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游规章制度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益,确保服务质量,特制定下列制度:一、导游不得以公司名义出私团,更不得不经公司允许为其它单位带团。二、本公司专、兼职导游业务员,不得泄露本公司信息及业务机密.三、全程陪同的导游员,必须全程陪同游客游览,为游客服务,并监督、协调地接社和地接导游员按旅游计划接待等,提醒游客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如因全陪工作失误造成游客损失,由导游自身承担.四、本着“游客第一,顾客至上的原则,导游人员不得与客人争吵。在导游服务前,必须向游客自我介绍,致欢迎词、团队结束时致结束语。如团队结束因导游不负责任,游客投诉,则扣发补助。五、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更改游览路线、加点,严格按计划
2、执行.如更改必先征得客人同意,再向公司汇报,经批准,合理安排;团队计划外加景点的,所产生的利润,交回公司统一分配。六、导游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操作团队,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必须报公司批准,产生费用由游客自理;如因导游原因造成团队费用超支,超出部分由该团导游负责。七、导游人员有义务不断的学习各方面的文化知识,掌握旅游常识,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以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业务水准,更好的为游客提供服务。八、导游分兼职、专职人员,其中不论专兼职人员均从每人每天补助提出10元作为考核带团质量,考核标准根据游客意见书。九、导游不得私自随意克扣游客餐费,如发生因克扣餐费导致游客对餐不满意,旅行社有权扣除该导游
3、的差旅费并罚处所扣餐费2倍。十、 导游员在行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可自己先协调解决,再向公司汇报;如解决不了或重大变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由公司协调解决事情。在处理事件中导游必须和游客在一起,帮助协调并知道如何解决事情,如因导游不在场造成损失的,由该导游负责.十一、导游在旅游活动中,如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沉着、冷静,立即向公司汇报,同时在现场安抚游客并帮助协调处理事故,做好相关记录。十二、 在带团过程中,要时刻关心游客的吃、住、行、游、娱、购;不断提醒游客注意人身、财物安全,并告之一些预防的措施.十三、 导游不得以任何借口无故不随团活动;如因导游无故离团造成游客投诉、发生事故的该导游负全责。十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