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宿松县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属于“淮河皖江经济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项目的子项目,项目周期为2018年6月-2018年12月。
2、送样时间
按照合同书及项目任务书要求,本次化验分析采用分批次送样的方式,第一批样品预计7月上旬,第二批8月上旬,第三批8月底或9月初(依实际工作情况为准)。
3、完成时间
所有批次样品最终完成日期须在2018年11月10日之前。
4、 设计工作量
宿松县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2018年度主要实物工作量一览表
工 作 手 段
单位
2018年工作量
备注
样品
分析
土壤分析
1:5万土壤样分析
件
5500
25项,含标控样440件
根系土壤样
件
138
25项全量+有效态7项
垂向剖面土壤样
件
233
22项
其他分析
灌溉水样
组
45
11项
大气干湿沉降物样
件
8
10项
农作物样
组
138
14项
5、样品分析与质量要求
(1)土壤样品分析及质量控制
(1)表层土壤样(5500件,含标控样440件)
分析指标:酸碱度、有机质、氮、磷、钾、钙、镁、锌、铜、硼、钼、锰、硒、砷、镉、铬、汞、铅、镍,硅、钴、钒、碱解N、速效P、速效K,共计25项。
(2)根系土壤样(138件)
分析指标:酸碱度、有机质、氮、磷、钾、钙、镁、锌、铜、硼、钼、锰、硒、砷、镉、铬、汞、铅、镍,硅、钴、钒、碱解N、速效P、速效K、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有效硒、有效锰、有效铁,共计32项。
(3)垂向剖面土壤样(233件)
分析指标:酸碱度、有机质、氮、磷、钾、钙、镁、锌、铜、硼、钼、锰、硒、砷、镉、铬、汞、铅、镍,硅、钴、钒,共计22项。
分析方法质量要求
A、分析方法的检出限要求
分析方法检出限是不低于1:25万的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分析检出限要求。在分析过程中应及时检查报出率,当报出率低于95%,说明所用分析方法不能满足该调查区样品分析要求,需采用检出限更低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土壤元素全量、pH等指标的分析检出限见表1。
按表1土壤全量分析方法检出限最低要求,各元素报出率达到100 %,说明所用分析方法检出限完全满足要求。
表1 土壤元素全量分析检出限要求(μg/g)
全量
检出限(DL)
全量
检出限(DL)
全量
检出限(DL)
As
1
Mn
10
Zn
4
B
1
Mo
0.3
CaO
0.05*
Cd
0.03
N
20
pH
0.10**
Hg
0.0005
Ni
2
Corg
0.1*
V
5
P
10
MgO
0.05*
Cr
5
Pb
2
K2O
0.05*
SiO2
0.1
Co
1
Cu
1
Se
0.01
*:计量单位为10-2 ;**:无量纲。
B、分析方法准确度及精密度要求
用国家一级标准物质(GBW系列)检验分析方法准确度。对选用的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可从16 个土壤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中选择12个标准物质),用被选定分析方法对每一个标准物质进行12 次分析,并分别计算每个标准物质平均值与标准值之间对数偏差();或平均值和标准值之间平均相对误差()。标准物质平均值对数偏差()的允许限参照地调局标准。各元素分析方法准确度合格率要求100 %。
按国家一级标准物质(GBW系列)检验分析准确度的方法对每一个标准物质进行多次测定,并计算每一个标准物质多次测定数据的相对标准偏差(RSD)用来检验分析方法精密度,相对标准偏差的允许限见表2。各元素分析方法精密度合格率要求100 %。
表2 分析方法准确度、精密度要求
允 表示
许 方法
限
含量范围
准 确 度
精 密 度
(GBW) = |lg-lgCs|
RSD%(GBW)=×100
检出限三倍以内
≤ 0.1
17
