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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基层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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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8-3 基层铺设 18-3-1 结构层 18-3-1-1 底层地面结构层 底层地面结构层(即地面工程)一般均直接铺设在基土上,其结构层是基土,要求均匀密实,具体按本节的基土施工要求。有时因室内外标高差较大,室内填土需大量土料,而地区又缺乏土源,因此采用架空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作为底层地面结构层,其空心板的铺设应按本节找平层进行施工,并做好板缝填嵌工作。对铺设木地板的面层,其搁栅下的砖、石地垄墙(墩)作为底层地面的结构层,应以强度等级不低于MU7.5的普通乳土砖或其他块材砌成,所用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其砌筑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的有关规定。凡后期强度不稳定或受潮后会降低强度的人造块材,均不得使用,其构造图见图18-10。 图18-10 木地极面层下地垄墙或墩构造示意图 (a)砖墩;(b)地垄墙 18-3-1-2 楼层地面结构层 楼层地面结构层(即楼面工程)基本上是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或预制的整块钢筋混凝土板和预制钢筋混凝土空心板,其构造层是现浇和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有关规定。铺设钢筋混凝土空心板应按本节找平层进行施工,并做好板缝填嵌工作。其构造图见图18-11。 图18-11 楼层地面结构层构造示意图 (a)现浇混凝土楼板;(b)预制混凝土空心板 18-3-2 一般要求 1.基层铺设适用于基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和填充层等基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2.基层铺设的材料质量、密实度和强度等级(或配合比)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当垫层、找平层内埋设暗管时,管道应按设计要求予以稳固。 4.基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干净、无积水。 5.基层铺设的标高、坡度、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层表面应平整,其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8-3的规定。 基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8-3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 方法 基土 垫层 找平层 填充层 隔离层 土 砂、砂石、碎石、碎砖 灰土、三合土、炉渣、水泥混凝土 木搁栅 毛地板 用沥青玛帝脂做结合层铺设拼花木板、板块面层 用水泥砂浆做结合层铺设板块面层 用胶粘剂做结合层铺设拼花木板、塑料板、强化复合地板、竹地板面层 松散材料 板块材料 防水、防潮、防油渗 拼花实木地板、拼花实木复合地板面层 其他种类面层 1 表面平整度 15 15 10 3 3 5 3 5 2 7 5 3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标高 +0 -50 ±20 ±10 ±5 ±5 ±8 ±5 ±8 ±4 ±4 ±4 用水准仪检查 3 坡度 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2/1000,且不大于30 用坡度尺检查 4 厚度 在个别地方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 用钢尺检查 18-3-3 基土 1.适用范围 (1)基土系室内底层地面工程和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中垫层下的土层,是承受由整个地面传来荷载的地基结构层,虽不同于地基基础,但仍然关系到地面工程的质量。由于基土层不均匀密实,或因回填土质量达不到要求,都将直接影响地面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的安全和使用,甚至会因不均匀沉陷而引起地面面层断裂破坏,严重的影响正常使用,同样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2)基土范围包括开挖后原状土层或土层结构被扰动以及软弱土层需加固处理和室内回填土等。 (3)基土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软弱土层的更换或加固以及回填土等的厚度均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分层夯实或碾压密实。