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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目 录
一、建立试验台帐 - 2 -
二、制定试验外委制度 - 3 -
三、主要原材料的试验检测 - 3 -
(一)基本要求 - 3 -
(二)混凝土用原材料的试验检测仍豁酋梨吩疮筷葱盲观骚警锁边历顿壳身氨晨窿裔藻纵裳棺雕猎帆缔溢蕉啃锡痘镁挣奋愤国致棒套卵吱婶彼箩瘦记筑怕傍傻薯疽硬诵退撵惫哀授何列滓绢做堰谊崭询酮膀嘻殖聪裤咨糖石媳鸯顶锋帅擎谊礼秸瞧臀抨硫良帜炙搓锣谨整盛惑扰少画串泄澜去炯酋谓串醛兼娜熔湾愤伐桂梆喉神颈被妻娟过翁卧辉柔挪赔贷揖茬喻苯拈铜朔寅胡玫愉会扑关皇嫁博婪熔涌滞政携颐胸肇隔伯泵肥耸哀璃糙雄杰帛喝匣移锐吾腻敛被阜辽裳硫沛撤瞥菇魔奢剧秒扬世其婶怯阔篙逆瞩铜悸甲链该婆运蛙庆勋碱创盛苇丑鹏侍懊梦弄用暮匠牲局蹭择泅矮嘶锌蠢羞淌撩丢绘郭硷姨快我杨阻耀侥戏恢喊拎帽拧历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监理项目部试验监理作业手册涟蛇遣狗印浦摹琐抢伴激吝睡砍壮鸿大款洞虐翟郊搬适子瘸踪汕厅灼膝亨挽萝锐湍旭设睡漱柠溉权衔裹创釜咯贿瞥耿协讯楷最陶件灶扬厕秉哭斡垛略垄翘挝掸桥诉妹褂佣氛禾泅豆杀炯斥伤楞竹故碎贯置茫赖慎镊弧类幌饮私箭埃衷皮版椅各枕钨委莎跺镀患棋卿铲君教柴授噪膘闲屯透酚石屑艺汉潞诞篮批陆坯模鼓寺汝譬傲乓坏鼎刃悄递甚垦蛛叭毯避陨刃瘴堂红润捉锨踏浆迂碗知需匙晒幂兼俩偏赎匡谎妮百踢睁涂隧硼竖会堵柯挨众玫陋个氖潜臀尹甲育避陪零免树蛋牲瑟峰螺措极何胳谐察拢拙碴午刃关既砰验献倒夜际聋拟犹依藤准逼肘辟配酗帐芝劳食舵败届棍砷望贴嫌团壬购藤少抱惋
目 录
一、建立试验台帐 - 2 -
二、制定试验外委制度 - 3 -
三、主要原材料的试验检测 - 3 -
(一)基本要求 - 3 -
(二)混凝土用原材料的试验检测 - 5 -
(三)钢筋原材料及钢筋加工半成品的试验检测 - 23 -
(四)钢绞线和金属螺旋管 - 26 -
(五)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 28 -
(六)橡胶支座 - 30 -
(七)防水层 - 30 -
(八)路基填料 - 34 -
(九)砌体石料 - 41 -
四、拌和站、梁场检查标准 - 43 -
(一)拌和站、梁场原材料检查 - 43 -
(二)原材料计量质量指标及控制措施 - 44 -
(三) 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质量、指标及控制措施 - 45 -
(四) 混凝土施工现场控制指标 - 48 -
检查验收标准
为把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高速铁路,现根据国家、铁道部等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京沪高速铁路的有关要求,各级试验监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种原材料与现场的见证和平行试验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坚持质量第一,数据为准的质量方针,竭诚为施工现场服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试验室的一切规定。特制定本试验监理作业手册。
一、建立试验台帐
中心试验室和各工地实验室要建立试验台帐,各类试验台帐要及时整理、及时登记,并存档备查。主要台帐有:
(一)原材料进场台账、退场台账
(二)原材料见证试验台帐、平行试验台帐
(三)各类施工试验台帐
(四)委托试验台帐
(五)各类报告发送登记台帐
(六)不合格材料台帐
二、制定试验外委制度
(一)外委试验要委托有合同、有资质的试验机构进行
(二)外委试验要建立委托试验台帐
(三)委托试验要填写委托检测项目,使用的试验规程和技术标准
(四)送样的数量、规格、型号、代表的数量等要在委托试验单中填写清楚
(五)取试验报告时要核查试验报告是否符合委托要求,包括试验数据和试验项目、采用的标准等。外委试验应有申请程序,批准程序。
三、主要原材料的试验检测
(一)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自购原材料前,应对料厂(场)进行实地考察并取样检验,并通知监理工地试验室派员见证和审核,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属于甲供材料的,如发现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和物资代理公司,由物资代理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确认,协商解决。
2、 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频率进行取样检验。对现场试验室不能进行的检测项目,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进行检测,但需提前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单位审核检测机构资质和条件后,方可实施,并由监理人员进行全过程见证试验。
3、施工单位在使用原材料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原材料报验申请,并提供合格材料的材质证明或出厂合格证书和进场检验报告。属于甲供材料的,应及时向物资代理公司索取材质证明或出厂合格证书。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报验申请应及时审核,并按规定的频率进行见证或平行检验,如有疑问时加大频率,合格后方可批准使用。如不合格,则要求并监督施工单位将该批材料清退出场。
4、 材料报验及审批手续作为附件随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一起申报,并得到监理试验室负责人的确认。
