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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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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学校各类人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江西省人事厅、教育厅《江西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赣人字〔2008〕237号)、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8〕13号)、江西省人事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赣人社字〔2010〕4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学校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学校人事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2.稳妥实施,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制度入轨,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确保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二、基本原则 3. 统筹兼顾、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从学校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兼顾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和各类人员现状,规范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合理确定岗位总量。 4. 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原则。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促进学校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 5. 按岗聘用,规范管理的原则。完善人才的遴选、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人员聘用合同制,实现人员的科学管理和规范管理。 三、岗位类别 6.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7.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除教师之外从事某一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医疗卫生、编辑出版、财经(含会计、审计、经济、统计)等相关专业技术岗位。  8.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学校管理岗位包括校级领导、机关、学院及其他内设管理岗位。 9.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10.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学校可以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属非常设岗位,用于聘用急需高层次人才的特殊需要。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四、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 1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正高岗位、副高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专业技术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之间的总体结构控制比例为0.8:2.9:4.5:1.8。正高中三、四岗位的比例为3:5;副高岗位中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3:5.5:6;中级岗位八至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3.5:4.3:3.5;初级岗位中十一.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4:5。 12.管理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学校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三、四级岗位数和比例由上级确定,五、六、七、八级岗位的比例为1:2:3:3。  13.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学校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岗位之间的具体比例控制目标为2:3:20:40:35。 五、岗位数量 14.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学校岗位总量为186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436个岗位,占岗位总数的77%,管理岗位336个,占岗位总数的18%,工勤技能岗位93个,占岗位总数的5%。 15.学校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学校依据学科建设、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规模和编制数等因素核定教学单位各级各类教师岗位数量,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和编制数核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具体设置见《井冈山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设置暂行规定》。 16.学校根据各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岗位类别和全校编制数、管理岗位总数等因素核定各单位管理岗位数量。其中内设管理机构领导岗位数量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按有关部门审批的领导职数确定。 17.学校预留一定数量的岗位,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行宏观调控。 六、岗位职责  18.教师岗位以完成教学、科研、育人、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为岗位职责。教学任务主要指:为学生授课(含讲座)、指导学位论文(含本科毕业设计)、实践性教学、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科研任务主要指:承担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组织和参加学术活动等;育人任务主要指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导师等;社会服务主要指:承担校内外学术组织任职、以及为校内外经济和社会组织提供技术、咨询和其他服务等。  19.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以所在业务领域为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和条件保障为岗位职责。其中,实验岗位以技术保障和技术开发为主要职责,包括教学实验工作,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研发,公共平台的建设、维护、运行等;图书档案岗位以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提供文献信息服务为岗位职责。 20.管理岗位以做好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为广大教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岗位职责。 21.工勤技能岗位以为教学科研提供技能操作和维护、校园安全、后勤保障与服务等为岗位职责。 七、聘任条件 22.基本条件:学校三类岗位都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基本条件。 23.