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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万华金御湾消防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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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万华·金御湾 消防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长兴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5日 - 35 - 长兴万华·金御湾消防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长兴万华金御湾一期工程中的消防工程。 建设地点:长兴中央大道和经三路交叉口西北角B-3地块。 招标范围:消防通风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要求工期:按招标人要求与土建施工进度同步完工,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甲方)通知为准。土建总包施工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五。(注: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我公司提供的工期表) 招标人式:邀请招标 允许分包内容:无 施工资质等级:建设部消防工程一级企业;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设部消防工程专业一级资质;或建设部安装一级资质并经省建筑消防工程项目经理培训合格 2 资金来源:自筹,已完成 3 现场踏勘: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施工现场,若由于未仔细踏勘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 招标答疑: 时间:2012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11:00之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人,非书面形式提出疑问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如招标人清单有较大漏项,请在书面疑问中一并指出,以便于统一修改。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出的书面疑问,有针对性的进行书面答疑。 5 投标文件份数为:1份 (正本一份) 6 送标书截止时间:2012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 开标及评标由业主自行安排,对入围单位将电话通知进行项目考察和商务谈判。不入围单位业主将不另行告知,请谅解! 7 评标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报价,综合评议(密封报价,不唱标,实质响应招标人要求的优先考虑)。 特别说明: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及材料、设备价格如有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明显错误的,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或修改其报价,该市场价格由招标人鉴定,且对结果不作出任何解释。 8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0天 9 联系人:吴明明 电话 13326150655 邮箱 617039360@ 10 投标保证金:无。 图纸押金: 500元,无损害的退还500元,否则500元不予退还。 投标须知前附表二 序号 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 承诺意见 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其中:工期保证金40%、质量保证金50%、廉洁保证金10%) 合同签定前7日内打到甲方指定帐户,其中工期保证金和廉洁保证金与“竣工款”同步退还,质量保证金与“结算款”同步退还,保证金的退还由招标人视具体工期、质量、廉洁的履约情况后无息返还。 2 报告开工时间 收到开工通知后三天内 3 工期延误赔偿限额 每延期500元/天得罚款,最高为合同总价的5% 4 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5% 5 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一周在现场工作不少于5天) 如累计两周未到位的,有权扣罚合同总价的0.8%,以此类推 6 未履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到场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0.5% 7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0.5% 8 未履行竣工验收前报送竣工决算资料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0.5% 9 单方终止合同 赔偿对方已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20%赔付补偿金 10 综合管理费(承担设备材料采购、保修、保管、维修等责任) 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 技术措施费 投标人自报 12 缩短工期、夜间施工增加费 投标人自报 13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投标人自报 14 因施工面问题引起的窝工费 不计 15 工程不可预计费 不计 16 工程保修金(审定结算总价的5%) 待保修期(二年)满无息返还 17 甲定乙购材料(设备)的综合管理费 如果有甲定乙购材料(设备)的,则甲定乙购材料(设备)的综合管理费按甲定价另计10% 18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条款 要求作出“同意”承诺 投标须知前附表三 材料(设备)品牌准用目录 序号 设备类型名称 产品品牌 备注 1 消防报警(电)类 上海松江、海湾、蓝天 2 消防泵及稳压罐类 东方、连成、熊猫 3 消防阀门类 春江、贵龙、欣可耐 4 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 、蝶阀、喷头类 上海金盾、萧山双鲸 5 防火阀、止回阀、风口等通风类 宁波东海、宁波金刚 6 风机类 上虞专风 7 风管类 和吉、天汇、天风 8 不锈钢波纹管及膨胀带 新星、国润 9 消防水泵结合器类 宏达、兴达 10 电缆、电线 中策、广汇、久盛 11 镀锌管及配件 浙江金洲、上劳、杭州纯源、 12 桥架类 浙江省信息价(正刊)内品牌 13 硅玻钛金软接头 宁波舒特、北京舒特 14 沟槽配件 上海威逊、上海沪航、潍坊东阁 15 备注: 1、投标人可以在上述品牌范围内任选其一报价。 2、也可以另外推荐同档次或更高档次的品牌和型号材料(设备)投标报价,但是所推荐的品牌必须有知名的商品住宅小区应用二年以上的工程业绩,并在报价说明中备注清楚是否为同档次、更高档次需要增加多少费用单列,便于商务报价比较。 