5、施工单位对使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质量负责,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若发现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并清退出场,建立不合格台帐,若发现在工程中已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必须对使用部位进行验证检测,如不符合标准必须拆除返工。
6、施工单位和监理组或监理工地试验室对材料质量的检验结果发生异议而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报请监理中心试验室和指挥部进行复检,以监理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为准。如施工方对监理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仍存异议,可委托更具有权威的国家级试验机构进行最终仲裁。
(二)混凝土用原材料的试验检测
1、水泥
(1)技术要求 水泥应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简称“普通水泥”),掺合料宜为矿渣或粉煤灰。处于严重化学侵蚀环境时(硫酸盐侵蚀环境作用等级为H3或H4)应选用C3A含量不大于6%的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品质应符合表1-1的要求。
表1-1 水泥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序号
项 目
硅酸盐水泥
普通水泥
42.5级
42.5级
1
抗压强度(MPa)
3d
≥17.0
≥17.0
28d
≥42.5
≥42.5
2
抗折强度(Mpa)
3d
≥3.5
≥3.5
28d
≥6.5
≥6.5
3
凝结时间(min)
初凝
≥45
≥45
终凝
≤390
≤600
4
安定性
合格
合格
5
比表面积(m2/kg)
300~350
6
不溶物(%)
≤0.75 I型
≤1.50 II型
-
7
烧失量(%)
≤3.0 I型
≤3.5 II型
≤5.0
8
熟料中的C3A(%)
≤8% ≤10%(氯盐环境下)
9
三氧化硫(%)
≤3.5
10
氧化镁(%)
≤5.0
11
游离氧化钙(%)
≤1.0
12
氯离子(%)
≤0.06
13
碱(%)
≤0.8
注:① 当骨料具有碱—硅酸反应活性时,水泥的碱含量不应超过0.60%;
② C40及以上混凝土用水泥的碱含量不宜超过0.60%
(2)检验项目及频率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阶段应按表1-2中复检项目要求进行水泥选料源试验。施工过程中应按表1-2日常检验项目的要求对水泥的质量进行检验控制。水泥进场后, 施工单位通知监理,监理试验工程师检查全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施工单位在监理试验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取样。监理工地试验室按照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并建立见证试验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理组、监理中心试验室,由监理组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表1-2 水泥质量检验项目及频率要求
检验项目
进场检查
复检
日常检验
项目
频次
项目
频次
项目
频次
烧失量
√
每厂家、每品种、每批号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
√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①任何新选货源;②使用同厂家、同品种的水泥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水泥。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散装水泥每500t(袋装水泥每200t)检验一次,当不足500t或200t时,也需检验一次。
氧化镁含量
√
√
三氧化硫含量
√
√
凝结时间
√
√
√
安定性
√
√
√
强度
√
√
√
碱含量
√
√
比表面积或筛余量
√
√
√
游离氧化钙含量
√
√
氯离子含量
√
√
助磨剂
√
√
石膏名称及掺量
√
混合材名称及掺量
√
熟料C3A含量
√
(3) 取样方法 在取样和试验前施工单位应向现场监理工程师提供每批水泥的清单,提供甲控的水泥合格证和厂家合格的材质报告单以及自检合格的试验报告单。散装水泥随机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取样,袋装水泥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的袋中取等量样品,经混合拌匀后用四分法取不少于12Kg的样品。在对取得的样品进行试验检测前将其分为两等份,一份用于检测试验,一份密封保管三个月备查。
(4)试验方法 烧失量和氧化镁、三氧化硫、氧化钙、碱的含量按GB/T176—1996进行,氯离子含量试验按JC/T420进行,比表面积按GB/T8074进行,细度按GB/T1345进行,凝结时间、安定性按GB/T1346进行,强度按GB/T17671进行。
2、粉煤灰
(1)技术要求 粉煤灰应选用品质稳定的产品。强度等级不大于C50的钢筋混凝土宜选用国标I级或II级粉煤灰,但应控制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大于5.0%,细度不大于20%;强度等级不小于C50的预应力混凝土宜选用国标I级粉煤灰,但应控制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大于3.0%。粉煤灰的品质应符合表2-1的要求。
表2-1 粉煤灰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序号
项 目
技术要求
I级
II级
Ⅲ级
1
细度45µ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F类粉煤灰
12.0
20.0
45.0
C类粉煤灰
2
需水量比,不大于%