任职条件:管理岗位参照干部任职条件确定;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原则上按照不低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基本要求,由学校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整体水平作出规定;工勤技能岗位参照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要求确定任职条件。具体任职条件详见相应各类人员聘用细则(附件二至五)。 八、聘任管理 24.学校各级各类单位在聘任人员时,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原则择优聘用,岗位聘任的基本程序为: (1)公布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岗位待遇,学校审定后予以公布。 (2)个人申请:应聘者向所在单位提出聘用书面申请,并按照申请岗位类别分别填写管理、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聘用表格。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和审查意见报学校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4)    单位评议: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工作表现、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本单位拟聘人选或校聘推荐人选。 (5)    考核评价:各部门、单位聘任组织将校聘对象推荐意见报学校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聘任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察考核,管理岗位按干部考核程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进行学术评价,工勤技能岗位进行现实表现和业绩考评,并在此基础上,由各聘任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拟聘对象。 (6)    学校批准:学校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选,并分别报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批。 (7)    聘用公示:副高、副处和高级工及以上岗位由学校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校园网上公示,中级、科级和中级工及以下岗位由用人单位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为7天。 (8)  签约上岗:对公示无异议者,校聘对象由学校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其他聘任对象由所在单位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合同应包括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条件、薪酬待遇、岗位纪律、合同期限和合同变更等内容。对公示有异议者,根据群众反映进行调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25.首次聘任完成以后,各单位须在编制和岗位富余,人员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才可提出补充人员,人员补充可通过校内或校外招聘方式进行,聘用程序按第24条进行。 26.专业技术二级以上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岗位四级以上职员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7.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专职辅导员是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可根据其条件确定并聘任相应的职员职级或专业技术职务。 28.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特点,既在管理岗位任职,同时又确需兼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双肩挑”人员,学校将视实际情况,依照“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少量可以“双肩挑”的部门及岗位: (1)“双肩挑”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确实是工作需要;符合聘用条件;真正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工作职责。 (2)“双肩挑”岗位,只在具有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的管理部门设置,“双肩挑”岗位必须是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并同时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双肩挑”人员同时占用管理和专业技术两个岗位数,其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按教学编制归属占所在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数,并由学院提出聘任意见。   29.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为管理岗位。学院(系)、科研、实验(院、所、室和中心)的行政领导为专业技术岗位,由从事教学、科研或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聘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30. 2010年首次聘任时,在岗人员均按现聘专业技术职务、党政职务、工人技术等级聘任相应的岗位和级别。当前既在管理岗位、又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择岗申请,除规定可以“双肩挑”人员外,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已经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布的空岗数内择优聘任。 31.在首次岗位聘任中,管理岗位人员与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流动,可不受部门、单位的编制和岗位数限制,经本人申请、接收单位同意,学校批准,可直接调入相应部门、单位,受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 32.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后,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受聘人按受聘岗位类别和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如聘期内受聘岗位类别不发生变化,只是岗位等级发生变化,则按变动后的岗位等级执行岗位工资;如果受聘岗位类别发生变化,则从下一聘期开始按变动后的岗位执行岗位工资。 33.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聘期均为3年。对聘期未满但达到退休年龄的受聘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直接办理退休手续并中止聘期。 34.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学校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35.未聘、缓聘、拒聘、解聘人员由学校根据情况负责安排,或通过调整岗位、待岗、进修培训等方式进行分流,其工资待遇按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6.学校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人员按通过的技术等级考核确定工勤技能岗位。 37.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其岗位聘任,3年内取消其应聘高一级岗位的资格,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1)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 (2)谎报研究成果、工作业绩、弄虚作假的; (3)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的; (4)以不正当手段拉拢或贿赂聘用组织成员的; (5)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九、聘后考核 38.