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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中的审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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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中的美学思想
摘要
《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是俄国思想家车尔尼雪夫斯基在美学思考上的代表作,其主要思想表现了“美是生活”这一概念。并由此为基础,抨击了俄国当时盛行的,黑格尔左派美学思想。其文章在俄国引发起一场美学变革,但是,其观念过分强调形象,而过分贬低了人的主观性。在我看来是片面的美学思想。而文章从逻辑角度入手,指出其对于美、崇高、艺术与现实关系的论证的不充分性。但并未由此得出一个更合乎逻辑的概念上的定义。
关键字:美,崇高,艺术目的
The analysis is that the aesthetic thought about the aesthetic relationship of art and life
"The aesthetic relationship of art and life" is the representative work of Russian thinkers chernyshevsky ng on the aesthetic thinking, its main idea represents the concept of "beauty is life". And thus, attacked Russia prevailing at the time, Hegel's left-wing aesthetic thoughts. Its articles in Russia lead to an aesthetic change, however, the concept of too much emphasis on image, and excessive belittle the person's subjectivity. In my point of view is one-sided aesthetic thoughts. The articl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ogic, this paper indicated the for beauty, noble, relationship between art and reality's argument is not sufficient. But not in a more logical definition of the concept.
Key word: aesthetic,sublimity,the purposes of art
目录
1 绪论 3
1.1 意义与目的 3
1.2 思路与方法 3
1.3 美学与审美学的区分 3
2 基本思想 4
2.1 思想概论 4
2.2 美与其反面 5
2.3 崇高、滑稽与伟大、悲剧 5
2.4 艺术的作用 6
3 对其观点的评价 7
3.1 逻辑上的问题,对于诸问题的回答 7
3.2 质疑及思考 9
4 结语 9
1 绪论
1.1 意义与目的
本文意在对于《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一文中出现的相关审美学思想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一定的质疑,与本学期所学知识进行对比,总结完善自身美学观点。表达出自己在这一话题上的认识与见解。作者受逻辑经验主义的影响较大,其主要核心是唯科学主义观点,在根本上否定了先验观点,这与本书作者观点一致。并与一贯的逻辑经验主义者一样,坚持逻辑分析在哲学以及一切科学中的运用,故在对文献阅读期间,遇到了不合逻辑之处,对此提出质疑。至于在理论层面得出一个所谓“美”的一般定义这一根本目的,则需与老师及各位友人共同探讨。本文于此只做试论。
1.2 思路与方法
首先,明确美学与审美学的区别所在,明确审美学的现实意义。由此引出所需论证之核心,“美”的一般论点。通过文献阅读,明确近代美学发展脉络,梳理《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中的相关思想,并对此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探讨。对其与作者思想相异的部分进行评述,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自身的美学观点。而在其后将会谈到艺术的作用,与如何审美的相关论述
1.3 美学与审美学的区分
斟酌再三为本节拟定如此题目,着实费劲。一是,美学与审美学之争由来已久,其翻译用词一致均为拉丁词语Aesthetica;二是,美学与审美学命名之争并未有一个定论,有的为美学正名称审美是美学内涵之学科。而又有诸论文为审美正名,着实纠结。就发表时间而论,近来此事研究为祁志祥教授与2012年发表的《“美学”是“审美学”么》这一论文。
