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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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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商管总部及各地方商管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系统、公正的薪酬管理体系,实现员工在薪酬分配上“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业绩与收益一致”的目标,将个人收益与企业效益有效结合,充分发挥薪酬对人才的吸引、保留和激励作用,促进商管总部及各地方商管公司持续和稳步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分配原则
一、 价值贡献原则:根据岗位对公司效益的影响判断岗位价值,制定与岗位价值相匹配的岗位职务工资,原则上同岗同酬。
二、 业绩导向原则:员工的薪酬分配既与个人的绩效表现挂钩,同时与公司的整体业绩挂钩。
三、 责任导向原则:除了业绩因素,员工的薪酬分配以其所承担的责任大小为基本依据。
四、 市场导向原则:公司以行业市场薪酬状况为基准,保持薪酬在本行业与本地区具有竞争力。
五、 内部公平原则:公司薪酬遵循价值和效率优先的原则,反映岗位价值、工作业绩和个人能力对薪酬水平的决定作用。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商业管理事业部全体员工的薪酬管理。
第二章 职级规划及定薪管理
第四条 职级划分
商管总部及地方商管公司职级划分具体设置如下表:
图表1 商业管理事业部岗位职级划分表
职级
商业管理事业部总部
地方商管公司
管理
序列
专业
序列
管理序列
专业序列
管理序列
专业序列
E
——
公司总经理
——
——
——
D2
DP2
公司副总经理
——
——
——
D1
DP1
中心/部门(中心级)总经理
——
——
——
M2
MP2
中心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部门(级)总经理
专业总监
总经理
——
M1
MP1
部门(级)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
S+
SP+
副总监
专业副总监
副总监
专业副总监
S2
SP2
经理
资深专业经理
经理
资深专业经理
S1
SP1
副经理
高级专业经理
副经理
高级专业经理
P3
主管专员/主管工程师/主管设计师
主管专员/主管工程师/主管设计师
P2
高级专员/高级工程师/高级设计师
高级专员/高级工程师/高级设计师
P1
专员/工程师/设计师
专员/工程师/设计师
C
文员
文员
F
——
——
操作员/专业技工
第五条 定薪依据
员工定薪从岗位胜任情况、学历、工作经验等维度考虑,参照级别及岗位价值等级对应表制定,具体设置如下表:
图表2-1 商业管理事业部级别与岗位价值等级对应表(商管总部)
图表2-2 商业管理事业部级别与岗位价值等级对应表(地方商管公司)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系统规划,综合考虑薪酬的内部激励作用及外部竞争性,形成公司相应薪酬等级表。薪酬等级表反映某一薪酬等级的员工薪酬水平的高低,即为该员工的薪酬标准,具体见附件《岗位价值一览表》。员工薪酬标准确定的具体方法如下:
1、 根据员工岗位价值,在《薪酬等级表》中确定对应等级,一个岗位对应一个等级;
2、 《薪酬等级表》共分19个薪级,每个薪级分13个薪档;
3、 根据员工任职能力和工作业绩水平,确定该等级对应的薪档,原则上不超过薪档中位值;
4、 如遇特别优秀者或其他特殊情况定薪需超过中位值的,则另行申报审批同意后执行;
5、 商管总部根据项目分类、项目所在地薪酬水平及项目整体规模和定位确定各地方商管公司薪档区间和中位值,原则上定薪不允许超过中位值,如需超过中位值应报商管总部行政人事部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六条 薪酬结构组成
商管总部及地方商管公司员工的薪酬结构主要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额外性收入,按照岗位级别划分如下:
岗位级别
固定工资
绩效工资
司龄工资
额外性收入
月固定工资
半年绩效工资
年度绩效工资
单项奖
福利
津贴类
E级
√
——
√
√
√
√
√
D/M级
√
——
√
√
√
√
√
S/P/C级
√
√
√
√
√
√
√
第七条 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即月固定工资是基于员工所在岗位价值、个人能力及业绩任务而设置的薪酬体系。
月固定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加班补贴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是基于员工所在岗位设置,用于保障员工的正常生活需要而设置的薪酬;加班补贴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员工超额工作时间的回报。
第八条 绩效工资
半年/年度绩效工资是基于员工所在岗位和前半年度/年度业绩任务而设置的浮动工资,用于激励员工。员工半年/年度绩效奖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员工绩效工资=基数×绩效考核系数×个人出勤系数
个人出勤系数=实际工作天数÷规定工作天数
第九条 司龄工资
入职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以公司劳动合同签订入职时间为准),享有100元/月的司龄工资,上不封顶。
第十条 额外性收入
额外性收入是员工除去保障性收入产生的其他收入,包括单项奖、福利、津贴类。
一、单项奖
单项奖是日常工作中,为鼓励员工完成阶段性目标、鼓励绩优员工或绩优团队而设置的一种奖励机制,其基本理念为“强调对高绩效员工或团队的激励,同时为绩效一般或较差的员工或团队树立榜样”,公司将根据管理需要进行灵活设置,具体参见公司相关奖励方案。
二、福利
福利是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而设置的费用项,公司将根据不同类别项设置福利额度,具体参见公司相关福利管理规定及工会规定。
三、津贴类
津贴类是公司为补偿员工特殊条件下生活成本的额外支出的补充形式,公司根据不同情况设置津贴类别,具体标准参照公司相关津贴类补贴规定。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半年度/年度调整
