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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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履行责任工作汇报
2018年,本人作为镇党委书记,以身作则,充分发挥班长的带动作用,在党建工作上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抓班子、强队伍、建阵地、夯基础、创特色”的“十五字”党建工作思路,以推进“三民”服务体系、“三培两带两服务”活动和党组织“进区入会”为主要抓手,全力抓好党建各项工作。一年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一年来本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述职如下:
一、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全面提升镇村干部综合素质
二、大力强化办公服务功能,着力构建高效便民服务体系
一是按照“五有”标准(即有场所、有机构、有制度、有值班、有热线)进一步加大镇农民中心建设力度。投资200多万元,新建了一栋办公楼和一栋干部住宿楼,建成了1个现代化集中式的农民服务大厅和1个现代规范的计生服务所;建立健全了一套科学高效的办事服务机制,办公大厅实行一站式全程服务,全面实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销号整改制度;配备了高素质的服务干部队伍,大力开展“微笑接待、满意服务”工程建设;完善了干部服务质量监控体系,坚持和完善了民情日记、民情信箱、入户听诉等为民服务载体,建立健全了办事承诺、公示问责、满意测评、信箱电话投诉等监督反馈体系。
三、着力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纵深推进党组织“进区入会”
一是积极在农村村落社区组建区域型党小组,实现党小组“进区”。根据我镇农村党员的分布特点和农村实际,在条件成熟的新组建农村社区、村落屋场等区域合理设置党组织,逐步实现基层党组织农村社区全覆盖,进一步夯实村落社区的组织基础。12年,全镇新增社区党组织17个,确保了每村新增社区党组织1个以上。
二是积极在“两新”组织组建功能型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入会”。在具备条件的产业协会、生产合作社、农村公共事务理事会、农村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中积极组建党支部或党小组,进一步夯实“两新”组织的组织基础。12年,我镇新组建了包括镇家具产业协会党支部和龙泉生猪生产专业合作社党支部在内的5个产业协会党组织,17个老年人协会党小组。
三是强化新组建党组织内党员的教育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大力推行农村党员“一册一线”教育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了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断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的规范化进程,确保党员的权利真正得到享有,义务确实得以履行,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坚强堡垒作用。
四、全力提升创业致富能力,深入开展富民服务系列活动
五、极力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切实抓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建立了镇、村、组三级联动机制,提高党员干部民主意识和村民自主参与意识,重点完善镇村组织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及时制定了“五步决策法”、民主听证会、公开质询、党员议事会等相关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
二是认真抓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增强农村工作的透明度,推行村“两委”干部述职制和群众民主评议制,增强农村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及时开展了网上“三务”公开,进一步强化村级“三务”公开栏公开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三务”每季度公开一次,切实增加了农村工作透明度;全面实行村“两委”任前任期目标公示承诺和任期内向群众述职评议制度。
六、致力探索干部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一人一档”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科学规范的村干部日常工作档案。通过对村干部实行“一月一记录、一季一考核、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结”管理,为每一名村干部建立一份工作档案,客观详细地反映村干部的日常工作情况。二是充分运用日常工作档案加强村干部的考评管理。把村干部日常工作档案作考评干部绩效、评优评先、奖勤罚懒、推荐任用的主要依据,切实加强村干部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实现村级干部队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12年,我镇17个村(居)65名村干部全部纳入“一人一档”管理,每名村干部都建立了一份日常工作档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来看,对村干部的工作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切实地增强了村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村干部为民办事更多、更实,工作能力更强,工作水平更高,工作业绩更显著。
七、竭力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党员干部作风
12年,我镇通过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实现了村级事务决策科学、行为透明、结果公开,切实规范了干部权力运行,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有效提升了干部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二是大力推行“三三三”工作机制;三是广泛开展基层站所政风行风群众评议活动和廉政文化进农村入社区活动;四是高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五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始终坚持勤政廉政、为民务实,团结率领党委班子成员,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本人也清醒的意识到,本人所做的工作与市委的要求和新形势下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坚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学习,勤于调研,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强化工作部署,扎实工作,不断推动我镇党建工作上新的台阶,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堡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发挥保险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乡村保障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保险的目的
