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农开局计划处处长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处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其他处室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按照“团结、实干、高效、廉洁”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五新”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一、20年主要工作(一)编制完成2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含“六大片区”帮扶项目,下同)年度计划按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各县区认真编制2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年度计划,加强市级审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
2、上报年度计划,并及时转批年度实施计划。全市2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总投资38177.52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8258.9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3393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3948.2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430.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454.5万元),自筹资金9918.62万元。计划治理土地面积17.41万亩。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2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2339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1270万元,自筹资金2127万元,计划建设面积16.3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个,建设面积14.4万亩;生态综合治理试点项目3个,建设面积1.5万亩;农业综
3、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试点项目1个,建设面积0.2万亩;家庭农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项目1个,建设面积0.1万亩;龙头企业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项目1个,建设面积0.1万亩。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2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总投资13235.5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516万元,自筹资金7719.53万元,扶持新型经营主体34个,其中扶持农业龙头企业1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3、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六大片区”帮扶项目20年农业综合开发“六大片区”帮扶项目计划总投资1472.0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400万元,自筹资金72.09万元
4、,建设各类特色农业基地8个,建设面积1.08万亩。(二)组织开展2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滚动计划项目选项申报工作1、选项入库情况本着“大干当年,谋划明年”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2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滚动计划项目选项申报工作。全市2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滚动计划入库项目总投资11.02亿元,其中财政投资6.68亿元,自筹资金4.33亿元,银行贷款100.0万元。(1)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20年申报的宿豫区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规划建设面积4.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万亩,支持农业龙头企业12个,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3370.00万元,其中申请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12000.0
5、0万元,自筹资金11370.00万元。项目区北以老宿沭路为界,南临市府东路(东延段),西至张家港大道,东到曹新线。项目区涉及顺河镇、新庄镇、曹集乡等3个乡镇,13个行政村,总人口52011人。(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市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1个,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4万亩,项目总投资34320.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31200.0万元,自筹资金3120.0万元。(3)老项目区改造项目全市申报老项目区改造项目1个,计划改造面积1.0万亩,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1000.0万元,自筹资金100.0万元。(4)新型经营主体试点项目全市申报新型经营主体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项目4个
6、,建设面积0.51万亩,计划总投资729.3万元,其中财政投资663.0万元,自筹资金66.3万元。(5)龙头企业带动发展试点项目全市龙头企业带动发展试点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5431.7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664.0万元,自筹资金2767.75万元。(6)“一县一特”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全市“一县一特”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411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800.0万元,自筹资金2310.0万元。(7)一般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全市一般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89个,计划总投资41091.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7420.0万元,自筹资金23571.4万元,银行贷款100.0万元。
7、计划扶持龙头企业2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60个。2、上报国家农发办备案情况(1)土地治理项目20年滚动计划土地治理项目经省级评审报国家农发办备案项目29个,计划建设面积20.2万亩。项目计划总投资28886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6260万元,自筹资金2626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个,建设面积17.5万亩;生态综合治理项目5个,建设面积2.5万亩;新型经营主体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项目2个,建设面积0.2万亩。(2)产业化经营项目20年滚动计划土地治理项目经省级评审报国家农发办备案项目30个,其中4个已调整到20年实施,尚有26个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0774.8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69
8、0万元,自筹资金5497.79万元,其他资金811.19万元。其中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1个,一般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项目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19个。(三)编制完成亚行贷款备选项目建设规划项目建设起止年份:2016年至2018年。项目估算总投资21353.26万美元,其中拟申请亚行贷款10676.62万美元,地方配套资金10676.64万美元。地方配套资金中,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135.33万美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338.32万美元,其他资金3202.99万美元。本项目规划建设特色农业生产基地34388.77公顷,修建电力排灌站222座,新打机电井51眼,开挖疏浚渠道955.5公里,衬
9、砌防渗渠道988.4公里,埋设管道3.2公里,新建渠系建筑物18008座,铺设喷(微)灌设施160公顷;改良土壤2340公顷,新建良种仓库8000平方米,良种晒场26000平方米,购置设备36台套,农业机械30台套,修建机耕路1292.4公里,营造农田防护林883.06公顷;农民技术培训79800人次,购置科技仪器设备68台件,农业技术示范推广11312公顷;拆迁农户1046户。(四)开展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滚动计划项目选项入库工作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度滚动计划编制管理试行办法和省局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滚动计划项目选项入库工作。2016年全市
10、土地治理项目选项入库总规模30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入库规模26万亩,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入库规模3万亩,新型经营主体实施高标准农田试点项目入库规模1万亩。(五)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是全省农业现代化考核体系的重要指标,也是我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之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我市集聚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复垦整理开发、标准粮田建设等财政支农资金,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20年全市计划投资5.21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8.35万亩,其中农开部门承担建设17.1万亩,国土部门承担建设5.65万亩,水利部门承担建设3.6万亩,农委部
11、门承担建设2.0万亩。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顺利,实现了三个“百分之百”,即建设项目100%落实到具体田块,项目资金100%落实到位,项目工程100%开工建设。在今年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项目立项审核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全市农开系统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20年度工作打算(一)工作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和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会议精神为统领,把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作为农业开发的根本任务,把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开发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努力提升农业开
12、发项目选项申报和计划管理水平。(二)目标任务2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资金争取达到2.6亿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达到2.2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7万亩;产业化经营项目26个,财政投资4000万元。(三)主要措施1、以培育现代高效农业为切入点,着力打造农业综合开发新亮点。按照党的十八大会议和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扶持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建设是江苏实现“两个”率先,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市政府现代高效农业发展规划,突出优先扶持特色蔬菜、名优花卉苗木、优质水果、特色水产、优质畜禽等产业市场空间大、增值潜力大、效益比较高的现代高
13、效农业产业。重点建设一批产业优势和产品特色明显的高效农业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打造农业综合开发新亮点,示范带动高效农业发展。2、以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为主战场,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成效和水平。做好新时期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注重发挥优势、突出重点,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把建设高标准农田作为农业发展的战略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集中力量予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林网适宜的要求,搞好规划、统
14、筹安排、连片推进,实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突出抓好水利设施建设特别是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努力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3、以机制创新为源动力,全面提升农业开发项目管理水平。一是创新规划设计理念,农业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区在解决大的排灌问题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扶持农业园区建设。二是探索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为平台,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他支农资金统筹安排试点工作,吸引“三资”投入,共同建设现代农业园。三是积极探索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业主(大户)、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治理项目建设。鼓励以农产品销售为纽带、管理规范、有经济实力、带动农民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业主大户直接承担土地治理项目。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在项目区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特别是自有生产基地。此文档仅供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