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泉小学教师宿舍(教师公租房等)分配方案精品资料林泉小学教师宿舍(公租房等)分配及管理方案为加强对我校教师宿舍(公租房等)的管理,确保教师宿舍(公租房)的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真正发挥好教师宿舍(公租房)在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促进学校持续、稳步、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成立教师宿舍(公租房等)分配领导小组组长:孙健副组长:吴文琼成员:李玲 杨映 聂尧霞 熊浪 吴菲职责:负责商讨拟写分配及管理方案、协议等,起到监督管理作用。二、成立教师宿舍(公租房等)分配管理小组组 长:吴文琼成员:万梅 熊浪 吴菲 刘妙 职责:负责组织平时水电费
2、收交,室外房屋及公共设施安装与维修。二、分配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坚持优秀人员、班主任、特殊人才等优先分配的原则。4.坚持保障大部分教师有房住的原则。5.坚持最大限度发挥教师宿舍作用的原则。三、分房对象1.离学校“三公里”范围内没有住房的学校全体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2.离学校“三公里”范围内虽有住房但因有特殊困难需要“临时住宿”的学校全体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临时居住)。四、分房标准1.两个教师分一套。2.夫妻(有“结婚证”的)双方都在同一学校工作的分配一套。3.夫妻(有“结婚证”的)一方在甲校工作、一方在乙校工作的,如果一方在甲校已分到宿舍,则另
3、一方在乙校就不予分房,即夫妻二人只能“分一套房”。五、宿舍管理1.教师宿舍仅供我校(含教管中心)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本人居住使用,不得继承、转让、出租或借与他人居住,教职工只有使用权无房产权。2.教师调离(含借调)本校、死亡或退休后(下文件后一个月内)必须交出宿舍,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调离或其他退休手续;同时,按“街上门面租金”的标准收取房租费。3.教师宿舍若要进行装饰装修,不得破坏其房屋结构,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住房者自己承担,在退还房屋时,学校或搬入教师不对其进行评估和补偿;若要拆除其装饰装修,必须恢复其房屋原貌。4.学校对住户自行添置的设施(含安装的厨柜、天燃气等)费用,在退房时一概不予经济
4、补偿。5.住户居住期间要保护好周转房的门、窗、玻璃、墙壁、水电等相应设备、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6.住户居住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网络、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等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7.入住教职工在居住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否则,学校有权收回宿舍。8.入住教职工有义务维护宿舍的财物安全,但发生偷盗事故学校概不负责。9.入住教职工有义务参与学校的安全巡逻及处理学校的突发事故。10.入住教职工必须与学校签订住房合同。六、 其他规定1. 若学校宿舍有“空余”的时,带着孩子长期住在学校、孩子又需要分房住的教师可以“一个教师”分配一套。2.由于其他因素导致一个人分住一套宿舍的,以后分配或调到本校的教师
5、,如果有住房需求,性别与前者相同的,学校有权安排与前者合住。3.若学校急需用宿舍时,请假或预计请假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老师须将宿舍交回学校,学校有权再分配。4.符合居住条件的教职工,原则上采用“抽签”的方式选择房间。5.关于居住宿舍教职工的交费问题,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周边乡镇(学校)的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经过本校居住宿舍教职工讨论确定标准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但需稍有结余。6.若各校教师宿舍“有空闲”的时,可以放宽“分配条件”,但是,必须保证“符合居住条件的教师必须有宿舍住” 2017年8月28日林泉小学教师宿舍分配及管理方案林泉小学2017年8月28日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谢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