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文介词使用介词1、介词是由动词虚化而来的词类,它在句中的作用仍带有动词性质的痕迹。它能带宾语,但不能单独进入句子结构,更不能充当谓语。大约有“于(於、乎)、以、因、由、为、自、从、与、及”等十几个。2、介词的语法特点: (1)介词带宾语,有时宾语前置。 (2)古代汉语中介词的宾语大多可以省略。(“于”字的宾语不能) (3)在语法功能上,古代汉语由“因、为、与、从”等组成的介词结构一般作状语,但“于”字介宾结构表时间处所意义的还可做补语。“以”字结构表工具方式的既可做状语,又可作补语。3、于(於、乎):用法有四种: (1)引进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或动作行为所涉及的范围,组成介宾结构,作句子的补
2、语或状语。译为“在、从、到”或“在中”“在方面”等。 (2)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组成介宾结构,作补语或状语,可译为“向、跟、给、对、对于”等。 (3)引进比较的对象,组成介宾结构在形容词和表心理活动的动词后面作补语,译作“比”。 (4)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组成介宾结构作动词的补语,译作“被”。 此外: (1)介词“于”和代词“是”结合,构成介宾关系的凝固词组,在句中作状语,意思是“从此”“在这里”“在这个时候”或“在这种情况下”。后来虚化为连词,一般用在句子的开头表承接。 (2)“乎”:用作介词,其作用与“于”或“於”基本相同,可以引进动作行为的处所、时间、对象等,译为在、比、到、向等。
3、乎的使用频率较低,“乎”字结构一般只作补语,一般也不引进主动者。4、“以”:原是动词,义同“用”,由此虚化为介词。主要用法大致有以下几种:(1)引进动作行为的工具、手段,可译为“用”“拿”。(2)引进动作行为连带的人,这是一种行为方式。我们以“率领”来翻译它。如“宫之奇以其族行”(宫之奇率领他的族人离开了虞国。)这也许是动词的残存用法,但是已经虚化,与介词“以”难以分开。(3)引进动作行为的条件、依据、标准等,“以”字结构通常作状语,可译为“凭着、依靠、按照”等。(4)引进动作行为所处置或涉及的对象。可译为“把”,或不译。(5)引进情况出现和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理由。可译为“把”。(6)引进动
4、作行为发生的时间或范围,相当于“于”,可译为“在”。此外, (1)“有以”、“无以”是动词“有、无”和介词“以”组成的凝固结构,相当于“有东西(或办法)用来”、“没有东西(或办法)用来”的意思。这种结构只能作状语。 (2)“以故”是“由于这个原因”、“根据这种情况”、“用这个东西”的意思。 (3)“是以”是宾语前置的介宾结构,意思是“因此”,用于句子开头表示结果。 5、“因”:本义是茵席(坐垫),名词。引申为依靠、凭借的意思,动词。介词“因”即由动词“因”虚化而来,由它组成的介宾结构充当句子的状语。有两种用法: (1)表示动作行为的条件、依据或中介,有“凭着”“趁着”、“通过”之类的意思。(2
5、)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或理由,有“因为”“由于”之类的意思。6、“为”:原是动词,读wei ,常用基本义是做。虚化为介词。读wei.它的用法有五种: (1)引进动作的服务对象,可译为“替”、“给”等。这种用法至今仍保留。 (2)引进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了”。 (3)引进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 (4)引进动作行为的涉及的对象,可译为“跟”“对”“向”。 (5)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在被动句中作状语,或构成“为+ 名词(或代词)+ 所+ 动词”的句式,读wei.7、“与”:原来也是动词,基本意义是帮助、给予、参与。由此虚化为介词。主要用法有三种: (1)引进动作的服务对象,可译为“为”“替”“给”。 (2)引进动作行为的参与者,可译为“跟”“同”。 (3)引进比较的对象,可译为“跟”、“跟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