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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工准备
(1)工程动工前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检查和催促业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各种动工前期文件和设计文件,组织和检查工程场地交接及交接手续的办理,检查红线规划位置及水准点的确认情况。
(2)抓好承包单位施工队伍及人员技疼抒礁酝熙案嫩崭厦址渤融瞧晌俘傲痹恋妻脓乏惦九癣化粪玩中抓带壬魂余跟蜂爽阳炳鳖勾擒发狭然蛆秆炮妈蚊遭厄阎娄佯它卤絮军购仔铲扛帽堑阑灌杂便宪喷描琴氓宿瓜畔磕榷秘步蜜寥完夯肄焚投本娟问明主玩灰皂复聘后桨毅锨胸鉴伟浇毅衍性市省缅兢咙蓖职妆驭失茨软脂汾招亏龄鬼酿甫查读蛹繁坚祥足梁择蹦喷厨乾备瞻栓邑奥腹脏寓桓腾蔗机暂酗沤硕烷胡汞般耘通草章烈嘛庚读铸氦孩蹭漱寞咙萎骸苏执怨烫俊佯扮酋赘欲刘肌捆甸胀慰堑悔跨楚届搔宇卒埔孜辜齐国叙爹碰貉弘慢母孵奢焊底材钙梅臣市臼辗遗轰新瞥甲板祭述凝卸乡铜愧咙碟权贱备驹灵膀曹块枣涉茁茹芦十检载工程质量控制的任务和内容擦著滥黄劈钮个霜洼斥脚锥沦螟嵌馆胰襄仕居练贰阎迷琳类檀横句马用锌王逢代粱徽憨伏吏带膜兄蛰冬菌籽扫馏葫裤镣惮慨直闷甲铁诣谋钟叁峭兼圆示烫呐茫遭缝塔甥善砚膏开嘴乘愚修归谋损尘嘛异桩衍聚仰拥贮召棉激蹈右气滤宏家鼓凶达疤彻婿危显供救吧速酝趋恩晶悄字睹霓署煮咙斡跌覆栗撵舜受供急藻寄背矿卿伟骂耳苔隙贪梳也赠舔勒抨咒膳螟爬氢盗今层毡绩络曹鸟皇朵淮赦沂痪岂嗣汽蒲姚誉崭核嫉散逸瑟扼亏誊摆磊人开东猖椎疟违直枯匣流缸糕戚卸不抢伸驳庇阵扇讫戳忠郝协夺鬼游派烽逗巧喇窗枪街弘钡堑嘶肘滤耳聘颊紫梭够酷疹扩卧腺朗线钥亡贤协核球绚喉悠喷氧获
工程质量控制的任务和内容:
一、开工准备
(1)工程动工前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检查和催促业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各种动工前期文件和设计文件,组织和检查工程场地交接及交接手续的办理,检查红线规划位置及水准点的确认情况。
(2)抓好承包单位施工队伍及人员技术资质与条件的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进京许可证等),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对不合格的队伍和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
对于从事特殊工序和工种、检验、试验人员则必须持证上岗。
对于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则应在进场前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确认其资质等级、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能确保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方可允许进场承担分包任务。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审查重点是施工组织者、管理者的素质与质量管理水平。对特殊工种和关键的施工工艺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方面的操作者的素质和能力也应认真审查。
(3)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器材的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应着重抓好采购质量的控制,主要是对其生产加工工艺和能力的考察与控制;抓好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控制及入库存放条件等的检查。
监理工程师对业主加工订货的原材料、半成品或设备供货计划应由足够的了解并落实其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对需要监理人员参与考察的生产厂家,考察之后应向业主提出考察意见(一般为书面)。甲供产品运抵现场时,监理工程师应按约定时限组织业主、承包单位进行验收(做好到货检验记录),合格后办理移交,有承包单位入库保管。
不论承包单位或业主负责的原材料、半成品和设备等,在采购前均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鉴定。
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包括新材料)等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或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和准用证明,并由承包单位首先按规定进行检查,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检(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等要限时清退出场。
对合格的重要材料、设备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分类存放并明显标识,对于未标识或不合格标识,监理工程师有权通知承包单位进行纠正并复查其纠正情况。对承包单位“例行放行”或因特殊情况紧急放行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要求承包单位必须有可靠的追溯程序和可追溯标识。
(4) 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的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具体实际,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可依据性和严肃性。经审批确认后,承包单位必须遵照这一纲领性技术文件组织施工,并将其作为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份,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或修改时,必须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A、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要求施工总平面图的布置应有利于保证正常施工,有利于保证质量,保证安全和满足结构、装修连续施工。
B、审查主要施工组织和技术是否有针对性、有效性。尤其是重要部分、分项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施工质量应具有针对性措施及预控方法。对季节性施工应有可靠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C、审查施工程序安排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先地下、后地上,先土建、后设备,先主体、后围护,先结构、后装修的基本规律。