聘后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两类。年度考核根据学校部署一学年进行1次,聘期考核在受聘人聘期满前3个月进行。 39.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考核聘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业绩。由学校根据各类人员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考核方案。“双肩挑”人员须同时接受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考核以聘用合同书约定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团队与个人相结合、年度与聘期相结合。 40.考核程序一般包括:本人填写考核表,总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业绩材料;组织考核的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意见。各部门、单位聘用的岗位,考核结果由部门、单位审定,结果报学校备案;由学校统一组织聘用的岗位,考核对象所在的单位也要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初步意见,报学校审定。  41.考核结果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10%。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工资调整和下一聘期续聘、低聘、调整岗位和解聘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可申请优先应聘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称职者,可申请续聘原岗位或应聘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得申请应聘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不称职者不得申请续聘原岗位,可申请应聘低级岗位或转聘其他岗位;连续两个聘期考核不称职者实行解聘。考核结果进入本人档案。 42.考核结果应由负责考核的单位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负责考核单位提出复议申请,负责考核的单位应认真进行复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做出答复。 十、聘任和考核机构 43.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考核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44.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和考核工作;成立管理岗位聘任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五、六级管理岗位的聘任和考核工作;成立工勤技能岗位聘任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三级及以上工勤岗位的聘任和考核工作。 45.学校各部门、单位分别成立岗位聘任与考核小组,由本部门、单位领导组成,负责本部门、单位校聘人员的推荐和本单位除校聘人员外其他人员的聘任考核工作;各学院成立岗位聘任与考核委员会,由学院党政领导、专家学者组成,具体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校聘人员的推荐及除校聘人员外其他人员的聘任考核工作。 十一、其他 46.本办法适用范围是全校在编在岗人员,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47.岗位聘用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一般应当回避,不在同一部门、单位形成工作聘用关系。 48.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 井冈山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设置暂行规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江西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赣人字〔2008〕237号)及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8〕1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做好岗位设置工作,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设置的原则  1.总量控制,逐步到位的原则。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各级岗位设置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数和岗位结构比例以内。 2.保证重点、按需设岗的原则。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设置,必须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首先保证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需要,同时统筹学校其他方面工作需要。 3.按学科门类设置的原则。考虑目前学科专业发展情况和教师队伍现状,教师队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学科门类进行设置。具体专业归属见学校发展规划研究室的相关规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设置标准 (一)专任教师 1.岗位数量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高校教师系列,专任教师岗位占总岗位数的61%,为114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80%。专任教师各类岗位数量和比例见表1: 表1:专任教师岗位设置 等级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数量     44 72 67 123 134 157 189 157 90 111   比例     3% 5% 6% 11% 12% 14% 17% 14% 8% 10%   2.岗位设置 (1)高级岗位 学校教师正、副高岗位根据育人、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和学科建设需要,综合考虑专业数、学生数、学科建设、科研和教学工作量、公共课教学、教师队伍现状等诸多因素,按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医学和管理学六大学科类别进行设置(目前学校农学只有园林专业,且规模较小,园林专业暂时归入理学)。学校预留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用作未来学科发展、引进人才和校内调节的需要。具体设置情况见附表1:井冈山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一览表。 (2)中初级岗位 中初级岗位根据育人、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和学科建设需要,综合考虑专业数、学生数、学科建设、科研和教学工作量、公共课教学、教师队伍现状等诸多因素设置到各学院,具体设置见附表2:井冈山大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岗位数量 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占总岗位数的16%,为29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20%,不设正高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医疗卫生、财经(含会计、审计、经济、统计)、高教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数量和比例见表2: 表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   副高 中级 初级 等级 5 6 7 8 9 10 11 12 13 数量 19 35 38 44 55 44 25 32   比例 6% 11% 12% 14% 17% 14% 8% 10%   2.