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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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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时间成本,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宝鸡市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企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为重点,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改变当前施工许可办理过程中程序复杂、相互牵制、过程漫长的串联审批方式,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四项改革举措,整合办理流程,分工负责,并联评审,压缩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时限,从投资项目立项到办结施工许可,达到48个工作日内办结目标,努力实现审批便捷、优质服务。 公路、铁路、城市交通设施等重点项目和中省重大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流程 一是提前介入。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建设单位确定工程项目意向后,发改、国土、住建、环保、文物、水利、气象、地震等单位联合预审,研判项目立项可行性,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等内容主动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多评合审。优化各类评估流程,整合项目所涉及各部门评估审核职能,将串联模式调整为并联模式,实行同步评估、同步审批、同步反馈、控制周期,主要包括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规划部门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物部门的文物保护与考古方案审批、消防部门的消防设计方案审核、人防部门的人防设计方案审核等。 三是多图联审。实行施工图文件统一受理、平行联合审查方式,规划、消防、人防等单位依据职能要求,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节能、绿色建筑、消防、人防、管网、防雷、抗震等施工图设计的审查。 四是并联审批。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对各类行政性审批实现并联审批。同时推进各部门行政审批事务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全面提升审批效率。 (二)推进举措 一是清理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严格执行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相关规定,取消各类保证金、押金、建筑业工伤保险证明等搭车事项。(责任部门:人社、住建等部门) 二是整合优化各环节业务办理流程。抓住制约施工许可办理时限的关键环节,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等内容与前期项目立项有机对接;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外,各类评估报告和方案实行多评合审;施工图中各类设计方案进行多图联审;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查在立项后平行开展;最高限价备案、招标备案、中标备案、合同备案及质量安全备案快速办结,最大限度缩短行政审批时限。(责任部门:环保、住建、发改、市场监管、水利、文物、气象、消防等部门) 三是申请材料分头报送平行展开评审。由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先行审批,通过后将其他各类评估报告和方案分头报送各职能部门,平行开展并联审查后,各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意见报送到牵头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分别报送各职能部门,平行开展并联审查后,各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意见报送到牵头单位汇总(原则上为规划部门)。(责任部门:国土、环保、住建、水利、文物、气象、消防等部门) 四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和中介机构行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可通过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各类评估报告和方案进行审查、论证、评估、评价,由社会中介机构对出具的相应报告真实性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应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服务承诺时限进行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社会中介机构服务信用评价机制,严肃查处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扰乱市场的行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国土、环保、住建、水利、文物、气象、消防等部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简化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密切协调配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流程图和责任人。 (二)强化督查,跟踪问效。要将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作为“放管服”改革重点内容,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定期组织分析讲评,对行动快、措施实、效果好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对懒政怠政、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作为行为要严肃问责,确保工作落实。 (三)着眼利企,大胆创新。要本着利企便民原则,在依法依规、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大胆创新,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改善我县营商环境、实现“追赶超越、转型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附件:1.岐山县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2.岐山县相关部门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环节一览表 附件1 岐山县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提前介入) 发改、国土、住建、环保、文物、水利、地震等单位联合预审 发改部门办理投资项目备案(即办)或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纳入多评合审环节) (多评合审文件编制) 建设单位委托编制节能审查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文物保护方案、人防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 (多评合审) 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规划部门的园林绿化方案审核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物部门的文物保护与考古方案审批、消防部门的消防设计方案审核、人防部门的人防设计方案审核等。(30个工作日) (多图联审) 住建、消防等单位依据职能要求,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节能、绿色建筑、消防、人防、管网、防雷、抗震等施工图设计的审查(3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书48个工作日,报告表25个工作日) 各类规费收缴、核发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备案、质量安全备案(7个工作日) 核发施工许可证(1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附件2 岐山县相关部门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环节一览表 序号 环节 申请材料清单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 部门 法定 时限 优化 时限 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一、申请人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申请人提交《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按标准表格填写,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陕发改投资〔2017〕1331号) 县发改局 即办 即办 2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一、申请人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申请人提交《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按标准表格填写,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三、申请人提交中外投资各方企业注册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提交项目投资意向书及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五、若属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申请人应提交中外双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陕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陕发改外资〔2015〕691号) 县发改局 7个 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评合审环节 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提请节能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 县发改局 15个 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评合审环节 序号 环节 申请材料清单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 部门 法定 时限 优化 时限 4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 一、项目建设立项批复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项目建议书、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 二、工程项目总平面图(1:500或1:1000); 三、建设场地(或近旁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审核登记表》; 五、对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协议或合同、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基本情况及编写报告的技术人员情况、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查委托协议及审查机构概况、审查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及审查专家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国务院第676号修订) 《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 县地震局 7个 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图联审环节 5 省级非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表 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提交材料:1.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1份;2.《环境影响报告表》2本、电子版1份;3.县环保局出具的环评适用标准; 4.涉及总量控制指标的,提交排污权交易指标批文;5.公众参与报告、公众参与采纳意见承诺函; 6.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1份;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备案文件1份;7.涉及搬迁的项目,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搬迁承诺函及认可的搬迁安置计划1份;8.监测报告;9.