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幼儿园基本建设工作,加强校园规划与建设的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建设程序。项目从立项审批、概算预算、招投标、工程变更、资金控制、验收决算等整个过程,必须遵循国家现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招投标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施工许可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竣工验收制、投资核准制、工程决算审计制及工程备案制。二、项目立项与审核1。先规划再建设原则。幼儿园选择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满足教育教学功能与幼儿园发展
2、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总体规划,报相关部门审定,规划一经审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违背总体规划进行建设. 2.先审批后建设原则。根据批准的建设项目和投资规模,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国家规定的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建设. 三、招标投标(一)工程招标及合同签订 1招标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由园领导小组按照工程招标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不少于三家、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30万元以上的项目、大批量采购建筑材料、半成品加工等,具备招标条件的,必须公开招标. 2合同监督管理.
3、中标通知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管理小组和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招标书的内容和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文书交领导小组备案一份。四、工程变更为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随意提高标准,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项目增减。在建设过程中,因使用和结构的合理性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或基础工程量及超预算暂定价,需经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联系单或施工图纸,施工和监理单位认可,项目管理小组人员集体签署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图和增加工程造价,否则,变更造成的投资增加由责任人负责。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六、资金控制1.项目管理小组要建立健全建
4、设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专账专户,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支付与项目进度相匹配,禁止预支或超额支付工程款。2。项目建设款拨付由项目幼儿园依据工程进度、资金筹措等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资金拨付申请。3。经审核后,依据立项批复中的资金来源渠道和资金支付的有关规定,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以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比例拨付,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予以拨付.项目资金使用应遵循先急后缓的原则.4。经领导小组核准可进入工程决算的报建费用;5。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设计变更部分的费用;七、验收与决算(一)项目的监督管理。工程有专人负责,工程量签证、项目预(决)算、项目合同、施工记录、资金拨付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要准
5、确、详实,并报教育局审核。(二)工程质量验收1。建设项目实行分项、分段和竣工验收制度,分项和分段验收由学校会同勘察设计、质监、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并出具相应验收报告,严禁无验收进入下道施工工序.2。建设工程竣工时必须按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测报告进行验收.3。竣工验收合格后,管理小组应做好资产使用交接,按竣工决算批准书和相关票据登记固定资产帐,并做好资产的后续管理工作.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档案资料,视同未完成施工任务,应承担相应责任。4。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三)工程项目决算审计.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管理小组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照合同
6、要求,整理设计变更单、施工签证等材料,编制工程结算书。2.项目管理小组和监理单位应认真核对工程量,确认有关材料单价。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预(决)算、招投标代理等有偿服务收费按规定计入工程成本。3。编制的竣工结算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委托中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复审,再提请审计部门组织竣工审计。4。项目管理小组在报送领导小组审核前,对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签字负责.审计结果作为工程最终决算依据,按审计结果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余款.(四)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幼儿园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须将项目审批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纸、工程联系单、工程决算书、财务审计报告、施工总结、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幼儿园建设管理资料等各环节的文件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建设的档案目录,收集、整理一份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上交教育局归档,一份由学校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