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措施实行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如下简称“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措施(财企87 号,如下简称管理措施),制定青岛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措施实行细则(如下简称“实行细则”)。第二条 本实行细则所指市场开拓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下达本市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专题资金。第三条 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和使用应遵照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重视实效原则。第四条 市场开拓资金由青岛市财政局和青岛市商务局共同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市场开拓资金预算管理,审核资金支持重点
2、和年度预算提议,确定资金安排方案,办理资金拨付,会同市商务局对市场开拓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商务局负责市场开拓资金业务管理,组织、受理项目申报和初审,提出市场开拓资金支持重点、年度预算及资金安排提议。第二章 支持对象及条件第五条 支持对象:市场开拓资金重要用于扶持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企业项目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如下简称“团体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团体项目。第六条 支持对象应具有条件:(一)申请企业项目中小企业应同步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青岛市企业法人资格,依法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立案登记;2.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
3、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3.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专业人员;4.未拖欠应缴税收或应缴还财政性资金;5.上年度有进出口业绩,且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如下(以海关记录为准)。新成立企业,自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起一年内可以不受与否有进出口业绩限制。(二)申请团体项目团体单位应同步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组织中小企业赴境外举行或参与经济贸易展览会、组织中小企业培训有关资质;2.申请团体项目应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3.未拖欠应缴税收或应缴还财政性资金;4、境外展览会和企业培训两类市场开拓行为可以申请团体项目。参与申请团体项目中小企业不得再以企业项目名义反复申请同一项目
4、或内容市场开拓资金。第三章 支持内容及原则第七条 市场开拓资金重要支持内容包括: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境外投(议)标,企业培训与研讨会,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境外市场考察等,支持方式为直接补助。以上项目企业实际费用支出不低于1 万元。一次国际市场开拓行为为一种申报项目,每个企业当年获得支持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同一项目已经获得其他政府支持,不再反复支持。第八条 市场开拓资金详细支持项目及补助原则:(一)境外展览会:指中小企业参与在我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举行国际性或地区性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在境外主办各类展览会。
5、1.补助内容为展位费、参展人员境外交通费和生活费用。展位费采用定额补助,一种原则展位(按9平方米计算,下同)补助不超过2万元,每增长一种原则展位补助金额增长1.5万元,最高不超过3个原则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展位面积局限性一种原则展位,按0.5个展位计算,最高补助1万元;展位费用局限性补助原则,按发票金额予以补助。参展人员境外交通费和生活费用补助按照“境外市场考察”项目原则及规定执行。申报材料参照亦“境外市场考察”项目。2.企业参与团体单位组织展会,可由团体单位代为申请。参与境外展览团体项目应所有为中小外贸企业,且数量到达5家以上(含5家)。(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指中小企业为提高管理水
6、平,提高企业形象,通过专业机构认证,获得对应认证证书,证明企业有关管理领域到达某种国际通行原则,重要包括ISO9000、ISO14000 等。补助内容为企业初次认证或认证证书换证当年认证费,不补助认证征询、培训、年费等费用。补助金额不超过认证费50%,最高不超过1.5万元。每个企业同一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只支持一次。(三)各类产品认证:指中小企业为扩大产品出口,通过专业机构对本企业出口产品某些质量指标进行检查,并由专业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或检测汇报,表明该产品到达特定目市场质量原则。产品认证必须由国外认证企业或经我国认监委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注册分支机构或被授权代理企业(仅限直接授权)进行。
7、补助内容为产品检查、检测及认证费用,其他费用不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费用总额50%,最高不超过1.5 万元。每个企业同一产品认证在有效期内只支持一次。(四)境外专利申请:指中小企业将国内所获专利通过专利代理机构,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申请专利保护行为。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补助内容为境外专利申请费,不支持征询服务、年审费及其他费用。补助金额不超过专利申请费50%,最高不超过2.5万元。(五)电子商务:指中小企业为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广泛推介产品,应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企业网站,或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市场推广活动。1.企业自主开发网站:补助内容为网站设计、软件开发及通讯线
8、路租用费用,不补助购置设备等费用。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费用50%,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同一网站只支持一次。企业创立网站必须具有一种或多种外国语言及文字、有形象页、首页、产品展示、供求信息系统、留言簿、独立域名、ICP立案证明等内容,虚拟空间租用期应超过一年。2. 企业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市场推广活动:补助内容为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所发生租用、使用费,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费用50%,最高不超过1万元。企业每年使用同一平台只享有一次补助,最多不超过2个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应具有对应资质,在青岛市注册并依法缴税,向平台使用企业开具青岛市税务发票。3市场或产品分析:补助内容为企业委托具有
