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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员工手册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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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 员 工 手 册 2013年10月 前 言 欢迎您加入XX(公司名称)大家庭! 为了您能更快地融入团队并有效地开展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与管理特点,制定了这本《员工手册》。 仔细阅读它,您可以了解到公司的文化和管理理念,您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您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等多方面的内容。本手册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情况的变化发展在履行民主程序后而进行更新和修改。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以及学徒工。 修订日期:2013年11月20日 公司保留因政策法规变化等原因而对其进行修改的权利 1. 入职指引 1.1 入职管理 1.1.1 新进员工须按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在人事部门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学徒工签订学徒工培训协议。 1.1.2. 新员工入职后由人事部门组织企业文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培训。 1.1.3. 新员工进入部门后,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进行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规范方面的培训。 1.2. 学徒工培训 有计划的培训学徒工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将组织无任何技术基础的学徒工进行培训,培训期公司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不计工资。 1.3. 新员工培训 为了使新员工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历史和文化,树立企业主人翁的自豪感和自信心,并尽快熟悉工作环境,掌握必要的工作手段和技能,明确工作的规范和要求,顺利地投入到工作中,公司对所有新员工统一安排入职培训并进行考核。 1.4. 试用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公司根据新员工在本岗位的试用表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按照试用期录用条件对员工试用期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考核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 1.4.1. 对于表现出色的试用期员工,经公司批准,可提前转正。 1.4.2. 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不符合转正条件,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 能力、态度或业绩不符合该岗位要求,或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 (2) 员工提供的个人简历及相关个人信息中有欺骗、隐瞒和谎称等情形; (3) 不符合有关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所规定的办理劳动就业手续要求的; (4) 旷工1天及以上的; (5) 不配合人事部门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或办理社会保险、录用等相关手续的; (6) 出现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 (7) 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1.4.3. 试用期期间,有如下情况的,试用期将顺延: (1) 员工请假达6天的,试用期将顺延; (2) 试用期考核,勉强合格的。 2. 劳动合同管理 为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凡公司录用的符合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应按公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1. 劳动合同的签订 新录用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因员工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安排到岗位报到。 2.2. 劳动合同的变更 2.2.1. 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专业技能体力等)、健康状况,公司可合理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职务和地点。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公司可以在内部不同部门间调整岗位。 2.2.1. 法定情形出现时(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双方应当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等)。 2.2.2. 员工不胜任工作时,公司有权调整其岗位和职责,员工应予服从。不服从工作调整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导致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2.3. 内部调动、工作岗位变更后,将执行新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2.3. 劳动合同的续订和终止 2.3.1. 劳动合同期满前,如公司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按规定在员工合同到期日前30天向员工发出合同续签意向书。 (1)员工应在意向书中规定的日期前答复公司是否同意续签。 (2)员工同意续签,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公司办理续签手续。 (3)以下三种情形将视为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 员工回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 员工未在规定日期前答复; ◆ 员工同意续签,但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续签手续。 2.3.2. 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员工应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金。 2.3.3. 如公司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将提前30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的形式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2.4. 