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刷五项制度精品文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企业的经营行为,健全承接印刷品管理制度,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企业执行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各项管理制度,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建档立卷,以备查验。 第四条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本企业、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本企业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出版行政部门报
2、告。 第二章 承印验证制度第六条 本企业只接受委托印刷其他印刷品的印刷品,接受委托时,应当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并收存相应的复印件备查。 前款所指的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准印证、营业执照以及委印人的资格证明等。 第七条 本企业应当妥善留存验证的各种证明文件2年,以备有关部门查验。 第三章 承印登记制度第八条 本企业应当按承印印刷品的种类在其他印刷品印刷登记簿 (以下统称为印刷登记簿)上登记委托印刷单位及委印人的名称、住址,经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委托印刷的印刷品的名称、数量、印件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及交货日期、收
3、货人等。 第四章 印刷品保管制度第九条 本企业对承印印件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校样、印板、底片、半成品、成品及印刷品的样本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毁。 第十条 本企业印刷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或者其他证书、不得擅自留存样本、样张;确因业务参考需要保留样本、样张的,应当征得委托印刷单位同意,在所保留印件上加盖“样本”、“样张”戳记,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十一条 本企业在执行印刷品保管制度时,应当明确保管责任,健全保管制度,严格保管交接手续,做到数字准确,有据可查。 第五章 印刷品交付制度第十二条 本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规定的印数印刷,不得擅自加印。 本
4、企业每完成一种印刷品的印刷业务后,应当认真清点印刷品数量,登记台账,并根据合同的规定将印刷成品、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印板、校样等全部交付委托印刷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第十三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印刷品承印档案,每完成一种印刷品的印刷业务后,应当将印刷合同、承印验证的各种证明文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发排单、付印单、样书、样本、样张等相关的资料一并归档留存。 第六章 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第十四条 本企业对印刷活动中产生的残次品,应当按实际数量登记造册,对不能修复并履行交付的,应当予以销毁,并登记销毁印件名称、数量、时间、责任人等。 封丘县迪光纸箱厂 2010年1月1日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