3、本品牌目录中未涉及的材料(设备)质量一律由投标人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规定执行,品牌由投标人自行推荐,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自来水公司认可的增压消防给水设备品牌:1)三利、2)南方、3)杜科、4)威派格、5)华立、6)海德龙、7)联城、8)熊猫,请投标人根据厂商和品牌以及价格综合考虑。 5、以上材料及设备当中标方的报价经市场调查有偏差时,甲方有权甲供 投标须知前附表四 关于废标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招标人“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开标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投标文件内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字或盖章的;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未按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和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而招标文件并无此项要求的; 7、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复印件进行了恶意修改的; 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编制标底的; 9、发现投标人投标价相同、相近或有串标嫌疑的; 10、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规定格式报价的情况非常严重,招标领导小组认为无法接受的; 11、招标领导小组认定有低于成本价倾向的; 12、招标人认为其他有违反招、投标诚信或者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惯例、技术质量标准等和有违招标人规定的情形; 投标须知前附表五 土建总包施工工期(万华·金御湾标准工期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备注 1 桩基开工、完成 2011.12.24 2012.4.30 2 围护桩及土方 2012.5.1 2012.6.20 3 地下室 2012.6.1 2012.10.30 4 高层结顶 2012.11.1 2013.10.15 5 高层下架 2013.12.25 2014.5.30 6 市政.管线 2012.7.1 2014.5.30 7 景观.绿化 2014.1.20 2014.6.30 8 土建竣工验收 2014.3.20 2014.8.30 9 综合验收完成 2014.8.31 2014.9.30 注:由于每幢楼的层数不同,所以这里反映的是最早开始和最后结束时间,这二个时间不一定是同一幢楼。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说明 一、工程概况 总建筑面积约114641.36m2,分2期开发。地上有8幢高层(1#、2#、3#.4#、5#、6.7#、8.9#及商综用房和10#.11#楼),其中1#、2#、3.4#住宅裙房布置二层的商业及配套设施,沿东侧布置商综用房和三层商业裙房,及10#.11#住宅,设局部地下二层和全一层地下汽车库(自行车库)。目前进行一期的招标,内容为:地上有6幢高层,1#、2#、3.4#、5#、6.7#、8.9#,总建筑面积74377.92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54795.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582.09平方米(含夹层面积1476.84平方米)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做样品)。无论中标与否,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招标工程范围 1、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防喷淋系统; 3、防排烟、平时通风系统、战时通风系统; 4、水电井道防火堵料封堵; 5、室外消防管道等; 注:详细内容见后附件《万华·金御湾安装工程界面划分》及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书内容的组成 (一)技术标组成格式: 1、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简历表(附表二) 2、担任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表三) 3、投标人企业概况(附表四) 4、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所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附表五) 5、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目前正在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附表六) 6、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同类工程获奖情况(附表七) 7、总工期、施工质量、进度计划及相应的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承诺; (二)商务标组成格式: 1、投标函(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二) 3、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4、投标书附表(附表一) 5、投标报价格式(附表八) 6、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施工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五、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 2、本次投标报价采用非国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可调内容除外);对于包干内容遇到市场价格变化及政策性调整工程(人、工、机等)价格的,招标人将一律不给予调整。 本招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是指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的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综合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其中规费、税金、措施项目按规定另行计算。 3、综合单价法的工程量计算依据《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4、本招标文件中各子系统设备清单中材料(设备)型号、品牌范围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在品牌范围内任选其一报价,也可以另外推荐同档次或更高档次的品牌和型号的材料(设备)投标报价,但是投标人推荐的设备品牌必须要有知名商品住宅小区的应用业绩,否则招标人有权给予否决。如果投标人推荐的材料(设备)品牌经招标人通过市场调查认为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有权否决其投标报价。 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主材的品牌和价格需要经过招标人确认,当招标人能以更低的价格采购到该设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采购,投标人不能拒绝,相应的设备价在投标总价中扣除。 