劳动合同的解除 依据法律规定程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2.4.1. 员工提出辞职的; 2.4.2.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4.3. 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2.4.4.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2.4.5. 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2.4.6. 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2.4.7. 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 2.4.8.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4.9.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4.10.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4.11.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4.13 根据国家规定允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情形。 2.5. 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应履行交接手续。员工辞职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试用期间提前三天,转正后提前30天)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纸版)《辞职申请书》和《辞职审批单》,在完全审批通过后,交行政人事部门备案。在公司批准的离岗日前,员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完成工作任务,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如员工未按规定提前书面通知公司或在离职日期前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予以赔偿。 任何对公司的欠款均应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与财务部结算完毕,否则将按未办结离职手续处理。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员工应持《离职手续移交表》和《离职原因调查表》至行政人事部门,经审查合格后,行政人事部门将为员工办结离职手续。 3. 考勤和休假 公司通过考勤打卡系统记录考勤,特殊岗位员工应按本部门考勤管理要求执行。所有员工须按公司规定进行考勤记录并及时对异常考勤及休假情况进行申报;各级管理者须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审批员工的异常考勤申报及休假申请。员工请假最小单位以小时为单位。 3.1. 工作时间 公司的统一作息时间,同时将视经营需要、气候季节等因素,适时调整作息时间,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 3.1.1. 工作时间: 8:30—12:00,13:00-17:30 中午休息及午餐时间:12:00—13:00(员工在此时间内就餐,就餐时间不超过60分钟)3.1.2. 特殊岗位需按照其他作息时间工作的,需由分管高管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后执行。 3.1.3.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将按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津贴或安排调休。 (1)公司因工作、生产或其他原因需要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从事生产工作的为加班。 (2)员工加班必须履行公司规定的加班审批手续,方可享受加班待遇。未经上述审批手续,擅自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3)适用特殊工时制的员工,加班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执行。 (4)员工调休,需提前3天填写《调休申请表》,并由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员工调休应在3个月内休完,逾期不补。 3.2. 打卡管理规定 3.2.1. 打卡说明 员工在以下情况,均需通过考勤打卡系统进行签到/签退操作,以便记录考勤: (1)上午上班时间及下午下班时间,每天两次(员工因公外出,未能打卡,需在考勤中注明); (2)因公外出后,在作息时间回公司上班; (3)公司安排或经公司批准的,在假期到公司加班。 3.2.2. 打卡制度 (1)员工的打卡操作,需由本人亲自完成,任何人不得代为进行; (2)代打卡行为属严重违纪行为,第一次出现代打卡的:对代打卡者及被代打卡者给予通报批评,同时罚款20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第二次出现代打卡的:属严重违纪行为,立即解除代打卡者及被代打卡者的劳动合同。 3.2.3. 忘打卡(或忘带卡) (1)指员工上下班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打卡操作。 (2)如忘打卡,需向上级反映,上级核实情况后填写到/退真实时间并签名证明.因个人原因漏打卡一月内两次及以上按迟到定论,如上级人员作弊,公司将给漏打卡者记过一次,并处罚主管200元/次。 3.2.4. 旷工 员工旷工无工资,每次旷工达半天的,除不计半天的工资外,同时罚款50元;旷工达一天的,除不计当天的工资外,同时罚款100元,旷工达两天的,除不计两天的工资外,同时罚款200元;旷工达三天的,除不计旷工期间的工资外,同时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3.3. 考勤管理规定 3.3.1. 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说明 8:30后打卡为迟到,17:30前打卡为早退,迟到、早退半小时(含)内,月内第一次予以警告、不处罚,从第二次开始处罚,出现一次处罚3元,超出一分者,按1元/分钟论处。 (2)迟到、早退扣款 种类 异常考勤扣款 第一次迟到/早退 警告,不处罚 两次(含)以上迟到/早退 出现一次处罚3元,超出一分者,按1元/分钟论处 3.3.2. 休假规定 员工休假分为带薪休假和扣薪休假两大类。 (一)带薪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等。 (二)扣薪休假:病假、事假。 员工请假须按公司规定时间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的缺勤(病假、事假)、休假(年休假、婚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丧假等)及加班,如无特殊原因(突发的病情、事件发生,致使员工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均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请假申请。请事假的,应先以带薪年假冲抵。 3.3.3 病假 病假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须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情况。员工休病假1天(不含)以上者,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病休诊断证明书或急诊诊断证明书。公司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准医疗期。