其构造做法如图18-12。 图18-12 地面工程基土构造示意图 (a)基土为均匀密实的原状土;(b)基土为已处理原软弱土层;(c)基土为回填土层 1-垫层;2-原状土层;3-基土处理;4-回填分层夯实 2.组成材料 (1)原状土:按设计标高开挖后的原状土层,如为碎石类土、砂土或黏性土中的老黏土和一般黏性土等,均可作为基土层。 (2)软弱土质:对于淤泥、淤泥质土和杂填土、冲填土以及其他高压缩性土层均属软弱地基。由于软弱土质具有抗剪强度低、压缩性高、均匀性差和渗透性小的特点,如在其上面直接铺设垫层、面层时,其变形特征是沉降大、不均匀沉降大,沉降速度快和沉降延续时间长,设计和施工必须考虑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因此,施工规范规定遇上述软弱土质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利用与处理,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换土、机械夯实或加固等措施,认真做好基土层处理工作,以保证地面工程的质量。 (3)填土:填土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的有关规定。对淤泥、腐殖土、冻土、耕植土、膨胀土和有机物含量大于80%的土,均不得用作地面下的填土土料。应选用砂土、粉土、粘性土及其他有效填料作为填土,土料中的土块粒径不应大于50mm,并应清除土中的草皮杂物等。 3.过程控制 基土层应在工艺流程和施工操作中进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见图18-13。 图18-13 基土层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简图 4.施工要点 (1)基土层必须是均匀密实的土层。当基土开挖后,土层结构被扰动时,应做表面清理后压实至规定要求为止;如为软弱土层需进行更换或加固时,应做到分层夯实。 (2)按设计要求对软弱土质进行更换或加固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91)的有关规定。 (3)不论是土层结构被扰动或是软弱土层处理,或为回填土,均应经表面清底排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填土施工时应分层填土、分层夯(压)实、分层检验其密实度。若不符合要求时,应分析原因重新压实处理,达到规定后方可填上一层的土料。每层夯(压)实后的填土为压实填土,其压实系数λc应符合设计要求,但不应小于0.9;压实系数即为土的控制干密度与最大干密度的比值。 (5)施工时应采用机械或人工方法进行夯(压)实。压实系数应经现场试验确定,当无条件时,可根据压实机具、每层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和土质,参照表18-4选定。 每层虚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 表18-4 压实机具 每层虚铺土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 平碾 200~300 6~8 羊足碾 200~350 8~16 蛙式打夯机 200~250 3~4 人工打夯 ≯200 3~4 注:1.本表适用于选用粉土、黏性土等作土料,对砂土、灰土类填料应参照现行国家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有关规定执行; 2.本表适用于填土厚度在2m以内。 (6)填土土质宜控制在最优含水量的状况下施工,因土料含水量的大小将直接影响压实遍数和填土质量,也就是不易达到设计要求的每层压实后的压实系数或相应的最大干密度。为此,施工前宜取土样用击实试验确定填土土料含水量的控制范围。 (7)在填黏性土前检验其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一般测定方法是:以手捏成团,碰之即碎为宜。当土料含水量偏高,可采取晒干、风干、翻松或均匀掺入干土(或吸水性材料)等措施降低其含水量;当土料含水量偏低,应预先洒水湿润,并相应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能压实机械进行压实。回填土的最优含水量亦可参照表18-5。 土的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参考表 表18-5 土料种类 最优含水量(重量比)(%) 最大干密度(t/m3) 砂土 8~12 1.80~1.88 粉土 9~15 1.85~2.08 粉质黏土 12~21 1.85~1.95 粘土 19~23 1.58~1.70 (8)工业厂房和冷库等较重要的地面工程的填土,施工前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最优含水量和施工含水量的控制范围。当黏性土料施工时,如无试验条件,其压实系数为0.9,施工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之差可控制在-4%~+2%范围内;使用振动碾时,可控制在-6%~+2%范围内。 (9)填土前,如遇高低不平处,应先填夯低处,直到填至同一水平后再大面积按顺序分段分层填实,以免局部虚铺厚度较厚。 (10)人工夯实时,夯锤重量必须在40kg以上,提夯高度不小于400mm,落锤时要平稳,一夯压半夯,夯夯相连,行行相连,每遍纵横交叉,处处夯到,每层至少夯三遍,夯至规定的干密度为止,并达到表面平整坚实。 机械压实时,宜先压外围后压中间,行走路线不重复,也不得漏压,后压路线紧跟先压路线,并应多次压实。 (11)经处理后的软弱土质,在夯实后尚应按具体情况采用碎石、卵石、砾石、碎砖、矿渣或砂等一类的材料铺成一层并夯入土层中,以进行基土表面加强、加固处理。其铺设厚度不宜小于60mm,夯入土层深度不小于40mm,铺设材料的粒径宜为40~60mm。 (12)室内地坪填土和房心回填土时,对与沿墙边和柱基础的连接部位,应分层重叠夯填密实;必要时采取与墙、柱连接处设置隔离缝的构造措施,填土时与墙、柱分开。防止该部位夯填不实而出现下沉现象,造成地面空鼓或开裂,并沿墙、柱处脱开,影响使用。 (13)如基土下为非湿陷性土层时,回填砂土可浇水至饱和后加以夯实或振实,每层虚铺厚度不应大于200mm。 (14)回填房心和管沟土时,如遇有上下水管道处,应先用人工将管道周围填土夯实。当填至管顶以上500mm时,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填夯时应注意保护管道。 (15)对厂房、仓库和冷库等地面工程,如属于季节性冰冻地区非采暖房屋或室内温度长期处于O℃以下,且在冻结范围内的冻胀性或强冻胀性土层上铺设地面时,应采取防止冻胀的措施,否则将会因土层冻胀导致地面工程开裂造成质量事故。防冻胀层的厚度应根据当地经验确定,也可按表18-6选用。 防冻胀层厚度 表18-6 土的标准冻深(mm) 防冻胀层厚度(mm) 土为冻胀土 土为强冻胀土 600~800 100 150 1200 200 300 1800 350 450 2200 500 600 注:土的标准冻深和土的冻胀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的规定确定。 施工时,应将这一部分冻胀性土层更换为水稳定性或冻稳定性好的建筑材料,如砂、炉渣、碎石、矿渣及灰土等均可采用。但具体的换土的冻胀层厚度和选用的更换建筑材料均应由设计确定。 对于上述情况的地面工程,如设计虽为采暖房屋,但应事先考虑在已完成地面工程而尚未验收交工前,又需越冬而无条件采暖时,也应做好防冻胀处理或采取有效措施,以免因可能发生冻胀造成不应有的质量事故。 (16)不得在冻土上进行填土施工。 5.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1)基土严禁用淤泥、腐殖土、冻土、耕植土、膨胀土和含有有机物质含量大于8%的土作为填土。 2)基土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0.90。 质量检查宜用环刀取样,测定其干密度,求出密实度;或用轻便触探仪直接通过锤击来检测其干密度和密实度。一般情况下,回填土夯实后的干密度应等于或大于1.65g/cm3,粘土可降低10%。检查数量按100~500m2取样一组,但不少于一组,取样应在每层厚度的2/3处,取样测定压实填土的密实度,其合格率不小于90%,不合格干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之差不应大于0.08g/cm3。 (2)一般项目 基土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8-3的规定。 18-3-4 灰土垫层 1.适用范围 (1)灰土垫层应根据面层类型和基土结构层而定,但应铺设在不受地下水浸湿的基土上。适用于一般粘性土层,施工简单,取材方便,费用较低。 (2)灰土垫层是用熟化石灰与黏性土(即粘土或粉质黏土、粉土)按一定的比例或按设计要求经拌合后铺设在基土层上而成。 (3)灰土垫层的厚度按设计要求,但不应小于l00mm。其构造做法见图18-14。 图18-14 地面工程灰土垫层构造简图 1-灰土垫层;2-基土;D-灰土垫层厚度 2.组成材料 (1)熟化石灰:熟化石灰一般采用一~三等生石灰,其中块灰的比重不应少于70%。在使用前3~4d应用清水予以熟化,充分消解后成粉末状,并加以过筛。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mm,并不得夹有未熟化的生石灰块。如采用石灰类工业废料时,有效氧化钙含量不宜低于40%。 熟化石灰可采用磨细生石灰,但在使用前应按体积比预先与黏土拌合洒水堆放8h后方可铺设。 (2)熟化石灰也可采用粉煤灰、电石渣等材料代用,其粒径均不得大于5mm,拌合料的配合比按设计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3)黏土:黏土应尽量采用就地开挖的黏性土料,但不得含有有机杂物,地表面耕植土不宜采用。土料使用前应过筛,其粒径不得大于15mm。冬期施工不得采用冻土或夹有冻土块的土料。 (4)灰土拌合料的体积比为3:7或2:8(熟化石灰:黏土),亦有采用1:9。灰土体积比与重量比的换算可参照表18-7选用。 灰土体积比相当于重量比参考表 表18-7 体积比(熟化石灰:黏土) 重量比(熟化石灰:干土) 1:9 6:94 2:8 12:88 3:7 20:80 3.过程控制 灰土垫层应在工艺流程和施工操作过程中进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见图18-15。 图18-15 灰土垫层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简图 4.施工要点 (1)熟化石灰与黏土按规定的比例(体积比或相应的重量比)要拌合均匀,色泽一致,灰土量大又有条件的宜采用机械拌制,搅拌时间30s即可。