9、资格专业市场分析机构或科研单位对特定市场或产品进行调研或分析所发生费用,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费用50%,最高不超过1万元,该类项目每个企业每年最多补助一次。(六)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1.境外广告:指中小企业为宣传推广本企业出口产品,在国外媒体公布广告,包括报刊广告、杂志广告、影视广告、路牌广告等,但不包括在互联网上所作广告。补助内容为广告费,补助金额不超过广告费50%,单项最高不超过3.5万元,同一种企业境外广告补助项目每年不超过2个。2.境外商标注册:指中小企业为了保护本企业产品在目市场合法权益,本企业或委托中介机构在目市场国家(或国际组织)商标管理当局进行商标注册行为。补助内容为商标注册费,
10、不补助注册征询服务、年审费及其他费用。补助金额不超过注册费50%,单项最高不超过1.5 万,同一产品商标注册补助项目不超过2个。(七)境外投(议)标:指中小企业为获得国外成套设备或大型单机、对外工程承包、国外大宗商品采购等项目订单而参与投(议)标活动。境外投(议)标项目必须是成套设备和大型单机境外投(议)标、对外工程承包投(议)标和参与在国外大宗商品采购投(议)标,并在有关国外专业报刊、杂志上公布公开招标项目。补助内容为标书购置费、项目设计费,标书购置费是指企业从项目发标方直接购置标书所支出费用;项目设计费是指企业委托专业设计机构进行项目设计所支出费用。补助金额不超过费用总额50%,单项最高不
11、超过5 万元。(八)企业培训与研讨会:指具有培训资质单位为提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而举行培训活动或专题研讨会,但不包括在境外组织培训和研讨会。参与培训或研讨会中小外贸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培训或研讨会时间一天以上。补助内容为会务费和培训材料费,补助金额不超过费用总额50%,最高不超过2万元。(九)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指中小企业为了提高自身国际竞争力,通过收购行为获得境外成熟技术和已经有品牌所有权或使用权市场开拓行为。补助内容为技术和品牌进口(或收购)费用,以协议价格为准,不包括前期调研、征询等费用。补助金额不超过费用总额50%,单项最高不超过5万元。(十)境外市场考察:指中小企业为全面理
12、解和掌握国际市场状况,建立和完善销售渠道,参与由中央、省、市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组织境外行业发展论坛、宣传推介会、采(定)购会、展览会等活动,不包括境外各类学习、培训、参观等活动。补助内容为境外交通费和境外生活费用,境外交通费是指考察人员来回境内外所乘航班经济舱费用,境外生活补助统一按每人每天700元人民币计算,不分国别和地区。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费用5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外时间超过6天,按6天计算;局限性6天,按实际在外天数计算。每个项目支持人数不超过2人。第四章 项目申报材料及规定第九条 申报企业应提供基本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二)对外贸易经营者立案登记
13、表(或外商投资企业同意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品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三)企业银行基本存款户开户许可证。申请企业每年第一次申报时提供以上材料,市商务局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应按次序装订并加盖公章。(四)有关费用发票复印件及银行付款或汇款凭证、付款当月银行对账单(付外汇须提供付汇凭证复印件)。有关费用应采用从申请企业账户付款到对方账户方式支付,现金支付不予支持。(五)如下三类企业还应提供:1.保税区企业提供上一年度进出口业务海关报关单;2.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企业提供境外投资同意证书或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3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服务外包业务证明材料,如外汇管理部门出具收汇证明或
14、银行收汇单。第十条 详细项目材料:(一)境外展览会项目:1企业项目:(1)展方邀请函复印件;(2)与展方签订展会协议复印件或展位确认书;(3)参展人员护照复印件(包括首页、签证页及出入境记录页);随政府部门组团参展,还应提供有关部门签发出国任务批件原件或复印件;(4)电子行程单、来回机票复印件和/或登机牌原件;(5)参展人员展会期间工作照片和本企业展位照片;(6)参展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参展人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对账单网络打印页或劳动协议立案表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劳动协议立案表,应审验原件。2.团体项目:(1)团体项目组织单位法人证书;(2)团体项目企业登记表;(3)需要同意境外展览会,提
15、供国家有关部门批复文献;(4)境外展览会企业项目所有材料。(二)管理体系认证项目:1.认证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于分支机构或被授权代理企业,应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授权委托书);2.项目申报单位与认证机构协议复印件;3.认证机构认证汇报复印件;4.认证证书复印件。(三)产品认证项目:1.认证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于分支机构或被授权代理企业,应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授权委托书);2.项目申报单位与认证机构协议复印件;3.认证机构检查检测汇报复印件;4.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四)境外专利申请:1.同一专利国内专利证书复印件;2.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复印件;3.专利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国
16、家专利局指定专利代理机构名目;4.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向国外申请专利有关文献复印件。5.国外专利证书或境外专利管理机构同意文献或专利公告文献复印件。(五)电子商务:1创立企业网站:(1)企业与网站开发单位签订协议复印件;(2)网站开发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3)所开发网站在国家互联网信息中心ICP 立案号及网站重要栏目功能阐明;(4)网站首页打印件;(5)网站应可以正常运行。2企业运用第三方贸易平台:(1)企业与第三方贸易平台签订协议复印件;(2)第三方贸易平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或其产品在第三方贸易平台进行推广形象网页打印件;3市场及产品分析:(1)企业与专业市场分析机构签订协议复印件;
17、(2)专业市场分析机构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3)专业市场分析机构编写分析汇报(3000 字以上)原件。(六)境外广告及商标注册:1.境外广告:(1)与广告代理单位签订协议复印件或企业直接与广告公布单位签订广告协议复印件;(2)广告代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3)广告样本(路牌广告提供广告照片;影视广告提供影像截图图片;报刊、杂志广告提供广告原件样本)。广告样本应能体现广告公布时间或时间段。2.境外商标注册:(1)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文献复印件;通过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代理,还需提供委托协议复印件及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2)同一产品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汇报)复印件及商标图样;(
18、3)境外商标管理当局(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注册国际局)注册文献复印件;(4)境外注册商标图样。(七)境外投(议)标项目:1.所购置标书封面复印件及标书重要内容摘要;2.项目简况及企业内部可行性汇报;3.申请企业境外投(议)标资质证明复印件;4.项目人员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和/或护照复印件(包括首页、签证页及出入境记录页);5、项目汇报(不少于3000 字);6.与初步设计单位所签订协议或委托文献复印件;7.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献复印件;8境外投(议)标项目在有关国外专业报刊、杂志上公布招标公告复印件。(八)企业培训与研讨会:1.会议告知原件或复印件;2.会议资料样本;3.会议工作照片;4.参会企业名
