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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能力核定运输排水供电.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3845348 上传时间:2024-07-22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0.0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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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供电运输排水) 一、主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公式及标准: 我矿的一个主斜井为钢丝绳芯胶带输送机,是我矿出煤的主运煤系统,地面两条运输皮带的配备运输能力与其相匹配。胶带宽度为1.2米;皮带运输机带速为3.5米/s;胶带输送机安装倾角为15.50;每天按运输16小时计算。 主井采用带式输送机提升,提升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1、钢绳芯胶带(或普通胶带)输送机:    A=330k•B2•v•γ•C•t/(104k1) =330×420×1.22×3.5×0.85×0.88×16/(104×1.2) =696.7万t/a 式中:A—年运输量,万t/a;    k—输送机负载断面系数,按下表取值: 物料煤动堆积角(θ) 25° 30° 35° 带宽mm K 650 355 390 420 800~1000 400 435 470 1200~1400 420 455 500 1600~1800 470 520 2000~2200 480 535 B—输送机带宽,1.2m; v—输送机带速,3.5m/s; C—输送机倾角系数按下表取值,当输送机倾角在25°~28°时,按20°~25°外推计算取值: 101输送机倾角为15.5° 输送机倾角 0°~8° 8°~16° 16°~20° 20°~25° C 1~0.97 0.97~0.88 0.88~0.81 0.81~0.72 K1—运输不均匀系数,取1.2; γ—松散煤堆容积重,t/m3,取0.85~0.9; t—日提升时间,16h。 二、井下排水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我矿配备3台型号为D155-30×7排水泵,扬程214米,流量为155m3/h,沿主井通到地面污水处理车间一条¢108mm和一条¢159mm管路。 核定井下排水系统能力必备条件: (一)排水系统完善,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经山西煤矿设备测试中心测试合格。 (二)有依法批准的地质报告提供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以及生产期间的实际涌水量数据。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有经技术论证预测的突水量,并有防治水害的有效措施。 (三)管理维护制度健全,各种运行、维护、检查、事故记录完备,有每年一次的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联合排水试验报告。 排水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矿井有多级排水系统的,应对各级排水系统能力分别核定,然后根据矿井排水系统构成和各级涌水情况,综合分析确定矿井排水能力。 (二)从依法批准的矿井地址报告提供的涌水量和生产期间的实际涌水量数据中,取最大值作为矿井排水系统能力的计算依据。 (三)核定矿井排水系统能力时,水泵和排水管的能力应按规定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 (四)矿井水仓容量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主水仓容量必须符合以下计算要求。 1.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 V≥8Qs=8×39=312(m3) 2.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时: V≥2(Qs+3000)(m3) 且应符合 V≥4Qs(m3) 式中: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500m3; Qs—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39m3/h。 (五)矿井排水系统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1、矿井正常涌水量排水能力: An=330×20Bn/104Pn=330×20×155/(104×0.162) =631.5(万t/a) 2、矿井最大涌水量排水能力: Am=330×20Bm/104Pm=330×20×310/(104×0.27) =758.8(万t/a) 式中:An—排正常涌水时的能力,万t/a; Bn—工作水泵小时排水能力,155m3/h; Pn—上一年度平均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正常涌水量,0.162m3/t; Am—排最大涌水时的能力,万t/a; Bm—工作水泵加备用水泵的小时排水能力,310m3/h; Pm—上一年度平均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最大涌水量,0.27m3/t。 以上两种计算结果取其小值为矿井排水系统能力。 三、供电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我矿井供电一回路来自木瓜界变电站,另一回路来自井西变电站,架空线型号为LGJ150;矿35KV变电站安装两台10000KVA变压器,一用一备。 核定供电系统能力必备条件: (一)供电系统合理,设备、设施及保护装置完善,技术性能符合规定要求,运行正常。 (二)供电系统技术档案齐全,各种运行、维护、检查、事故记录完备,管理维护制度健全。 (三)年产6万t及以上的矿井应有两回路独立的、不得分接任何负荷的电源线路。 (四)年产6万t以下的矿井采用独立的、未分接任何负荷的单回路电源供电时,应有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矿井设备可靠运转的备用电源。 