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城乡规划局干部休假请假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765611 上传时间:2024-07-17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3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乡规划局干部休假请假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城乡规划局干部休假请假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城乡规划局干部休假请假管理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城乡规划局干部休假请假管理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城乡规划局干部休假请假管理规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范文最新推荐- 城乡规划局干部休假请假管理规定 实行干部休假请假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措施。安排好干部的休假请假,对于促进干部身心健康,调节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工作积极性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局系统干部休假请假等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年休假、婚、产假、探亲假、事假、病假 (一)年休假 2、干部职工年休假,一般为本地休假,如果到外地休假,应在休假审批表上说明。 3、探亲假、婚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只限当年使用,不能跨年度累计。 (二)婚、产假 2、女干部职工休产假须填写请假报告,假期为6个月。其

2、配偶护理假为一个月。 4、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同志,每班劳动时间内可以哺乳两次(含人工喂养),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一班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三)探亲假 1、凡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干部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从结婚第二年可以享受探亲假;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的待遇。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2、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3、未婚干部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干

3、部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4、已婚干部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5、探亲假期是指干部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四)事假、病假 2、因病请假的,须写出请假报告,并附三等甲级医疗单位诊断证明。 3、患有抑郁症、精神病者,如在家休养,请假时除持有相关医院诊断证明外,其亲属要将监管责任书一并递交局人事教育科备案。 二、各类假期批准权限 (一)县(处)级休假请假须报局长批准。 (二)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局属二级机构正职领导请假,2日内报主管局长批准,3日以上经主管副局长

4、、主管人事副局长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局属各级正职离开*一律按程序报局长批准。 (三)机关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二级机构副职领导请假,需写出请假报告,2日内由科(室),二级机构主要领导批准,3日内报主管副局长批准,4日以上报主管人事副局长批准。 (四)机关、二级机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请事假,2日内报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4日报主管副局长批准,5日以上报主管人事副局长批准。 (五)凡5日以上病假需报主管人事副局长批准,一个月以上病假报局长批准。 三、几点说明 (一)本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

5、育条例、婚姻法、劳动法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干部休假工作的通知(洛办文200761号)文件,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 (二)全局干部职工各类假期批准后,须将请(休)假报告交局人事教育科登记。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逾期不归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处理。 (三)各类假期结束后,本人需及时到人事教育科销假。如遇特殊情况延长假期的,需办理续假手续,不得出现”口头”请假、批假现象。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科(室)或单位负责人按程序办理。 (四)干部请(休)假时应主动安排好工作,向科(室)领导或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并留下联系方式,确保工作连续性。 (五)凡干部外出学习、培训,

6、需到人事教育科登记。干部出境、出国要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人事、纪检部门备案。 (六)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干部的请(休)假管理责任主体是主管科室、二级机构的主管局领导和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七)探亲假不适用于*市地区。 (八)请(休)假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单位和干部个人考核体系。 (九)本规定解释权属局人事教育科。 *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印发 一、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泄露工作机密。 二、加强学习,组织各支部做好党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三、加强组织纪律,按时上下班,外出办事要报告,有事请假,因病请假需医院证明。 四、定期检查各支部开展活动情况。 五、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员如遇特

7、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缴党费,可以补缴,但不能超过规定时间。 六、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的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七、办公室保持清洁卫生,做好各种安全防范工作。 教育局党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

8、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时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党支部党费收缴人员。党费收缴人员应及时将收缴的党费转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书记汇报党费收缴情况,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党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上缴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

9、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教育局党委学习制度 一、加强学习、坚持每周星期三、五组织学习政治和业务学习。 二、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 三、重大学习要有学习计划,要有学习心得体会。 四、要自觉遵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原则上每周集中学习半天,每次学习一个专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有事不参加学习的,会前

10、要请假,不得缺席。 为探索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加强机关管理,强化工作学习交流,提高工作效率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五个结合:考勤、学习与工作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平时与年度结合,考核与促进工作学习交流结合,结果与年度奖金发放和干部评优、推荐任用结合。 二、对象范围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三、内容标准 (一)考勤 在考核时间段内,全勤(无旷工、请假和迟到早退)记满分;其余为良好或称职、不称职等次,并按旷工每天扣2分,因私、因病请假每天扣1分、节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加班一次记1分的标准记入相应考核分。考勤工作由分管机关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确定专人做好平时记录工作,每周通报一

11、次。请假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的请假条为凭,否则视为旷工。加班必须要有主要领导的安排,否则不予考核。如因加班多而出现考勤项考核分超过该项考核满分的,以满分记入。 (二)学习 根据学习笔记内容是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内容是否充实及数量多少,以及是否在机关学习例会上开展学习成果讲用及讲用效果评价等情况,分别评定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记入相应考核分。 (三)工作 参照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记录,根据考核时间段内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安排、总结调研、各类报表、执法记录、项目材料、会议记录、发表的信息等文字图片资料的数量(工作量)、质量、时效等,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分别评

12、定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记入相应考核分。其中信息报送包括公开发表在各级媒体上的经验总结、情况反映、调研文章、简报消息和图片等,媒体包括登记注册且合法出版发行和运营的报刊、开放性互联网站(最低一级的为商务局机关网站)。 四、方式方法 个人陈述,集体评定,定期进行,年度累计,兑现奖罚。根据考核内容,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个人陈述、查阅学习笔记(包括学习成果讲用交流)、工作成果资料(工作计划安排、总结调研、各类报表、执法记录、项目材料、会议记录、发表的信息等文字资料),结合工作难易程度和被考核对象平时表现进行考核;考勤由分管机关副局长负责考核,一周一通报,年度与干部职工法定年休假补贴兑现

13、挂钩。 五、组织领导 (一)考核小组由商务局领导班子各成员组成,局长*任组长,副局长*、陈东勤、*、*任副组长,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宋世杰、工会主席李建义、纪检组长王静平、政务大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吴应应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办公室杨云杰具体承担有关日常统计工作。 (二)考核结果平时在机关内部通报,年度累积计分,与一定数量的奖金挂钩,兑现奖罚,同时作为年度公务员(职工)考核评定等次、干部推荐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因个人原因未参与阶段性工作的被考核对象,其本阶段考核分直接记零;部分参与阶段性工作的,先按参与工作时间占考核阶段时间的比例多少计算出其定性定量考核部分应得满分及对应奖金数量,再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评定其应得考核分值,兑现相应奖金。 (四)兑现奖罚时先计算出单位考核分应得奖金数,再根据个人年度考核得分计算出个人应得奖金数,具体公式如下:M元人分元分,其中为每人应得奖金的平均值,为参与兑现奖金的总人数,为所有参与兑现奖金人员的年度考核得分总和,为每考核分所得奖金数。 (五)本办法由商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11 / 12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