检出限三倍以上
≤ 0.05
10
> 1%
≤ 0.04
8
注1: 为每个GBW标准物质12次实测值的平均值;CS为GBW标准物质的标准值;
n 为每个GBW标准物质测量次数;Ci为每个GBW标准物质单次实测值。
Ⅳ、日常样品分析质量监控方案及要求
样品分析的分析质量控制包括实验室内部控制与实验室外部控制。其中内部控制包括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密码分析,试样的重复性检验,异常点抽查分析;外部控制包括控制样密码分析和元素地球化学图控制。
A、报出率控制
报出率(P%)是指实验室报出元素含量数据的样品数(N)与样品总数(M)的百分比,即:P%=(N/M)×100,式中N是反映所报出的数据大于或等于方法检出限的数据,小于方法检出限的数据有时虽然也能报出,但置信度较低,只能作参考用值,属于报出低于检出限。
B.准确度、精密度控制
采用国家一级标准物质进行控制。
准确度控制方法:按照每500件样品中密码插入12个GBW标准物质进行分析,每种元素的每次分析结果单独计算测量值与标准值对数差(Δ=lgCi-lgCs),对数差允许限见表3。
精密度控制方法:按照每一分析批(50个号码)插入4个一级标准物质(土壤)与样品一起分析,按每个标准物质计算测量值与监控值的平均对数偏差(λ)。标准物质的选择,应根据本调查区样品性质、主要分析元素种类及含量情况,选取接近背景含量,兼顾高、中、低含量的标准物质进行控制。
表3 日常分析准确度、精密度要求
含量范围
准确度
精密度
ΔlgC(GBW)=lgCi-lgCs
λ
检出限三倍以内
≤±0.12
≤±0.20
检出限三倍以上
≤±0.10
≤±0.17
1-5%
≤±0.07
≤±0.15
>5%
≤±0.05
≤±0.08
C.试样的重复性检验
随机抽取试样总数的5%样品,编成密码进行重复分析(用预抽查分析的办法),计算基本分析与检查分析数据间的相对双差(RD)相对双差允许限不大于40%。抽查或返工后合格样品数不能参加合格率统计。
D.异常点抽查分析
每个地区或每批样品分析完毕后,对部分特高或特低含量试样应进行重复性检验,计算相对双差RD%,合格率统计计算按试样重复性检验的要求进行。
E.土壤pH值质量控制
按照每一分析批(50个号码)密码插入4个国家级土壤有效态标准物质(GBW07412—7417酸、碱性各2个)与试样同时分析,计算单个标准物质测定值与标准值的绝对误差(控制限≤0.2),试样重复性密码分析,异常点抽查分析与一般元素相同,计算基本分析和检查分析之间的绝对偏差,控制限≤0.2。
F.日常监控图的绘制
质量管理人员按每一小批及时统计、计算插入标准物质的质量参数,同时分批次绘制日常监控图,技术负责人对监控图随时进行检查并记录。若连续两批出现系统偏差时,应停止分析、查明原因,待查明原因后再进行分析。
(4)大气干湿沉降样品(8件)
分析指标:镉、砷、汞、铬、铅、锌、铜、镍、硒、酸碱度,共10项。
分析方法及质量要求
上清液按照上述水质分析质量要求,固形物按照土壤化学分析及质量要求分别进行分析测试。
(5)农作物样品(138件)
分析指标:汞、砷(稻米测无机砷)、铅、镉、铬、铜、锌、镍、氟、硒、锗、锰、钼、硼,共14项。
样品分析方法及质量要求
Ⅰ、样品分析方法检出限要求
农作物不同测试指标的分析需符合表8分析检出限要求,分析质量参数必须达到国标分析方法要求。
Ⅱ、分析方法精密度、准确度
采用标准物质与加标回收相结合的办法,选择同类型标准物质 1~2 件,每份样品分析8次,计算分析平均值与标准物质推荐值的相对误差,要求 RE≤20%。并计算单个标样8份分析的 RSD,要求 RSD≤15%。
③日常样品分析质量控制及要求
Ⅰ、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表8 农作物样品分析方法的检出限要求(μg/g)
元素
水稻
脱水蔬菜
检出限
允许限
检出限
允许限
Hg
0.01
0.02
0.005
0.01
As
0.3
0.7
0.3
0.5
Pb
0.1
0.5
0.1
0.2
Cd
0.1
0.1~0.2
0.03
0.05
Cr
0.5
1.0
0.2
0.5
Cu
1.0
10
1.0
10
Zn
1.0
50
1.0
20
Ni
0.1
0.4
0.1
0.3
F
1.0
1.0~1.5
1.0
1.0
Se
0.005
0.3
0.005
0.3
Ge
0.002
0.002
