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房、设备共享协议精品文档厂房、设备共享协议甲方:贵州贝得利节能保温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能佳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为合理利用资源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甲方就乙方生产厂房、设备、人员的使用达成共享协议:一、甲方责任1、甲方将在生产前2天,必须将生产原材料、包装袋、生产配合比及生产计划量提供给乙方。2、甲方所有物料送到乙方厂里,乙方生产负责人安排人员办理入库,甲方产品生产出来,甲方对产品的质量测试及对数量监督、成品出厂乙方开记出库单甲方提货人或拉货驾驶员签字,根据要求给甲方一至2张出库单。3、甲方提前2-3天将生产计划提供给乙方,并积极采购生产原材料。4、甲方负责审核并确认
2、委托给乙方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的价格(附确认原辅料价格清单)。5、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6、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7、甲方负责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负责对每批产品在送货到现场随机进行稳定性留样。8、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按时支付厂房、设备使用费用。二、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配合比及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生产各类产品,乙方开始生产时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对产品进行检验,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免除检验,按甲方配比继续生产。2、乙方对甲方到厂协助生产人员进行厂规进行解说,必须按乙方厂规做事, 如违反乙方厂规出现安全事故,由甲
3、方负责。3、乙方应当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5、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和质量监督,并予以协助。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每天的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三、厂房、设备使用费及付款方式:1、每次生产数量:甲方提前2天以上通知乙方。2、使用费:序号产品名称规格使用费(元/吨)使用费的组成1胶粉砂浆吨100人工费50元+水电费10元2抗列砂浆吨100+机械维护(机、黄油)封包费3界面砂浆吨10010元+运营管理费30元=100元3、甲方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出厂数量(15-20)吨/日时,十五天结算一次已
4、发货物(除甲方直接支付的材料费外的总费用),出厂数量在15吨以下每日,一个月结算一次。4、乙方负责甲方所采购的原材料到厂的收货(如需要卸货的卸货)、生产及成品上车等一切产品出厂前的活动及费用。四、违约责任:1、在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履行期限内,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损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按规定行使都应承担相应责任。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每天的甲方所需产品,否则因迟发或滞发货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如是停电、原材料供给不足、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除外)。3、乙方生产的产品若未严格按照甲方的配比要求生产或生产中混合不均匀造成的损失包括运输等由乙方承担。五、其它:1、乙方根据甲方出货需求生产,货物加工好乙方通知甲方发货,通知日起不超过2天,如超时不发出造成乙方产生生产费用由甲方负责。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3、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4、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结清所有费用后自动失效。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六、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甲方:贵州贝得利节能保温有限公司 乙 方:贵州能佳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 负责人:电 话: 电 话:签订时间: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