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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_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ppt.Conver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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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山:从左至右四位总统是:开国元勋华盛顿、《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杰佛逊、奠定20世纪美国之基础的西奥多•罗斯福和解放黑奴的领导者林肯。
白宫:美国总统的官邸,位于美国华盛顿宾夕法尼亚大街,是一座白色的三层楼房,始建于1792年,后多次改建和扩充。从1800年美国第二位总统亚当斯(1735—1826)起,历任总统都以此为官邸。1902年美国第二十六届总统罗斯福在他的通信中首先使用“白宫”这一名词,后成为美国政府的代称。
美国国会大厦:美利坚合众国诞生后,开国元勋们建立起崭新的国家体制,实践了三权分立的理念。这种恰当平衡的立宪制度是怎样产生的?它又是怎样具体实施的呢?
第9课 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
课标: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一、联邦宪法的制定(1787年宪法)
1、背景
(1)美国的诞生(1776年发表《独立宣言》,1783年真正独立)
(2)需要强有力的中央政权 (邦联制的弊端P39)
由《邦联条例》确立其地位,是一个具有独立主权的13个州组成的带有协商性质的松散的国家联盟。各州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国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只拥有处理外交和州际事务的权力,没有常设的行政和司法机关。
《独立宣言》发表时的美国国旗。主体由13道红、白相间的宽条组成,代表发动独立战争并取得胜利的13个州。
松散的邦联无法满足美国经济、政治发展的需要。(必要性)
阅读P39麦迪逊的话,你能得出什么结论?
必需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联邦政府(中央政府)。必需建立共和制,以保障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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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87年宪法的制定
(1)概况:1787.5-9 费城制宪会议
(2)基本原则 (特点)
联邦制原则
三权分立原则(分权与制衡)
人民主权原则(民选)
思考:
美国的国会是什么机构?
立法机构。
国会有什么权力?
立法权、行政监督权、宪法修改权、对外宣战权,对总统、副总统及其他联邦政府官员有弹劾权。在拥有简单多数票的情况下,众议院可弹劾政府官员,参议院负责审讯被弹劾的官员,但对其定罪须得到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总统对所有重要政府官员的任命都须得到参议院的审批。
美国总统有什么权力?
行政权—— 执行法律、可否决国会立法,立法倡议权,处理外交事务,提名司法和行政官员、统帅军队等。
美国最高法院掌握什么权力?
司法权——拥有解释宪法的权利。可宣布总统法令或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宪。
三个部门之间又是什么关系?
既相互独立,又相互牵制(三权分立,相互制衡)。
奥巴马内阁
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Hussein·Obama)
副总统:约瑟夫·拜登(Joseph·Biden)
国务卿:约翰·克里(John Kerry)
国防部长、财政部长、司法部长、内政部长、农业部长、商务部长、劳工部长、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教育部长、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运输部长、能源部长、退伍军人事务部长、国土安全部长
“正是这个设计……使这个稚嫩的国家在草莽中崛起,迅速成为也许你不喜欢但却不能轻视的超级大国。这样一个精巧的设计,在二百年前由一群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创造出来,实在是令人惊叹不已。”(选自易中天《我们的反思》)
从没有一部完美到每一个人都能接受的最好宪法。——富兰克林
3、评价
(1)进步性:
①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②建立联邦制共和政体。
③保证美国长治久安,促进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④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2)局限性:
没有真正解决人权问题,对印第安人、黑人种族歧视明显,妇女地位低下。
1920年8月26日 美国妇女获得选举权
西进运动(Westward Movement)是美国领土往西扩张史、经济发展史,同时也是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In 1784, five years before he becam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George Washington, 52, was nearly toothless(一望无牙). So he hired a dentist to transplant nine teeth into his jaw- having extracted them from the mouths of his slaves(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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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金(1929-1968),著名的美国民权运动领袖。1963年,他觐见肯尼迪总统,要求通过新的民权法,给黑人以平等权利。1963年8月28日,在林肯纪念堂前发表《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说。美国国会在1964年通过《民权法案》宣布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政策为非法政策。1964年度,诺贝尔和平奖的获得者。1968年4月,他前往孟菲斯市,领导工人罢工被人刺杀,年仅39岁。从1986年起,美国政府将每年1月的第3个星期一,定为马丁·路德·金全国纪念日。
1955年,黑人妇女Rose Parks 因占用公交车“白人专座”而被捕。为此,马丁·路德·金发起罢乘运动,从此成为民权运动的领袖人物。
1.美国内战
(1)内战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A、州权主义的恶性发展。
B、根本原因:两种经济制度之间的矛盾。
C、导火线:主张废奴的林肯当选总统。
(2)为争取战争的胜利维护美国的统一,林肯政府采取了什么措施?
