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管理系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玛瑙小学为了提高学生、学生监护人的安全保护意识,强化学生、学生监护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外出活动过程中学校和领队老师、学生的安全责任,特制定协议如下:一、甲方责任1、领队老师代表甲方对乙方进行途中和活动过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听从指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安全自救、遵纪守法增强防范意识等。2、甲方将严格按照安全预案安排所有活动.3、甲方负责为乙方购买外出活动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乙方责任1、本次活动均属学校、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本人自愿参加。1、教育参加活动学生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在外
2、出参加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融智学院各种规章制度,一切活动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不盲目行动.2、全体学生及其监护人都要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遵守活动地点安全管理的要求,个人不私自行动,不在无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登危险的山或下江(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险的行为等。3、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带队老师,经确认并联系其监护人认可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和安全等责任自负.4、偶遇侵害报警或寻求领队老师帮助。6、乙方自行负责与学生监护人签订相关安全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学生在外出活动期间相对应。甲方(盖章):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管理系 领队教师(签字):乙方(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