解决参加保险人员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保险责任内的相应补偿,市推广的乡村小额人身保险险种为国寿乡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帮助乡村参保人员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构建和谐家庭和社会。
(二)承保机构。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
(三)参保对象。
全市乡村人口。
(四)保险期限。
一年。期续保。
(五)缴费标准。
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委托村级组织代收代缴。乡村小额人身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
(六)保险原则。
政府引导、部门协调推进、农民个人自主自愿参保。
(七)保险责任。
1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承担的意外责任包括因自然灾害、医疗、治安纠纷、交通、劳作等事故引发的伤害致身故、残疾、烧伤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对每一参保人给付的保险金以1万元为限。
保险公司按1万元给付身故保险金。
2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致身体残疾。1万元内给付残疾保险金。
3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III度烧伤。1万元内给付烧伤保险金。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规定的烧伤面积对应的给付比例,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
由各村协助发放到全市所有农户;同时,中国人寿保险市支公司印制致全市农民朋友的宣传册和参保协议书。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乡村小额保险政策,安排专人到各村、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培养农民的购买意愿,为乡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营造良好的氛围。召开全市新农合与乡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会议;各乡镇(办、场)召开相应会议,对乡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宣传动员。
(二)保费收缴
由中国人寿保险市支公司确定各村民委员会代收人员,以户为单位。并做好参保人员的登记造册和保单填发工作,统一收费后,各乡镇按参保人数将保费划账到中国人寿市支公司。
(三)启动实施
保险公司发放承保单证并启动售后服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乡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乡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推广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督办。各乡镇(办、场)成立相应的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任务。市卫生、民政、农业、公安、工商、扶贫开发办、残联等部门各司其职。增强自身防范能力。市广播电视局和中国人寿保险市支公司等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市广大农民积极参加乡村小额人身保险。各乡镇(办、场)将乡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指定专人,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各村、组,普及到农户,力争农民参加乡村小额人身保险投保率达到80%以上。
(三)完善服务网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负责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方便客户就地报案、理赔和咨询。
一、实施地点和期限
(一)实施地点。
年重点在血吸虫重疫区3个镇6个村实施血防“以机代牛”项目。
(二)实施期限。
安排我市宰杀病(耕)牛任务197头,根据省政府的部署。计划在年月底前完成。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重疫区3个镇6个村饲养的耕牛予以宰杀的农户。
(二)补贴标准。
宰杀一头病(耕)牛按12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可再享受购机补贴。购机补贴按《省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省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规定执行。病(耕)牛宰杀后的收益和补贴都归农民个人所得。若该农户需要购买农业机械。
三、工作程序
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配合、协同作战的原则。各责任乡镇、村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具体实施宰杀。其工作程序如下:年“以机代牛”宰杀病(耕)牛任务。
(一)病(耕)牛认定。经畜牧部门检验认定病(耕)牛。进行标识、编号、照相,建档建卡(一牛一卡)填写病(耕)牛登记表,相关部门人员签字
(二)计划安排。各责任乡镇根据市里下达的宰杀计划,将各村组病(耕)牛宰杀进度表上报市血吸虫病防治“整县推进、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宰杀地点。由各责任乡镇落实宰杀地点,并将宰杀时间告知养牛农户,由养牛农户自行将病(耕)牛送到指定宰杀地点,或由市统一组织由经纪人运送到外地屠宰场宰杀。
(四)病(耕)牛宰杀。乡镇防疫监督员对病(耕)牛核对确认身份,屠宰人员实施宰杀,然后由乡镇防疫监督员实施检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送外地屠宰场宰杀病(耕)牛时,相关部门人员应跟随监督杀牛。所有宰杀后的病(耕)牛要照相确认,留存备查。由责任乡镇或畜牧部门填写病(耕)牛宰杀登记表(见附2农机部门凭病(耕)牛宰杀登记表与养牛农户签订宰杀病(耕)牛补贴协议(见附3宰杀病(耕)牛的农户不得再养耕牛。
(五)病(耕)牛处理。病(耕)牛宰杀后对检疫合格的可以进入市场流通的病(耕)牛牛肉,可由养牛农户自行处理;对检疫不合格不能进入市场流通的要就地进行无公害化处理。
(六)公示。乡镇将各村宰杀病(耕)牛和领取杀牛补贴的农户名单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七)补贴发放。由乡镇将病(耕)牛宰杀补贴资金发放表(见附4集中上报市农机局,市农机局认定后报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通过“一折通”方式将补贴资金拨给杀牛农户个人帐户。杀牛农户持本人身份证和存折到所在乡镇信用社签字领取补贴资金。
(八)项目监管。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的监管,乡镇政府、市农机、财政等部门要成立专项检查组,建立监管体系,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采取综合督导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的作用和效果。补贴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套取项目资金。同时要加强对宰杀病(耕)牛农户的跟踪管理,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坚决制止农户领取补贴资金后又购买耕牛的行为,否则收回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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