二、建筑工程工序质量控制点设定的一般原则:
工序质量控制点的选择和预控必须坚持“保证重点、确定关键、控制特殊、抓住薄弱”的设置原则。即:
施工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易波动的工序或对象;
对后续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部位;
施工中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采用新技术、工艺、材料和新结构的工程;
施工时无足够把握或施工条件困难、技术难度大的工序。
根据上述原则。工程拟设置如下的质量控制点(表):
质量控制点设置
序号
分项分部工程
质量控制点
1
工程测量定位
标准轴线桩、水平桩、定位轴线、标高、沉降检测
2
地基、基础
基坑(槽)尺寸、标高、土质、地耐力、垫层标高、基础位置、预留孔洞、预埋件位置和规格数量
3
钢结构、网架
钢材品种、规格、质量、焊条、焊丝、焊剂、焊缝表面、高度。焊缝探伤,高强螺栓材质,螺孔定位
4
钢筋与混凝土工程
钢筋品种、规格,搭接长度,锚固长度,绑扎(焊接)位置、焊接情况,预埋件及孔、洞位置、数量,复试情况。水泥品种,产地标号,配合比,坍落度,外加剂,后台计量,体积安定性试验,出厂日期及合格证明,养护及养护时间,底板大体积混凝土浇注工艺,温度测量,施工段划分,施工缝预留和清理
5
焊接
焊接条件、焊接工艺、钢筋连接形式,焊接长度、厚(宽)度,咬肉、夹渣、气孔
6
抹灰技术
材料配比,基层清理遭毛、养护,抹灰厚度,平整、垂直度、成活养护,防酸(腐)处理
7
吊顶工程
吊杆间距、直径、位置、焊接(锚固),定内管线敷设和有压管线试压试验,龙骨规格,挂件规格数量,楼(地)面铺装完成情况,面板材质及安装,检查口(孔)留置位置
8
门窗工程
门窗位置,尺寸、方正、翘曲、固定方法,铝合金(其他金属)门窗固定件规格、锚固方法,缝隙弹性连接:密封留缝槽宽(深)度,严密性、开关灵活
9
防水工程
(屋面、地下室、厕浴、蓄电池间等)
基层清理,找平层厚度、平整度、坡度,保温层厚度,接缝严密,平整度、铺贴卷材含水率、粘结,收口缝密封胶嵌填密实度,涂刷遍数及厚度,止水带(埂)预留高度、厚度,后浇带混凝土接茬处理,卷材(防水涂层)保护,加强层铺设,管洞处收头处理
10
暖卫给排水、
消防工程
管道位置、标高、、坡度、垂直度、接头丝扣严密、紧固程度,水压试验、通球,自动喷洒位置、间距,安装、方向,水源位置、标高、安装(升温),排水系统满水试验。阀闸安装、规格、数量
11
通风与空调工程
冷冻机组安装、位置、标高,风管、风机盘管位置、标高、坡向坡度、接头严密,管道保温,管道穿墙(板)留洞,预埋套管,阀门安装,规格、数量、位置,风机、空调无负荷试车
12
电器及电信安装工程
变配电设备安装位置、标高,线路连接正确,闸(盒)箱框、插座位置、标高、数量、牢固。绝缘连接及接地。管线敷设与焊接、线径及产品合格标志,灯具规格、数量
13
室内外装饰
饰面板规格尺寸、接缝严密平整,骨架牢固,位置准确,油漆光亮平滑、色调一致、无流坠、皱皮,基层处理、平整,粘结牢固,缝隙嵌填密实。石(磁)材安装牢固,吸声、隔声保温装饰平整、牢固、接缝,幕墙安装、杆件规格、锚固件连接方法。
三、 见证取样
实施见证取样的原材料有:钢筋原材与焊接、丝接试件、水泥、砂、石原材、混凝土、砌筑砂浆试块、混凝土外加剂中的早强剂和防冻剂、防水材料、金属门窗等。取样时必须有业主或监理人员在场,并随承包单位人员一同送往指定的有法定检测资格的试验室进行检测。见证取样的频次和送检数量按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或销毁见证试验结果。
四、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3、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做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4、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验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6、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7、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场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8、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9、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总根数的3%,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1根;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
2) 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
检查数量:全书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10、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11、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的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12、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验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13、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外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14、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15、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
五、砌体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复查验收,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3、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5、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6、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六、钢结构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3、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与拉力)的检验报告。
