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资料工程合同编号: 廉政合同编号: *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开(竣)工时间: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企业和合作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 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四)
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第二条 甲方责任(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人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人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
3、目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五)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有个人经济合作行为。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
4、同第一、第三条责任行为的,甲方可扣减乙方应付工程款的0.5%3%,或者中止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给甲方单位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应予补偿,并列入“黑名榜”予以公示;性质严重的,取消劳务协会会员资格,不得参加甲方的工程项目投标;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查实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索贿单位或个人承担。凡举报属实的,依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四)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榜”予以公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工程竣工验
5、收时,甲乙双方要填写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履行情况报告表,报公司监察室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单位的监督监察机构负责。未设纪检监察机构的乙方,则由其法人或责任人负责。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 施工分包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结算完终止。第八条 本合同甲方6份,乙方2份。(甲乙双方监督部门(乙方法人或责任人)各1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 或法定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注:本合同监督部门是指:项目部设有党工委的交党工委书记,未设立工委的交项目部党总支,二级单位交监察部门。廉政合同附件: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履行情况报告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报告时间甲 方廉 政合 同履 行情 况 年 月 日(签章)乙 方意 见年 月 日(签章)同 级纪 检监 察部 门意 见年 月 日(签章)仅供学习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