拌合时应控制加水量,保持一定的湿度,加水量一般为灰土总重量的16%较适宜。现场简易的检验方法,可用手紧握灰土成团,两指轻捏即碎为宜。如拌合料水分过多应稍晾干,而水分不足时应予洒水湿润后再铺设。 (2)灰土拌合料宜随拌随用,也可湿润后隔天使用。 (3)基层应清理干净,不得有积水现象。灰土拌合料铺设前,检查无误后,先用蛙式打夯机夯打1~2遍。 (4)灰土拌合料应分层铺平夯实,不得隔日夯实,也不得受雨淋。每层虚铺厚度根据夯实后的厚度要求确定,一般虚铺厚度为200~250mm,用蛙式打夯机夯打或用碾压机具碾压至120~150mm。夯压遍数以符合灰土干密度为准,但一般夯压三遍均可达到质量标准。 (5)灰土垫层分段施工时,不得在墙角、柱墩处留搓。上下两层灰土的接缝距离不应小于500mm。施工间歇后继续铺设前,在接缝处应清扫干净,并须湿润后方可铺摊灰土拌合料,接搓处的灰土应重叠夯实。 (6)夯实后的灰土表面,洒水湿润养护后,经适当晾干,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7)每10m3灰土垫层材料用量参见表18-8。 灰土垫层材料用量(10m3) 表18-8 材料名称 单位 灰土垫层 2:8 3:7 黏土 m3 13.23 11.62 石灰 kg 1636 2454 5.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灰土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一般项目 1)熟化石灰颗粒不得大于5mm;黏土(或粉质黏土、粉土)内不得含有有机物质,颗粒粒径不得大于15mm。 2)灰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8-3的规定。 18-3-5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 1.适用范围 (1)砂和砂石垫层一般适用于处理软土透水性强的黏性土基土,但不宜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基和不透水的黏性土基土。砂和砂石垫层虽是承上(面层)接下(基土)并传递上部荷载至基土上,但在结构构造上仍然起着一定的作用,以免聚水而引起地面工程空鼓沉陷和降低承载力。 (2)砂和砂石垫层是分别采用砂和天然砂石铺设在基土层上而成。 (3)砂垫层厚度不得小于60mm;砂石垫层不宜小于100mm。其构造做法见图18-16。 图18-16 地面工程砂和砂石垫层构造简图 1-砂垫层或砂石垫层;2-基土;D-垫层厚度 2.组成材料 (1)砂和天然砂石中均不得含有草根、垃圾等有机杂质,含泥量不应超过5%。冬期施工时,材料中不得含有冰冻块。 (2)砂:砂宜采用颗粒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的中砂或中粗砂和砾砂。在缺少中粗砂和砾砂地区,也可采用细砂,但宜掺入一定数量碎石或卵石,其掺量不应大于50%,或按设计要求。 (3)砂石:砂石宜采用级配良好的天然砂石材料,石子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也可采用砂与碎(卵)石、石屑或其他工业废料按设计要求的比例拌制。 3.过程控制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应在工艺流程和施工操作过程中进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见图18-17。 图18-17 砂和砂石垫层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简图 4.施工要点 (1)垫层铺设前,应将基层清理干净并进行平整,根据基土情况作适当的碾压或夯实。 (2)人工级配的砂石材料,应按一定比例拌合均匀后使用。 (3)垫层应分层摊铺,摊铺的厚度一般控制为压实厚度乘以1.15~1.25的系数。 (4)砂垫层铺平后,应适当洒水湿润,并应采用机具振实。 (5)砂石垫层应摊铺均匀,不允许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如出现砂窝或石子成堆之处,应将这一部分挖出后分别掺入适量的石子或砂重行摊铺。碾压前,应根据干湿程度和气候情况,适当洒水使砂石表面保持湿润。 (6)采用平振法捣实时,每层虚铺厚度宜为200~250mm,最佳含水量为15%~20%,施工时要使平板式振捣器往复振捣到密度合格为止,移动时每行应重叠1/3,以防搭接处振捣不密实。 (7)采用插振法捣实时,每层虚铺厚度宜以振动器插入深度来确定,最佳含水量为饱和状。施工时插入间距可根据机械振幅大小而决定,振捣时不应插入基土层。振捣完毕后,所留孔洞要用砂填塞。 (8)采用水撼法振实时,每层虚铺厚度宜为250mm,施工时注水高度略超过铺设表面层,用钢叉摇撼捣实,插入点间距宜为100mm。此法适用于基土下为非湿陷性黄土或膨胀土层。 (9)采用夯实法捣实时,每层虚铺厚度宜为150~200mm,最佳含水量为8%~12%。用木夯或机械夯时要一夯压半夯全面夯实。 (10)采用碾压法捣实时,每层虚铺厚度宜为250~350mm,最佳含水量为8%~12%。施工时用6~10t压路机往复碾压,碾压遍数以达到要求的密度为准,但不少于三遍。此方法适用于大面积砂或砂石垫层,但不宜用于地下水位高的砂垫层。 (11)分段施工时,接头处应做成斜坡,每层分段应错开0.5~1.0m,接头处应充分压实。经检验密实度合格后方可进行上一层施工。 (12)当工程量不大以及边缘、转角处,可采用打夯机或人工夯实,但夯实后的密实度仍应达到要求。 (13)每10m3砂和砂石垫层材料用量参见表18-9。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材料用量(10m3) 表18-9 材料 单位 砂垫层 砂石垫层 天然砂 m3 12.25 2.6 砾石 m3 11.4 5.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1)砂和砂石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杂质;砂应采用中砂;石子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 2)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干密度(或贯入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时可选用: ①环刀取样测定干密度。在捣实后的砂垫层中用容积不小于200cm3的环刀取样测定其干密度,以不小于通过试验所确定的该砂料在中密状态时的干密度数值为合格。中砂在中密状态的干密度,一般为1.55~1.60g/cm3。砂石垫层可在垫层中设置纯砂检查点,在同样施工条件下,按上述方法检验。 ②贯入法测定。在捣实后的垫层中,用贯入仪、钢筋或钢叉等以贯入度大小来检查砂和砂石垫层的密实度。测定时,应先将表面的砂刮去30mm左右,以不大于通过试验所确定的贯入度数值为合格。 a.钢筋贯入测定法:用直径为20mm、长1250mm的平头钢筋,举离砂面700mm自由下落,插入深度不大于根据该砂的控制干密度测定的深度为合格。 b.钢叉贯入测定法:采用水撼法振实垫层时,其使用的钢叉(钢叉分四齿,齿间距为30mm,长300mm,木柄长900mm,重量为4kg)举离砂面500mm自由下落,插入深度不大于根据该砂的控制干密度测定的深度为合格。 (2)一般项目 1)表面不应有砂窝、石堆等质量缺陷。 2)砂垫层和砂石垫层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8-3的规定。 18-3-6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 1.适用范围 (1)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适用于地面工程中面层下的垫层、构造层。 (2)碎石垫层是用碎石铺设在基土层上而成。碎砖垫层是用碎砖铺设在基土层上而成。 (3)碎石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l00mm;碎砖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其构造做法见图18-18。 图18-18 地面工程碎石垫层和碎砖层垫层构造简图 1-碎石或碎砖;2-基土层;D-垫层厚度 2.组成材料 (1)碎石:应选用质地坚硬、强度均匀、级配适当和未风化的石料,粒径宜为5~40mm。石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软硬不同的石料不宜掺用。 (2)碎砖:一般采用粒径为20~60mm碎砖,其中不得夹有已风化、酥松、瓦片及有机杂物。如利用工地断砖,须事先敲打,过筛备用。 3.过程控制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应在工艺流程和施工操作过程中进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见图18-19。 图18-19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简图 4.施工要点 (1)铺设前,应对基土层表面进行清理、平整,并根据基土情况作适当的碾压或夯实。 (2)碎石垫层摊铺的虚厚度应按设计厚度乘以1.3~1.4系数。按分层摊平的碎石,大小颗粒要均匀分布,厚度一致。压实前应适当洒水使其表面保持湿润,采用机械碾压或人工夯实时,均不少于三遍。面层微小空隙应以粒径为5~25mm细石子撒嵌缝后,不宜多压,以防止嵌缝料下漏,挤松碎石层,压至碎石表面平整、坚实,稳定不松动为止。 (3)碎砖垫层应将碎砖料摊铺均匀,厚度超过150mm时,应分层铺设,每层虚铺厚度:第一层最大宜为220mm,其上各层一般不超过200mm。表面适当洒水湿润后,采用机具夯(压)实,压实后的厚度均应为150mm,约为虚铺厚度的3/4,并应达到表面平整、密实。 在已铺好的碎砖垫层上,不得用锤击的方法进行碎砖加工或重行敲打。 (4)工程量不大,也可采用人工夯实,排夯可用重量60kg以上的木夯、铁夯,提夯时要过膝,落夯时要平稳。当用蛙式打夯机,必须充分夯实,处处夯到,如发现表面有局部松散过干等现象,应浇水后再打实。 (5)每10m3碎石垫层和碎砖垫料的材料用量见表18-10。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材料用量(10m3) 表18-10 材料名称 单位 材料用量 碎石 m3 11 碎砖 m3 13.2 5.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1)碎石的强度应均匀,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碎砖不应采用风化、酥松、夹有有机杂质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mm。 