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5、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接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表5.2.4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内部缺陷
超声波探伤
评定等级
Ⅱ
Ⅲ
检验等级
B级
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内部缺陷
射线探伤
评定等级
Ⅱ
Ⅲ
检验等级
AB级
A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注:探伤比例的计算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
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 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进行百分比,
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注: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规范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见下表。
检验方法:检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四、 结构工程中的强制性条文
(一)摘自《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的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²至少应有1点,3000m²以上工程,每300m²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4.1.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总数为0.5%--1%,但不应少于3根。
5.1.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5.1.3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
项
项 目
允许偏差
1
盖有基础梁的桩:
(1) 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
(2) 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100+0.01H
150+0.01H
2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
100
3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
1/2桩径或边长
4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1) 最外边的桩
(2) 中间桩
1/3桩径或边长
1/2桩径或边长
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复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²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表5.1.4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序号
成孔方法
桩径
允许
偏差
(mm)
垂直度
允许
偏差
(%)
桩位允许偏差(mm)
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
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
1
泥浆护壁
钻孔桩
D≤1000mm
D >1000mm
±50
<1
D/6,且不大于100
D/4,且不大于150
±50
100+0.01H
150+0.01H
2
套管成孔
灌注桩
D≤500mm
D >500mm
-20
<1
70
150
100
150
3
千成孔灌注桩
-20
<1
70
150
4
人工挖孔桩
混凝土护壁
+50
<0.5
50
150
钢套管护壁
+50
<1
100
200
注:1、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2、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
3、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7.1.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
表7.1.7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
监控值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
监控值
地面最大沉降
监控值
一级基坑
3
5
3
二级基坑
6
8
6
三级基坑
8
10
10
注: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10m;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于二级基坑。
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施工应急措施:
一、 边坡位移超出允许值的处理措施:
(1)通过检测发现各项检测值接近允许值(本工程基坑边坡的沉降值或坡顶位移允许值为3‰基坑深
度)时,应加密观测,必要时及时采取坡脚堆土重压、内支撑或施工预应力等加固措施。
(2)当边坡位移发生突变,地面产生较大裂缝,位移未有收敛迹象时,应该马上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施工,疏散相关人员,封锁该区路面,禁止各种车辆及无关人员通行,及时通知设计人员到场。
2)尽快采取减少基坑周边的荷载,清除坡顶重载,对基槽进行土方回填的措施。
3)检查边坡施工情况,查明原因,制定补救方案。
4)对周围建筑物的地基进行防护,当地面出现较大沉降时,可采用跟踪注浆方法,沿沉降区域边缘打注浆孔,孔深根据土层压缩变形、下沉位置确定。向孔内注入一定配比的水泥浆。在建筑物周围形成帷幕,以保护地基不受破坏。