无证明、证明虚假或病假单过期不到岗者,未到岗期间按旷工处理。 员工病假须按公司规定时间填写《请假申请单》,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3.3.4 事假 (1)事假说明 事假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因私人事务须请假的情况。员工请事假须提前1天申请,同时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批准或不准,员工如未获批准而休假,将视为旷工。 员工因紧急事宜(生病、家中有急事)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须在事假当日上午8:30以前向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不得让同事代请,上班后当天应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请事假获准后应向部门负责人交清已办、未办、急办公务,事假期间应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如因工作交接不清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给予处罚。 事假连续一个月以内(含),请假单需要行政人事部加签,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全年事假最多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的,公司将不予批准。 (2)事假工资 事假无薪;全月事假时,当月工资为零,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应由员工自行承担并先行垫付,否则公司将不批准事假。 3.2.5 旷工 (1)旷工说明 以下情况视为旷工,旷工时间按实际未出勤时间确定: 1)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申请未或批准而未出勤者; 2) 涂改或伪造休假证明者; 3) 假期届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的; 4) 未请假以及请假未获批准而在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5) 未经批准不参加公司或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的; 6) 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的; 7) 因不胜任工作,不服从公司工作调动安排,不到新岗位报到或不参加因不胜任工作公司为其安排的培训者; 8) 擅自离职经部门通知仍未出勤者; (2)旷工处理 参照3.2.4进行处理 3.2.6 年假 (1)年假天数 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假)。 实际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自然年) 年假天数 满1年不满10年 入职当年到第2年 5 第3年到4年 6 第5年到6年 7 第7年到8年 8 第9年及以上 9 满10年不满20年 入职当年到第2年 10 第3年到4年 11 第5年到6年 12 第7年到8年 13 第9年及以上 14 已满20年及以上 15 (2)年假说明 1) 公司年假统计标准是:以员工入职时填写的《员工入职登记表》上的员工参加工作时间为准。特殊情况的需提交证明材料。 2) 新入职员工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3) 年假可抵扣当年的病假及事假。 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若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假,年度内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假: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 年假需按公司考勤规定提交。公司有权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考虑员工本人意愿,有权统筹安排员工休带薪年假。员工自行申请休年假时,应提前一周申请,经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批准后方可休假。员工申请年假时,申请的休假天数不得超过员工当年度在本公司已工作日历天数所应折算的休假天数,否则,公司将不予批准。 6) 员工应在本年度内休完年假。休假时,应先使用年假。 7) 公司安排员工休年假,但因员工个人原因提出不休年假的,公司可仅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报酬。 8) 员工当年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9) 关于年假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2.7 婚假 (1)婚假天数 符合我国《婚姻法》各项规定结婚而申请的假期为婚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享受婚假3天(自然日)。按国家规定达到晚婚年龄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者),增加晚婚假7天(自然日)。婚假均含节假日。 (2)婚假说明 婚假为带薪假期,员工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半年内休完,未休完者不再补休。若因工作需要不能连续休婚假的,在规定婚假期限内最多可分2次休完; 员工申请婚假时,需提前一周申请,同时需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入职前结婚登记的不享受公司婚假规定。 (3)婚假福利 员工领取结婚证,可给予一天的带薪假期; 3.2.8 产假 (1)产假天数 凡已婚女职工合法生育可享有产假,具体标准如下表: 分娩情况 产假 顺产 98天(含产前假15天) 难产 113天(含产前假15天)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的规定,晚育女职工(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另增加30天产假。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持出生证明,男员工配偶生育,可享受3天的护理假。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如非婚生育、计划外生育二胎),不享受产假,按事假处理,此期间不支付工资福利待遇,生育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2)产假说明 怀孕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正常支付工资。产前检查按照医院要求进行,但每次检查前必须向主管上级及考勤管理者出示医院的病历证明及预约证明,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女员工休产假需提前2个月申请,并出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医院出具的预产期证明;产假开始时间为预产期的前15天。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示医院证明,并按公司规定进行请假审批后, 可按病假处理。连续病假10天以上,进入医疗期,按国家医疗期规定执行。 男员工休护理假需提前一周书面申请,并出示结婚证及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产假工资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按天扣除标准绩效工资。 