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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总厂水系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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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总厂水系统管理制度
签发人
一、 水指标、系统参数
1、系统参数
水系统
循环水量(T/h)
保有水量(T)
补水量(T/h)
补充水
转炉除尘水
1100
3800
自来水
汽包水(除盐水)
---
280
36
自来水
设备冷却净环水
4600
2400
30
自来水
连铸一冷水
1800
1000
30
软水
连铸浊水
1300
1950
10
净环水
2.监测控制指标
(1)除尘水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水质控制指标
检验频次
1
PH
9.0—12.0
1次/天
2
总硬度
以CaCO3计mg/L
≤80
4次/班
3
悬浮物
mg/L
≤80
1次/天
4
浊度
NTU
≤100
1次/天
(2)连铸二冷水指标(取样点:水泵出口)
序号
项目
单位
水质控制指标
检验频次
1
PH
7.0-9.0
1次/天
2
总硬度
以CaCO3计mg/L
≤450
1次/班
3
悬浮物
mg/L
≤20
1次/周
4
浊度
NTU
≤20
2次/周
5
石油类
mg/L
≤5
1次/周
6
异氧菌
个/L
1×105
1次/月
7
浓缩倍数
倍
≥2.5
1次/天
(3)连铸一冷水指标(取样点:水泵出口)
序号
项目
单位
水质控制指标
检验频次
1
PH
7.0—9.0
1次/天
2
总硬度
以CaCO3计mg/L
≤30
1次/班
3
浊度
NTU
≤20
1次/班
4
总Fe
mg/L
≤1
1次/周
5
Cu
mg/L
≤0.1
1次/周
(4)设备冷却净循环水:(取样点:水泵出口)
项 目
控制指标
检验频次
PH值
7.0~11.0
1次/天
浊度
≤20 NTU
2次/周
总硬度(以CaCO3计)
≤600mg/L
1次/天
氯离子(以Cl-计)
≤400mg/L
1次/周
含油量
≤5mg/L
1次/周
异养菌数
≤1×105个/L
1次/月
浓缩倍数
≥2.5
1次/班
(5)软水(取样点:软水井)
项 目
控制指标
检验频次
PH值
7.0~9.0
1次/天
总硬度(以CaCO3计)
≤5mg/L
4次/班
(6)汽包除盐水(除盐水水池内)
项 目
控制指标
检验频次
PH值
8.0~10.0
1次/天
总硬度(以CaCO3计)
≤0.01mg/L
3次/天
电导率
≤100μs/cm
1次/天
(7) 除氧器水(化验指标)
溶解氧
≤0.05mg/L
1次/周
3、考核规定
(1)、各供水及用水作业区,由各作业区自行监控水流量、压力、温度等参数,并做好记录,以备监督检查。无记录每次考核50元。发现异常情况(相关流量、压力、温度等参数)立即通知当班班长及时查找原因。反馈不及时每次考核责任者100-200元,造成事故按生产及设备管理相关制度,落实责任。
(2)、各作业区发现水质出现问题要及时反馈至设备科,反馈不及时或被设备科、生产科督查到,每次每项考核责任单位50-100元,造成事故按生产及设备管理相关制度落实责任。
(3)、净化作业区负责对各种循环水的水质日常维护和管理,设备科负责水质监管。设备科每周三上午9点组织对水处理大包范围内的水质进行抽样(一式3份),一份由大包厂家化验、一份由净化作业区化验、一份由设备科送至中心实验室化验,化验结果以中心化验室为准。水质取样时迟到考核50元、不到考核100元。根据水质化验结果,一项不合格考核净化作业区50-100元。连续两次不合格连带考核净化作业区领导每项次50元。
(4)、净化作业区负责对各种循环水系统及水质的日常管理,净化作业区应建立对水系统管理记录,包括水系统本体设备点巡检记录,水质化验抽查记录,大包厂家人员管理记录等,设备科进行抽查,每发现一次不规范的情况考核50--100元/次,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考核作业区领导50-100元/次。
(5)、因水质原因造成连铸堵喷嘴、结晶器铜管过烧,导致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生产设备事故,按生产、设备、质量事故落实净化作业区责任。
