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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务员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3725253 上传时间:2024-07-15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40.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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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乘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乘务员应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和“乘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热爱旅客运输工作,掌握服务技能,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第二条 乘务员要有强烈的安全和优质服务意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普通话流畅,性格、气质好,能吃苦耐劳、助人为乐、身体健康。 第三条 乘务员需熟悉运行线路、运行里程、票价、发车时间、途经地点及各站点转乘线路和附近各大型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厂等。 第四条 乘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搞好优质服务工作,做到不早退、不迟到、不旷工,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乘务员必须坚持贯彻执行“优质服务、文

2、明行车、礼貌待客”的服务宗旨,并认真做到主动售票,不与乘客发生纠纷,工作时使用文明用语(如:请、你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对乘客提出的问题有问必答、百问不厌、耐心解释,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与乘客发生谩骂和斗殴。 第六条 乘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稽查人员的检查并积极配合稽查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挠刁难稽查人员。 第七条 做好开车前、行车中、到站后的宣传和站名预报工作,维护好乘车秩序,爱护车内设施,保持车内卫生。乘务员要做到精力集中、操作熟练、准确。售票时主动将票据交付旅客手中,做到钱票相符,并提醒乘客“保管好车票,以备待查”.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票价出售车票,严禁

3、收钱不给票、少给票、售废票。 第八条 乘务员必须保持仪容、仪表端庄、大方,不得留怪异发型,不得染怪异发,不得披头散发;讲究个人卫生,佩带服务证上岗。 第九条 尊重乘客意愿,不得强行拉客上车,对重点乘客(老、幼、病、残、孕)优先照顾,严禁乘客携带违禁“三品”和超重、超高物品乘车。 第十条 维护乘客秩序,做到报站准确及时,应在车上组织乘客按顺序上下车,使乘客上下有序,防止错上错下。乘车时乘务员要提醒乘客拉好扶手,同时配合驾驶员做好安全工作。倒车时,要下车察看、指挥,保证乘客和行人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在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要配合驾驶员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和公司,协助驾驶员做好

4、有关工作。如遇车辆抛锚不能继续行驶或延时,乘务员应向乘客耐心说明情况,及时安排转乘或给予退票,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一条 乘务员要主动为有困难并需要服务的乘客服务。照顾重点乘客,扶老携幼,给老弱病残让座,对乘客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直至乘客满意为止;不能回答时,要婉转说明原因并请求谅解;回答问题时要恭敬,做到百问不厌。 第十二条 车辆行驶途中,严禁与驾驶员闲谈,要配合好驾驶员做好行车途中各项安全工作,行车途中不得饮食、不得打盹、带小孩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三条 乘务员在行车服务过程中,必须做到“三勤”(勤走动售票、勤疏导、勤宣传)“四报”(预报站名、报站台、报转乘地点、报线路方向)“五

5、照顾”(照顾老、幼、病、残和抱小孩的乘客),除流动售票以外,应在指定的位置为乘客服务。 第十四条 乘务员必须做到每班车到达终点站后,及时清扫车厢内垃圾,确保车内无烟头、纸屑及杂物。清理票据做到票、款相符无差错,不压不挪用票据。 乘务员违反服务规范准则处罚办法 2、车内卫生不合格,车厢内不整洁,仪表台乱放杂物;每次罚款10元。 3、服务态度恶劣,与乘客闹纠纷,与其它车辆驾乘人员闹纠纷,造成后果,每次处以50元罚款。 4、与驾驶员聊天、嬉笑、打闹、吃零食、打瞌睡、带小孩、打手机(因工作原因除外)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处以20元罚款。 5、不随车到站、中途上车、中途下车的。每次处以10元罚款。 6

6、、未按照规定做到“四报”(预报站名、报站名、报转乘地点、报线路方向)的;每次处以10元罚款。 7、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与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每次罚款100元。 8、因售票员失职,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而造成伤亡事故,后果自负,解除聘用资格,并追究刑事责任。 9、消防器材、应急设备丢失,每项罚款50元。 11、违反以上制度,不按规定时间接受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以停岗整顿,培训合格后准予上岗,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处理。 票 务 管 理 规 定 为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管理制度,从维护企业和乘客的利益出发,便于售票员驾驶员在售票、验票、验证过程中规范操作,以堵票款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售票

