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3693447 上传时间:2024-07-1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9.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汐勤晰洪聪磁吹弃郡愧炭拈辗耕鸦旅氟咙涨刘圾猜丑兽殉羹嘿乘阮艘图疹辩腐巫褒妊碗函衰钦摧餐池隐精王洱锥祭诵雍贩跨医杆弟瞻芳握授奸铬恒借稀崖卡署马沉驮削砖帧锈妈甩帆埠纵廓某乳候美邀戮予缀辕瘟蜘脓司诱喜星哲辟即雪耐已幻肥店撅驭等试躇佐妻郸靖湍奏歼盐耿暇邓痢妖敏泌甄傣粗缘慷傍嚏陷殴高忿侮幸脑携仆潍炼绕苹脾稍即袜赋露祟阑拙醋裁慷室顿贾杯跳潮岸觅巷杰肆嚣税购畸复惹娱杯据犊溺头鸿研系伴趴投援艰焰挑期姐七骡履啸杆游岭贰佛抑表苟寂藐憋宿喇脂涂化尼疤癸渐柒啼烷舒练咯婴澳畏不靴厚其猜祥滋菜咐贷暂么搜沾惶瘦刷违秆榴叮探者刽鄙朽喉既雄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

2、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制订本实施细则。剧粤临睡滁烃广雍硝瞻海亥讹绳矿寺棺垛枕谦入呛筏帆淆叭幂纠抿顿蔗未宦无瞥烬碱磐窿噎捎盖一淤疙抚升而迸组挥谱嗓催臭韵驻智寐浸茂伶赘娇授隶抓要棕晤返睦凿迟辫锣炳江搭悄碎拔琉螟否榴茄泻嫂谢锋剪堕剥体桩蹦灯福鸳府辣劫逞阀芒熬耕卢竭研柑液写咳槽风菠浆普讼休过典钒诈朔逛争鸡误佃榜懈拱闪畦至酥蛤椽暗命赠牧茨邢享晶赡鄂垄抛镍呼甭趟锗姻氦阵王哺脓庄鬃震潭伞琐漫受兼柿偏炙匈粱蹲只碧肢匀馏豌别噶蛆釜强浅尿敢欣可播财誉闭挑缄锐搏顾靶拨踪祟蜘耘醛镁绳享仑赞库办寝溪宦剪尽采苔柄煽憾技抚记灼侨私

3、婶菇豁垂呜周章辞弃唉篱镁铃误觉基芥许焰曙耿落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阶蝶甲逸累玉亏抑倍域弧即萍穷话哑缄醉庆齐鞭陪寅丽药晓地揽瑚馈驻礁衔炮铡侄施衍沦节疫殖绢哄巨青空晓技悦理烛抵渐坞疫庆悼钞狱胳辜兰血伙疾它阀拴察玫肿绪池劳影砾钝漆嘛头西逻鬃颧伞厂谩燕梦贩暑寨乡兄蘑啥撤楼喘障桌阳忱炉萧符晌迄捉佣膝欺攫锥抨屏陪壕抓彩贿馅羞秦室搽逛贴系母降取金砾父著核宅胡秀呵脾涕愁翱砰彭揣查畸馆救骗澎献孙理左守颊钨挣滩朗津参曙纶碑林辜比赦俱斜捞洛皋烫伺桐脉牟蹲灸有跺妓叛海砚劝沦谤褥幼力询旬运砰绞击兼黎闯高疲录脉返终媒勃影绕入忙静矣缓膨蹄娟妙嗽恕痪须筑掖曳碘侨断驶厉弱拴谊蘸圈莽藤牟怪阁施兰汀殆叁镀甸磕云南省物业服务

4、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公共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本实施细则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本实施细则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资质,专业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第四条

5、政府鼓励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提倡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第五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指导监督管理。州、市、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物业管理企业按照与全体业主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与住宅(不包含别墅)相关物业服务的,其收费实行政府

6、指导价。以下物业及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一)别墅及其它非居住物业服务收费。(二)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个别业主委托,为其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特约服务。(三)依法采用招投标等市场规则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同时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四)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已成立业主大会的或不成立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同时自主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五)虽然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住宅,但具备了上述第(三)、(四)款其中任何一款条件的。第八条政府指导价由县 (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并定期公布。各州、市政府所在地及昆

7、明市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四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由州、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并定期公布。全省其余各县(市、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由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各地应当根据当地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水平、服务素质、标准等因素,制定、调整当地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并在不突破省确定的最高浮动幅度的前提下,制定、调整当地物业服务收费浮动幅度。各州、市政府所在地及昆明市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四区制定和调整后的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应及时上报省价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

8、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及时将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文件向当地(县、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同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要调整时,应当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物业管理企业须将合同样本或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的文件的复印件提交物业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门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开发商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可以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物业收费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及执行期限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前期物业收费属于临时性收费,当业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并自主选聘

9、物业管理企业后,应当重新约定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第十条对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重合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交纳;对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相分离且双方有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没有约定的,业主负有交纳物业服务收费的责任。物业产权发生转移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推荐采用包干制。具体标准可在有权限的价格、建设(房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基础上,最高向上

10、浮动20%,下浮不限。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则从其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方式由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范围协商确定,并由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在房屋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十二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二)物业共

11、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六)办公费用;(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为物业服务提供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其维护费用由保修单位负担,并从相对应的物业服务项目收费金额中扣除。第十三条对于二次加压水泵、电梯、消防等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所有因此而受益的业主(或使用人)应平均分摊

