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7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将是全面、系统、完整的核定房屋建筑工程中建筑地面(楼面与地面)工程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的规定,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中必须检查达到控制资料的要求,这就是强化验收的一个重要标志。2为了保证房屋建筑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中属于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的建筑地面三个子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应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基层铺设和面层铺设各分项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即建筑地面整体面层、板块面层和木竹面层三个子分部工程中各类
2、面层(按两层名称)分项工程和其相应基层(按基层各构造层名称)分项工程应全部检验合格,按规范规定填表经监理(建设)单位组织验收,记录评定验收结论并签字为准。3建筑地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工程质量的有关文件和记录(这些控制资料均是符合保证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1)建筑地面工程设计图纸和变更文件等;(2)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含原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保证文件、材料进场检验(试验)报告,包括进场抽样报告;(3)按检验批各层面层、基层各构造层的应提供的强度等级、密实度等试验报告和测定记录;(4)各类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文件;即施工中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以及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
3、措施等;(5)建筑地面工程各构造层之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其他有关验收文件。4为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对建筑地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有关安全和功能项目:(1)有防水要求(如厕浴间等)的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拨水、蓄水检验记录,并应抽查作复验认定其无渗漏,以确保使用功能;(2)对建筑地面板块面层和木竹面层子分部工程采用的天然石材、木质地板、竹材地板、胶粘剂、沥青胶结剂和涂料(油漆)等建筑材料的无毒、无害、无污染证明资料,其氡、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的规定的指标,以确保人体安全。5对建筑地面工程的三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作出综合评价,以观感方法,在施工现场共同认定。主要检查下列项目:(1)变形缝的位置及其宽度以及填缝质量应符合规范的规定;(2)室内建筑地面工程按各子分部工程经抽查后分别作出评价;(3)楼梯、踏步等工程项目经抽查后分别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