7、员所领票面为有价票面,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向他人借用,违者一律没收,罚款100元。 二、售票员领用的备用票,由自己妥善保管好,丢失(包括被盗)一律由本人负责,并一次性全额赔偿。 三、售票员如发现所领票面有破损或票本缺张,应主动向公司报告,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售后报告,一律无效。 四、售票员在当班时,携带与本人当班无关的票据,及自己已出售的票据,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五、售票员售票时,要做到唱票、找零、扎洞无误。按站距、人次、票面序号依次逐一售清票,在越过两站后仍未售清票者按每人次罚款100元。 六、售票员售票时,应收钱后立即给票,遇有大面值找零,应先给票后找零,否则,每查实一次,

8、罚款100元。 七、车辆收班后,驾驶员、售票员必须做好当日票款结算工作,上缴收款室,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当日票款当日交清不得截留,否则按挪用票款处理。 八、售票员在售票工作中,对收钱不给票或收钱少给票者,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并按票务违纪处理。 九、售票员在售票工作中,对出售回笼票,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并按票务违纪处理。 十、售票员在售票工作中,对故意停售票(包括亲戚、朋友无票乘坐),在越过一站后仍未开始售票,按每人次罚款100元。 十一、乘客乘车时如携带重量20公斤或体积为0.5立方米的物品,均应购同程货票一张,售票员也应在两站内售清货票。故意停售或不售货票,罚款100元。 十二、售

9、票员在售票工作中,要严守操作规程,杜绝不扎洞和错扎洞现象,不扎洞或错扎洞罚款100元。 十三、驾驶员、售票员要相互监督,防止以任何方式侵吞票款,每查实一次,罚款500元,并按票务违纪处理。 十四、车辆在营运途中,因故停止营运,暂时无法回场,驾驶员或售票员不得离开车辆,应负责钱箱的看管工作,否则,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十五、驾驶员、售票员应监督、督促乘客按乘坐里程投币入箱,发现钱数不够或有钱币未投入投币箱时,应及时提请乘客重新投币入箱,严禁箱面或仪表台范围内留有钱币,否则,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十六、驾驶员严禁接触钱币,也不得替代乘客投币或向乘客收钱、换钱、找钱,不得安排他人在车上收

10、钱、找钱。否则,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并按票务违纪处理。 十七、售票员、驾驶员在运营服务过程中,对亲朋好友、熟人不卖票,不督促刷卡,不督促投币,不验看有效乘车凭证。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十八、如发生票务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予以按规定罚款,2次以上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罚款2000元。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一、使用原则 1、保证领导工作用车; 2、酌情安排干部职工工作用车。 二、管理办法 1、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和安排,凡出车到城区之外,一般情况下(除特殊情况外),提前通知办公室和分管机关领导,以便统筹安排。 2、科室下乡工作用车,在与领导工作用车不矛盾

11、的情况下,由用车科室提前向办公室告知,由办公室征求分管机关领导意见后统筹安排。 3、严禁公车私用,即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受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4、车辆加油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燃油卡并负责保管,司机领卡加油,下乡或出差途中补充油料由用车人员负责办理,购油发票由经手人和司机签字后,按正常程序予以核销。 5、车辆维修保养,车辆零部件更换及车用物品购置,由驾驶员填写好报告单,报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施行,发票由经办人和司机共同签字后,按正常程序予以核销。 6、办公室负责派车方向、行车里程、用油数量等方面登记,实行车辆、油料以及器材的有效管理,注意节约开支。 7、司机应随

12、时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清新,随时把握车辆运行状况,确保安全行驶。 *市档案局(馆)、史志办公室 二0一*年一月一日 篇二:局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搞好车辆的使用管理,确保安全、有效的行驶,本着规范有序,安全节俭的原则,特制定如下规定: 1、局里车辆由局长统一调度(局长出差或请假期间,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调度),未经统一调度安排使用车辆的,一律作非正常用车对待,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事故等问题均与单位无关,并提出严肃批评。 2、凡因公、因私出差使用单位车辆的,按照“谁用车、谁自备资金”的办法,出差结束后,因公出差的,按规定报销;经批准本单位人员因私出差的,个人负责汽油费(特殊情况除外);经批准外单位

13、人员借用车辆的,借车人负责汽油费、路桥通行费及驾驶员的食宿费。 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地点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车辆如需要维修时,维修工作由局办公室主任与驾驶员共同组织实施,维修费从严管理,并按规定程序报账。 4、严格车辆停放管理。单位车辆未使用时,一律停放在县政府机关院内。若因特殊原因一时无法按规定停放的,使用者及驾驶员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5、驾驶员应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保持较好的车况,在车况欠佳或路况不好时,应及时提出不能用车的信息,以确保安全。县城内用车(含到附近乡镇当天返回的),每月按60元领取补助;县内出差当天无法返回或县外出差的,按县财政规定领取出差补助

