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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务
33-2-1 招标程序和招标方式
33-2-1-1 招标程序
在中国,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1.招标单位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建立专门的招标工作机构。该机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当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2.招标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2)前条所列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等的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准备招标文件和标底,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6.招标单位审查申请投标单位的资格,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投标单位。
7.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
8.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召开答疑会,解答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
9.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10.召开开标会,当场开标。
11.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和未中标通知书,收回发给未中标单位的图纸和技术资料,退还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13.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33-2-1-2 招标方式
1.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在实践中,可采用“两步法”招标,即通过两个步骤完成招标工作;第一步,招标单位公开招请对招标工程感兴趣且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承包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第二步,由资格预审合格的承包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递交投标书,主要内容是报价和商务条件建议以及技术建议书和辅助资料等。开标后,经评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议》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选择性招标和限制性招标三种方式。
(1)公开招标是指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皆可参加投标。
(2)选择性招标是指由采购实体(招标单位)邀请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其实质是对潜在供应商的预先选择。因此,采购实体应拥有合格供应商的名单,至少每年公布一次,并说明其有效性和条件。
(3)限制性招标又称单一招标,是指采购实体在无人回应招标,情况紧急而又无法通过公开招标进行采购,或需要原供应商增加供应等条件下,与供应商进行个别联系。
三种招标方式中,公开招标和选择性招标应是优先采用的采购方式。
(此处的“采购”是广义的,工程服务也包括在内——编者注。)
3.达成工程承包交易的其他方式:
(1)邀请协商。我国俗称“议标”,即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直接邀请特定的承包商进行协商,就招标工程达成承包协议。采用议标方式,限于涉及专利权保护、仅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经公开或邀请招标没有回应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少数工程项目,而且须经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被邀请参加议标的承包商不得少于两家。
(2)比价。通常由业主单位备函,连同图纸和说明书,送交选定的几家承包商,请他们在约定的时间(例如一周)内提出报价单,业主经分析比较,选择报价合理的承包商,就工期、造价、付款条件等细节进行磋商,达成协议后签订承包合同。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规模不大、内容简单的小工程。
33-2-2 招标工作机构
33-2-2-1 招标工作机构的职能
招标工作机构的职能,一是决策,二是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1.属于决策性的有下列事项:
(1)确定工程项目的发包范围,即决定建设项目全过程统包,还是分阶段发包,或者单项工程发包、分部工程发包、专业工程发包等。
(2)确定承包方式和承包内容,即决定采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全部包工包料、部分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等。
(3)选择发包方式,即根据有关规定和发包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步招标、议标或比价等不同发包方式。
(4)确定标底(或无标底)。
(5)决标并签订合同或协议。
2.招标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有下列各项:
(1)发布招标及资格预审通告或邀请投标函。
(2)编制和发送招标文件。
(3)编制标底。
(4)审查投标者资格。
(5)组织勘察现场和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6)接受并妥善保管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7)开标、审核标书并组织评标。
(8)谈判签订合同或协议。
33-2-2-2 招标工作机构的组织
招标工作机构的组织原则应体现经济责任制和讲求效率。即:第一,招标单位要有同它应负的责任相适应的决策权;第二,工作效率高,既要保证招标质量,又能节省招标开支。
1.招标工作机构通常由三类人员组成:
(1)决策人,即主管部门任命的建设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2)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建筑师,结构、设备、工艺等专业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等。他们的职能是向决策人提供咨询意见和进行招标的具体事务工作。
(3)助理人员,即决策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助手,包括秘书、资料、档案、计算、绘图、信息管理等工作人员。
2.我国招标工作机构主要有3种形式:
(1)由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部门(处、科、室、组等)或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业主单位负责有关招标的全部工作。除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般是从有关部门临时抽调的,项目建成后往往转入生产或其他部门工作,故不利于培养专业化的干部和提高招标工作水平。
(2)由政府主管部门设立“招标领导小组”或“招标办公室”之类的机构,统一处理招标工作。在推行招标承包制的开始阶段,这种做法有助于较快地打开局面,但政府主管部门过多地介入招标单位的具体事务,代替招标单位决策,是不符合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实行政企分开和经济责任制的原则的。因此,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采取这种形式的已越来越少。
(3)专业化的招标代理机构受建设(业主)单位委托,承办招标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决策仍由业主单位负责。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可以使建设单位节省人员和设备,而招标代理机构要在市场上和同行开展竞争,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不断地提高服务质量,精益求精,从总体上看,也符合讲求效率,降低招标成本的原则。因此,这种形式已成为招标工作机构的主要发展方向。
33-2-3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3-2-3-1 发布招标公告
我国规定,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必须在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发布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但发布国际招标公告的除外。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的媒体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我国国家计委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为:《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地方的有形建筑市场也可以在自己的网络发布招标公告。在两个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其内容应当相同。
建设部推荐采用的招标公告范本下。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1. (招标人名称)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说明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标段及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工期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一个或多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资质等级) 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投标申请人可从 (地点和单位名称) 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天上午 时 分至___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 (币种,金额,单位) ,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币种,金额,单位) 。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_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送至 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年 月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日期: 年 月 日
33-2-3-2 发送投标邀请书
依法实行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应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拟邀请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邀请书的内容与招标公告大同小异。
建设部推荐采用的投标邀请书范本见下。
投标邀请书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致: (投标人名称)