人类对于事物的感性认知,在审美实践的过程中被称为“美”。而美学,便是探讨这一美的一般性、对于美的本质的思考。而审美学是对于审美规律的总结。事物的美,是通过主体的审美体验才得以表达。“美”的本身便包含着“审美”,若不通过审美这一意识活动,无法得到关于美的感受。审美,必须以对美的确认为逻辑前提,即什么是“美的本质”的探讨。因此,美学是比审美学更贴切的学科名称。美学是研究“美”的,美是被当做事物之属性的快乐,而审美则是主体对事物存在“美”的感受认识。此为美学与审美学之根本差别。
我们在随后的探讨中,必须明确“美的本质”这一核心,才能由此谈及审美。
1.4 审美学的现实意义
那么审美的现实意义就显而易见了。
2 基本思想
2.1 思想概论
文章开篇便表明观点,即对“流行美学”进行批判。其批判的是以唯心为基本论调的,黑格尔左派理论。提出“美是生活”而否定了“美是观念与形式的统一”。
他谈到美是生活,生活的现实高于想象,因为观念不过是对个别经验的一般表达,是基于现实而又不同于现实的经验印象的表现。而想象又是对于观念的加工。是低于现实的。而艺术就是基于这种想象的再次表现。同样也是低于现实的。他提到,传统的对美的定义是出于对“哲学思想”的深刻性的片面追求,走入形而上学的阴影。如何走出这一困境,必须着力突出,美之为美的特性,以美为中心,来重新界定这一学科的边界与范围。“美的事物在人心中所唤起的感觉是类似我们当着亲爱的人面前时洋溢于我们心中的那种愉悦。”美应当包含着一种可爱的宝贵的东西,但这个东西一定是无所不包、能够采取最多种多样的形式、最富于一般性的东西。因为只有如此,我们才会觉得是美的。
他摒弃了传统美学对于自然美、艺术美的二元对立——要么认为艺术美超越了自然美,要么认为自然美毫无价值。如果认同“美是观念与事物的统一”或“观念在个别事物上的完全显现。”那么我们就必然得出这样的推论“自然美(译文为现实美)只是我们的想象加于现实的一种幻象”由此得到的推论为“美实际上是我们想象的创造物,在现实中,没有真正的美。”
在我看来,上文中存在一个个问题,为如何走出形而上学的阴影?突出美之为美的特性?
其文章的整体观念是一种以人为核心的,以现实为根本表现对象及表现目的的审美范式。这是一种审美范式的转变,他彻底清除了“观念+个别印象”的定义与这个定义纠缠于感性、理性的调和性内容。是对于二元对立模式的彻底扬弃。在这一点上,的确推动了美学的发展,下文,将对该书中的主要观点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2.2 美与其反面
在《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中,开篇名义的点出,“美是生活”现实中观察到的美,是使我们联想到生命力,是充满活力的事物。而美的反面及时丑的,是与美相对的,没法使我们想到生命的活力,而是想到生活中的苦难。在对人长得丑的一段论述中,他指出,人长相的丑是因为生活的苦难造成的。而其他事物的丑,也一定引起了我们对于生活中的苦难的思考。
那么,所谓的使我们想到了生命力与生活的苦难,依作者的观点来看,应该是已经经历过的种种。那么,倘若我们这样思考,一株扭曲的、畸形的树,尽管如此,他也枝繁叶茂。那么我们如何判断他是美的还是丑的呢?他经历了苦难,但是依然唤起了我们对于生命力的想象,而在这同时,我们也不得不面对下意识的想到的,暴风的折磨或是别的什么。或者我们这样想,一只柔弱的小羊,他甚至没有力气站立起来,但是我们已经能够预见到的是它蓬勃的生命即将展开。这是我们在表象上无法观察的引起我们对曾经发生的生命力与苦难的思考。这是美的么?对于如此问题的思考,将在下文回答。
2.3 崇高、滑稽与伟大、悲剧
传统美学观点中崇高与滑稽是一对相对立的观念,尽管如此说,他们仍有相同的一些特点,及美的变体。作者指出“批评了根本观点之后,我们必须把那些从根本观点中产生的其他观点加以批判。”
传统美学中强调的“观念压倒形象视为崇高”又或“崇高是‘绝对’‘无限’的显现”他批评道“‘观念压倒形式’是指精神世界中的这一类事件和物质世界中的这一些现象而言,但也只有当那摧毁自己的容器的力量已经具有崇高的性质时,或那被摧毁的对象在我们看来已经是崇高的,才有可能。”我们由此能够得到这样的一个论点,崇高,是因为事物本身具有崇高的属性才有可能成为崇高。无疑的,这一论点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我们知道,在逻辑上,事物不能用以解释事物的本身。用A来解释事物A,固然是没法产生错误的,但是他并没有任何的解释力。尽管这一命题恒真。他又指出,崇高是事物的本身,而非事物所唤起的我们的任何思考。
他指出崇高是伟大的一种特殊形式,“任何东西,凡是我们在其中看见我们所理解和希望的、我们所欣喜的那种生活便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我们拿来和别的东西比较时显得高出许多,便是伟大。”最后他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假如美学在内容是是关于美的科学,那么它是没有权利来谈崇高的。可是假使认为美学是艺术的科学,他自然必须论及崇高。”
在这,我两个问题需要提出,其一就是前文所说,崇高如何解释的问题;其二,假若“美是生活”、“崇高是一切本身便是崇高的事物,是相较于别的东西显得高出很多的东西。”那么,一个人的道德或者坚持不懈的精神,努力不断的工作,或者别的什么诸如此类的优点,在形象上也高出一般人很多,那么他是崇高的,同时他是生活的一部分,是使人感到生命的活力的一种方式。那么,我们从“这人是崇高的”推出了“这人是美的”那么,如何确定崇高不是包含于美的呢?