供电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正常情况下,两回路电源线应采用分列运行的方式。当采用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能力核定计算为工作线路和工作变压器的折算能力,备用线路、备用变压器、备用发电机组不计入供电容量。 (二)电源线路的供电能力,需符合允许载流量的要求,并应满足线路压降不超过5%的规定。 (三)电源线路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A=330×16P/104W=330×16×12379.5/(104×5.26)=1242.6(万t/a) 式中:A—电源线路的折算能力,万t/a;    P—线路合理、允许的供电容量,12379.5kW。按线路允许的载流量计算,但线路电压降不得超过5%;    w—矿井吨煤综合电耗,5.26kWh/t,采用上年度的实际吨煤综合电耗。 (四)主变压器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A=330×16S•ψ/104W=330×16×10000×0.9/(104×5.26)=903.4(万t/a) 式中:A—变压器的折算能力,万t/a;    S—工作变压器容量,10000kVA; ψ—为全矿井的功率因数,取0.9;    W—矿井吨煤综合电耗,5.26kWh/t,同电源线路能力核定计算式采用数。 (五)井筒电缆可不折算矿井生产能力,但需保证当任何一回路发生故障或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仍能担负井下全部负荷用电,安全载流量及电压降均符合要求。 四、井下运输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核定井下运输系统能力必备条件: (一)井下运输系统完善,保护齐全,运转正常。 (二)倾斜井巷内按规定装备有完善、有效的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 (三)各种行车、调度信号设施齐全,安全标志齐全、醒目,车场、巷道内照明符合规定。 (四)井下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所用设备必须为防爆型。 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井下运输系统能力主要包括工作面顺槽、上(下)山、集中巷、暗斜井、大巷的运输能力。 (二)核定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时,若实测数据大于设备额定能力,以设备额定能力为准;若实测数据小于设备额定能力,以实测数据为准。 (三)井下运输系统中最小的环节(或设备)能力为井下运输系统的核定能力。 (四)井下运输系统有多个独立的系统时,其核定能力为各独立系统最小环节能力之和。 (五)当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核定能力按主井提升带式输送机计算公式计算,其中k1,不均匀系数取1.1,大巷为平巷运输时,倾角系数C取1.0。 北4-2顺槽运输巷胶带输送机:    A=330k•B2•v•γ•C•t/(104k1) =330×420×1.22×2.5×0.85×0.98×16/(104×1.2) =554.2万t/a 式中:A—年运输量,万t/a;    k—输送机负载断面系数,按下表取值: 物料煤动堆积角(θ) 25° 30° 35° 带宽mm K 650 355 390 420 800~1000 400 435 470 1200~1400 420 455 500 1600~1800 470 520 2000~2200 480 535    B—输送机带宽,1.2m;    v—输送机带速,2.5m/s;    C—输送机倾角系数按下表取值,当输送机倾角在25°~28°时,按20°~25°外推计算取值: 101输送机倾角为15.5° 输送机倾角 0°~8° 8°~16° 16°~20° 20°~25° C 1~0.97 0.97~0.88 0.88~0.81 0.81~0.72   K1—运输不均匀系数,取1.2;   γ—松散煤堆容积重,t/m3,取0.85~0.9; t—日提升时间,16h。 前后部输送机 为了便于设备和配件互换性,前部输送机选用与后部输送机同型号的1部SGZ800/800型可弯曲刮板输送机,输送量为1500t/h。 顺槽转载机和破碎机 顺槽转载机的转载能力要与工作面的生产能力相适应,并要求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和顺槽可伸缩胶带输送机相配套,选用SZZ1000/400型的转载机,输送量为2000t/h 顺槽破碎机的破碎能力亦应不小于工作面的生产能力,并与刮板转载机相配套,选用PLM3000型高效破碎机,其破碎量为3000t/h。 (六)我矿采用无轨胶轮车作为辅助运输,其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A=330×3kX(6×3600-tR-D·tQ)/[104(R·tG/PG+M·tC/PC)] =330×3×0.8×(6×3600-60-6×50)/[104(0.03×10/8+0.26×30/8)]=1661.4(万t/a) 式中:A—辅助运输核定能力,万t/a:    M—吨煤用材料比重,0.26%;    PC—每次运材料重量,8t/次;    tC—运材料车间隔时间,30S;    D—每班运其他材料次数,次/班,按5~10次计(指运炸药、设备、长材料等);    tQ—运其他材料车间隔时间,3s;    tR—每班人员进出井车辆时间和与其他车辆间隔时间总和,2s;    R—矸石占原煤产量的比重,0.03%;    PG—每次运矸石重量,8t/次;    tG—运矸石车间隔时间,10s;    kX—运输线路系数,单线时为0.5,完全形成环线时为1,平硐以下形成环线时为0.8。   公式基础:   1、进出井运人车辆间和与其他车辆间隔时间按60s计算;   2、每车乘人数量,加长车不超过18人,双排座车不超过16人;   3、运送其他人员车辆间隔时间为30s;   4、材料车相互间隔时间按30s计算。 (七)所有使用内燃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必须按车辆尾气排放量和巷道中废气浓度核算合理的车辆使用数,以确定矿井的最大运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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