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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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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南 昌 大 学 文 件 南大教字〔2015〕7号                                     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 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业经2015年11月13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 昌 大 学 2015年11月20日 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为满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构建校院两级管理新体制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专业建设水平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和体现。开展专业评估,有助于深入了解和掌握学校各专业发展的基本态势,为重点专业遴选和专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有助于强化质量意识,完善内部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形成长效的质量保障机制;有助于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形成办学特色与优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宏观管理,按照“控制规模、调整结构、确保基础、突出优势、发展特色”的思路,引导专业强化内涵、培育特色,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五位一体”本科教学评估制度,坚持科学性、客观性、简易性、导向性、综合性原则,具体是: 1.科学性。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评估方式的选择、评估工作的开展都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考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自身所固有的特点,切实推动专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客观性。按学科大类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在若干个反映专业办学状态的指标中,选取具有代表性且可重复验证的指标,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将定量与定性、过程性与终结性方法相结合,客观反映专业改革和建设的真实状态。 3.简易性。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主要通过网络采集、汇总、分析数据,简化评估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4.导向性。发挥评估的指导作用,进一步促进全体师生员工把本科教学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使各学院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等都体现以教学为中心,不断加强专业建设和改革,努力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提升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5.综合性。为更好与省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对接,在江西省通用指标基础上做出微调,纳入具有南昌大学特色的专业建设和教学状态指标,形成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客观真实反映专业的综合实力。(详见附件:《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与指标说明》) 四、评估范围及方法 (一)评估范围 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是对专业办学情况的全面检阅。本校所有完成了至少一个培养周期(即有毕业学生)的本科专业均参加专业综合评估;已招生但未完成一个培养周期的专业只需提供相关状态数据表等材料,可不参与评估;未招生或停办专业不参与评估。 (二)评估方法 在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每年开展一次本科专业的校内综合评估工作。学校根据当年改革与发展的实际,于评估前召开协调会议,动态微调评估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各专业在上一年评估的基础上补充增加最新数据,并以近四年数据参评。 为进一步发挥评估的引导、诊断、提高功能,采取定量与定性、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以形成性和终结性数据的定量分析为主,以专家的定性判断为辅。参评专业分为人文社科类、理工类、医学类三大类进行评估,各参评专业按最终实际得分分类进行排序。 五、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 (一)实施步骤 1.按本办法和指标体系建设评估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填报系统、评估系统及信息公示平台)。 2.数据信息采集,各专业将定量与定性数据信息准确录入信息平台。 3.数据核查、完善与公示。 4.组织专家依据录入信息平台的数据和材料,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形成定量和定性评估结果,根据指标体系及指标“权重”,得出各参评专业最终分数,形成最终评估结果。 5.公示评估结果,无异议后形成《总结报告》报学校审定。 (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各相关部门、学院(部)及各专业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以全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为契机,推进我校校内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切实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2.加强领导,高度协同。学院(部)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组织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学习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深刻领会评估指标内涵,参与评估工作,将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各相关部门、学院(部)要有高度的执行力和协同力,围绕中心工作,多单位多部门协同作战,力保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3.