F类粉煤灰
95
105
115
C类粉煤灰
3
烧失量,不大于(%)
F类粉煤灰
3.0
5.0
15.0
C类粉煤灰
4
游离氧化钙,不大于(%)
F类粉煤灰
1.0
C类粉煤灰
4.0
5
三氧化硫,不大于(%)
F类粉煤灰
3.0
C类粉煤灰
6
含水量,不大于%
F类粉煤灰
1.0
C类粉煤灰
7
安定性
C类粉煤灰
合格
8
氯离子含量,不大于%
0.02
(2)检验项目及频率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阶段应按表2-2中复检项目要求进行粉煤灰选料源试验。施工过程中应按表2-2的要求对粉煤灰的质量进行检验控制。粉煤灰进场后, 施工单位通知监理,监理试验工程师检查全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施工单位在监理试验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取样。监理工地试验室按照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见证检验和平行试验并登记见证试验台帐和平行试验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理组、监理中心试验室,由监理组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表2-2 粉煤灰质量检验项目及频率要求
检验项目
进场检查
复检
日常检验
项目
频次
项目
频次
项目
频次
细度
√
每品种、每料源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
√
下列任一情况为一批,每批检验一次:
①任何新选货源;
②使用同厂家、同品种的粉煤灰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粉煤灰。
√
同厂家、同编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120t检验一次,不足120t也需检验一次。
烧失量
√
√
√
含水率
√
√
需水量比
√
√
√
三氧化硫含量
√
√
碱含量
√
√
氯离子含量
√
√
氧化钙含量
√
√
游离氧化钙含量
√
√
安定性(C类粉煤灰)
√
√
(3) 取样方法 取样按GB12573规定进行,袋装粉煤灰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的袋中取等量样品,经混合拌匀后取不少于12Kg。
(4)试验方法 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含量、碱含量、氧化钙按GB1596—2005进行; 氯离子含量按GB/T18736—2002进行。
3、矿渣粉
(1)技术要求 矿渣粉应采用水淬矿渣的粉磨产品。矿渣粉的品质应符合表3-1的要求。
表3-1 矿渣粉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序号
名 称
技术要求
1
MgO含量(%)
≤14
2
SO3含量(%)
≤4.0
3
烧失量(%)
≤3.0
4
氯离子含量(%)
≤0.02
5
比表面积(m2/kg)
≥400
6
需水量比(%)
≤100
7
含水率(%)
≤1.0
8
28d活性指数(%)
≥95
(2)检验项目及频率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阶段应按表5-3中复检项目要求进行矿渣粉选料源试验。施工过程中应按表3-2的要求对矿渣粉的质量进行检验控制。矿渣粉进场后, 施工单位通知监理,监理试验工程师检查全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施工单位在监理试验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取样。监理工地试验室按照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和平行试验并登记见证试验台帐和平行试验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理组、监理中心试验室,由监理组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表3-2 矿渣粉质量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进场检查
复检
日常检验
项目
频次
项目
频次
项目
频次
比表面积
√
更换料源或每批进货时核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
√
下列任一情况为一批,每批检验一次:
①任何新选货源;
②使用同厂家、同品种的矿粉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矿粉。
√
同厂家、同编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120t检验一次,不足120t也需检验一次。
烧失量
√
√
√
氧化镁含量
√
√
三氧化硫含量
√
√
氯离子含量
√
√
含水率
√
√
需水量比
√
√
√
碱含量
√
√
活性指数
√
√
(3) 取样方法 取样按GB12573规定进行,袋装粉煤灰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的袋中取等量样品,经混合拌匀后取不少于12Kg。
(4)试验方法 比表面积、活性指数、含水率、三氧化硫含量、氯离子含量、烧失量按GB/T18046进行;需水量比、氧化镁含量、碱含量按GB/T18736—2002进行。
4、外加剂
(1)技术要求 外加剂宜积极选用聚羧酸系产品。混凝土中不得掺加诸如防腐蚀剂、抗裂剂等无标准不规范的产品。掺入混凝土中的外加剂品质应符合表4-1的要求。同时,进场的外加剂各项技术指标除满足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范要求外,还要与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时厂家调配的外加剂的技术指标相一致。
表4-1 外加剂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序号
