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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知识点教学教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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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好资料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 税收概述一、 税收的概念及分类(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国家卫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根据法律法规,非纳税人强制无偿征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体现的是作为主体的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1) 税收是与国家存在直接联系的,两者密不可分,是国家机器赖以存在并实现其职能的主要形式(2) 税收是一个分配范畴,是国家参与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3) 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因而税收的性质取决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二)

2、税收的作用(1) 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保证国家职能的实行(2) 是国家调控经济运作的重要手段(3) 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 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三) 税收的特征1) 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四) 税收的分类分类标准类型代表税种征税对象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类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工商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关税类关税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中央税关税、消费税等地方税土地增值税、屠宰税、筵

3、席税、营业税等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计税标准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和各种所得税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成品油复合税消费税中的卷烟、白酒二、 税法及构成要素(一) 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总称。(二) 税法与税收的关系(1) 税法是税收的法律形式,税收是有税法所确定(2)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3) 税收经济活动经济基础范畴 税法法律制度上层建筑(4) 税法对税收起保障作用(三) 税法的分类(1) 按照税法的功能不同1) 税收实体法 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

4、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 税收程序法 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2) 按税收管辖权不同1) 国内税法 2)国际税法 3)外国税法(3) 按法律级次不同1) 税收法律 2)税收行政法规 3)税收规章 4)税收规范性文件(四) 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5、: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要素:(1) 征税人,即征税主体: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2) 纳税义务人(3) 征税对象,级对什么征税。 举例: 1)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所得 2)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商品或劳务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4) 税目(列举法、概括法)(5) 税率分类定义分类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按一个比例征税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采取百分比的形式累进税率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即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A. 金额累进税率B. 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C. 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D.

6、超倍累进税率(6) 计税依据依据计算公式举例从价计征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资源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消费税税目中的黄酒、啤酒、成品油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消费税税目中的卷烟和白酒(7) 纳税环节 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 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8) 纳税期限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9) 纳税地点(10) 减免税1) 减税和免税 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 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

7、征;2) 起征点 起征点是指开始计征税款的界限 课税对象数额没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部数额征税; 如: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营业额300-500元3) 免征额 免征额是指在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 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预先扣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如: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免征额制度,对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1) 法律责任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

8、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节 主要税种一、 增值税(一) 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1) 概念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2) 分类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分为:1) 生产型增值税 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2) 收

9、入型增值税 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部分3) 消费型增值税 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除外)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三) 增值税的税率(1) 基本税率17%(2) 例外: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3)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0;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4) 免征增值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四) 增值税应纳税额 增值税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 销售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2) 销售额销售额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1、,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若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和关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3) 进项税额增值税的核心就是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1)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 13%的扣除率;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运输费用 7% 的扣除率;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2)不准

12、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生产品、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劳务 4.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以上1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五)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 经营规模小,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具体:1)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2)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年应税销

13、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3)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3)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4)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5)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六) 增值税征收管理(1)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一般规定:1)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收讫销售款或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 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具体规定:1)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

14、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3) 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为收到货款或书面合同的收款日期当天4) 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的销售货物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货物发出当天5)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生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 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手气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7) 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2) 纳税期限1) 增

15、值税的纳税期限,按规定可分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2)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3) 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额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3) 纳税地点1)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

16、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3)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4) 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二、 消费税(一) 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1)

17、概念消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消费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按其流转额而缴纳的一种税(2) 计税方法1) 从量定额黄酒、啤酒、成品油2) 从价定率其他3) 符合计税卷烟、白酒(二) 消费税纳税人(1)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商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2) 按税法规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应当征收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批发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应当征收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三) 消费税税目与税率(1) 消费税税目根据200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

18、暂行条例规定,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14个税目(2) 消费税税率税率适用消费品比例税率一般应税消费品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同时适用于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卷烟、白酒(四) 消费税应纳税额(1) 销售额、销售量的确认1) 缴纳消费税时销售额的确认是以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基础的,特别要注意的是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计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2) 销售量的确认如下:A 销

19、售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B 资产自用消费品移送使用量C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数量D 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2) 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征的计征公式1) 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2) 从量定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 复合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 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应税消费品若是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五) 消费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项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A

20、. 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当天;B. 采用预收货款计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当天;C. 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D. 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索取销售凭据的当天;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2) 纳税期限1)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按规定可分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2)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

21、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3)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额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3)纳税地点项目纳税地点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委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

22、关申报纳税三、 营业税(一) 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营业税一般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实际普遍征收,征收范围涉及除增值税之外的所有行业和业务(二) 营业税纳税人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注意:(1) 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2)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三) 营业税的税目(9个)、税率税目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

23、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5%娱乐业5%-20%(四)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1) 营业额是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况例外:1) 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 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 纳税人将建筑