明确标准,规范工作。学院(部)要对照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收集相关支撑材料,明确基础状态信息以专业为单位填报,即相应的人、财、物、成果等应有明确且唯一的归属,不可重复、交叉使用。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信息填报工作,确保信息客观、真实、有效。 4.以评促建,持续改进。通过评估,查找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找出横向与纵向的差距,以评促建,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制定专业建设与整改的措施,调整并优化专业结构。 六、结果与应用 形成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总结报告,积极应用评估结果,发挥评估的指导作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1.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和学院(部)进行专业结构调整(包括新增和淘汰)、对各专业进行资源配置、遴选和建设优势和特色专业、制定年度专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 2.将本科专业综合评估作为学校内部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校内“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化、全覆盖质量监控体系。 附件: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说明 附件 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与 指标说明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观测点 指标说明 1.生源情况(权重0.1) 1.1招生录取情况 (100%) 1.1.1近四年国家统一高考录取的本专业学生入学平均(标准)分数(60%) 本专业每名学生高考总分(不包括加分)除以该生所在省高考满分值(文、理分科)后的标准分的平均值。 1.1.2近四年国家统一高考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率(40%) 本专业学生报考本校本专业第一志愿比例。 2.培养模式 (权重0.15) 2.1培养方案(60%) 2.1.1培养目标(20%) 1.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与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专业设置的符合程度(30%) 社会需求程度;培养方案各要素匹配程度:培养目标、规格、专业定位、课程设置等要素之间的匹配程度。 2. 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与培养目标的吻合程度(70%) 2.1.2课程体系(80%) 1.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的吻合程度 和对知识、能力和素质需求的支持程度(60%) 课程设置对培养计划中的知识、能力和素质需求的支持程度等; 实践实验实训学时占总学时比例,课程时序关系等。 2.教学计划中专业主干课程和主要专业课程对知识和能力需求的支持程度(40%) 教学计划中专业主干课程内容和主要专业课程内容对知识和能力需求的支持程度。 2.培养模式 (权重0.15) 2.2改革与创新 (40%) 2.2.1培养过程的改革与创新措施与实施效果(40%) 提供相应支持材料 2.2.2培养手段的改革与创新措施与实施效果(30%) 提供相应支持材料 2.2.3培养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措施与实施效果(30%) 提供相应支持材料 2.2.4.专业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改革措施与实施效果※ 专业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改革措施与实施效果 3.教学资源 (权重0.30) 3.1专业师资基本情况 (40%) 3.1.1专业生师比(15%) 专业教师指从事专业课(含学科基础课中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3.1.2博士学位教师比例(10%) 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所占比例。 3.1.3高层次教师情况(15%) 高层次教师指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支持计划”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学部委员、国务院及省级学科评议组成员、973首席科学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及省级教学名师、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省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赣鄱英才555工程”人才、“井冈学者”、国家教指委成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西省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江西省青年科学家(井冈之星)。 3.1.4本专业带头人影响力(10%) 提供省级以上教学类各种组织所担任的职务情况,教学教研成果、教学项目及其他情况。 3.1.5近四年本专业高级职称教师为本专业本科生单独授课情况(15%) 专业课主要是指理论课,而实践教学环节不计算在内,高级职称教师指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3.1.6具有行业经历专任教师比例(10%)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具有行业经历:曾在相关行业工作;‚曾与相关行业合作开展过科研项目;③或在国外连续学习或工作3个月以上。 3.教学资源 (权重0.30) 3.1专业师资基本情况 (40%) 3.1.7中青年教师参加实践教学能力培训比例(10%) 中青年教师指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教师;参加实践教学能力培训指接受一周以上相关培训。参加实践教学能力培训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①曾接受相关行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②曾与相关行业合作开展过科研项目;③参加行业咨询和行业实践活动。 3.1.8近四年本专业教师授课质量奖(含提名奖)、授课竞赛获奖、十大教学标兵及提名情况(15%) 近四年每年本专业教师授课质量获奖人次、参加授课竞赛获奖人次、获得十大教学标兵及提名称号人次比例。 3.2专业教师科研情况 (25%) 3.2.1近四年教师发表学术论文、著作情况(20篇代表论文他引次数总和)(40%) 学术论文指以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本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国内学术论文“他引次数”以CNKI(中国知网学术期刊网络总库)、CSSCI与CSCD源期刊并集库(含扩展库)中的“他引次数”为准,自引不能计算在内;国外学术论文以“WebofScience库(含扩展库)”中的“他引次数” 为准。 