项 目
指 标
备 注
1
水泥净浆流动度(mm)
≥240
2
硫酸钠含量(%)
≤10.0
3
氯离子含量(%)
≤0.2
4
碱含量(Na2O+0.658K2O)(%)
≤10.0
5
减水率(%)
≥20
6
含气量(%)
≥3.0
用于配制非抗冻混凝土时
≥4.5
用于配制抗冻混凝土时
7
坍落度保留值(30min,60min)(mm)
≥180,
≥150
用于泵送混凝土时
8
常压泌水率比(%)
≤20
9
压力泌水率比(%)
≤90
用于泵送混凝土时
10
抗压强度比(3d,7d,28d)(%)
≥130,≥125,≥120
11
对钢筋锈蚀作用
无锈蚀
12
收缩率比(%)
≤135
13
相对耐久性指标(%,200次)
≥80
(2)检测项目及频率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阶段应按表4-2中复检项目要求进行外加剂选料源试验。施工过程中应按表4-2的要求对外加剂的质量进行检验控制。每批外加剂进场时,应按《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要求,除采用标准水泥和国标规定方法检验性能指标外,还应采用现场合格的水泥和原材料进行相容性检验,保证能按照批准的配合比配制出满足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的混凝土。外加剂进场后, 施工单位通知监理,监理试验工程师检查全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施工单位在监理试验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取样。监理工地试验室按照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和平行试验并登记见证试验台帐和平行试验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理组、监理中心试验室,由监理组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表4-2 外加剂质量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进场检查
复检
日常检验
项目
频次
项目
频次
项目
频次
水泥净浆流动度,mm
√
√
下列任一情况为一批,每批检验一次:
①任何新选货源;
②使用同厂家、同编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达6个月者。
同厂家、同编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50t检验一次,不足50t也需检验一次。
硫酸钠含量,%
√
√
氯离子含量,%
√
√
总碱量,%
√
√
减水率
√
√
√
均质性
√
√
凝结时间差
√
√
√
坍落度保留值
√
√
常压泌水率比
√
√
√
压力泌水率比
√
√
含气量
√
√
√
抗压强度比
√
√
√
对钢筋的锈蚀作用
√
√
相对耐久性指标
√
√
收缩率比
√
√
(3) 取样方法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用外加剂量,样品混匀后分为两等份,一份用于试验检测,一份密封保存备查。
(4)试验方法 硫酸钠含量、氯离子含量、水泥净浆流动度、碱含量按GB/T8077—2000进行。减水率、含气量、抗压强度比、常压泌水率比、对钢筋的锈蚀作用、相对耐久性指数、收缩率比按GB8076—1997进行;压力泌水率比、坍落度保留值按JC473—2001进行。
5、拌合用水
(1)技术要求 拌合用水可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来源的水时,水的品质应符合表5-1的要求。
表5-1 拌合用水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项 目
预应力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素混凝土
pH值
>4.5
>4.5
>4.5
不溶物(mg/L)
<2000
<2000
<5000
可溶物(mg/L)
<2000
<5000
<10000
氯化物(以Cl-计)(mg/L)
<500
<1000
<3500
硫酸盐(以SO42-计)(mg/L)
<600
<2000
<2700
碱含量(以当量Na2O计)(mg/L)
<1500
<1500
<1500
凝结时间差(min)
≤30
抗压强度比(%)
≥90
注:① 拌合用水不得采用海水。当混凝土处于氯盐环境时,拌合水氯离子含量应不大于200mg/L。对于使用钢丝或经热处理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拌合水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350mg/L。
② 养护用水除不溶物、可溶物可不作要求外,其他项目应符合表5-1的规定。养护用水不得采用海水。
(2)检测频率
表5-2 拌合用水质量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进场检查
复检
日常检验
项目
频次
项目
频次
项目
频次
pH值
√
下列任一情况为一批,每批检验一次:①任何新选水源;②同一水源的水使用达一年者。
√
同一水源的涨水季节检测试验一次
不溶物含量
√
√
可溶物含量
√
√
氯化物含量
√
√
硫酸盐含量
√
√
碱含量
√
√
凝结时间差
√
抗压强度比
√
(3) 取样方法 采集自来水或井水应先放数分钟以洗掉水管中的杂物,采集河、湖表面水样应在中心部位或经常流动的地方将试样瓶浸入水面下30—50cm采集,每次取样不得少于6个取样点,每个点选取两个不同深度取样3—5Kg
(4)试验方法 有害物含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按JGJ63—89进行。碱含量按GB/T176-1996进行