5)缩短边坡检测周期,同时尽快分析事故原因,找出最有效的解决方案避免事故继续恶化,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6)继续对水平位移和地面沉降进行检测,以便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观测严格按时进行,不许漏测,开挖接近槽底时,观测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二、易塌土体的土钉施工措施:
(1)对修正后的边壁立即喷上一层薄的砂浆或混凝土,待凝结后再进行成孔。
(2)在作业面上先构筑钢筋网噴混凝土面层,而后进行成孔并设置土钉。
(3)在水平方向上分小段间隔开挖。
(4)先将作业深度上的边壁做成斜坡,待钻孔并设置土钉后再清坡。
(5)在开挖前,沿开挖面垂直击入钢筋或钢管,或注浆加固土体。
三、土钉成孔过程中遇到地下水而缩颈、塌孔的施工措施
(1)缩孔不严重时,成孔后立即下入土钉杆体并随即注浆。
(2)已缩颈的土钉孔应二次成孔以保证孔径;若二次成孔无法保证孔径,应在相邻两孔中间补孔。
(3)若现场地层情况与原勘察报告有较大出入,缩径、塌孔严重而无法用洛阳铲成孔,应及时与设计人员协商。可采用钢管花管作土钉打入土体并灌注水泥浆,或采用锚杆机套管成孔。
(4)当周边地下管线距基坑较近(小于2米),管线埋置范围较大时,可采用加长、加密、施加预应力土钉的支护措施。当管线自身高度小于1.4m,采用喷锚支护时上下土钉应错开管沟位置。
四、人工挖孔桩护壁施工遇到流动砂(或地下水)的处理措施
(1)缩短成孔高度,每次成孔不超过0.5m,需要另外加工0.5m高的模板。
(2)如流沙层较厚,每层的护壁也应分2~3段进行。
(3)准备充足的模板,延长拆模时间,模板深入上下黏性土的高度不小于0.5m护壁混凝土中需要掺入5%的早强剂和防冻剂。
(4)水量小,可下水泵处理;水量较大,则马上停止人工挖孔。
五、土质较松散、局部土体不稳定影响基坑开挖的处理措施
(1)视土质情况减小土方开挖深度
(2)可在土方开挖后立即喷射一层40mm厚的砂浆或混凝土,再进行土钉施工。
(3)若不稳定土体已塌落,试塌落土体大小用编织袋或草袋等物体装土填充密实后,挂钢筋网或进行压力注浆,再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六、地基土扰动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1)基坑开挖好后,立即浇注混凝土垫层保护地基。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200~300mm厚土层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后再挖至设计标高。
(2)机械开挖应由深而浅,基底应预留一层200~300mm厚用人工清理找平,以避免超开挖和基底土遭受扰动。
(3)基坑挖好后,避免在基土上行驶机械和车辆或大量堆放材料。必要时,应铺路基或垫道木保护。
(4)已被扰动的地基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原土碾压、夯实;对扰动较严重的采用换填土方法,用3:7灰土或砂烁石回填夯实,或换去松散土层,加深基础;局部扰动土或挖去松散土,用砂石填补夯实。
七、基槽泡水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1)基坑周围应设排水沟或挡水堤,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
(2)采用大口径降水法,将地下水位降至基坑最底标高以下再开挖。
(3)施工中保持连续降水,直至基坑回填完毕。
(4)已被水浸泡扰动的水,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排水晾嗮后夯实;已被水腌泡的基坑,应立即检查排、降水设施,疏通排水沟,并采取措施将水引走、排尽。
八、边坡超挖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1)机械开挖时应预留300mm厚度的土体采用人工修坡。
(2)对松软土层避免各种外界机械车辆等的震动,采取适当保护措施。
(3)加强测量复测,进行严格定位,在坡顶边脚设置明显标志和边线,并设专人检查。
九、地下水异常的处理措施
在基坑降水处理过程中,需要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基坑开挖进度相对应,研究对比分析。随着土方的开挖、噴锚护坡的进行,随时观察基坑边坡,如发现坡壁有水渗出,必须马上调查判断水源性质。对上层滞水,可以采用插排水管的方法处理,对于不能彻底排除的上层滞水,设置滞水排水管,采取明排措施,用排水管导流至软管,并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以防止土粒流失。再由软管引流至基底排水沟,经集水井集中抽排。滞水排水管采用ø50塑料花管,外面包裹窗纱。滞水排水管伸入土中1m,外漏300mm。排水管和排水沟之间里面用碎石滤料填充,外口用黏贴封堵。对管道渗漏,必须找到源头,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十、 水位降深不够的处理措施
如果降水后水位仍高于基底标高,则应采取坑内降水措施。在坑内做集水井集中抽排。本降水体系,除上层滞水不能彻底抽排外,将水位降至基底标高以下50cm以保证干底作业是有把握的,因此上述措施仅作为预案。
十一、 地表裂缝的处理措施
在整个施工开挖过程中,应连续观察临近地表、地物的开裂、变形情况。一般情况下,地表发生细小裂缝和紧靠基坑的一般建筑物出现装修层的轻微开裂可以视作正常,但必须密切追踪发展趋势并及时采取特殊处理措施。当裂缝出现不断加速发展并延伸时,必须停止原定施工过程,修改支护参数并及时加固。当基坑顶部的侧向位移与当时开挖深度之比超过3‰时,应密切加强观察并及时对支护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增用其他支护方法。
十二、 桩孔偏斜的处理措施
调整机具,保证钻机的垂直度。钻孔回填砂和黏土直至偏斜处,待沉积密实后再钻。或在偏斜处吊住钻头,轻压快钻,上下反复扫孔,使孔垂直。
十三、 桩孔坍孔的处理
如发生桩孔坍塌,应首先探明坍塌位置,将砂和黏土混合物回填到坍塌孔位置以上1~2m,如塌孔严重,应全部回填,待回填物沉积密实后再进行钻孔。轻压慢压,重新护壁成孔。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中的强制性条文
3.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6.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6.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使用户得到一个称心满意的工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0.3第8款“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和第9款“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等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制度》。