1. (招标人名称)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说明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标段及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_年_月_日,计划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月_日,工期_____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3.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 (一个或多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感兴趣,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4.请你方从(地点和单位名称)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_______年_月_日至_______年_月_日,每天上午_时_分至_时_分,下午_时_分至_时_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 (币种,金额,单位) ,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币种,金额,单位) 。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_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_______年_月_日_时_分以前送至 (地点和单位名称)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_______年_月_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 (盖章)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日期: 年 月 日
33-2-4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有预审和后审两种方式。
33-2-4-1 投标人资格预审
投标人资格预审是在投标前对有兴趣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允许其参加投标。我国的预审程序与国际通行的基本相同,即先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投标人资格预审公告,有兴趣投标的单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按招标单位要求填报资格预审文件,经审查合格者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我国建设部批准的《招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包括“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三部分。其格式如下: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总则
1.鉴于 (招标人名称) 作为拟建 (工程项目名称) 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 (一个或多个) 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3中说明。
4.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资质等级) 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或联合体。
6.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1条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 (语言文字) 。
10.如果投标申请人申请一个以上的标段,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指明申请的标段,并单独为申请的每个标段分别提供关键人员和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按附表9和附表10的要求)。
11.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2.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件2约定的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13.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末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4.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和至少____%的附加合格条件标准(附件2)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联合体
1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15.1 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须提交符合要求的全套资格预审文件;
15.2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保证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申请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法人印章;除非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已附有相应的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
15.3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均须包括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的份额和责任的说明。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来承担各自的工程;
15.4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约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
16.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17.如果达不到本须知对联合体的要求,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18.联合体各方可以单独参加资格预审,也可以联合体的名义统一参加资格预审,但不允许任何一个联合体成员就本工程独立投标,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如果施工企业能够独立通过资格预审,鼓励施工企业独立参加资格预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将被视为资格预审当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20.资格预审合格后,联合体在组成等方面的任何变化,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招标人认为联合体的任何变化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变化将不被允许:
20.1 严重影响联合体的整体竞争实力的;
20.2 有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新成员的;
20.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的;
20.4 招标人认为将影响招标工程项目利益的其他情况。
21.以联合体名义通过资格预审的成员,不得另行加入其他联合体就本工程进行投标。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前重新组成的联合体,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应视具体情况决定其是否被接受。
22.以合格的分包人身份分包本工程某一具体项目为基础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施工企业,在改变其所列明的分包人身份或分包工程范围前,须获得招标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其资格预审结果将自动失效。
23.投标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对上述招标人的要求作出相应的保证和理解。
五、利益冲突
24.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24.1 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24.2 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24.3 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六、申请书的提交
2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经密封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前送达 (地点和单位名称) 处,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26.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2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
2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___份:
28.1 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8.2 投标申请人的_________资质证书。
29.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30.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通知与确认
3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每个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只能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一次性投标。如果该投标申请人同时以独立投标申请人身份和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则包括该投标申请人的所有投标均将被拒绝。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专业分包人的情况。
32.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32.1 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32.2 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32.3 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33.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____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3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从中选出_____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3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九、附件
36.《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7.《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附加合格条件的项目和合格条件的内容,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招标人可就下列方面设立附加合格条件:
37.1 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特别措施或工艺的专长;
37.2 专业工程施工资质;
37.3 环境保护要求;
37.4 同类工程施工经历;
37.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7.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
38.《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详细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表33-10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1