岗位设置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从满足和服务于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出发合理设置。以实验和图书资料等教学辅助岗位为重点,兼顾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其中,实验岗位数占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35%,主要设置到教辅单位和实验室;图书资料岗位数占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30%,主要在图书馆设岗;其余系列岗位总数占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35%,视工作需要,依据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系列名称和人员范围设置到具体单位,其中,考虑到高校管理的特殊性,高校管理岗位不设置到具体单位,由学校统一掌握和管理。具体分布见表3。 表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布表   小计 副高 中级 初级 实验系列 102 32 50 20 图书系列 88 28 43 17 其余系列 102 32 50 20 合计 292 92 143 57 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比例的调控与管理 1.对编制和岗位富余单位采取“分年计划、逐步到位”的办法管理,对超编和超过结构比例单位本着“实事求是、平稳过渡、逐步达到结构比例要求”的原则,采取多退少进的办法,逐步解决岗位设置要求与现实情况的矛盾。 2.为有利于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在岗位使用时,学校预留一定数量的高级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 3.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承担的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四、本暂行规定由校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井冈山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一览表 序号 学科类别 学科 设置因素 岗位数量 专业数 学生数 教师数 正高 副高 备注 合计 6 11 58个 17610 938 104 292   1 人文学科 文学 汉语言文学 794 56 22 89   新闻学 155 9 广播电视新闻学 167 5 对外汉语 188   英语 903 91 日语 104 3 音乐学 462 28 舞蹈学 152 3 美术学 110 11 艺术设计 644 21 动画 111   历史学 历史学 162 10 小计 12 3952 237 22 89   2 社会学科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276 5 36 76   经济学 183 22 法学 思想政治教育 181 69 行政学与政治学 184   法学 467 17 教育学 应用心理学 197 12 教育学 187 26 学前教育 168 2 小学教育 413   体育教育 579 16 社会体育 167 5 运动训练学 85 58 教育技术学 122 10 社会学 社会工作 154 4 小计 14 3363 246 36 76   序号 学科类别 学科 设置因素 岗位数量 专业数 学生数 教师数 正高 副高 备注 3 理学 理学 化学 252 29 17 40   应用化学 354   生物科学 195 28 生物技术 243   环境科学 199 3 数学与应用数学 495 40 信息与计算科学 154   物理学 152 23 农学 园林 147   小计 9 2191 123 17 40   4 工学 工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258 3 11 39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85 2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500 10 建筑学 348 9 土木工程 265 13 工程管理 159 7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28 10 生物医学工程 236 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06 4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533 26 软件工程 283 6 通信工程 148   小计 13 3849 152 11 39   5 医学 医学 临床医学 1308 92 15 39   口腔医学 184 5 药学 305 11 中医学 317 12 护理学 638 18 小计 5 2752 138 15 39   6 管理学 管理学 财务管理 361 8 3 9   旅游管理 271 11 市场营销 253 15 公共事业管理 220 4 会计学 398 4 小计 5 1503 42 3 9   注:专业数、教师数和学生数的统计时间均为2010年12月。      附表2:井冈山大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一览表 序号 学院 设置因素 岗位数量 专业数 学生数 教师数 中级 初级 备注 合计   58个 17610 938 503 201   1 政法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181 69 52 17   行政学与政治学 184   法学 467 17 社会工作 154 4 公共事业管理 220 4 小计 5 1206 94 2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794 56 33 17   对外汉语 188   新闻学 155 9 广播电视新闻学 167 5 历史学 162 10 小计 5 1466 80 3 外国语学院 英语 903 91 46 13   日语 104 3 小计 2 1007 94 4 商学院 经济学 183 22 46 18   国际经济与贸易 276 5 财务管理 361 8 旅游管理 271 11 市场营销 253 15 会计学 398 4 小计 6 1742 65 5 数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495 40 34 11   信息与计算科学 154   物理学 152 23 小计 3 801 63 6 工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236 7 41 2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28 1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85 2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500 10 建筑学 348 9 土木工程 265 13 工程管理 159 7 小计 7 2121 76 序号 学院 设置因素 岗位数量 专业数 学生数 教师数 中级 初级 备注 7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 216 29 10 9   应用化学 390   化学工程与工艺 258 3 小计 3 864 32 8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195 28 16 10   生物技术 243   园林 147   环境科学 199 3 小计 4 784 31 9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06 41 51 1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00   软件工程 283 6 教育技术学 122 1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533 26 通信工程 148   小计 6 1592 83 10 教育学院 应用心理学 197 12 18 11   教育学 187 26 学前教育 168 2 小学教育 413   小计 4 965 40 11 医学院 临床医学 1308 92 69 22   口腔医学 184 5 药学 305 11 中医学 317 12 小计 4 2114 120 12 护理学院 护理学 638 18 10 5   小计 1 638 18 13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579 16 38 12   社会体育 167 5 运动训练学 85 58 小计 3 831 79 14 艺术学院 音乐学 462 28 39 16   舞蹈学 152 3 美术学 110 11 艺术设计 644 21 动画 111   小计 5 1479 63 注:专业数、教师数和学生数的统计时间均为2010年12月。 