3.2.2近四年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情况(30%) 科研奖励指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省政府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社科优秀成果奖。 3.2.3近四年教师主持科研项目情况(30%) 以第一立项单位主持国家级项目(科技部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防/军队重要科研项目、境外合作科研项目、部委级项目、省级项目(省教育厅科研立项、省科技厅立项、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社科基金)。 3.3专业教师教研情况 (20%) 3.3.1近四年教师发表教研论文数量(30%) 教研论文是指以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与本专业教学研究相关的论文,不包括学术研究有关的论文。 3.3.2近十年教师主持编写本专业教材情况(30%) 本专业教师主编的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教材(成果要求为排名第一人)。 3.3.3近十年教师主持省级以上教研项目情况(40%) 省级以上教研项目包括:国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教改立项、国家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国高教学会立项课题。校级教改立项。 3.教学资源 (权重0.30) 3.4实验实践教学(10%) 3.4.1现有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生均值(40%) 单价1000元以上的设备。 3.4.2近四年新增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生均值(30%) 近四年新增的单价1000元以上设备。 3.4.3近四年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数量及各基地实习学生人次数与专业在校生总数的比值(30%) 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指近四年有学生实习且签有协议的实习实践基地。 3.5图书资料 (5%) 3.5.1现有生均专业纸质图书资料册数(100%) 本专业的图书资料(含学校与院、系)是指供本专业教学、科研使用的图书资料。 3.5.2现有专业电子图书资料源的个数※ 本专业的电子图书资料源(含学校与院、系)是指供本专业教学科研使用的、由资源提供方完成更新的、可全文下载的电子资源,不包括随书的资料光盘。 4.本科教学工程与教学成果奖 (权重0.15) 4.1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50%) 4.1.1近四年校、省(部)级和历年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00%) 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双语示范课程、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规划教材等。 4.2教学成果奖(50%) 4.2.1近四年校、省(部)级和历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0%) 该专业教师参与完成的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5.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 (权重0.15) 5.1教学管理 (50%) 5.1.1近四年该专业日常教学环节情况 (30%) 由本专业自行确定5门专业必修课,提供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试题与试卷分析、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等支撑材料。 5.1.2教师遵守校纪校规情况(20%) 按教师教学差错或事故人次占专任教师比例;按时规范报送学生成绩,无差错。 5.1.3 学风考风情况 (30%) 教学秩序、论文(查重、盲审等)等教学检查情况良好; 学生按时上下课,上课认真听讲,到课率高;学生考风考纪好,无考试舞弊和违纪记录。 5.1.4 本专业对其他专业的贡献情况(20%) 本专业为其他专业开放实验室、开设II类通识课、个性课、创新学分等课程情况。 5.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 (权重0.15) 5.2质量保障体系(50%) 5.2.1质量监控与评价(40%) 教学质量监控的机制及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措施; 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是否健全、是否涵盖教学的各个环节、是否有多角度的评价,质量评价措施及实施情况。 5.2.2保障机制和措施(40%) 教研室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有成效。 质量保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如青年教师传帮带制度、课程准入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到位,同行评教是否科学、规范、有效。 5.2.3反馈及效果(20%) 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有持续改进。 6.培养效果 (权重0.15) 6.1就业情况与培养质量 (50%) 6.1.1近四年就业率情况(50%) 近四年本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6.1.2十名优秀校友简介(50%) 校友指77级以后的本科生。每人简介500字以内。 6.2在校学生综合素质 (50%) 6.2.1近四年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及参与科研项目学生人次数与专业在校生总数的比值(30%) 创新创业活动指:国家、省、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研项目指:学生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的各类国家、省部和市级纵向项目,以及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科研考核统计的横向项目。 6.2.2近四年学生获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30%) 该专业学生为获奖人之一。 6.2.3近四年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及专利受理等情况(15%) 该专业学生为发表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需在知网中能搜索到,且若为第二作者,该篇论文第一作者需为本专业教师);该专业学生为获得专利限额内成员。 6.2.4五名优秀在校生简介(25%) 本专业在校生,每人简介300字以内。 7.专业特色 10分 7.1专业特色、实施过程和效果(100%) 在实践中培育和凝练出的专业特色及其效果说明(1000字以内)。 合计: 110分 注:标※号的为参考项 南昌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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