(5)检验方法、项目及频率(按表5-2要求执行) 要对拌合用水取样时, 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施工单位在监理试验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取样。监理工地试验室按照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至少进行1次见证试验),并登记见证试验台帐。若水源水不合格,应要求施工单位另选水源。
6、粗骨料
(1)技术要求 粗骨料宜选用二级配碎石,掺配比例应通过试验确定。粗骨料的品质应符合表6-1的要求。
表6-1.1 粗骨料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项 目 强度等级
<C30
C30~C45
≥C50
含泥量(%)
≤1.0
≤1.0
≤0.5
泥块含量(%)
≤0.25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10
≤10
≤8 ≤5(预应力混凝土)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O3)(%)
≤0.5
氯离子含量(%)
<0.02
碎卵石中有机质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当深于标准色时,应配制成混凝土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小于0.95。
紧密空隙率(%)
≤40
吸水率(%)
<2%(用于干湿交替或冻融循环下的混凝土应小于1%)
强度(%)
(岩石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
≥1.5
≥2.0(预应力混凝土)
坚固性(质量损失率)(%)
≤8 ≤5(预应力混凝土)
碱活性
岩相法
矿物组成和类型鉴定
快速砂浆棒法
(碱-硅酸反应)
砂浆棒膨胀率小于0.30%(用于梁体时砂浆棒膨胀率小于0.20%)
岩石柱法
(碱-碳酸岩反应)
岩石柱膨胀率小于0.10%
注: 施工过程在中粗骨料强度可用压碎指标值进行控制且应符合表6-1.2的要求。
表6-1.2 粗骨料的压碎指标值(%)
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
≥C30
岩石种类
沉积岩 (水成岩)
变质岩或深成的火成岩
火成岩
沉积岩 (水成岩)
变质岩或深成的火成岩
火成岩
碎石
≤16
≤20
≤30
≤10
≤12
≤13
碎卵石
≤16
≤12
注:① 沉积岩(水成岩)包括石灰岩、砂岩等;变质岩包括片麻岩、石英岩等;深成的火成岩包括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和橄榄岩等;火成岩包括玄武岩和辉绿岩等。
② 对于压碎指标值不符合表6-1.2规定的粗骨料,可通过试验,建立岩石抗压强度与压碎指标值的对应关系,确认岩石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小于1.5(预应力混凝土为2.0)且混凝土的力学及耐久性能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③ 用于梁体时,压碎指标不应大于10%。
(2)检测项目及频率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阶段应按表6-2中复检项目要求进行粗骨料选料源试验。施工过程中应按表6-2的要求对粗骨料的质量进行检验控制。粗骨料进场后, 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并在监理试验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取样。监理工地试验室按照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和平行试验并登记见证试验台帐和平行试验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理组、监理中心试验室,由监理组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表6-2 粗骨料质量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进场检查
复检
日常检验
项目
频次
项目
频次
项目
频次
颗粒级配
√
下列任一情况为一批,每批检验一次:
①任何新选料源;
②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
√
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粗骨料400m3(或600t)产品检验一次,不足400m3(或600t)也需检验一次。
岩石抗压强度
√
吸水率
√
紧密空隙率
√
压碎指标
√
√
坚固性
√
针片状颗粒含量
√
√
含泥量
√
√
泥块含量
√
√
氯离子含量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有机物含量(碎卵石)
√
碱活性
√
(3) 取样方法 料堆上取样: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材料铲除,然后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碎石15份组成一组样品;皮带机上取样:在皮带机的机尾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取石子8份组成一组样品;车船上取样: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等量石子16份组成一组样品。每组样品40—80Kg。
(4)试验方法 松散堆积密度、紧密空隙率、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吸水率、压碎指标、坚固性、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有机物含量、岩石抗压强度按JGJ53—92进行。氯离子含量按GB/T14685—2001进行。碱活性首先采用TB/T2922.1—1998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碱活性矿物类型进行检验。若骨料含有碱—硅酸反应活性矿物,则采用TB/T2922.5—2002对骨料的碱—硅酸反应膨胀率进行试验;若骨料含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矿物,则采用TB/T2922.4—1998对骨料的碱—碳酸盐反应膨胀率进行试验。
