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精品文档梅花镇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自查自纠工作实 施 方 案自查自纠阶段是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活动的关键环节,为扎实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根据活动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造就高素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不断创新和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促进基层民主,保障农民权益
2、,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二、方法步骤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学边改,切实做到边查与边学相结合,边查与边改相结合,主动查与帮助查相结合,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开展自纠。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30天,从2012年8月11日开始至2012年9月10日结束,具体步骤是:(一) 广泛征求意见。各行政村、乡直各部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发征询函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本部门及其农村基层干部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整理、归纳,分别向乡镇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个人反馈。(二) 认真自查自纠。在深入学习教育的基
3、础上,各行政村、乡直各部门要组织基层干部严格按照规定中“8项禁止41条不准”(基层站所负责人对照“3项禁止19条不准”,农村“二委”干部对照“5项禁止22条不准”)的要求,结合自身履行职责情况,逐条对照检查,结合征求意见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自查报告。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或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找准存在问题,对照规定,认真纠正。(三) 召开民主生活会。各行政村、乡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基层站所、村“二委”)要于8月25日前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 组织评议。乡直各单位、村基层干部的自查自纠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听取意见后,要再次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自查
4、自纠报告要在所在单位公示3天,并组织本单位职工或群众代表进行专题评议,评议不满意率超过30%的,要重新自查自纠,并再次组织进行评议。(五) (五)上报自查报告。各单位要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写成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在接受群众评议的基础上,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并于本学习阶段结束前报送县纪委备案。 三、组织领导(一)领导带头。各单位领导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党员干部做表率;带头自查自纠,提出自查的具体办法;带头接受监督,搞好开门自纠;带头办好事,办实事,使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二)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
5、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具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深入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把这一阶段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对隐情不查、有错不纠、纠正不力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深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三)严肃纪律。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引导和帮助干部职工提高认识、正视问题、认真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同志,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讲清问题并主动整改的,原则上不追究责任;存在问题不主动整改的,要按规定从严处理。(四)注重实效。要在自纠问题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上见成效,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些方面的问题突出就集中力量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解决问题求快、求准、求实。要把自查自纠与学习提高结合起来,与整改见效结合起来,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确保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中共道县梅花镇委员会2012年8月10日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