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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规定.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3770251 上传时间:2024-07-17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9.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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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健康有序进行,参照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特此规定。第二章 处罚标准一、施工现场布置和防护1.临边、临水、洞口、陡壁等危险作业区域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未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2.未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未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

2、000元。3.个人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4.危险品存放、使用、管理等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二、临时用电配电箱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闸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电线布设零乱、不规范,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三、模板、支架及脚手架1.大型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2.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立剪刀撑,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3.脚手架10m以上未设置缆风绳, 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四、施工机具1.设备用电未按“一机一闸一保护”安装,未做接零(接地)保护和漏电保

3、护器,1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设备工作完毕时未拉闸断电,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2.预应力张拉作业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站人,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3.外露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露天设备无防雨设施,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4.乙炔瓶、氧气瓶之间安全距离小于规定,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乙炔瓶、氧气瓶与明火之间安全距离小于规定,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5.钢筋机械冷拉作业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的,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五、起重作业1.起重设施未取得检验合格证,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2.轨道式起重机无有效限位或

4、保险装置,未作业时不使用夹轨钳,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3.使用起重设备运送人员,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起重臂下站人,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4.大型构件空中停留操作人员离开,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5.司机无证上岗,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六、高处作业1.作业平台脚手板不铺满或存在翘头板,无专设通道或爬梯,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2.2米以上高空作业未设置安全网,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3.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无牢靠悬挂点,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七、基坑作业1.基坑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基坑边沿

5、堆物小于安全距离,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2.基坑未按规定采取排降水措施,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基坑支护未按规定观测或支护设施产生变形,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3.有人员进入挖掘机作业半径,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八、隧道施工1.隧道内作业环境条件不符合作业标准,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2.隧道内排水不畅,或未采取有效排水设施,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2000元。3.有不良地质情况时,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每发现一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4.由于非客观原因而导致隧道远程监控系统中断,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20000元。九、对施工单位出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处

6、以罚款的同时,相应的监理单位负连带责任,给予上述处罚标准50%的罚款金额。第三章 奖励细则在项目办组织的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安全生产方面评分在90分以上的施工单位,视具体分数给予1万元5万元的经济奖励,相应的监理单位给予1万元2万元的经济奖励。第四章 附则一、对各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处罚金额及上缴时间以现场下发的安全生产现场督查罚款通知单为准,项目办所收罚金设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对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单位进行奖励。二、本规定由宝天高速天水过境段项目办负责解释。三、本规定为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补充部分,自下发之日起实行。附件:1、宝天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现场督查罚款通知单 2

7、、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内容及评分表宝天高速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现场督查罚 款 通 知 单第 号致: 、 (单位)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第 合同段 工程,经现场检查,存在 问题,根据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的处罚标准,决定给予 (施工单位)经济处罚人民币 元、 (监理单位)经济处罚人民币 元,限你们于 年 月 日以前将罚金上缴项目办。执行人: 年 月 日接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甘肃省交通厅宝天高速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办公室宝天高速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现场督查罚 款 通 知 单第 号致: (单位)你单位负责施工的 工程,经现场检查,存在 问题,根据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施工

8、现场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的处罚标准,决定给予你单位经济处罚人民币 元,限你单位于 年 月 日以前将罚金上缴项目办。执行人: 年 月 日接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甘肃省交通厅宝天高速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办公室宝天高速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现场督查罚 款 通 知 单第 号致: (单位)你单位负责监理的 工程,经现场检查,存在 问题,根据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的处罚标准,决定给予你单位经济处罚人民币 元,限你单位于 年 月 日以前将罚金上缴项目办。执行人: 年 月 日接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甘肃省交通厅宝天高速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办公室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内容及评分表检查内

9、容扣分标准满分评分现场布置和防护1.临边、临水、洞口、陡壁等危险作业区域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扣2-5分;未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每发现一处扣1分; 2.未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未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扣2-6分;3.施工现场未进行交通渠化,扣2-4分;4.危险品存放、使用、管理等不符合规定,扣5-10分;5.个人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人扣1分;15临时用电配电箱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闸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扣2-10分;10模板、支架及脚手架1.大型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扣3-5分;2.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立剪刀撑,扣4-6分;3.脚手

10、架10m以上未设置缆风绳,每发现一处扣4分; 10施工机具1.设备用电未按“一机一闸一保护”安装,未做接零(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器,1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设备工作完毕时未拉闸断电,每发现一处扣2分;2.预应力张拉作业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站人,扣4-6分; 3.外露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露天设备无防雨设施,扣1-3分;4.乙炔瓶、氧气瓶之间安全距离小于规定,扣2分,乙炔瓶、氧气瓶与明火之间安全距离小于规定,扣4分;5.钢筋机械冷拉作业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的,扣4-6分;15起重作业1.起重设施未取得检验合格证,扣5分;2.轨道式起重机无有效限位或保险装置,未作业时

11、不使用夹轨钳,扣2分;3.使用起重设备运送人员,扣5分;起重臂下站人,扣2分;4.大型构件空中停留操作人员离开,每发现一处扣5分; 5.司机无证上岗,扣5分;无信号传递,每发现一处扣3分; 15高处作业1. 作业平台脚手板不铺满或存在翘头板,无专设通道或爬梯,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扣4-6分;2. 2米以上高空作业未设置安全网,每发现一处扣2分;3.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无牢靠悬挂点,每发现一处扣2分;10基坑作业1.基坑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基坑边沿堆物小于安全距离,每处扣2-5分; 2.基坑未按规定采取排降水措施,扣3-6分;基坑支护未按规定观测或支护设施产生变形,每发现一处扣5分;3.有人员进入挖掘机作业半径,扣3分;10隧道1.隧道内作业环境条件不符合作业标准,扣4-8分;2隧道内排水不畅,或未采取有效排水设施,扣4-8分;3.有不良地质情况时,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扣6-10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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