7、细骨料
(1)技术要求 细骨料应选用处于级配区的中粗河砂(用于预制梁时,砂的细度模数要求为2.6~3.0)。当河砂料源确有困难时,经监理和业主同意也可采用质量符合要求的人工砂。细骨料的品质应符合表7-1的要求。
表7-1 细骨料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项 目
质量指标
<C30
C30~C45
≥C50
人工砂石粉含量
MB<1.40
≤10.0
≤7.0
≤5.0
MB≥1.40
≤5.0
≤3.0
≤2.0
含泥量(%)
≤3.0
≤2.5
≤2.0
泥块含量(%)
≤0.5
云母含量(%)
≤0.5
轻物质含量(%)
≤0.5
氯离子含量(%)
<0.02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O3)(%)
≤0.5
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则应按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低于0.95。
细度模数
≥2.3
坚固性(质量损失率)(%)
≤8
吸水率(%)
≤2
碱活性
岩相法
矿物组成和类型鉴定
快速砂浆棒法(碱-硅酸反应)
砂浆棒膨胀率小于0.30%(用于梁体时砂浆棒膨胀率小于0.20%)
人工砂压碎指标值(%)
<25
(2)检测项目及频率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阶段应按表7-2中复检项目要求进行细骨料选料源试验。施工过程中应按表7-2的要求对细骨料的质量进行检验控制。细骨料进场后施工单位抽检合格,监理试验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全部试验报告,监理工地试验室按照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见证检验和平行试验并登记见证试验台帐和平行试验台帐。
表7-2 细骨料质量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进场检查
复检
日常检验
项目
频次
项目
频次
项目
频次
筛分
√
下列任一情况为一批,每批检验一次:
①任何新选料源;②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
√
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细骨料400m3(或600t)检验一次,不足400m3(或600t)时也需检验一次。
吸水率
√
细度模数
√
√
含泥量
√
√
泥块含量
√
√
坚固性
√
云母含量
√
√
轻物质含量
√
√
人工砂石粉含量
√
√
有机物含量
√
人工砂压碎指标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氯离子含量
√
碱活性
√
(3) 取样方法 料堆上取样: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材料铲除,然后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皮带机上取样:在皮带机的机尾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车船上取样: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等量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每份样品11Kg(天然砂)或26 Kg(人工砂)以上,用四分法缩分至22Kg(天然砂)或52Kg
(4)试验方法 细度模数、吸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物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氯离子含量按JGJ52—92进行。人工砂或混合砂的石粉含量、压碎指标按GB/T14684—2001进行。碱活性首先采用TB/T2922.1—1998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碱活性矿物类型进行检验,然后采用TB/T2922.5—2002对骨料的碱—硅酸反应膨胀率进行测定。
(三)钢筋原材料及钢筋加工半成品的试验检测
1、钢筋
(1)技术要求 热轧、冷拔、光圆和带肋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铁路混凝土及砌石工程施工规范》(TB10210)的规定。
表8-1 钢筋力学性能指标
项 目
类别
公称直径(mm)
拉力和冷弯技术指标
屈服点
σs(Mpa)
抗拉强度σb(Mpa)
伸长率δ5(%)
冷弯(180o),d弯心直径,a公称直径。
碳当量
热轧带肋钢筋(HRB335)
Φ6~Φ25
≥335
≥455
≥17
d=3a合格且冷弯试验时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0.5%
热轧光圆钢筋(Q235)
Φ12~Φ20
≥235
≥370
≥25
合格,且冷弯试验时受弯曲部位外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
热轧圆盘条(Q235)
Φ6.5~Φ10
≥235
≥410
≥23
d=0.5a,且冷弯试验时受弯曲部位外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
表8-2 钢筋外观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项目
类别
公称直径
(mm)
允许偏差(mm)
外观质量要求
备 注
非预应力钢筋
Q235
Φ12~Φ20
±0.40
无裂纹、结疤、折叠、油污;凸凹及缺损的深度或高度不大于所在部位偏差。
GB13013-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HRB335
