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程拍摄制作合同精品文档视频课程拍摄制作合同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甲方邀请乙方录制视频课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书稿根据甲方的要求录制视频课程,甲方拥有此视频的著作权和所有版权,包括在国内、外各地区以各种形式出版、发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权和网络出版权等。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录制的视频作品,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第三条乙方保证甲方拥有第一条授予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名誉权、署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四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2、将本书稿和本视频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后以原名或更换名称授权第三者出版。若违反本规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制作内容及完成时间:1、甲方委托乙方录制频课程总片长约为45 分钟(左右)。2、本课程成片载体为:DVD数据光碟 套(MP4格式)。3、乙方将鉴定合同后正式拍摄、制作,正式的拍摄时间约为 1 个工作日。具体期限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本次录制频课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 13000 元(大写: 壹万叁仟元整 );2、签定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制作费总额的50%定金,即人民币:(小写) 6500 元(大写
3、: 陆仟伍佰元整 ),乙方开始投入摄制(作为启动资金)。3、样片经甲方审查通过后向乙方支付全部余款,即制作费总额的另50%,(小写)6500元(大写:陆仟伍佰元整 )乙方将完成的母盘交予甲方。4、合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拍摄时间推迟,乙方提交样片时间顺延;如因甲方原因脚本等进行改编时,费用以成本另计。四、验收标准和验收后的修改:1、按照要求提交的格式影音文件能正常播放。甲方可以当场在乙方的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也可以在其他正常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2、书面签收合格后,如果甲方还需要修改时,改动占验收合格的成片的40及40以上时须重新交制作费,改动占验收合格的成片的40以内时收取制作费用的30。4、
4、录制频课程后期制作初稿完成后,甲方审阅时应集中意见并及时提出明确修订方案,限三次修订。五、争议解决:本合同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六、保密:合作双方因本合作项目而得悉对方之营业秘密、技术、文件或资料(含协议条款)等,非经对方同意,不得作本项目之外使用,且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有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由违约方承担全部协议金额的损失。七、 附则: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合同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和所带附件(文稿或脚本等资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八、其他事项备注: 录制场地在电视台演播室录制;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电 话: 电 话: 时 间: 时 间: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