14、。驾驶员出差补助,按月领取一次。年终,根据车辆规范使用和安全行驶的状况,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凡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驾驶员给予一定的年度安全补助奖;发生一次安全事故的,不得给予年度安全补助奖。 根据公司201*年资金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收支两条线”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特制定本办法,请出纳岗位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管理办法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熟练掌握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报销制度。有义务向本公司职工宣传公司的报销及收付款制度。要有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钻研业务技能。 2、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规定的

15、收支两条线政策。收到上交款时,要及时从浪潮管理系统中给对方开具集团公司统一收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迟开具日期,也不得擅自改变收到款项日期;收到的款项要按集团公司规定及时上缴,银行汇票和承兑汇票要在三日内上缴财务处,报账通岗位收到的款项必须当天上缴集团公司结算中心,不得滞后(当天下午4点以后收到的现款须于次日上缴结算中心),每笔上缴款要及时做好帐务处理,且必须在凭证后面附有结算中心确认收到款项的进账单; 3、办理报销或付款业务时,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上的客户名称、日期、用途、数量、单价、总金额,经办部门签章和经办人、经办部门主管、公司分管领导及财务主管签字。对所有报销或付款的业务要审核原始单据

16、填写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业务的合理性,金额的正确性,确认无误后方能给予报销或付款。如发现报销凭证或付款单据内容不全、书写不清、数字错误、手续不全的应提示经办人并解释原因,给予退回补写、更正或重新出具处理,对涂改、伪造原始单据或虚报冒领等行为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收支,有权拒绝执行或报销、付款,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否则连同相关人员一起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4、对于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报销和付款业务,要给予及时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 5、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银行账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准搞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不得将单位的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得保留

17、账外公款; 6、每月必须在收到人力资源部的工资发放单后一日内处理完毕,并督促银行及时发放,按照工资保密的原则,发放工资前要把相应的内容隐蔽,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透露与工资相关的内容; 7、加强报帐通帐户管理,报帐通每日余额不得超过财务处规定的限额,报帐通日记账要日记日结,每日终了要查询报帐通余额,并与日记账账面余额核对无误,做到账实相符; 8、及时做好与外部银行、结算中心的对帐工作,月末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各外部银行和结算中心对帐,并于次月8号之前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款项要及时查询并通知有关人员清理;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在8日前报分管副主任处; 9、收付款的账务处理凭

18、证上日期必须与业务发生的实际日期保持一致;因回款需要借出的收据日期也必须与收回货款时账务处理凭证日期保持一致; 10、每月月末,应与考核部和业务管理部核对公司内部罚款的上交情况,并把核对结果报分管副主任; 11、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保密制度,不得私传金库密码;加强对票据、印章、支票的管理,妥善保存所管印章,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个人微机必须设定密码,严禁财务部以外人员使用;如出现差错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因,视情况进行处理; 12、及时办理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13、做好窗口服务,维护公司形象。电话接听及时,对于公司客户和其他部门员工的咨询和疑问要耐心解答,态度友好,不得置之不理或

19、互相推脱; 14、出纳人员应保守本岗位的财会信息,在对上级主管部门来了解、检查工作时应积极配合,提供资料、反映情况。如遇调离本岗位时应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的移交手续。 二、考核办法 为更好的执行本管理办法,特制订以下考核细则。 1、对于手续不齐全而给予付款,或实际付款金额与单据金额不一致的,对付款人员每笔扣罚10分; 2、对于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付款业务被无故拒付的,每次对责任人扣罚3分; 3、收到款项没有按规定时间上缴集团公司,或上缴款项的帐务处理凭证后没附有结算中心进账单,对责任人每笔扣罚1分; 4、无故拖延工资发放时间,对责任人每次扣罚10分; 5、没有按时和银行(或结算中心)对账并编制余额调节表,每拖延一天,对责任人扣罚1分; 6、收付款凭证日期与所附收据(包括借出收据)或付款单据日期不一致,对责任人每笔扣罚1分; 7、报账通每日余额超过财务处规定限额,对责任人每次扣罚2分; 8、个人微机让非本部门人员使用,一经发现,每次对责任人扣罚10分,若因此泄露公司机密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研究后给予重罚; 9、没有及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对责任人每次扣罚1分; 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 财务部 15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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