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局信息报送及奖励考评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宣传工作,调动全局干部职工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科技工作氛围,推动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的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一、基本要求(一)信息报送重点1、中、省、市、区重要决策、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与实际效果;2、重要工作部署、出台的重大举措及工作进展情况,各类会议、活动情况;3、重大科技活动、重要科技会议、重要科技往来;4、市区领导有关科技工作的讲话精神、指示及科技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5、重点科技工作动态和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经验、新成效和新举措;6、科技项目实施、科技成
2、果转化、企业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信息化建设、科技扶贫、知识产权、科技特派员、首席工程师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好项目和亮点特色工作;7、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8、有针对性的调研文章等;9、需上报的其它与工作业务相关的消息、通讯等。(二)信息报送要求上报信息要做到简明扼要,主题突出,层次清晰,要素齐全,内容、数据真实可靠。报送信息杜绝侵权抄袭和复制,不得出现涉密内容。(三)信息报送任务1、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信息报道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信息报道工作作为一项常务工作,勤谋划、常督促、出成效,每月报送至少2篇信
3、息,每季度被采用信息不少于3条,年度内至少完成1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保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信息任务和报刊征订任务。2、全局所有工作人员均有责任、有义务向上级业务部门将自己工作完成情况以信息报送的方法进行宣传,多观察、善思考、勤动笔,做到每人每年撰写信息不得少于10篇,休假、病假、事假等,均不影响信息任务的完成,当年任务未完成者,年终不予评选先进。(四)信息报送程序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所写信息需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相关部门。属于业务范围内信息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属于办公室范围内信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若引用其他部门信息,需注明信息来源或作者,
4、也要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才可上传(引用、转载信息不予奖励)。重要信息实行局主要领导审签制。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向有关部门报送。二、奖励标准党报党刊;上级党委政府、信息简报;各业务主管部门、信息简报采用的信息,按以下标准兑现奖金:1、信息被本局、微信平台等采用,每篇奖励10元;2、信息被*信息、信息快报、*纪检监察信息、区政府、*党建网、区纪检监察网等区级信息宣传报道刊物和采用,每篇奖励30元;3、信息被*市科技局信息宣传报道刊物和采用,每篇奖励30元;4、信息被市委、市政府信息宣传报道刊物和采用,每篇奖励50元;5、信息被*日报、*市电视台等市级党报党刊、新闻媒体等采用
5、,每篇奖励100元;6、信息被*日报、*电视台等省级党报党刊、新闻媒体及权威性科技类报刊等采用,每篇奖励150元;7、信息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刊物、新闻媒体及权威性科技类报刊等采用,每篇奖励200元;8、专题报道、调研成果和理论文章等稿件(字数超过2000字以上)被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相关刊物、新闻媒体采用,每篇奖励分别在上述基础上翻倍。9、除上述规定的刊物、新闻媒体外,其他刊物、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不列入奖励范围,同一稿件被不同刊物、新闻媒体采用,以一件核准奖励;同一稿件被不同级别刊物、新闻媒体采用,依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多人署名稿件,以一件核准奖励。三、奖
6、励考评办法(一)建立信息员制度。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员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本科室、单位的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报送的科技信息要注重准确性和时效性,做到主题鲜明、表达准确、数据翔实,杜绝弄虚作假。(二)建立定期通报奖励制度。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季度汇总各自科室、单位信息报送刊登情况,并向办公室提供刊登新闻稿件、信息复印件,由局办公室每季度公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信息报送刊登情况。信息奖励经局长审核签字后,由办公室每半年兑现一次。 (三)建立科技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和激励机制。每季度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进行通报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