24、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 价外费用(营业税、增值税)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补贴、违约金、滞纳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费用,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费用:1)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 所收款项金额上缴财政。(3)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

25、,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1)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2)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3)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4)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5)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6)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7) 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五) 营业税征收管理(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

26、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2) 纳税期限1)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规定可分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2)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3)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额(3)纳税地点应税项目纳税地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特殊:提供建筑业

27、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税务主管机关;特殊:应税劳务发生地的税务主管机关;转让无形资产;特殊: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税务主管机关;特殊: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税务主管机关;四、 企业所得税(一)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的所得征收的所得税。(二)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分类定义征收范围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就其来源

28、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1)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所得来源的确定(1) 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定确定(2) 提供劳务所得

29、,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 转让财产所得1)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2) 动产转让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 权益性投资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6) 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四) 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适用对象25%一般居民企业和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0%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

30、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减按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1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五)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1) 收入总额1) 销售货物;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

31、(2) 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是指国家为了扶持和鼓励某些特殊的纳税人和特定的项目,或者避免因征税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对企业取得的收入不征税的特殊政策,以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经济的协调发展。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3) 免税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以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盈利组织的收入等。(4) 扣除项目分类具体准予扣除

32、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不得扣除1)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利润总额12%以外的部分,不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3) 企业所得税税款;4) 税收滞纳金;5)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6) 赞助支出;7)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注意: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5) 亏损弥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超

33、过五年。(六)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是指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的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七)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1) 纳税地点分类界定居民企业1) 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注: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2) 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3)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1)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

34、所有实际联系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2)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3) 应当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税发生地缴纳注: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2) 纳税期限1)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2) 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3)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4) 自年度终了

35、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5)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3) 缴纳申报1)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极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2)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3) 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五、 个人所得税(一)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它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二)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分类依据纳

36、税义务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来源于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三)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应税所得计税期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所得范围、备注工资、薪金所得月 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年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年度收入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

37、(略)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年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年度收入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次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超过20000-50000加5成;超过50000的加10成稿酬所得次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为1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次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38、;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次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权次20%财产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次20%不减去任何费用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次20%不减去任何费用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

39、性质的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所得税纳税额计算(1)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稿酬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

40、0%(税率),其中,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四)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1)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1)年所得额12万元以上1)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2) 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3) 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应该在取得所得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该在户籍所在地税务机关或指定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第三节 税收征管税务管理师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款征收的前提一、 税务登记(1)

41、 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重要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2) 税务登记的作用:1) 有利于税务机关掌握和监控税源,合理配置征管力量,组织征收管理活动2) 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税收法制观念和纳税意识,自觉接受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 税务登记的种类包括:1) 开业登记;2)变更登记;3)停业、复业登记;3)注销登记;4)外出经营报验登记;5)纳税人税种登记;6)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等(一) 开业登记(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

42、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二) 变更登记(1)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之后,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源税务登记机关时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发生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和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2) 先工商后税务(30日)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 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43、2) 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3)4) 在现代文化影响下,当今大学生对新鲜事物是最为敏感的群体,他们最渴望为社会主流承认又最喜欢标新立异,他们追随时尚,同时也在制造时尚。“DIY自制饰品”已成为一种时尚的生活方式和态度。在“DIY自制饰品”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个性化追求,这在年轻的学生一代中尤为突出。“DIY自制饰品”的形式多种多样,对于动手能力强的学生来说更受欢迎。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5)6) (二)创业弱势分析其他有关资料(三)(四) 2003年,上海市总人口达到1464万人,上海是全国第一个出现人口负增长的地区。停业、复业登记(1) 实行定期定额征

44、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不是“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2)(3) 开了连锁店,最大的好处是让别人记住你。“漂亮女生”一律采用湖蓝底色的装修风格,简洁、时尚、醒目。“品牌效应”是商家梦寐以求的制胜法宝 。纳税人在办理完停业登记手续后,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4)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5) 纳税人应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不是“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填写停、复业报告书(6) 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

45、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管理(四)(五) 我们大学生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但我们也不乏缺少潮流时尚的理念,没有哪个女生是不喜欢琳琅满目的小饰品,珠光宝气、穿金戴银便是时尚的时代早已被推出轨道,简洁、个性化的饰品成为现代时尚女性的钟爱。因此饰品这一行总是吸引很多投资者的目光。然而我们女生更注重的是感性消费,我们的消费欲望往往建立在潮流、时尚和产品的新颖性上,所以要想在饰品行业有立足之地,又尚未具备雄厚的资金条件的话,就有必要与传统首饰区别开来,自制饰品就是近一两年来沿海城市最新流行的一种。注销登记1www。cer。net/artide/2004021313098897。shtml。注销登记是纳税人由于法定的原因终止纳税义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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