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10.市场主体环境信用承诺书;11.需在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预受理。 二、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材料:1.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1份;2.《环境影响报告表》2本、电子版1份;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份; 4.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1份,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备案文件1份;5.涉及搬迁的项目,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搬迁承诺函及认可的搬迁安置计划1份;6.监测报告;7.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8.市场主体环境信用承诺书;9.需在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预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省环保厅 环境影响报告书6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30个工作日 省级环保部门审批和备案的项目优化为: 环境影响报告书48日 环境影响报告25个工作日 序号 环节 申请材料清单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 部门 法定 时限 优化 时限 6 省级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 一、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材料:1.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1份;2.《环境影响报告书》1本、电子版1份;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份;4.县环保局出具环评适用标准(不含核技术利用);5.公众参与报告、公众参与采纳意见承诺函;6.报纸公示、审批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网上公示截图及公示说明;7.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1份;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备案文件1份;8.监测报告(不含核技术利用);9.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10.市场主体环境信用承诺书。11.需在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预受理(仅限电磁)。 二、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材料:1.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1份;2.《环境影响报告表》2本、电子版1份;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份;4.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1份,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备案文件1份;5.监测报告(仅限电磁噪声);6.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7.市场主体环境信用承诺书。8.需在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预受理(仅限电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省环保厅 环境影响报告书6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30个工作日 省级环保部门审批和备案的项目优化为: 环境影响报告书48日 环境影响报告25个工作日 序号 环节 申请材料清单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 部门 法定 时限 优化 时限 7 县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 三、设计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 四、消防设计文件(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施工设计图); 五、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或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 六、施工图审图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资质证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项目技术审查负责人、各专业审查人员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市公安消防支队 20个 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环节 8 县级人防工程建设设计文件审批 一、初步方案人防审核:1.规划批准的报建项目总平面图;2.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图;3.地下局部剖面图;4.地下一层平面图。 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县人防办 初步方案人防审核5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12个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环节 9 县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书(表)审批 一、申请文件; 二、生产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三、法人身份证; 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 县水利局 报告书20个工作日报告表10个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评合审环节 序号 环节 申请材料清单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 部门 法定 时限 优化 时限 10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一、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 三、建设工程概况及规划总平面图; 四、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相对位置示意图; 五、委托代理的,应出具委托协议。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实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省气象局 20个工作日 提前介入,不计入时限 11 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开工前的考古调查、勘探的审核 一、申请书(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用途); 二、考古调查勘探报告; 三、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 四、其他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发布,第687号修订) 省文物局 30个 工作日 在项目立项之前介入,不计入时限 12 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一、申请书(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用途); 二、必须进行该工程的理由说明材料及工程方案; 三、涉及地下埋藏文物的,须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四、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五、其他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省文物局 30个 工作日 在项目立项之前介入,不计入时限 序号 环节 申请材料清单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 部门 法定 时限 优化 时限 13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 一、申请书(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用途); 二、工程位置图和工程设计方案; 三、涉及地下埋藏文物的,须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四、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五、其他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省文物局 30个 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图联审环节 14 建设项目涉及地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的审批 一、申请单位书面申请(包括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地址、用地面积等); 二、申请单位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项目涉及地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办理登记表》; 四、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包括《土地证》、《宗地成果表》等); 五、《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如新建项目用地面积与《土地证》不相符需提供《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六、《地下文勘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发布,第687号修订) 《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 县文广局 20个 工作日 在项目立项之前介入,不计入时限 15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项目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一、正式申请文; 二、必须进行该工程的理由说明材料及工程方案; 三、确保文物安全的措施方案; 四、涉及地下文物遗存的,需提供考古勘探发掘材料; 五、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县文广局 20个 工作日 在项目立项之前介入,不计入时限 16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 一、申请书(建设单位名称及法人登记证明,文物名称、工程名称、地点、规模); 二、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内容包括:1/500或者1/2000现状地形图(标出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还需上报相关建筑的总平面图、平面、立面、剖面图; 三、工程对文物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及为保护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相关措施设计(可自行编写,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委托); 四、涉及地下埋藏文物的,须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 县文广局 20个 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评合审 序号 环节 申请材料清单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 部门 法定 时限 优化 时限 17 建筑业工伤保险 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人社部、住建部、国家安监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 县人社局   不属于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要求。拟取消该环节 18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凭证。 