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几点思考 摘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对于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相对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不断深化的同时,其作用也日趋明显,这就需要在结合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及思考,以期为后续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重要保障。本文就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入手,探讨并分析了规划调整的必要性,而后从相应细化层面上提出了调整完善的优化对策。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思考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与时代发展需求相协调的发展性项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它不仅能够对国民经济
2、的长远发展提供积极有效的助推力,更能使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共同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自身储备量是存在一定量化特点的,如果不加以控制,其可用面积将会大量减少,长此以往,其供应能力将会难以满足社会实际需求,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是站在发展的角度上为土地开发及利用提供基础性保障,从而使其设计内容能够达到需求标准,因此,从目标制定方向来看,总体规划实际上就是针对土地利用形成的战略性应用策略。在编制及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在应用阶段改善土地利用问题,并将其细化结构做出优化调整,因此,总体规划对于提升我国经济实力,优化发展结构具有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仅能够
3、协调土地应用关系,更能改善内部依存矛盾。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的涵养量并不大,在实际供给及需求总量上难以平衡,而土地功能却逐渐扩大化及系统化,这就土地资源的利用范围及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让人民吃饱饭,更要满足国家发展的现实需求。而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及高效利用,就能为各个行业的发展提供充实的后备条件,使国民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现实需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际上就是运用指导力量促进城乡建设,对土地资源进行精准管理的重要文件,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它能从耕地保护制度出发,为土地利用提供最为合理的制度保障,在实际运用中,总体规划能够为后续土地利用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参考依据,并在
4、宏观调控层面对土地资源的利用进行合理规划,使其资源配置总量更加符合应用需求,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在经济技术发展的同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及发展,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发展之间难以相互契合,尤其是发展项目中推进的相关项目用地需求估量与村镇发展用地预判不足,农田划定布局存在不合理现象。除此之外,基本农田划定布局不合理,适宜建设区受到规划管制区限制等问题较为集中,造成规划局部内容与战略性用地需求错节,用地矛盾突出,甚至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涉农惠农项目无法落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保证今后几年城乡建设及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涉农惠农民生项目
5、等所需用地得到落实,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同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优化对策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与全国土地二次调查数据相衔接规划是在现状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现状信息失真或现状信息不对称,则很难使所编制的规划有较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本轮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采用的数据为“一调”期间的土地第一次详查数据,与2009年“二调”数据有一定的出入,有的地方出入较大,特别是有的地方“二调”耕地面积比“一调”少了很
6、多,导致现有的耕地面积与现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存在严重倒挂现象。另一方面。规划与土地利用现状的图、数、实地不一致。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与原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总体上有一定出入,部分地方相差还可能比较大,主要反映在非农建设用地上,即使未发生变化的地块,其图斑号也可能不一致。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究竟应该采用年度变更调查数据、还是保持原规划基期年数据是值得注意的。如果仍延用基期年数据,许多地方的土地利用现状的实况已与基期年数据不符合,造成规划的图、数、实地三者不一致。导致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数据基础失实,调绘的地类与实地部分不符,规划不科学,把该划入基本农田的不划入,不该划入的划入了。笔者
7、认为本轮规划调整完善还是应该采用“二调”成果和经验收的2014年土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在此基础上进行规划调整完善,才能使规划更有科学性和操作性。2.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要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十一五”规划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的美好蓝图。如何使规划调整完善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笔者认为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导和服务作用,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应做好与新农村建设的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当前有关部门都在编制新农村建设的各类规划,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基础设施规
8、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这些规划都涉及到用地问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该作为其他规划的依据和基础,在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强与新农村建设的各类规划的协调,强化规划对新农村建设的引导作用。(2)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用地预留。当前一些地方建设用地指标高度集中在城镇及工业集中区等,真正落实给农村的指标就寥寥无几甚至没有。这样,一方面阻碍或限制了农村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得不到指标,导致农村违法用地的产生,因此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时,从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保护耕地等方面出发,通过对新农村建设将来用地数量与类型进行科学预测,进而做好必要的新农村建设用地预留,特别是农村基
9、础设施用地,即农村的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乡村道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和卫生等公共事业用地,在规划中应予以重点保障,确保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3)对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继续推进以山、水、田、路、林、村的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复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田基础设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工程”、“民心工程”。3.土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要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相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现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重要保证,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要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做好充分衔接:必须明确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的调整完善,不是另起炉灶、再搞一套。要根据土地二次调查和2014年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充分运用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成果,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清潜力,对基本农田进行划定。参考文献:1杨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低碳世界,2015(16);2申勇.李公乐要求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J.资源导刊,2016(12);3姜欢欢,曲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如何实现耕地保护J.国土资源,2016(11).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