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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格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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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红格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如下: 一.通过培训,增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责任感,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促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参加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所有从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 每学期集中培训2天(开学前、期中) 四.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食品安全常识。 五.培训地点:我校学生食堂。 六培训目标: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 可上岗。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整理存档备案。 2、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3、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4、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5、建立学习制度,学校每周一次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红格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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