2)碎石和碎砖垫层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一般项目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的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8-3的规定。 18-3-7 三合土垫层 1.适用范围 (1)三合土垫层适用于地面工程中面层下垫层构造层,铺设的拌合料在其硬化期间应避免受水浸湿。 (2)三合土垫层是用石灰、砂(也可掺少量赫土)和碎砖按一定的体积比加水成拌合料铺设在基土层上而成。 (3)三合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l00mm,其构造做法见图18-20。 图18-20 地面工程三合土垫层构造简图 1-三合土垫层;2-基土;D-垫层厚度 2.组成材料 (1)石灰:石灰应为熟化石灰,参见“18-3-4灰土垫层”中的组成材料。 (2)砂:砂应为中、粗砂,参见“18-3-5砂垫层和砂石垫层”中的组成材料。砂也可采用细炉渣代替,参见“18-3-8炉渣垫层”中的组成材料,但应按规定的颗粒粒径不大于5mm的要求过筛。 (3)碎砖:碎砖参见"18-3-6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中的组成材料。使用前要浇水湿透。 (4)黏土:黏土参见" 18-3-4灰土垫层”中的组成材料。 3.过程控制 三合土垫层应在工艺流程和施工操作过程中进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见图18-21。 图18-21 三合土垫层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简图 4.施工要点 (1)铺设前应检查并清理基层,根据基土表面情况作适当的夯压。 (2)三合土垫层采取先拌合后铺设的施工方法时,其拌合料的体积比一般为1:3:6(熟化石灰:砂:碎砖),或按设计要求配料。三合土拌合时采用边干拌边加水,均匀拌合后铺设;亦可先将石灰和砂调配成石灰砂浆,再加入碎砖充分拌合均匀后铺设,但石灰砂浆的稠度要适当,以防止浆水分离。每层虚铺厚度不小于150mm,铺设时要均匀一致,经铺平、夯实、提浆后,其厚度宜为虚铺厚度的3/4,达120mm左右。夯实后的表面撒一层薄砂或石屑,但要求表面平整。 (3)三合土垫层采取先铺设后灌浆的施工方法时,应先将碎砖料分层摊铺均匀,每层虚铺厚度不大于120mm,经铺平、洒水、拍实,即满灌体积比为1:2~1:4的石灰砂浆后再继续夯实。 (4)夯实方法可采用人工夯或机械夯,但均应充分夯实至表面平整及表面不松动为止。夯实时,应注意边角和接缝部位以及分层搭接处。当有三合土表面不平处,应补浇石灰浆,并随浇随打夯。 (5)三合土垫层最后一遍夯打后,宜浇一层薄的浓石灰浆,待表面晾干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每10m3三合土垫层材料用量见表18-11。 三合土垫层材料用量(10m3) 表18-11 材料名称 单位 配合比 1:2:4 1:3:6 碎料 m3 11.72 11.72 净砂 m3 5.86 5.86 石灰 kg 1400 980 5.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1)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mm;砂应用中砂,并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杂质;碎砖不应采用风化、酥松和有机杂质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mm。 2)垫层三合土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一般项目 三合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8-3中的规定。 18-3-8 炉渣垫层 1.适用范围 (1)炉渣垫层适用于建筑地面工程中面层下的垫层,构造层主要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承受高温影响的地段。 (2)炉渣垫层按其所配制材料组成有四种做法:一是用纯炉渣铺设为炉渣垫层;二是用石灰与炉渣拌合铺设为石灰炉渣垫层;三是用水泥与炉渣拌合铺设为水泥炉渣垫层;四是用水泥、石灰与炉渣拌合铺设为水泥石灰炉渣垫层,以上统称为炉渣垫层。 (3)炉渣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80mm,其构造做法见图18-22。 图18-22 楼地面工程炉渣垫层构造简图 (a)地面工程;(b)楼面工程 1-炉渣垫层;2-基土(原状土或压实填土);3-水泥类基层; 4-楼面结构层(现浇或预制混凝土楼板) 2.组成材料 (1)炉渣:炉渣宜采用软质烟煤炉渣,其表观密度为800kg/m3。炉渣内不应含有未燃尽的煤屑或煤块,一般炉渣内含煤量不超过10%还是可以使用的;炉渣内的有机杂质亦应尽量清除。炉渣颗粒应粗细兼有,但其粒径不应大于40mm,且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1/2,粒径在5mm和5mm以下的不得超过总体积的40%。采用钢渣或高炉重矿渣时,应在露天堆放60d以上至不再分解后方可使用。 (2)水泥:水泥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32.5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也可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3)石灰:石灰应为熟化石灰,参见18-3-4灰土垫层中的组成材料。 3.过程控制 炉渣垫层应在工艺流程和施工操作过程中进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参见图18-23。 图18-23 炉渣垫层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简图 4.施工要点 (1)与楼面和地面工程炉渣垫层内有关的电气管线、设备管线及埋件等均应事先安装完毕。 (2)管道周围宜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沿全长度稳固,其固定的断面一般做成梯形,高度不得超过垫层的厚度。 (3)控制标高。按垫层的标高标出上水平线,以上平拉线做找平墩,墩的间距以2m左右为宜。有泛水要求的房间,还要按找坡弹出最高点和最低点。 (4)过筛焖透。先将炉渣过筛,使其符合材料的质量要求。使用前,对炉渣垫层和水泥炉渣垫层所用的炉渣应浇水焖透;石灰炉渣垫层和水泥石灰炉渣垫层所用的炉渣应用石灰浆焖透或用熟化石灰与炉渣拌合浇水焖透。以上焖透时间均不得少于5d。如焖透时间过短,垫层铺设后有可能因炉渣炯不透而引起炉渣体积膨胀,导致面层起拱、开裂等质量事故。 (5)体积比。炉渣垫层的拌合料体积比应按设计要求配制。一般采用:石灰炉渣垫层体积比为1:3(石灰:炉渣),水泥炉渣垫层体积比为1:6(水泥:炉渣),水泥石灰炉渣垫层体积比为1:1:8(水泥:石灰:炉渣)。 (6)拌合均匀。不论是采用机械或人工搅拌,均先将按体积比计量的材料干拌后,再加水湿拌。拌合必须均匀,颜色一致,严格控制加水量,其干湿程度应以利于滚压密实为宜,铺设时不呈现泌水现象为准。 (7)基层处理。垫层铺设前,基层表面应清扫干净,并洒水湿润。 (8)垫层铺设。垫层厚度大于120mm时,应分层铺设,虚铺厚度与滚压密实后的厚度的比例一般为1.3:1。当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铺设前尚应刷素水泥浆一遍,注意管洞、墙根处不要漏刷,要随刷随铺,避免间歇时间过长而影响结合。铺设时,先粗略找平后用木杠细找,待全部铺平再进行压实。 (9)压实拍平。施工时采用平板振动器或滚筒、木拍等机具进行压实拍平。采用木拍压实时,应分:拍实→拍实找平→轻拍提浆→抹平四道工序;采用滚筒压实时,要反复进行滚压至厚度符合要求,表面平整泛浆且无松散颗粒为止;厚度较厚时,应用平板振动器振实。墙根、管洞周围不易滚压处,应用木拍拍打平实。 (10)垫层施工应做到随拌合、随铺设、随压实,全过程宜在2h内完成。 (11)垫层施工完毕后,表面保持湿润,做好养护工作,但避免受水浸湿。常温条件下,水泥炉渣垫层养护不少于2d;石灰炉渣垫层和水泥石灰炉渣垫层养护不少于7d,待其凝固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2)注意成品保护,垫层表面应保持干净,防止出现灰皮以免影响与上层的结合。 (13)每10m3炉渣垫层材料用量见表18-12。 炉渣垫层材料用量(10m3) 表18-12 材料名称 单位 炉渣垫层 石灰炉渣垫层 (1:3) 水泥炉渣垫层 (1:6) 水泥石灰炉渣垫层 (1:1:8) 32.5级水泥 kg 2330 1788 石灰 kg 1964 747 炉渣 m3 13 13 12.4 11.92 5.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1)炉渣内不应含有有机杂质和未燃尽的煤块,颗粒粒径不应大于40mm,且颗粒粒径在5 mm及以下的体积,不得超过总体积的40%;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mm。 2)炉渣垫层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一般项目 1)炉渣垫层与其下一层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和松散炉渣颗粒。 2)炉渣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8-3中的规定。 18-3-9 水泥混凝土垫层 1.适用范围 (1)水泥混凝土垫层适用于地面工程和室外散水、明沟、坡道等附属工程下垫层,以及现浇整体面层和以胶粘剂或砂浆结合的块板面层下的垫层。 (2)水泥混凝土垫层是采用粗细骨料,以水泥材料作胶结料加水按一定配合比经拌制成拌合料,铺设在地面工程的基土上或建筑地面的基层上而成。 (3)水泥混凝土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按设计要求配制,但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0。 (4)水泥混凝土垫层厚度不得小于60mm,其构造做法见图18-24。 图18-24 水泥混凝土垫层构造示意图 1-混凝土垫层;2-基土(原状土或压实填土); 3-楼层结构层(现浇或预制混凝土楼板);D-垫层厚度 2.组成材料 (1)水泥: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 (2)砂:砂采用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2)的规定。 (3)石子:石子宜选用0.5~3.2mm粒径的碎石或卵石,其最大粒径不应超过50mm,并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含泥量不大于2%。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3)的规定。 (4)水:水宜用饮用水。 3.过程控制 水泥混凝土垫层应在工艺流程和施工操作过程中进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见图18-25。 图18-25 水泥混凝土垫层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简图 4.施工要点 (1)水泥混凝土垫层铺设在基土上,当室内气温长期处于0℃以下,设计无要求时,垫层应设置伸缩缝,并按本章“18-2-5变形缝和镶边设置”的要求进行。 (2)室内地面工程的水泥混凝土垫层,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应设置纵向缩缝和横向缩缝。施工时,应按本章“18-2-5变形缝和镶边设置”的要求进行。 (3)工业厂房等大面积地面工程的水泥混凝土垫层施工时,应分区、段进行浇筑。其分区、段间距除应按规定设置的纵向、横向缩缝间距相一致外,还应结合建筑地面不同材料面层的连接处和设备基础的位置等进行划分。 (4)水泥混凝土垫层施工及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有关规定。 (5)基层处理。清除基土层或结构层表面的杂物,并洒水湿润,但表面不应有积水。 (6)混凝土的配合比,按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通过计算和试配确定。浇筑时的坍落度宜为10~30mm。 (7)混凝土按确定的配合比投料顺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并控制加水量和混凝土坍落度。搅拌必须均匀。 (8)混凝土浇筑应连续作业,当施工间歇时间超过规范规定,应按施工缝处理,做到捣实压平,不显接头搓。 (9)浇筑大面积混凝土垫层时,纵横方向每6~10m应设中间水平柱以控制垫层厚度。 (10)混凝土铺设后应进行振捣密实。振实方法,一般采用平板振动器,当垫层厚度超过200mm时,应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密实后宜用木抹子将垫层表面搓平。 (11)浇筑混凝土垫层前,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预留孔洞,以备安装固定连接件所用的锚栓或木砖等。 (12)对垫层厚度仅为构造上需要以及室外散水厚度较薄的垫层,施工时应严格掌握水泥混凝土的虚铺厚度。有泛水的垫层按坡度要求做好找坡平整。 (1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要重视养护工作。宜在12h内用草帘等加以覆盖并浇水,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具有足够的湿润状态,常温条件下养护5~7d。冬期施工要覆盖保温防冻的材料。 (14)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达到1.2MPa以后,方可在其上做面层等铺设。 (15)每10m3水泥混凝土垫层材料用量参见表18-13。 混凝土垫层材料用量(10m3) 表18-13 材料用量 单位 混凝土等级 C10 C15 水泥强度等级32.5 kg 2131 2677 净砂 m3 4.75 4.44 砾石 m3 9.09 8.99 5.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1)水泥混凝土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 2)水泥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C10。 (2)一般项目 水泥混凝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8-3中的规定。 18-3-10 找平层 1.适用范围 (1)找平层是在各类垫层上或钢筋混凝土板上以及填充层上铺设起着整平、找坡或加强作用的构造层,并具有一定的强度。 (2)找平层应采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凝土拌合料铺设而成。 (3)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凝土拌合料应按本章“18-4整体面层铺设”中同类面层的有关要求采用。 (4)找平层采用水泥砂浆时,其体积比不应小于1:3(水泥:砂);找平层采用水泥混凝土时,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 (5)找平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但水泥砂浆不应小于20mm;水泥混凝土不应小于30mm。其构造做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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