准确度控制
每一批分析样品(不限样品数量),插入同类型标准物质1~2件与样品同时分析,并计算单个样品单次测定值与标准物质推荐值的相对误差 RE,要求RE≤30%,若无标准物质可供选择时,则采取加标回收法控制,每一分析批(不限样品数量)加入2份已知浓度标准溶液,与样品同时分析,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 90~110%之间。
精密度控制
采用重复分析方法控制样品分析的精密度,每件样品进行100%的重复分析,双份分析的相对偏差RE≤30%。
Ⅱ、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办法
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送外检样品,原则上重金属超标样送检比例要增加,选择有国家食品检测资质的单位外检,外检分析的相对偏差RE≤30%。
按照《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套用或比对相应的项目进行测算。主要有岩矿分析、化探分析、土壤分析、水质分析四大项。
(6)灌溉水样品(45件)
分析:总磷、总砷、总镉、六价铬、总铜、总汞、总铅、总锌、总硼、酸碱度(pH)、总硒,共11项。
分析方法及质量要求
Ⅰ、分析方法的检出限见表5-1-8。所列各指标方法检出限要求是指用于分析方法的最低要求,能否满足某些调查区样品分析要求,还需以各元素的报出率来衡量,报出率低于 85%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分析方法检出限。
Ⅱ、分析方法的准确度
采用水样或土壤提取液中加入不同价态元素标准溶液进行标准加入回收试验(标准加入量应为10倍分析方法检出限量)考核分析方法的准确度,标准加入回收率应为90~110%。采用样品多份重复分析考核分析方法的精密度,当样品中被测组份含量大于或等于10倍的检出限量时,12次测定的相对标准偏差应小于15%。
表5-1-8 灌溉水样分析方法及检出限
序号
分析项目
分析方法
检出限(mg/L)
方法编号
1
pH
离子选择电极法
0.1
DZ/T0064.5-93
2
Cr6+
比色法
0.003
DZ/T0064.17-93
3
As
原子荧光光谱法
0.0004
DZ/T0064-93
4
Hg
0.00005
GB8538.22-1995
5
Se
0.0002
DZ/T0064.38-93
6
Cd
ICP光谱法
0.00005
JY/T015-1996
7
Pb
0.003
8
Cu
0.001
9
Zn
0.01
10
B
ES(深孔对电极摄谱)
0.001
11
P
钼蓝比色法
0.025-0.6
GB7494
③日常样品分析质量监控方案及要求
Ⅰ、准确度控制
每一批试样在 10 个以下,插入 1~2 个标准样品;10个以上插入2个或 2 个以上标准样品。插入1个标准样品时,待测元素浓度应在工作曲线的中间部位;插入2个或2个以上标准样品时,待测元素浓度应在工作曲线的高、中、低三个部位。测定元素和项目在无标准样品选择时,应用加标回收控制分析的准确度。样品加标回收检验(一般可用天然水样加入已知值的待测元素),标准加入量不得超过测定上限的4/5。单个统计标准样品测量值与参考值的相对误差(RE=) 100% ×(Ci-Cs)/Cs, RE≤ 1/RD%(RD%为样品分析的允许相对双差)即判定为合格,超出此范围即为不合格。标准样品不合格,应及时查找原因,直至返工。
每批试样在10个以下时,加标回收试样数为2~3份,10个以上试样数时,加标回收试样数为3~4份。加标回收率在90%~110%范围内为合格,否则应予返工。
Ⅱ、精密度控制
采用重复分析的方法进行,每一批试样随机抽取 20%作为检查分析样,一批试样少于10个,检查比例应增加至30~50%。
重复分析应随机抽取,编成密码,可由不同人员分析,也可由同一人完成。
重复分析的双差(RD%),按 DZ/T 0130-2000标准中,有关水质分析允许偏差的要求执行。
Ⅲ、过程控制空白试验
每一个分析批,至少插入2个空白试验样。
Ⅳ、报出率
所有元素项目的报出率应大于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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