参加当地生育保险的员工,由生育保险支付生育津贴。如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公司规定的产假工资标准,公司补足差额;如生育津贴高于公司规定的产假工资标准,按生育津贴发放; 3.2.9 哺乳假 (1)哺乳假天数 女员工自生育后哺育不满1周岁婴儿的期间,公司每天给予其哺乳假1小时;多胞胎者,每多一个婴儿另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哺乳假说明 哺乳假为带薪假。哺乳假因个人原因未休不补,亦不可累计;超过的时间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处理;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3.2.10 计划生育(流产)假 (1)计划生育(流产)假天数 按国家有关政策,已婚女职工享有计划生育假,具体规定详见下表: 流 产 情况 假期 妊娠不满12周(含) 15天 妊娠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 30天 妊娠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 42天 (2)计划生育(流产)假工资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计划生育假期间按产假标准发放工资。 对于符合要求,参加了当地生育保险的员工,如计划生育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公司规定的计划生育假工资标准,公司补足差额;如生育津贴高于公司规定的计划生育假工资标准,按生育津贴发放。 3.2.11 丧假 (1)丧假天数 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休丧假;丧假为3个工作日,奔丧地为非工作地的,另增加2个工作日。 (2)丧假说明 丧假为带薪假,应一次休完,未休作废; 员工申请丧假,需出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直系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 4. 薪资福利 4.1. 薪资 4.1.1. 薪资发放时间及相关说明 (1)公司的考勤期间为每月1日至当月月末。日工资=员工月标准工资÷26 (2)公司采取下发薪制;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薪资发放时间则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薪资支付均采用人民币以银行卡形式发放(特殊人员除外)。 (4)员工的起薪日期以行政人事部确定的入职日期为准;当月考勤截止日以后入司员工,当月薪资在下一发薪日发放,并与下月薪资一起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如3月8日入司员工,3月8日至3月31日工资于4月25日发放3月工资时发放); (5)离职员工的停薪日期以行政人事部确定的离职日期为准;离职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会于次月25日打到离职员工的银行卡上;当月考勤截止日后离职员工,各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将其离职时间于每月最后一天前提交行政人事部,以便离职薪资核发。 (6)每月月底前,涉及转正、转岗、调薪等变动的人员应按公司规定完毕相关流程并由行政人事部存档备案,以便薪资发放。 4.1.2. 关于薪资扣除部分 下列情况涉及的款项,由公司从薪资中代扣代缴: 1) 由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2) 缺勤扣款; 3) 个人所得税税款; 4) 员工欠公司任何款项、财产; 5) 员工违纪或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从工资中依规扣除违纪约定款或损失赔偿金。 6) 根据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其他应予以扣除的部分。 4.2 福利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福利体系,公司为员工提供优良的福利条件。 4.2.1. 福利项目 公司的福利除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外,还包括公司福利假和公司每年根据运营情况及企业发展需要可进行调整的专项福利。 4.2.2 社会保险(以保险所属地的政策为准) (1)公司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公司和员工均有责任按规定缴纳各自应缴纳部分,员工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按照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福利,详情请联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 公司只有在社保机构调出员工缴费信息时,才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因员工或员工转出单位原因造成公司不能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员工个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2)如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公司将按南昌市社保缴费标准给予员工一定的社保补贴,每月随本人工资一同发放。 日后员工如反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的,单位有权不予办理,已发放的社保补贴单位有权全额收回;如员工已领取社保补贴而未参加其他形式的社保或商业保险,造成社保无法享受的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 4.2.3 公司福利假 (1)结婚假 符合国家及公司的婚假规定的员工,领取结婚证的当天,可给予一天的带薪假期。 (2)护理假 男员工配偶生育后持出生证明,可享受3天带薪护理假。遇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未休满者按正常出勤对待,不另付薪。 注:上述福利假具体休假手续请参照本册考勤规定执行。 5. 培训管理 5.1. 专业技术培训指公司为员工提供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培训。 5.2. 专用技术培训费用 公司为了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员工的其他直接费用。 5.3. 员工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前要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6. 员工奖惩 6.1. 员工奖励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肯定优秀,引导公司良好的工作氛围和企业文化,从基础上提高公司员工的职业化素养,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团队凝聚力,公司特定了评优制度。 6.1.1. 