附表3:井冈山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现有人员一览表                                                                序号 学科类别 学科 基本情况 现有职称 专业数 学生数 教师数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备注 合计 6 11 58个 17610 938 128 301 442 67   1 人文科学 文学 汉语言文学 794 56 8 27 21     新闻学 155 9   4 5     广播电视新闻学 167 5   3 1 1   对外汉语 188             英语 903 91 9 39 38 5   日语 104 3     2 1   音乐学 462 28 2 5 16 5   舞蹈学 152 3   1   2   美术学 110 11 3 5 3     艺术设计 644 21 1 3 15 2   动画 111             历史学 历史学 162 10 4 5 1     小计 12 3952 237 27 92 102 16   2 社会学科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276 5   1 4     经济学 183 22 8 4 10     法学 思想政治教育 181 69 16 25 27 1   行政学与政治学 184             法学 467 17   3 14     教育学 应用心理学 197 12 4 3 5     教育学 187 26 4 8 13 1   学前教育 168 2   2       小学教育 413             体育教育 579 16   4 8 4   社会体育 167 5   3 2     运动训练学 85 58 10 22 23 3   教育技术学 122 10 1 4 4 1   社会学 社会工作 154 4 1   3     小计 14 3363 246 44 79 113 10   序号 学科类别 学科 基本情况 现有职称 专业数 学生数 教师数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备注  3 理学 理学 化学 252 29 6 15 7 1   应用化学 354               生物科学 195 28 6 8 12 2 生物技术 243             环境科学 199 3   1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495 40 3 12 20 5   信息与计算科学 154             物理学 152 23 6 5 10 2   农学 园林 147             小计 9 2191 123 21 41 51 10   4 工学 工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258 3   2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85 20 4 5 9 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500 10 3 1 6     建筑学 348 9   2   7   土木工程 265 13 1 2 7 3   工程管理 159 7   1 3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28 10   3 7     生物医学工程 236 7   3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06 41 5 9 25 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533 26   8 15 3   软件工程 283 6 1 4 1     通信工程 148             小计 13 3849 152 14 40 78 20   5 医学 医学 临床医学 1308 92 15 24 48 5   口腔医学 184 5   2 2 1   药学 305 11 2 4 5     中医学 317 12 1 5 6     护理学 638 18 1 5 9 3   小计 5 2752 138 19 40 70 9   6 管理学 管理学 财务管理 361 8   3 5     旅游管理 271 11   1 10     市场营销 253 15 2 3 9 1   公共事业管理 220 4   1 2 1   会计学 398 4 1 1 2     小计 5 1503 42 3 9 28 2   注:专业数、教师数和学生数的统计时间均为2010年12月。 附件二:   井冈山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学校管理人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井冈山大学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因事设岗,事职相宜的原则。根据部门、单位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在确定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进行岗位设置。 2.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通过管理岗位设置与聘任,改善队伍结构,加强党政管理队伍建设,增强学校运行效能,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二、岗位等级 管理岗位职级从三至十级分为八个等级。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 三、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包括校、院(系)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学校管理岗位数为336个,占学校岗位总数18%。其中,各级岗位和占全校管理岗数量的比例为:三、四级岗位11个,不超过3%;五级岗位44个,不超过13%;六级岗位65个,不超过20%;七、八级岗位分别为102和91个,各自不超过管理岗位总数30%。 四、岗位职责 1.三、四级管理岗位的职责由上级确定。 2.学校管理部门的岗位职责遵循由上至下、逐级分解和岗责明晰的原则确定,将部门、科室的岗位职能依次分解成处长(部长、主任等)、副处长(副部长、副主任等)、科长和具体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五级岗位的职责由学校确定;六级岗位的职责由各部门、单位根据本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能和分工情况确定;七级及以下岗位的职责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和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确定。各类管理岗位职责均须报学校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各类管理岗位的职责均在聘任合同中加以明确,作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和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为人正派,勤政廉洁,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备聘任岗位工作的学历(位)、能力和专业知识技能。职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二)任职条件 1.三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校级正职领导直接聘为三级职员岗位。 2.四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校级副职领导直接聘为四级职员岗位。 3.五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1)学校任命的正处级干部可直接聘为五级职员岗位。 (2)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其他申请五级职员岗位的人员条件为: 具有履行岗位工作所要求的理论知识,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领导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能够领导和负责学校某一单位的工作,确保所负责的工作紧密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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