有效营业执照
2
资质等级证书
____工程施工____承包____级以上或同等资质等级
3
财务状况
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和符合要求的财务报表,____级资信评估证书
4
流动资金
有合同总价____%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
5
固定资产
不少于 (币种,金额.单位)
6
净资产总值
不小于在建工程未完合同额与本工程合同总价之和的____%
7
履约情况
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8
分包情况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9
10
11
12
附件2
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表33-11
序号
附加合格条件项目
附加合格条件内容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附件3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2.地质与地貌
3.气候与水文
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
二、工程描述
1.综述
2.土建工程
3.安装工程
4.标段划分
5.建设工期
6.设计标准、规范简介(附主要技术指标表)
7.各标段主要工程数量(列出初步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致:(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内容的正本文件的复印件:
2.1 投标人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2 投标申请人的 (施工资质等级) 证书。
3.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须以投标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主要内容的更新为准;
5.2 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6.如为联合体投标,随本申请,我们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详细情况,包括资金投入(及其他资源投入)和盈利(亏损)协议。我们还将说明各方在每个合同价中以百分比形式表示的财务方面以及合同履行方面的责任。
7.我们确认如果我方投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
7.1 得到签署,从而使联合体各方共同地和分别地受到法律约束;
7.2 随同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将规定,如果我方被授予合同,联合体各方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8.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签名:
签名:
姓名:
姓名:
兹代表(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1)
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盖章
联合体成员1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名:
签名:
姓名:
姓名: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2)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3)
联合体成员2盖章
联合体成员3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名:
签名:
姓名:
姓名: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4)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5)
联合体成员4盖章
联合体成员5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注:1.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本申请书第2条要求的文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本申请书第4条的规定分别单独据表提供相关资料。
3.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无须填写本申请书第6、7条以及第8条有关部分。
4.联合体的主办人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均应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表33-12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主营范围
1.
2.
3.
4.
…
…
10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1.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
2.投标申请人拟分包部分工程,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附表2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表33-13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
财务年度
营业额(单位)
备注
第一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二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三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注:1.本表内容将通过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2.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施工收入总额。
3.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填写此表。
附表3
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表33-14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序号
工程名称
监理(咨询)单位
合同金额(万元)
竣工质量标准
竣工日期
1
2
3
4
5
…
注:1.对于已完工程,投标申请人或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或已签发的最终竣工证书。
2.申请人应列出近三年所有己完工程情况(包括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3.在建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附上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不填“竣工质量标准”和“竣工日期”两栏。
附表4
财务状况表 表33-15
一、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名称: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
电传:
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
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注:投标申请人请附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三、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的信贷计划(投标申请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
信贷来源
信贷金额(单位)
1
2
3
4
注:投标申请人或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提供财务资料,以证明其已达到资格预审的要求。每个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都要填写此表。
附表5
联合体情况 表33-16
成员身份
各方名称
1.主办人
2.成员
3.成员
4.成员
5.成员
6.成员
…
注:附表5后须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投标申请人认为该协议不能被接受,则该投标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附表6
类似工程经验 表33-17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1
合同号
合同名称
工程地址
2
发包人名称
3
发包人地址(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
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
(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工程合同内容,如长度、高度、桩基工程、基层/底基层工程、土方、石方、地下挖方、混凝土浇筑的年完成量等)
5
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
□独立承包人 □分包人 □联合体成员
6
合同总价
7
合同授予时间
8
完工时间
9
合同工期:
10
其他要求:(如施工经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
注:1.类似现场条件下的施工经验要求申请人填写已完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每个类似工程合同须单独具表,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工程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附表7
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表33-18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1.公司人员
人员类别
数量
管理人员
工人
其他
总数
其中技术工人
总数
拟为本工程提供的人员总数
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经历
数量
人员类别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10年以上
5年至10年
5年以下
管理人员(如下所列)
项目经理
……
技术人员(如下所列)
质检人员
道路人员
桥涵人员
试验人员
机械人员
……
注:表内列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随项目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附表8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 表33-19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1
职位名称
主要候选人姓名
替补候选人姓名
2
职位名称
主要候选人姓名
替补候选人姓名
3
职位名称
主要候选人姓名
替补候选人姓名
4
职位名称
主要候选人姓名
替补候选人姓名
注:1.拟派往本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工程师,预算、合同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计划统计人员等。
2.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投标申请人应提供至少____个能满足规定要求的候选人。
附表9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 表33-20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职位
候选人
□主要 □替补
候选人资料
候选人姓名
出生年月
年 月
执业或职业资格
学历
职称
职务
工作年限
自
至
公司/项目/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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