2、项目管理考核:投行部当年收取的管理费收入、咨询服务费收入和项目浮动收益分红收入,按照15的比例提取作为具体的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以下范围:项目开拓费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差旅费、业务费等,但不包括第三方合作机构的服务费用。3、投行部年终考核:当投行部经营亏损时,投行部所有员工无年度绩效工资;当投行部年度有盈利时,投行部的年终净利润,在优先保障资本金年化收益率20%的情况下,对超过部分的浮动收益,按照30%的比例向投行部团队(员工)进行奖励; 4、投行部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设定如下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合计((%)投行部领导7030100部门经理8020100一般员工9010100 5、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发放 基本工资每月按投行部规定时间以上述表中规定基数发放;绩效工资在每年末的次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下表中规定的发放标准进行计算发放。 单位:万元投行部利润值绩效比例100内 100200200投行部领导%3070100部门经理3070100一般员工%3070100备注:投行部经营亏损时,所有员工不发放绩效工资.第五条 投行部团队(员工)激励办法投行部年度净利润超过200万元部分,70公司留存,30奖励给投行部团队。1、投行部领导(管理层)提取奖励的40;2、投行部全体员工分取奖励的60。第六条 投行部年度绩效考核流程1、投行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年度绩效进行统一考核。2、对投行部领导管理层由投行部董事会进行考核.3、投行部的年终考核在次年1月30日前进行。第七条 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属投行部.第八条 实施细则本制度未尽事宜及相关实施细则,由投行部综合管理部与各部门共同补充,由总经理核准后实施。投行部根据此管理制度规定,拟定员工考核办法。第九条 实施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