19、单(附原始签到表复印件)。(九)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1境外收购技术(1)技术进口协议登记证书复印件;(2)技术进口协议复印件,代理进口,还应提供技术使用方与代理单位代理协议复印件;(3)技术进口协议数据表复印件;(4)外汇汇出核准文献复印件;(5)银行出具注明技术进口协议号付汇凭证复印件。2境外收购品牌:(1)与境外品牌所有人签订品牌收购协议复印件;(2)境外品牌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3)境外品牌商标标识复印件(4)外汇汇出核准文献复印件;(5)银行出具注明品牌收购协议号付汇凭证复印件。(十)境外市场考察:(1)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境外活动文献或邀请函复印件 ;(2)考察人员护照复印件(包括首页、
20、签证页及出入境纪录页);(3)电子行程单、机票复印件和/或来回航班登机牌;(4)出国考察汇报(3000 字以上);(5)考察人员身份证明材料(考察人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对账单网络打印页或劳动协议立案表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参与展会按“境外展览会”规定提报材料。第十一条 企业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缺乏任何规定提供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视为不符合条件。企业提交材料还应满足如下条件:1.发票应提供原件,当面审核后退回;2.复印材料应加盖公章,字迹清晰,轻易识别;3.材料有外国文字,应附中文译本;4.不得使用旅游签证进行项目申报。第五章 申请、审核及资金拨付程序第十二条 顾客注册:初次
21、申请开拓资金申报单位应登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www.smeimdf.org),进入远程申报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按规定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打印登记表 (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与基本材料(一、二、三项)一并报送市商务局进行资质申请,由市商务局建立注册企业档案。第十三条 项目申请:项目每季度集中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一种月内。项目实行完毕后,企业通过网上填报“ 资金拨付申请表”并打印,与基本材料(四、五项)和分项目材料(均提供一份,按次序装订成册)一起报市商务局。项目年度以项目费用发票日期为准,项目申报所需有关证明材料获得日期与发票日期不一致,以较晚日期为准,企业需作
22、出尤其阐明。第十四条 市商务局统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并初审,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在申报截止日期前企业可以规定补充,过期不再受理。第十五条 市商务局根据项目申报及初审状况,提出补助资金安排提议,报市财政局。第十六条 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聘任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成果进行抽检复核,根据复核状况确定补助方案后,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国库支付程序拨付资金。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挪用和截留市场开拓资金,对违反规定,按照财政违法行为惩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 号)予以处理。凡有下列行为,均属违反管理措施和本实行细则规定行为:1、违反市场开拓资金使用原
23、则,私自变化使用范围;2、截留、挪用、侵占市场开拓资金;3、用于个人福利、奖励、消费性开支或用于补充行政经费局限性;4、同一项目反复申请;5、运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资金;6、团体项目组织单位运用市场开拓资金,直接用于提高自身盈利水平和经济效益;7、违反管理措施、本实行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行为。对发生上述行为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财政部门将追回已经获得项目资金;商务部门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容许其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项目申请、受理应严格按措施及本实行细则规定执行,不得向申报单位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申报书面材
24、料应妥善保留,保留期限不少于3 年。第十九条 受聘评审机构独立、公正审查,出具审查汇报,并对所出具审查汇报负责。市财政局对评审机构审查状况进行抽查,对有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审查汇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取消评审机构两年内评审资格,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惩罚处分条例、财政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惩罚处分。第二十条 中小企业获得项目资金,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第二十一条 市财政局会同商务部门对市场开拓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实行细则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实行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读书好处1、行万里路,读万卷书。2、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3、读
25、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4、我所学到任何有价值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达尔文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6、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7、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8、读书要三到:心到、眼到、口到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10、一日无书,百事荒废。陈寿11、书是人类进步阶梯。12、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13、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14、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通过不知难。陆游15、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种崇高人在交谈歌德16、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崇高人谈话。笛卡儿17、学习永远不晚。高尔基18、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志而好学,如炳烛之光。刘向19、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孔子20、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能。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