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 (试行)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62号 县人社局   19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一、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 二、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三、建设用地坐标成果表; 四、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提供附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六、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提供拟用地块1:1000地形图3份,并标注明确拟用地范围; 七、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核准文件(复印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提供项目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 八、建设项目在生态敏感区(如水源保护地)内或二、三类工业项目及有污染的县政基础设施的,应提交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大型公共建筑、人流集散中心、居住区、交通枢纽以及引发交通量较大的项目,应提交已批准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预先取得的有关专业部门的意见(如文物、水务、林业等部门); 十、企事业单位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属特种行业的,应提供相应资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县住建局 20个 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评合审环节 序号 环节 申请材料清单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 部门 法定 时限 优化 时限 20 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一、立案申请表、法人委托书原件; 二、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用地决定书等及附图附件; 四、1/500或1/1000的现状地形图; 五、1/500或1/1000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上的总平面图; 六、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册:规划说明书、规划设计蓝图(即“总平面规划与绿地规划图”和“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与竖向规划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彩图; 七、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 八、规划条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九、规划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 十、已批准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十一、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及其附图附件;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岐山县城总体规划》 县住建局 30个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评合审环节 21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一、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初审意见; 二、规划方案公示照片、报纸等相关资料; 三、规划专家评审纪要、修改说明(专家组长签); 四、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批准文件;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出让用地项目); 六、规划实施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地质灾害稳定性评估报告、安全审查意见、用地范围内相关产权单位意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县住建局 20个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评合审环节 序号 环节 申请材料清单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 部门 法定 时限 优化 时限 22 建筑单体方案审查 一、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初审意见; 二、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括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图等); 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合法有效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四、经审查批准的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五、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电子版(含建筑平、立、剖面图、效果图及相关说明等); 六、市政工程项目需提交项目沿线和周边现势地形图资料(1:1000或1:500)及地下管线相关资料; 七、发展改革、环保、文物部门等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县住建局 20个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图联审环节 2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一、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 二、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初审意见;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合法有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五、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合法有效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六、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七、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八、经项目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及电子版; 九、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定线成果表; 十、市政工程项目需提交项目沿线和周边现势地形图资料(1:1000或1:500)及地下管线相关资料; 十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预先取得有关专业部门的意见(如:文物、水务等); 十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凭证; 十三、企事业单位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属房地产开发的,应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复印件);属特种行业的,应提供相应资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县住建局 20个 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图联审环节 序号 环节 申请材料清单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 部门 法定 时限 优化 时限 24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 一、审查合格书; 二、审查意见告知书; 三、审查备案表和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复印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 县住建局 5个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图联审环节 25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内容设计审查备案 一、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及证明资料; 二、建筑节能信息内容设计审查备案表及证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县住建局 20个 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图联审环节 26 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文件审核 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书; 二、自评估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 《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 《关于印发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68号) 县住建局 20个 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图联审环节 27 直接发包通知书 (施工) 一、 工程立项和规划批准手续; 二、 资金到位银行证明; 三、 承包人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 《关于印发<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5〕226号) 县住建局 5个工作日 纳入并联审批环节 28 直接发包通知书 (监理) 一、工程立项和规划批准手续; 二、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 《关于印发<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5〕226号) 县住建局 5个工作日 纳入并联审批环节 29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一、合同原件; 二、介绍信2份(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各一份)。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县住建局 7个 工作日 和直接发包通知书一并审批 序号 环节 申请材料清单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 部门 法定 时限 优化 时限 30 城市基础 设施配套费 一、立项文件; 二、规划部门核准的总平面图;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登记表; 四、其它项目资料。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陕价行发〔2005〕17号)《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宝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宝政函〔2018〕10号) 县住建局 3个工作日 纳入并联审批环节 31 劳保统筹费用缴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建发〔2016〕290号) 县住建局 3个工作日 纳入并联审批环节 32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备案 一、经规划部门审核的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三、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措施的资料; 四、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 六、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七、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八、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第687号修订)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县住建局 20个 工作日 纳入并联审批环节 33 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 一、取得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已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县住建局 15个 工作日 1个工 作日 合计时限 48个工作日 备注:1.本环节一览表适用于社会投资项目。 2.多评合审总时限30个工作日,多图联审总时限30个工作日,并联审批总时限7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核发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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