一、 商管总部个别调整
每年半年度/年末,由商管总部行政人事部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及胜任力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个别调薪,并提出薪酬个别调整方案,经审批后执行。具体调整原则及要求详见当年绩效管理办法。
二、 地方商管公司个别调整
每年半年度/年末,由地方商管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及胜任力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内提出对本公司员工进行个别调薪建议,经审批后执行。具体调整原则及要求详见当年绩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岗位变动薪酬调整
一、晋职
在同一岗位序列或者不同岗位序列,从较低层级的岗位往较高层级的岗位变动即为岗位晋职。晋职后员工的薪酬应纳入新岗位所对应的薪级,具体定薪根据员工能力与新岗位要求匹配度进行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新岗位对应薪级中位值。
二、降职
在同一岗位序列或者不同岗位序列,从高一层级往低一层级调整的岗位变动即为降职。降职后的员工薪酬应纳入新岗位所对应的薪级,具体薪酬水平原则上应小于原岗位。
三、平调
在同一岗位序列或者不同岗位序列,同一层级之间的岗位变动即为平级调动。调动后的薪酬应纳入新岗位所对应薪级,具体薪酬应采取就近带入原则套入其所接近薪档。
第十三条 薪酬调整后的计算方式
当员工薪酬发生调整变动时,在相关调整手续审批结束前,按原岗位进行薪酬计算;调整审批通过后次月起按照调整后的薪酬等级标准进行计算。
第十四条 薪酬特区定义
针对公司特聘的人才,因拟录用人员要求薪酬与岗位对应薪酬级别不符,无法执行岗位薪资等级标准时,采用薪酬特区相关政策。
对于采取薪酬特区的员工,由商管总部行政人事部根据员工级别进行划分并报批。
第五章 薪酬预算管理
第十五条 薪酬预算管理
商管总部行政人事部在每年12月底之前,分析总结本年度公司人工成本状况,并结合下一年度经营效益预计情况及员工招聘计划,编制下一年度的人工成本预算方案。具体分工见权责划分表。
第六章 薪酬核算及发放
第十六条 薪酬核算
工资计算公式为:【实发工资=月固定工资+各类加项-各类减项】。
其中各类加减项说明如下:
一、各类加项
1、员工绩效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
3、个别员工的津贴类补贴;
4、公司发放的各类福利项;
5、社保、公积金缴费差异产生的补发项;
6、因特殊情况需产生的上月补发;
7、其他情况产生的工资加项。
二、各类减项
1、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2、依法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部分;
3、员工当月因假期产生的缺勤扣除额,具体假期工资说明如下:
(1)事假:扣除额=月固定工资÷21.75(法定计算数)×事假天数。
(2)病假:病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
司龄
病假天数
享受工资待遇
未满2年
—
发放当日工资总额的60%
满2年
≤15天
发放当日工资总额的80%
>15天
发放当日工资总额的60%
(3)婚假: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4)产假:按国家及当地政策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正常工资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正常工资需扣除假期内绩效工资)。
(5)哺乳假、陪护假:享受正常工资。
(6)丧假:享受正常工资。
4、社保、公积金缴费差异产生的补扣项;
5、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失职所造成的重大影响而产生的处罚金/赔偿金;
6、 其他情况产生的工资减项。
第十七条 薪酬发放
一、发放时间
公司按月支付员工薪酬,以工资卡的形式支付,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半年/年度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在考核周期结束后,依据实际考核结果计算实际应发额。
二、试用期工资
1、D/M级员工试用期工资按岗位职务聘任协议约定等级薪酬的100%发放。
2、S/P/C级员工月度工资按转正后岗位对应工资标准的90%发放。
3、试用期员工的绩效奖金按照《绩效管理办法》的规定计算。
4、试用期员工的其它相关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及岗位职务聘任协议约定执行。
5、转正后,按劳动合同或岗位职务聘任协议约定薪酬发放。
三、离职员工工资
员工离职时,商管总部行政人事部、地方商管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其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发放月固定工资;考核周期内离职当期绩效工资(包括半年/年终绩效工资等)不予发放,具体见当年绩效管理办法。如遇特殊情况,考核周期内离职发放绩效工资的,需经总裁室审批确认。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薪酬保密
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薪酬知情员工和员工本人不允许任何方式告诉他人有关薪金情况,员工之间不允许互通工资金额,也不允许对外透露工资金额,一经发现公司将视其违纪并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修订与解释权
一、 本制度由商管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并负责解释、执行、检查与考核;
二、 本制度经职代会审议后,经与工会协商一致,由授权人批准实施;
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本制度实施后,与原有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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