二、一冷水、二冷水、除氧器水温度控制
1.一冷、二冷水温要求:
①连铸冷却水温正常范围为32℃-40℃,水温以连铸现场反馈的为准;
②正常生产过程中,若出现连铸冷却水温低于32℃或高于40℃,连铸作业区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反馈给净化作业区当班人员;连铸作业区与净化作业区当班人员记录电话通知时间。
③净化作业区当班人员接到连铸水温反馈后,根据水温情况做好冷却塔风机的开、关工作。具体操作为:水温低于32℃风机必须关闭;水温高于40℃风机必须全开;水温在32℃-40℃之间,净化根据情况开、关风机。
④除氧器102~115℃(最佳:104℃)
2.考核规定:
生产技术科检查人员每班检查连铸冷却水温度和风机开闭情况及除氧器水温,并按如下规定落实考核:
① 若连铸冷却水温低于32℃,连铸当班人员已反馈净化当班人员,1小时之后风机仍然处于开启状态,则考核净化200元/次;若连铸未反馈净化当班人员,则考核连铸200元/次;
② 若连铸冷却水温高于40℃,连铸当班人员已反馈净化当班人员,1小时之后风机仍然处于关闭状态,则考核净化200元/次;若连铸未反馈净化当班人员,则考核连铸200元/次。
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若除氧器温度低于104℃,每次考核净化作业50-100元。
三、水位控制、汽化冷却系统
1、各蓄水井要严格控制水位高度,正常情况下严禁在高水位及低水位运行,水井不得溢流。
2、汽包的正常水位定在汽包中心线偏上,即水位计的中部偏上处,不允许高水位(扬水)或低水位(缺水)操作,汽包运行压力控制在1.2~2.0MPa。
3、往外网外送蒸汽压力保持在0.8 Mpa以下,蓄热器压力超过设定安全压力2.5mpa可开启蓄热器放散,低于2.5Mpa时关闭放散。
4、蓄热器通过外网自动调节装置向蒸汽管网供汽,蒸汽压力以0.4~0.8MPa进行控制,出现异常应及时查找原因。
5、当汽包低水位报警或供水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停吹。待确认完毕后再进行补水(汽包看到水位后可大量补水,看不到水位禁止补水);无法正常供水或系统故障来不及供水时,要立即通知炉前停吹,并把炉口摇出烟罩,正常供水后,才允许转炉继续吹炼。
6、蓄热器排污1次/1周,除氧器排污1次/1周,汽包的排污及水位表的冲洗每班2次、汽化冷却烟道各点的排污每班2次(保质保量),不得有遗漏点。排污应在转炉停吹期间进行,每次每点排污时间约在30秒左右(排污时,先开后端闸阀、再前端闸阀;关闭时正好相反),排污期间要密切联系水位情况,应有波动但不应有明显降低,严禁过排降低系统水位。系统各排污阀的开启时间应错开。
7、为确保汽化冷却系统安全运行,班内每2小时巡回检查一次,特别注意强制循环泵的运行情况,并做好原始记录。
8、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仪表的灵敏度,压力表应清晰,注意各阀门的开关状态,放散阀、安全阀的可靠、灵敏性。有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决不允许设备带病操作。
9、应保证取样冷却器及系统正常运转,根据水质及时排放掉汽包内硬度较大、悬浮物较多的炉水。锅炉水质应符合《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系统设有取样冷却器,要求对汽包炉水每周取样1次,测定炉水水质(总碱度、氯根、PH)。(根据化验结果确定是否需增加排污次数
10、除氧器的正常维护
1) 除氧器正常运行时,水位维持在:80%~100%。水温维持在:102~115℃(最佳:104℃)。
2) 保持地面及设备的清洁。
3) 压力安全阀不漏汽,不误动。
4) 对空排汽阀门不喷水。
5) 经常注意压力,水位调整器的运行情况,失灵时应改为手动。
11、 考核规定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每次每项考核责任单位50-200元,造成生产、设备、安全事故者按相关制度进行落实责任。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炼钢总厂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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