下列情况可以获得公司奖励: (1)工作积极主动,业务或职能考核成绩突出者; (2)工作勤奋,能及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3)工作热情,能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者; (4)维护企业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5)检举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者; (6)对公司流程、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论证被采纳者; (7)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8)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9)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10)在工作或管理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11)其它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经过了公司总经办或总部总裁办的批准。 6.2. 员工惩罚 为弘扬企业文化,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正确引导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各项制度及规范,保障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发展,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此规定。 6.2.1. 公司对违反公司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相应的惩罚,对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同时承担赔偿责任。惩罚类型按情节的轻重具体分为以下五种(罚金中不包含经济损失赔偿) (1)口头警告,可同时处一定金额经济处罚; (2)警告,可同时处一定金额经济处罚,并予以通报,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3)记过,同时处以处一定金额经济处罚,并予以通报,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4)降级,岗位工资下降1-2级或降职,并予以通报,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5)解除合同(包括开除/除名) 6.2.2. 惩罚细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书面警告: (1) 迟到或早退者; (2) 着装、仪表、仪容、礼节不符合规范者; (3) 上班时间利用电话聊天,经提醒仍不改者; (4) 在禁烟区吸烟者; (5) 在工作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串岗、扎堆聊天者; (6) 不服从部门领导指导,情节轻微者; (7) 对上级分派的工作迟缓、怠慢、拖延者; (8) 因个人过失致工作有误,情节轻微者; (9) 妨碍工作或捣乱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10) 藐视上级,不尊重领导者; (1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且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者; (12) 其它相当情形,由主管上司与人力资源部认定予以警告。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严惩警告: (1) 一个月内受过两次警告; (2) 对上级指示或有限期的工作,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利益者;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制造事端者; (5) 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6) 因疏忽导致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者; (7) 违反公司各项规定,影响较大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 (8) 其它相当情形经总裁认定须予以严重警告。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 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 损毁涂公司重要文件或损毁公物情节严重者; (3) 怠慢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4) 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二日者; (5) 不服从上级领导屡教不改者; (6) 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或影响恶劣,属于第一责任者; (7) 其它相当情形,经总裁/总经理批准须予以记过。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8)在所辖部门未达到职责范围,工作长期无起色者; (9)严重渎职行为者; (10)一个月内受过三次警告者; (11)一个月内受过一次警告和一次记过者; (12)多次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 (13)其它相当情形,经总裁批准须予以降级。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2)不服从上级领导或侮辱、诽谤、殴打或相互斗殴、恐吓、威胁、危害上级、同事,影响团队秩序,情节恶劣者; (3)偷窃、贪污、挪用、侵占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4)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5)涂改或伪造休假证明者; (6)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的; (7)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8)伪造工作经历或弄虚作假隐瞒重大病史而被录用者; (9)一年内记过满两次且功过无法抵消者,或半年内出现两次降级者的; (10)无故旷工三日以上者; (11)半年内出现两次降级者; (12)工作期间睡觉、打牌、聊天、玩游戏、上与工作无关网站等与工作无宜者,或因做与工作无关事宜而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13)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语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造成不良影响者; (14)未经允许泄露公司的相关制度、文件、合同、协议、公司机密文件等保密资料,或未经允许擅自复制、拷贝或传递上述保密资料传递给第三人,除解除合同外,并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以及因此造成损失的经济赔偿; (15)聚众闹事、参与示威游行者; (16)参加非法组织者; (17)违反法令、法规或公司规定,情节严重者; (18)其它相当情形,经总裁/总经理批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3. 处罚措施 6.3.1. 口头警告的处罚措施: 部门管理干部记录违规行为,并对违规人进行口头警告。 6.3.2. 书面警告的处罚措施,给予书面警告的同时给予下述全部处罚: 1) 全公司范围内群发通报批评文件; 2) 若触犯公司其他相关制度者,需同时给予相关制度中规定处罚; 3) 本财年内不得调高工薪,如有降薪,则下一财年调薪基数以降薪后的基数为准; 4) 被处罚者一年内职务不得晋升; 5) 报各主管考核的部门备案,记入个人档案。 6.3.3. 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措施: 被解除劳动关系者不得回聘,且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情节严重者,公司还将诉诸法律,追究其相应的经济、刑事责任。