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总结一、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明显提高根据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曲民201522号)文件精神,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41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月人均增加19元,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310元;农村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135元.城乡低保提高补助标准部分,县级已经按照比例拨付配套资金520万元.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康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文件精神,建立规范有序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完善城市低保对象“申报、审核、审批工
2、作程序和“三榜公示”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资金审核审批程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5年,清理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02户175人,新增审批135户177人。2015年为6325户10763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3615万元。二是农村低保在严格执行“一推、一查、两评、两审、四公示”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低保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家庭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按标施保工作措施。2015年为99040户112741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1。82亿元。三、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2015年我县两次开展了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
3、治行动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充分认清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不等不靠,并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201535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低保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把握政策、讲纪律、讲方法,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县23个乡(镇、街道)共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649人,其中:调整农村低保对象2474人;停发城市低保对象175人.确保了城乡低保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了“关系保”、“人情保、“错保
4、”、“漏保”,拥有商品房、车辆或者死亡仍享受低保、将低保资金平均分配、低保对象存折滞留在村小组长手中等现象,极大地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四、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救助成效逐渐凸显为切实解决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部分困难群众“住院难、报销难”问题,我县采取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与重特大疾病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及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效、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2015年制定完善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简化了住院救助程序和手续,提高了救助标准,降低了住院医疗救助起付线,取消了病种限制等措
5、施。截止11月30日,“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困难群众2944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00。15万元.救助重特大疾病患者925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10。04万元.同时,全额资助五保户、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农村老党员9341人,每人按120元标准代缴2016年农村合作参合金112。092万元;定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11274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789。187万元;定额资助城市低保对象1039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金72。737万元。以上定额资助参保参合和全额代缴参合费合计974。016万元。五、五保供养稳步实施,敬老院建设有效推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
6、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全县共有乡(镇、街道)敬老院21所、社会福利院一所.有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5254人,其中:在院集中供养1098人,社会分散供养4156人,院内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64元,分散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04元,集中供养率达20.9%。二是2015年新申报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建设13个(其中灾后恢复重建11个;改扩建2个)。灾后恢复重建1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建设总面积15561平方米,总投资2990万元。目前,大桥乡敬老院正在内部装修;老厂乡敬老院、马路乡敬老院、迤车镇敬老院、火红乡敬老院已开工建设;其余6所灾后重建、
7、新建敬老院的征地、方案等前期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新建上村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并已审核通过,图纸已经审核通过,地勘已经审核通过,县发改局已批复,前置审计已经结束,现正在招投标,预计12月中旬可以开工建设.改扩建新街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地勘已经审核。六、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核报工作进一步落实2015年我县乡(镇、街道)共有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105人。原来转由民政局核报预算的现有44人.全年为149人共计发放生活补助28.01万元。七、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根据市局要求,我县的城乡低保数据已导入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平台,人员核对、
8、审核审批工作正有序开展,整个工作预计在1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数据量将与民政台账一致。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按时成立我局把建立XX县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将关于请求批准成立XX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请示(会民请字201426号)上报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经县编委会2014年9月29日研究,同意XX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加挂XX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核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人。九、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年初XX县人民政府转发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公告的通知(会政发201535号)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
9、责。二是民政部门加强与公安、住建、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了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今年来,对全县12。36万人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手工信息核对,及时、准确地掌握低保对象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建立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十、存在的问题(一)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覆盖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灾害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等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基层低保工作部门人少事多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由于乡(镇、街道)没有设立正式民政机构和配置专职工作人员,人员调整频繁,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二)分散供养五保人员补助标准太低。从2009年以来,院外分散供养
10、五保老人月人均供养标准都是104元。2014年1月起,农村低保a类人员月人均已经达到156元,补助标准已远远高于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由于院外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属“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和赡养人”的三无人员,104元的补助标准已无法有效保障五保老人基本生活。(三)敬老院建设项目手续难办。由于相关部门规定多、程序多、要求多,新建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前期手续繁琐,难以办理,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四)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困难较大.因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群众多,据统计,全县尚有低保边缘贫困人口10万余人,农村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困难重重.(五)我县2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均不属于事业编制,敬老院工作人员属于临时聘请人员,工资待遇无法保障,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敬老院工作的健康发展.(六)由于我县23个乡镇(街道)都有的金融机构只有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一家,低保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一折通”形式发放,资金量大,按月发放存在一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