传统的美学中对于悲剧的定义是,最高、最深刻的一种崇高。并且他总是与命运链接在一起,总是人的活动与命运的冲突。而且也总是崇高的,伟大的人才会有的,被命运左右的终结。他对此批评,一个普通人难道会因为自己的卑微,就完全不受悲剧规律的支配么?生活中的意外之事,一视同仁地打击这杰出的人与平凡的人,也一视同仁的帮助他们。 在这一观点上,我并没有什么与之相悖的看法。我也同难以认同传统美学所说的关于悲剧的看法。一个人的死如何与其所作罪过有直接的关系呢?尽管我一直信奉着的因果论,也未曾给出这样的一个逻辑,犯错就会因为破坏了和谐而产生越发的混乱,最终导致死亡。这近于混沌理论的论调,我不必在此对这一观点大肆评论,这里仅作关于悲剧与命运之关系的一个评价罢了。
2.4 艺术的作用
文章中显现出这样的论调:“艺术的第一目的是再现现实,另一目的是对现实的说明。”传统美学观点中,自然与现实是无法顺应人们的心意进行发展的,并非一切的事物都是我们所喜爱的,艺术便努力的迎合我们的嗜好,努力的营造出一种,我们最爱的那个样子。而根据“美是生活”这一定义,现实生活中的美的事物,通过艺术的显现,使得原本没有机会欣赏到它的美的人有了这样的可能。艺术可以定格这样的现实,通过印画传到世界各地去,每个人都可以随时的欣赏他们喜爱的美。
艺术的主要作用是再现现实中引起人的兴趣的事物,但是人既然对生活现象产生兴趣,就不能不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说出他对它们的判断。这就是所谓的艺术对现实的说明。智力一般的人会对现实进行描述,而智力高些的人,会有冲动将现实生动的表现出来。
有此种种论点,我不得不提出这样的问题:“美是生活”,“现实的是生活的一部分”难道美就是现实么?那么,艺术之美到底是对于生活的表现,还是对于现实的表现呢?
诸如此类的问题,将在下节进行解答。
3 对其观点的评价
3.1 逻辑上的问题,对于诸问题的回答
在简要论述其核心论点的同事,提出了几个逻辑上的问题,在此我将一一指出其症结所在。这也是我无法全盘接受其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因。
⑴ 如何走出形而上学的阴影?突出美之为美的特性?
在文章中这样的提到,美是生活,是使人们感受到生命力的一切的事物。而在论述蜥蜴为什么不美,壁虎为什么不美的时候,又或青蛙为什么不美时也仅是说道让人联想到死亡。那么,什么才是生活呢?什么才是生命力呢?青蛙这样的动物,尽管外表丑陋,却是害虫的天敌。稍微有些常识的人并不会对他有过多的偏见。那么一刻盘根错节的古树呢?他无疑是扭曲的,不是正常发育来的产物,是畸形的。但是他所展现的强大的生命力是人们所能亲眼看到的。他为什么能是美的呢?