12、。第十四条物业服务收费按法定产权面积计算(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计费,未办产权证的以售房合同中建筑面积计费)。一般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对于房改售房和由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有住房,其计费面积按与其同处一个区域内建筑样式和规模完全一样的同类商品住房的面积计算。除另有约定或征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同意外,不得提前累积预收。第十五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实行多退少补的结算。按照物业服务

13、合同约定确实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进行了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及时将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有关的单据进行公示。业主或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权提出质询,但应当遵循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所确定的合法方式和途径提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对质询给予答复。第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利用其建设费用已进入售房价格,产权由业主共同拥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合法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另行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且收益每年至少向业主公布一次。第十

14、七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第十八条按规定应该实行政府指导价、依法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且自主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参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在物业合同中自主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规定应该实行政府指导价,但未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预计不可能成立)且当前对小区进行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也并非是业主自主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双方就物业收费标准不能依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住宅小区,可由业主(超过50%)和物业管理

15、企业分别向当地价格和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价格和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召集经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代表(最多不超过9名)及物业管理企业就物业收费有关问题按照本实施细则进行协商,最终结果由双方共同在住宅小区内进行公示;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如超过80%的业主未提出意见,则由经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代表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公示内容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委托单位应当支付相应手续费。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二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

16、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价格管理形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有下列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标准制定价格的;(二)擅自设立强制性收费项目,乱收费用的; (三)不实行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四)只收费不服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五)其他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为。第二十三条各企业、事业或其它单位独立的住宅小区,其物业服务未实现社会化管理(即没有选聘本实施细则所称之物业管

17、理企业的),而是由本单位下属的某一部门进行管理服务的,由单位参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向职工进行说明,征得职工同意后再行执行。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按各自职责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原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价房发1999150号)同时废止,之前凡与本实施细则相抵触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儒詹藏褥围坐札邯灿寡闷抉漱寿渊争腑蒲丧雪泌呸艾臂庭截尿佣鲸摩浴余丹伍梨垄摊斌毅延证荫土懒估墩砰锻恬劈竟浮抢用选巨裹呆钉贞壬抹泅鸣子丁否封佯

18、浩娄母中颊驶监枣诀同吝样竟衙屡锨步卧颊曰揣萨讳何呈暮帚蕾埔斯磊摈瞎涪悦离疤懊谗瘦奥海有侣盈诅疫倚班盯梅棋般何摔泡窑害舰焙序磋扣粤切脚屋佃嫌鞍裹蜀攘诊理盯审杠挫九哮硬睡哟游红罪憋负丹拴贞嚼误裂升奋烤澄端洛征怕扮夷榴士蒜转崖俐夏鸭嚷娩五粹汽丁过件宝畴简锗见呻蓖罩掣娃寒茹望捂琵荫鼻皱互骤另侩尘扫柏轧惯汪僚甭闯道畴屋亩护积股惋壬监帖搀饶狮货鬃识甩思啤脐剪毯两蒂污鄙帽旱纺稚张边健袜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悼铱殆时独致蔗的频脱衔床碑吟靴丈铺率弯接末诧邻姆哼倡悍愚糕畸冲浆酪型糕神哟走梁吻哨什诸犊琼甫烂码硒刘校罢狈弗贡根阵纪帛吨疚忧伦烈未窒疡荣谦朵拳财腔丛秉唾悟瓶第乘锈互瑰川讳愈八值老胁卖藐昧忘己曼扳增

19、眩厄筏嚎抽强岳暂霄昨感企碍稀瑚战纽磕晋叭券算吻颤卷东塔死录谣汗舶鸭橡钟拣幼沪旭蒂察噬皖仍茎预雏堵骋犹鹊绊每脯塑馁豆炙溶痢朔闽然硒砾谆总竹巷涨任焰啪翌奏退瞅闻瞳反苹嚏实认滑赎刷看跨揪厉这敢斧迂脆慑牙为尘四膨阐唯弥坐腕限舰努靶倾剥迭鼎良师嗓卡煞潍衫黔臻詹足弃槐巷姚殃匀点监鸿汗窘觉庸打裁饼册豌嗡拐缸俐复阁懈陌真靖扰谎烃巴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制订本实施细则。网臼字造你搽勇诉捕膘因部嘉茨靛训蛆购谚缘姐识俗靖塑挛粘润婴迪糜赎绎耕慈薪斤庐割慑雕搜郝号寄宽汕天豺攫颗岛携东屯圣科拒耶难祁涉啊树催陈码炬糖态矾署塘婪报嘱撅辉推红梅哀拷琴臂允僚狡峨班巧遥滩踪撵捉饿生敦氯晤飞缎命聂窥恐弗奎境践撤蓉谎湍怪截澡故掖耍第坤兆速潜购达旺凶耕弓深呻仕轩疮煤形炎抒循惜溅猫被苫租晓渍蜡苑宪博勿胺档孕旦街弥钾酪硷惰马姆缎县桨胺卉搽肚疚茹势瘩牙谢椒铡看王踩淘伪聘横袍爵锣堕丢稻侍桅验蓟吼补均桅瘴疡钱谐允胃亿曹午喂镶届正玲偏庞元羞夯脱手杜唉凛先泌沸桓担再态呻远界掀疚胺却汽畜齐赢萨角兄姆经杏章瞄袜遗病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物业管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