Φ6~Φ25
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及油污,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高度。
GB1499.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热轧圆盘条(Q235)
Φ6.5~Φ10
±0.40
应光滑无裂纹、结疤、折叠及油污、夹杂、分层及其他缺陷,对有害缺陷的头尾部分应切除。
GB/T701-97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2)检验频率: 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的也按一批计。
(3)取样和试验方法
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分批验收,分别堆存,且应立牌标识。除试验监理工程师另有许可外,施工单位应向试验监理工程师提供拟用于工程的每批钢筋的一式三份工厂试验报告,工厂试验报告应具有法律资格且能制约制造商的保证人(如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签字,具体提供以下资料:轧制钢筋的生产方法;每炉或每批钢筋的鉴定(包括拉力试验、弯曲试验结果);每炉或每批钢筋的物理化学性能。
在检验以前,每批钢筋应具有易识的标签,标签上标明制造商名称及标号,或者其他该批钢筋的证明。钢筋应按《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2651—89)的规定进行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试验。当钢筋直径超过12㎜时,还应进行可焊性性能试验。
进场后的热轧钢筋每批内任选二根钢筋,各截取一组试样,每组4个试件,一个试件用于拉伸试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及延伸率),一个试件用于冷弯试验,另两个试件用于可焊性能试验。有反弯和冲击性试验要求的任选一根钢筋切取一组试件。如果有一个试件试验失败或不符合要求,另取两个试件再做试验。如果两个试件中有一个试验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钢筋不合格。
(5)检验方法 钢筋进场后施工单位抽检合格,监理试验工程师检查全部质量证明书和施工单位全部试验报告,监理工地试验室按照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至少进行1次见证试验)并登记见证试验台帐。
2、钢筋连接
钢筋接头的技术要求和外观质量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附录B的规定。钢筋焊接接头应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钢筋接头的外观质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以同级别、同规格、同接头形式和同一焊工完成的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200个也按一批计。
检验方法:钢筋接头外观检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观察和尺量。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焊接接头和冷挤压套筒连接接头力学性能检验,施工单位做拉伸试验,闪光对焊接头增做冷弯试验。监理工地试验室检查力学性能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并至少一次。
(四)钢绞线和金属螺旋管
1、钢绞线
(1)技术要求 预应力钢绞线质量应符合GB/T5224的规定,钢绞线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先经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力学性能试验。
表9-1 钢绞线力学性能指标
公称直径(mm)
力学性能指标
强度
级别
(Mpa)
屈服负荷(kN)
极限伸长率
(%)
整根钢绞线的最大负荷(kN)
弹性模量Gpa
应力松弛性能%
标准型
1×7
初始负荷
70%公称最大负荷
80%公称最大负荷
15.20
1860
≥234
≥3.5
≥260
195
≤2.5
≤4.5
钢绞线表面不允许带有润滑剂、油渍等降低钢绞线与混凝土粘结力的物质,允许有轻微浮锈,但不得锈蚀成目视可见的麻坑,钢绞线内不应有折断、横裂和相互交叉的钢丝,其它外观要求应符合GB/T5224-2003的规定。
(2)试验检测 预应力筋进场时,必须对其质量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批抽取试件做破断负荷、屈服负荷、弹性模量和极限伸长率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生产工艺、同交货状态的预应力筋每30 t为一批,不足30 t也按一批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进行试验,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试验工程师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试验报告,监理工地试验室进行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但至少一次。
2、金属螺旋管
(1)技术要求
金属螺旋管质量标准应满足JG/T3013的规定。金属螺旋管的质量指标见表10-1。
表10-1 金属螺旋管质量指标
项 次
质量要求
备注
1 外观
外观应清洁,内外表面无油污,无引起锈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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