二、维护联邦统一的斗争
感悟历史
林肯政府内战时巩固统一的措施:
(1)提出“为联邦统一而战”的口号。
(2)颁布《宅地法》、《解放黑人奴隶宣言》,激发人民革命积极性。
2、内战结束后维护国家统一的措施:
通过第13、14条修正案。
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是经济迅速发展的前提。
三、两党制(驴象之争)
1、美国的“两党”:
民主党、共和党
2、美国两党制的特点:
第一,两党制是美国分权制衡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与总统制相结合,两党的竞争主要表现在总统选举上。
巩固练习:
1、美国建立之初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
A、加强中央集权与维护共和的矛盾
B、大州和小州之间的矛盾
C、解决州权主义
D、南北生产方式的差异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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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87年美国宪法在当时世界上最突出的特点是确立了:
A、三权分立的联邦政体
B、民族独立和人民的其基本权利
C、资产阶级联邦政府
D、资产阶级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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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列关于美国1787年宪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是资产阶级、种植园主利益的体现
B、体现了孟德斯鸠的政治主张
C、使美国中央政府的权力得到了加强
D、规定了美国人民的基本权利
D
4、“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原则是:
A、中央集权原则 民主原则。
B、分权制衡原则 民主原则。
C、自由平等原则 权力制衡原则。
D、中央集权原则 分权原则。
B
州权主义:内战前美国政治生活中比较重要的政治思潮与现象。它以州权至上反对联邦至上。内战爆发是州权主义发展到顶峰的标志。内战的结束宣告了州权主义对联邦主义斗争的彻底失败,州权主义从此成为历史陈迹。
P42自我测评
1.松散的邦联难以维系享有独立与主权的各州,无权实行统一的保护关税政策;政治上的松散状态也无法形成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稳定统治秩序,保护国家的利益与主权。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开国元勋们采纳了联邦制。
2.联邦宪法体现分权和制衡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约。国会掌握立法权,但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总统行使行政权,但国会有弹劫总统的权力。总统和国会可以通过最高法官的提名和任命来限制最高法院的权力,最高法院可以宣布国会的立法和总统的行政命令“违宪”而无效。宪法的上述精神可以防止某一权力的专断,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
3.相同点:总统、国王都是国家元首。不同点:英国国王不掌握实权,只具有象征性的地位,“统而不治”。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掌握实权。总统掌握行政权,兼军队最高统帅。
根据宪法,国家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组成的国会。宪法规定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无论州内人口多寡,均为两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1/3。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担任。众议员由选民直接选出。每州众议员人数与该州人口成正比,任期2年。法律需经国会两院通过,总统批准,方可生效。国会有权向国民征税、调整国外贸易及州际贸易、征兵及在紧急时期调动民兵。只有国会拥有宣战权。总统任命的官员、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必须得到参议院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宪法规定,行政权归于总统。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各州先选出与本州出席国会议员人数相等的选举人,再由他们组成选举团选举总统。由于不经国会选出,总统及其内阁不向国会负责。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的总司令,在战时可行使独裁大权。他有权提名并经国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直接领导政府。他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权。美国的内阁只对总统负责。美国的总统权力使联邦的行政权保持强有力的地位,成为美国政治制度的一种特点,称为总统制。
根据宪法,美国的最高司法机关是联邦法院。大法官由总统任命,但需经参议院同意。他们除非犯罪,终身任职。它对于在美国宪法、联邦法律及条约范围内的一切案件都可以行使最高审判权。后来,联邦法院逐渐拥有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
为防止权力的过度集中导致专权出现,宪法规定,政府各部门的权力又是彼此制约和平衡的。(教材P40示意图)
4、联邦制度下的权力结构
①联邦有适用于全国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各州在不违反联邦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也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②联邦与州在各自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联邦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在全国范围内行使主要国家权力,如国防、战争、外交、货币和外贸等。同时各州政府对本州的政治、经济、财政、文化教育等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它们不是严格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而有各自的权力范围,相互不得干涉。
③联邦地位高于州。联邦宪法优于各州法律。
情景一:
珍珠港事件时美国海军被袭场面
情景二:
克林顿向大陪审团承认同莱温斯基有“不恰当性关系” 。未来数周内,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将决定是否要对克林顿进行正式的弹劾调查。
1999年初,美国总统克林顿性丑闻案曝光,举国上下议论纷纷。2月12日,美国参议院提出弹劾案,并在国会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条款
内容
绯闻案中作伪证
琼斯案中作伪证
妨碍
司法
滥用
职权
同意
228
205
221
148
反对
206
229
212
285
弃权
1
1
2
2
结果
通过
否决
通过
否决
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左二)展示已签署的金融救援方案
情景三:美国众议院通过7000亿美元新救市方案
2008-10-04 来源: 中新网(北京)
北京时间4日凌晨,美国国会众议院再次就布什政府提出的7千亿美元的救市计划展开辩论,并对修改后的救市方案进行投票表决。投票中,263名议员投了赞成票,大大超出反对的171人。方案经过一番波折后,终获通过。
10月3日,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左二)展示已签署的金融救援方案。当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以263票对171票的投票结果通过了经过修改的大规模金融救援方案。该方案在众议院通过后,将交由总统布什签署生效。美国国会参议院已于1日通过这份总额达7000亿美元的救市方案。
总统选举人制度是美国宪法确立的一种比较独特的总统选举制度,即总统既不是由国会选举,也不是由普选产生,而是由选民选出的总统选举人选举产生。在政党政治条件下,总统选举人制度虽然丧失了其独立的政治地位和作用,但在决定总统竞选策略和总统选举结果上仍具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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