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煤仓瓦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煤仓及煤仓上下口通风、瓦斯管理,杜绝瓦斯事故发生,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1、 煤仓岗位人员负责监视煤仓的煤位,煤仓最高煤位必须低于煤仓上口平面2米,以免影响抽排装置效率。 2、通风科要加强对煤仓的瓦斯管理,编制瓦斯巡回检查路线图表,将煤仓瓦斯检查和煤仓上下口的瓦斯检查纳入检查范围,每班安排巡检瓦斯员对以上各点进行检查瓦斯。当煤仓较深时,要使用长胶皮管检查瓦斯充分换气,煤仓煤位距煤仓上口大于5米时换气1520次。 3、调度室负责安排瓦斯传感器调校人员至少每旬对煤仓瓦斯传感器进行一次气样调校,发现问题及时调校。 4、对于煤仓内瓦斯浓度超过1时,现场瓦斯员
2、、煤仓岗位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采取停止向煤仓入煤。 5、煤仓岗位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检查煤仓上下口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要立即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对于煤仓上口要采取加强通风和抽排、并停止向煤仓入煤的措施处理。对于煤仓下口也要采取加强通风、停止煤仓放煤的措施,当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生产。 6、煤仓上下口严禁烟火,严禁人员携带烟火及点火物品进入煤仓附近20米范围内,违者“三违”处理。 7、煤仓上下口20米范围内的烧焊(包括与煤仓联通的空间)必须放空煤仓,制定烧焊措施经矿领导批准;提前一天审批烧焊报告.烧焊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工程负责人和瓦斯员、安全员共同检查,具备作业条件后,方可开始作业;烧焊全过程必须在专职瓦斯员、安全员的监护下进行。 8、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瓦斯超限的对事故责任人罚款200元,并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1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