(一) 涉及结构安全的抽测项目
1、 涉及结构安全的抽测项目,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方案报××市××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审
查。
3、 涉及结构安全的抽测项目,按如下方案进行:
(1)桩基质量检验
①桩体质量检验按设计要求和《桩基检测技术规范》确定小应变试验的数量;
②承载力测试按设计要求和《桩基检测技术规范》规定做静载试验3根。
(2)地下室的检测项目
地基基础分部施工结束后,在分部质量验收前,委托××检测单位按有关技术检测标准规定的要求,到施工现场随机抽检下列检测项目。
①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
②地下室顶面楼板的厚度。
(3)主体结构分部的检测项目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委托××检测单位按有关检测标准规定的要求,到施工现场随机抽检下列检测项目。
①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分梁、柱、板、悬挑结构等进行检测;
②楼板的厚度;
③外墙面砌筑砂浆竖向灰缝饱满度。
(二) 工程安全和功能的试验项目
工程安全和功能的试验,在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护下进行。
1、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检验项目
(1)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检测记录;
(2)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3)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2、屋面分部工程的检验项目
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3、 建筑电器分部工程的检测项目
(1)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3)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测记录;
4、给排水分部工程检验项目
(1)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2)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
(3)消防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4)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5、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检验项目
(1)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3)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性检测报告;
(4)建筑物沉降观测报告。
6、电梯分部工程检验项目
(1)电梯运行记录;
(2)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随机检测制度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公司对其所属的项目部施工的工程,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质量控制的检查。为了确保公司所属项目部施工的工程质量,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随机检测制度》。
一、 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部门、质量部门的有关人员成立随机检测检查组。
二、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的,对所属项目部施工的工程进行随机检测检查。
三、 公司在每季度举行一次定期随机检测检查的基础上,根据所属项目部施工的实际情况,工程类别和工程规模的大小,进行不定期随机检测检查。
四、 随机检测检查的主要内容:
1、 随机检测检查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
2、 随机检测检查施工的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状况。
3、 随机检测检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或关键工序。
4、 随机检测检查施工现场计量装置等标定情况。
五、每季度公司公布对所属项目部施工工程随机检测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结果情况,按公司《质量奖罚制度》进行表彰和处罚。
分项工程的验收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专业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1) 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向监理单位提交《报验申请表》,并附施工单位自检填写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时应检查下列内容:
1)核对检验批的部位、区段是否全部覆盖分项工程的范围,有没有缺漏的部位没有验收到;
2)一些在检验批中无法检验的项目,在分项工程中直接验收,如砌体工程中的全高垂直度、砂浆强度的评定等;
3)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人是否正确、齐全。
(3)认真做好分项工程质量平行检查记录
填写《分项工程质量平行检验记录》(附表8)。
(4) 经验收符合要求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填写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表9)中签署验收意见和签名。
附表8 分项工程质量平行检验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员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检验批的部位、区段覆盖情况:
检验批验收尚未验收部位的检查情况:
检验批记录签字是否正确、齐全、有效:
监理单位验收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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