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7. 绩效管理 7.1. 不管是何种形式的绩效考核,均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 7.2. 个人的绩效目标要与公司目标相一致。所有员工需正确理解公司的战略目标,根据所在部门的分解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按工作流程办事。 7.3. 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各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主管)以及行政人事部会对试用期员工的综合表现、专业能力等进行跟踪和考核。 7.4. 日常考核: 7.4.1. 各部门负责人随时会对员工的品性、学识、经验、能力、主动性、责任心、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记录;日常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年终考评及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7.4.2. 行政人事部将对员工德、能、勤、绩等各方面的情况随时记录备案。 7.5. 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的结果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 (2)年度考核的具体办法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以及调整; (3)年度考核一般在每月12月份进行; (4)绩效考核结果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存档备查。 7.6. 绩效考核结果与不胜任工作的关系 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如果员工考核成绩不合格,公司有权安排员工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须服从公司安排,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7.7. 不胜任工作员工不能向上调薪 考核结果的综合应用,考核结果将直接作为公司员工奖金、评优、晋升、薪资调整、培训等工作的依据。 7.8. 特殊人员考核排序规定 (1)处于试用期的新员工:不参与绩效考核,只参与职务考核。 (2)调岗员工:所有调岗员工,调岗时需按照公司规定的转岗流程进行申请,转岗流程申请结束后,考核期按照新岗位经营责任书的内容来进行考核,即职务考核和绩效考核两项内容。 (3)休假人员:考核期内休假时间不超过考核周期一半时间的人员,需要参与绩效考核与排序;超过的,不参与绩效考核排序。 (4)考核期内离职人员:按照工作时间参与绩效考核与排序并发放绩效工资。 (5)不做绩效考核的(未按时反馈的,未考核的)暂缓发放,待考核反馈后次月发放。 (6)转正及转正后岗位异动的未及时签订考核文件的,暂缓发放绩效工资,待签订后次月发放。 8. 离职管理 8.1. 试用期不符合要求者,终止试用,解除合同;对终止试用的人员,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交接工作。 8.2. 主动离职 1、员工主动离职须提前书面申请 1)试用员工提前三天申请 2)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申请 2、主动离职程序 1)离职人员自己拟写辞职申请(落款亲笔签名),经部门领导审批,人事部门核准; 2)辞职申请审批完毕后,由人事部门签发工作交接表并进行工作交接,相关经办人员和主管人员签字确认; 3)由人事部门办理工资结算及相关手续; 8.3.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开除/除名)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时,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给公司利益带来损失; 3)工作时间利用公司资源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5)私自接受供应商及其它关联单位赠送的财、物,隐瞒不交的,或向供应商索要财、物,经查属实的; 6)违反操作规范和流程,导致自己或他人受到伤害或导致公司损失者; 7)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8)违反公司其它相关涉及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情形出现时,公司可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9)奖惩规定中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8.4. 员工离职后(辞职或自动离职),由于个人原因不办离职手续或在六十天内未办完的,视为自动放弃薪资要求及其它福利待遇,不再结算工资,也不再办理任何离职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 8.5. 离职赔偿 员工离职或离职后如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商业保密协议》、《服务期协议》、《承诺书》、《培训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9. 保密规定 公司保密文件关系到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禁止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文件、合同、协议、客户资料等公司保密资料、文件、手册进行复制、拷贝或向第三人泄漏。违反公司的保密规定,除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外,将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和赔偿责任。 10. 附则 10.1. 本《员工手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如有不明事项,请向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咨询。 10.2. 本《员工手册》属内部资料,请妥善保管。员工入职时须签收《员工手册》,在离职或收 到手册一个月后须交还人事部门。 10.3. 如员工发现《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与政府有关规定相悖,请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10.4. 本手册未尽事宜可参照政府或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0.5. 如本年度新发布的制度或规定与本《员工手册》有出入,以新制度或规定为准,部门领导组织员工学习制度,公司不以《员工手册》的形式另行通知。 10.6. 所有员工均需仔细阅读本手册,在确定完全理解其内容的基础上签署《签收单》。 《员工手册》签收单 说明: 《员工手册》中所规定的内容视同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 员工签收: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明白此《员工手册》(2013年版)中的所有内容。谨此表明本人将认真遵守。 注: 1、请于收到《员工手册》3天内将此《签收单》返还给人力资源部。 2、请妥善保管此手册,离职时应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破损,需赔偿¥10元。 员工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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