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内防水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康县县直业务用房装修工程室内卫生间防水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装饰平面图纸,组织室内卫生间墙、地面防水工程施工.第二条 工程期限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计算),自2016年 2 月 28 日开工;2016年 3 月 15 日竣工。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合理安排进行安装施工,不得延误
2、其它工种施工,配合甲方共同协调如遇到疑难问题,甲方配合乙方共同解决.第三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按合同约定的平方造价完工后具实结算,墙地面丙纶布防水材料做一层,材质为300400克,墙高为40cm,每平方30元(含税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工程款付到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待满五年后办理服务保修费结算余额退给乙方。在质保期限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进行修复。乙方如不能即时维修,甲方可另请他方维修,其费用由乙方售后服务费中扣除.第四条 施工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建设筑防水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规
3、范操作,交验前统一做存水试验,甲、乙、两方共同组织验收、移交,如发现有渗漏现象乙方无条件返工,并确保卫生间无漏水现象,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现场施工人员应绝对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第五条 安全事项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注意通风、防毒、防火安全,遵守工地的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如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第六条 附则: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达不成,任何乙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自工程竣工工程款付清之后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第六条 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