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TD2017-05-1701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同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同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服务范围:乙方为甲方提 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1.4 承包方式:乙方包取样、包检测、包验收、包评审、包质量、包工期、包利润、包税金等一切与环境监测和验收相关工作及费用。2。双方
2、职责:2。1甲方职责:(1)向乙方提供关于建设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在乙方进行现场监测或调查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方便;(3)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4)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验收监测经费。2。2乙方职责(1)对甲方的环境保护设施按照环评批复的方案进行调查和监测;(2)开始监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监测报告六份.(3)采用合适谨慎态度及科学准确的方法,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和验收服务。(4)就检测和验收报告的有关内容,接受甲方的咨询。(5)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措施,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服务经费及支付方式:3.1服务经费:¥
3、 (大写:人民币 元整)。3。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 (大写:人民币 元整)。监测报告完成并交付甲方,通过验收评审会后三日内,甲方支付验收余款¥ (大写:人民币 元整)。3。3 甲方在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不少于支付金额的正规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利拒付费用。4。争议处理: 4。1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报价单和经双方确认的其它规定、实施记录及有关备忘录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4.2 在合作的过程中,双方如存在未尽事宜,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修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订立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3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则向五指山市人民法院起诉.5。其他: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签订地点:甲方办公室签订日期: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