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学院党总支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善党总支对学院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总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第三条 党总支是学院的政治核心,与学院行政领导,共同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以主要精力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凝聚力,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做好教职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以学术骨干、教学骨干为主体的知识分子工作,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按规定充分行使职权。 第
2、四条 党总支的主要职责是: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学院的贯彻执行。 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与行政部门一起共同完成学校分解到本学院的工作目标。 3.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和组织员的工作。 4.领导本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5.做好本学院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及向校党委推荐干部的工作。 6.做好学生工作,领导本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7.做好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党总支
3、的设置 1.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任期三年。 2.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成员应有3年以上党龄,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第六条 制度和方法 1.党总支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本学院重大问题,必须经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议。 2.党总支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决定本学院党的工作的重要问题。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 讨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重要工作部署。 2) 研究党总支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3) 研究党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及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4) 审查审批发
4、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5) 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评选优秀党员活动。 6) 研究学生工作。 3.党总支对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的审查和监督。 4.党总支委员会应是政治上坚定、熟悉业务、勤政廉洁、团结合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联系群众的领导集体;应由党性强、政治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同志组成。党总支书记应由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经验,党性强,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能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同志担任。 5.党总支委员要经常深入到教学、科研和教职工、学生中
5、去,帮助支部开展工作,建立联系点,搞好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生活,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各个领域。 6.加强请示汇报制度。党总支必须定期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如遇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属于党总支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敢于负责,认真解决。 7.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除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外,党总支委员应参加党总支每半年召开一次的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干部年度考核或民主评议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事先通知纪委、组织部派人参加,并将会议记录及时报组织部。 8.党总支委员会成员要注意加强自身的学习,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
6、。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18年10月 党支部大会制度 1、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 2、会前有准备,会议有主题,确保会议高效、务实。 3、会议讨论、审议的事项,首先应会前召集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 4、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支部的重大事项及决议,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5、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也可以委托某一委员主持。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由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一般不得延期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
7、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执行校党委所作出的决议、决定情况。 3、调查研究、联系同学、艰苦奋斗、改革领导作风、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情况。 4、党支部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5、上级规定的民主生活会内容。 三、会议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主要领导人召集并主持。 2、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对象: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参加。 3、民主生活会期间一般不能请假,因故不能到会的,要写出书面材料请假,并委托有关同志代读,有紧急、特殊情况的可以电话联系说明情况。 4、参加生活会的成员,要从沟通思想,相互谅解,团结提高的愿望出发,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民主生活会
8、结束后,要按规定和要求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会议内容、主要收获、存在问题、会后措施以及生活会原始记录上报校党委。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提高反腐倡廉自觉性,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对因工作失职,给支部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发生重大事故或徇私舞弊等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3、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制止奢侈浪费等行为,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同讲政治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联系制度 1、全体成员要发扬密切联系同学的优良传统,深入同学,扎扎实实帮助同学解决实际问题,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2、党支部要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多开展为同学谋利益的工作,
9、把同学利益放在第一位。 3、党支部成员每周都要有二分之一时间深入同学,倾听民意、,继续开展党员联系宿舍活动。 4、对同学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如有困难,需及时向党总支反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 二、评议内容: (1)政治立场:主要看是否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习精神:主要看是否能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是否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是否努力钻研科学文化知识,是否熟悉本职工作业务。 (3)工作业绩:主要看是否敢于创新,是否积极投身于支部建设,工作效率高、任务完成好。
10、(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看是否能开展自我批评,暴露缺点。开展批评时,是否注意事实,不讲情面,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坚决的斗争。 (5)廉洁性:主要看是否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以权谋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6)联系同学:主要看是否积极做同学的思想工作,为同学排忧解难。 (7)组织观念:主要看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及党内各项活动,是否按期交纳党费。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教工支部 2018年10月 为了加强与校领导的联系和沟通,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提高党总支工作的全局意识和水平,经研究制定党总支请示汇报制度。 一、党总支请示汇报制度 1.党员向党支
11、部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对照党员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在近段时间自己的学习、工作、思想、生活等情况和问题以及党内同志和党外群众中的先进事迹和思想动态、言行等向党支部汇报,或者党支部明确要求请示汇报的其他事项。 请示汇报的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向支部书记单独汇报或在组织生活会上请示汇报。 除有专门安排布置外,每学期至少对照组织的要求向党支部书面或口头汇报一次,也可随时向党支部书记口头请示汇报。党员外出学习时,应每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或口头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2.党支部向党总支请示汇报制度 党支部书记应每学期至少书面或口头向党总支请示汇报一次,重要问题和情况应随时请示
12、汇报。主要请示汇报以下内容: (1)部门工作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情况; (2)部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师生思想动态等; (3)对部门工作有较大影响的改革方案或措施; (4)对照党支部工作目标,汇报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和体会; (5)党总支明确要求请示的其它事项。 二、学生开展重大活动和发生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制度 1.开展重大活动请示汇报制度 (1)重大活动指学生参加的集会、讲座、报告、参观、游览;校际间的交流、联谊、比赛或参加人数较多以及涉及学校教学、生活秩序的大型活动。 (2)重大活动的组织者或主办者,需在活动前将活动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人数报校领导审查
13、,并报学工处、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 (3)举办全校性的集体活动需经校领导批准。影响到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集体活动,需报请教务处、学工处或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 (4)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的超出自己工作范围和职权的活动。 (5)组织各种大型活动,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防止无组织、无纪律和有损学校声誉的问题发生。活动要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2.重大问题汇报制度 (1)重大问题指学生参与的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赌博、擅自离校、患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人身伤亡和严重扰乱社会治安,扰乱学校教学、生活秩序等的事故。 (2)重大问题发生后,知情的师生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防止事态发展,并应及时向学校值班人员、辅导员、学院领导和校领导汇报。 (3)任何知情的师生都不得对重大问题置之不理或隐瞒不报。否则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要追究其责任。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18年10月 13 /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