我们不难看出这样的一个状态,人们的智慧与理智的差异产生了对于美的不同感受。我们知道一个初生的婴儿并不会厌恶一个“面相可怕的怪人”而一个成年人,却有着这样的感受。美是生活,而生活是多变的,那么美竟是一个不可知的,模糊的概念。美只能因为他是美而被解释成为美。人类的一切主观思维因此而不存在任何意义。
⑵ 崇高如何解释的问题
“崇高之所以为崇高,是因为他本身就带有崇高的属性”这个问题不会是个假命题,但他却毫无意义。用A来解释A无疑是没有错误的,但是这并没有解释A到底是个什么。正如灯之所以为灯是因为它就是灯一般有趣。
那么我们如何对崇高进行解释呢?这样,我们不得不先对下一个问题进行说明。
⑶ 崇高与美的从属问题
正如上文所说的“崇高是一切本身便是崇高的事物,是相较于别的东西显得高出很多的东西。”那么,一个人的道德或者坚持不懈的精神,努力不断的工作,或者别的什么诸如此类的优点,在形象上也高出一般人很多,那么他是崇高的,同时他是生活的一部分,是使人感到生命的活力的一种方式。那么,我们从“这人是崇高的”推出了“这人是美的”那么,如何确定崇高不是包含于美的呢?
依据《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中对于崇高独立于美而单独存在这样的观点,我们运用其所给出的关于崇高的定义,我们也同样推出了,崇高包含于美。在这样的观点之下,我无法认同其对于崇高与美从属问题的看法。我依然认同的是,传统美学中,对于崇高是美的一种形式的这样的论点。至于崇高是什么?在我看来仍要基于对美的认识,才能更好的解释。然而,传统美学的观点,的确未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而这里的美学观点:“美是生活”却也未曾是人信服。至于崇高如何解释,我想,将在今后的思考中得以阐释。
⑷ 艺术之美到底是对于生活的表现,还是对于现实的表现呢?
艺术之美,到底是对于生活的表现,还是对于现实的表现呢?现实,是排除了一切非现实的、超现实的感官而存在于生活中的一部分。现实包含于生活。现实只能有我们的理性,形成经验,进而形成观念。然而,艺术的表现,并非如此。那些迷离状态、纯粹感性的艺术表达,并非与对现实的描述。在我看来感性认知作为生活的一种方式,其所表现的一定并非单纯的现实,而是整个生活。尽管此时,我仍在质疑 “美是生活”这样一个论点。但至少,艺术之美绝不单是对于现实的表达。
3.2 质疑及思考
除开逻辑上的含糊不清之外,我仍要提出的是其他一些方面的质疑。其主要纠结于“艺术之美”低于“生活之美”这样的命题。他片面强调生活的重要, 因此没能正确解决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文学典型与生活原型、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现实主义理论的基本间题。尽管如此,我们仍要认同的是,他提出的现实主义美学,不单在美学方面开创了新路,而且对于俄国政治体制的变革起到的一定的积极作用。
尽管如此我们必须承认,在某类艺术的表现的确是以反映现实存在为其根本目的的,但是艺术也一定的,存在作者的主观感受。此类艺术创作并非比之一般反映现实的艺术创作而差。那么我们说,音乐创作呢?音乐这种艺术表现形式并非反映现实的存在,而是全靠其作者主观的感受。那么,有车尔尼雪夫斯基之观点,这类艺术岂不是绝非艺术了?既不以再现现实为目的,也不以说明现实为目标。事实上,谁能否认音乐的存在价值呢?
4 结语
本文对《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一文的核心思想进行了梳理,总结。对其论证之中不和逻辑指出进行了指正。而学生自忖学识浅薄,并未能够对美的定义、崇高的概念进行再一轮的定义。对于强调过分强调形象而过分贬低人的主观感受的审美观念进行了否定,并明确自身对于审美观念的根本原则。
不足则在于,未能找到一个更为合理的美的概念。未能相处一个不推出模糊与虚无的美的观点。也未能指出一个能够被公众认可的,关于艺术之美的根本概念,这个概念即符合唯物主义,又能由逻辑进行推论。这是学生在现阶段,思想所不能驾驭之处。
参考文献:
[1] 祁志祥. “美学”是“审美学”吗?[J]哲学动态2012.9
[2]王建疆.美学还是审美学?[J]社会科学战线2009.6
[3]刘函之.车尔尼雪夫斯基“美是生活”的美学思想与现实主义艺术观[J]俄罗斯文艺2011.1
[4]田忠辉.《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在评价[J]佳木斯社会科学学报
[5]车尔尼雪夫斯基.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M]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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