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我校科研项目“科研绩效费”发放程序的通知
根据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要求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6〕115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地大京发〔2016〕11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科研项目中“科研绩效费”发放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纵向科研项目“科研绩效费”发放程序
1、本通知适用于各级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中有“间接费用”科目的纵向科研项目,包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放程序: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及项目完成情况,自行安排绩效支出。科技处根据基金委拨款进度核拨绩效指标。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经科技处审核后,通过我校劳务申报系统录入并提交名单复印件,财经处在绩效指标额度和名单范围内发放。
3、其他类型纵向项目发放程序: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及绩效考核情况提出发放申请,经所在二级单位、科技处审批后方可发放,申请格式见《纵向科研项目“科研绩效费”发放申请表》(见附件一)。同时需提供项目年度(阶段)任务完成相关材料,材料形式不限。
科技处根据考核结果核拨绩效指标。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经科技处审核后,通过我校劳务申报系统录入并提交名单复印件,财经处在绩效额度和名单范围内发放。
4、科研绩效费发放对象必须为课题(专题)任务书中列出的科研人员。
5、科研绩效费发放需根据预算情况和项目执行进度分阶段分年度进行,不得一次全额发放。
6、若项目执行中出现问题或考核未通过,科技处有权暂停绩效发放,待项目组整改或考核通过后,继续发放绩效。若项目考核不通过或项目终止,则停止绩效发放。
二、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绩效费”发放程序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执行进度与科研产出情况,在项目绩效预算控制额度内自行确定发放金额,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见附件二),经所在二级单位和科技处审核后,通过劳务申报系统录入,财经处在绩效指标额度和发放人员名单范围内发放。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前发布的《“关于我校纵向科研经费“绩效支出”发放程序的通知”》、《关于调整横向与地调科研项目绩效(人员费)及劳务费发放流程的通知 》同时废止。
科技处
2017年6月6日
附件一:纵向项目“科研绩效费”发放申请表
年度
课题名称
课题编号
立项登记号
财务编号
项目组间接费总额
本次发放金额
考核方式
及
考核结果
(说明考核时间、地点、组织部门以及方式等,阐述考核结论、并提交相应附件材料,如专家意见、会议纪要、年度报告等)
课题组成员
名单
见附件(科技处盖章有效)
课题(专题)
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二级单位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科技处
负责人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横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经费编号
到账经费
预算绩效额度金额
已发放金额
此次发放金额
考核方式
及考核结果
(请附委托方(合同甲方)或填写所在二级单位考核意见)
绩效发放
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所属单位
职工号
1
2
3
项目负责人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二级单位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科 技 处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此件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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