6、计算汇总的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合价不统一,或分部分项合价与综合单价不统一的,以总价修正分部分项合价,以分部分项合价修正综合单价。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综合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招标人提供的各部分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未填写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给予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 7、清单项目的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综合费用费率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报价,但不得超过费用定额规定费率上限,规费、税金按规定计取。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参照《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及湖州市的相关政策、造价文件等。 主要材料价格参照2012年4月份《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公布的信息价,根据市场及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定额人工基价按建建发【2009】135号文件要求取定,投标人根据市场和自身情况自主调整人工单价,差价仅计取税金。 8、工程联系单和工程量清单以外及变更增加项目 (1)如中标后因设计或招标人原因造成部分方案变更或增加工作内容的,则变更部分或增加工作内容部分的工程量相应调整,综合单价套用中标单位的投标综合单价(并乘于中标等同的优惠幅度);无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规定的工程取费类别、“计价依据”并按中标单位自报并经过招标人认可的优惠率(和中标等同的优惠幅度)确定综合单价,经招标人认可后执行,材料价格参照顺序如下:①招标人(甲方)签证价;②《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③《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其中②③按施工期间后50%工期的算术平均信息价取定。投标人应考虑相关风险,不能因为工程量变化较大要求招标人另行组价。无价的材料(设备)由招标人定牌定价,另计10%的综合税费【包括采保费、管理费、规费、利税等一切费用】并不下浮。中标单位代为采购无价材料(设备)并提供项目所在地建筑安装发票给招标人。 9、所有材料、设备、人工和机械台班的单价由投标人结合市场实际情况(除甲供设备),自主报价,今后不得调整(招标文件第七点另有约定的除外)。 10、地下室部分分项中,高层建筑增加费不予计取,报价中也不予考虑。 11、甲供设备及甲方定价设备计价方式 (1)甲供设备:风机设备(控制箱、电源线及减震支架由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甲供设备需要投标人安装的,投标人只能按定额计取安装费;甲供材料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安装,投标人按定额计取材料损耗和安装费。甲供设备、材料的采保费按采购价的3.8%给投标人,投标人须做好设备的成品保护工作。甲供设备、材料的划分待采购完毕后,投标人凭甲供材料/设备交接清单进行结算,如实际领用量超过定额用量的,超过部分按采购的最高价扣除。 (2)甲定乙购设备:消防报警系统选用上海松江(按附件价格下浮78%),报价及结算时另计10%的综合费用,不再重复另计其它任何税费。 (3)其它甲方定牌材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三“材料(设备)品牌准用目录”。 (4)乙方要根据工程实际的施工进度,在经甲方审定的工程进度计划确认后14天内,向甲方提出甲供和甲定乙供材料的确切供货时间和清单,还要充分考虑到厂家的生产所需时间和运输时间。若由于乙方的疏漏造成设备、材料不能及时进场,从而影响工期和进度,以及由此发生的连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招标人(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或改为甲供,或改为甲定乙供,或改为乙供,对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 (6)若乙方要求更换材料设备的品牌,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只能换成比投标书中承诺品牌更高档次的品牌,单价不予调整。特殊情况下,乙方要求更换比投标书中承诺品牌低档次的品牌的产品,亦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权调低产品价格。 (7)乙方对进场的材料应按规范及当地质检部门的要求进行材料取样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监理或甲方对乙方进场材料质量有怀疑,要求乙方委托检测,乙方应服从,费用由乙方垫付,若检测合格,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检测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组织材料退场。 12、投标人根据以上报价要求,并结合自身的能力、技术管理水平、竞争实力确定本工程的报价。 13、投标报价应提供投标报价书(包括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清单及单价)、品茗软件编制的报价文件和EXECL表格报价文件的电子光盘一份。 六、工程联系单和工程量清单以外项目造价的确定 2、对于中标单位上报需招标人核价的联系单,1、详见第五条的第8点。 应明确需要变更的估算金额,需组价的应提供组价单和价格依据。对于不能提供组价单和单价依据的,招标人有权不予签发,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七、合同价款调整办法及结算依据 1、本招标文件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固定方式(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可调范围除外),措施费用总价包干。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在合同期内发生下列情况的合同价款可以调整: 1)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并经经发包人、监理人签证; 2)发包人及监理签证; 3)当承包人的设备及主材价格经发包人市场了解有偏差时,发包方有权按照有利于发包人意愿对管线综合单价、暂定材料价、暂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部分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拒绝。 4)重大变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重大变更指单项变更造价占投标报价的10%(不含)以上。 (2)工程量的调整 暂定工程量及变更的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图纸及其变更、变更联系单,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在结算时按实计算,并经发包人及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确认,其综合单价不变。 中标单位应及时上报工程变更联系单,因中标单位原因延期上报导致招标人无法现场核对工程量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审批,所造成的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3)调整费用的确定 1)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 2)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算术错误进行修正。承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3)暂定材料价项目: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价增减材料签证价格与暂定价格的差价及相应的规费、税金及含量确定,实际价格为经发包人确认的材料价格;暂估材料由承包人在施工前一个月提供样品和价格,发包人在一个月内作出回复,如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样品和价格签证认可,则由承包人按签证的样品和价格提供材料,如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样品和价格不予认可,则由发包人提供材料和价格,并扣除相应的采保费。 4)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暂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的项目,其相应价格的确定方法为: 合同中有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合同中存在二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且单价不同时,以其中价格较低的单价为准。) 合同中没有工程项目单价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六、工程联系单和工程量清单以外项目造价的确定”中执行。 其中暂定综合单价部分在结算时,应先从施工单位的合同总价中扣除招标人提供的暂定综合单价和工程量的乘积及相应的规费、税金。 (4)镀锌管、无缝钢管、电线电缆价差调整原则 镀锌管、无缝钢管、电线电缆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在10%以上的,其超出10%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材期间金另计。(注息价)的差额为依据计取差价,税金另计。(注:镀锌管、无缝钢管、电线电缆价差计算以招标文件约定的当期材料市场信息价为报价基准与合同施工工期后50%工期月份材料市场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差额为依据计取差价(自行考虑优惠下浮率),税金另计。 如遇《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未列明的,则参照同期《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自行考虑优惠下浮率)。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它调整因素 联系单变更和发包方工程师的签证单,按实结算,下浮动率不变。 4、结算依据 (1)中标单位在施工现场与土建总包方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理,土建总包配合费由招标人支付。 (2)招标范围内的各系统设备(材料)由中标单位根据清单上要求自行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并承担相应的采购、安装、维修、保修、保管、付款等责任,与承担这些责任所需的相关综合管理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提供项目所在地建筑安装发票给招标人(甲方)。 (3)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按照竣工图纸及变更联系单按实计算工程量,中标的综合单价和中标所列清单子目不作调整(暂定材料价、暂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除外)。工程联系单必须有招标人负责人员签字并盖有招标人(甲方)公章方才有效。牵涉价格变更的联系单需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能列入决算。 八、工程质量管理: 1、投标人必须在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服从施工总包方的统一管理,并必须同土建施工总承包方签订安全、质量、进度协议,中标单位必须协助招标人(甲方)完成本消防通风工程申报、验收工作,且承诺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 2、中标单位必须按图施工,不得任意更改,施工中确需变更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如因中标原因而影响工程质量,则一律返工,并罚没质量保证金。 3、工程中所有设备必须按投标报价书提供的型号、品牌、产地采购,设备到场时必须原包装完好、资料齐全,经招标人及监理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4、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必须服从招标人和监理公司现场代表的监督,并同土建和其他施工单位紧密配合,预埋工程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和监理公司验收,并做好所有隐蔽资料申报工作。 5、中标单位必须在每月20日前向招标人和监理公司提交进度报表及次月计划,参加由招标人和监理公司组织的生产协调会,及时执行协调会议精神。 九、工程工期: 安装工程预留、预埋与总包进度相适应,土建总包进度总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五。中标单位需配合总包、装修单位按招标人拟定的计划完成并交付使用。设备安装、调试必须在具备安装条件时由招标人、监理确认的工期内完成,并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的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工程验收、检测费由招标人(甲方)承担,反之则由中标单位承担并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十、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合同签定前7日内打到甲方指定帐户(其中质量保证金为5%、工期保证金为4%、廉洁保证金为1%),其中工期保证金和廉洁保证金与“竣工款”同步退还,质量保证金与“结算款”同步退还,保证金的退还由招标人视具体工期、质量、廉洁的履约情况后无息返还。 2、付款步骤 (1)预付款:本工程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 (2)进度款:施工过程中甲方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期间每月25日乙方必须将“已完工作量月报表”和“工程进度款审批表”送监理和甲方确认已完工作量(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并签署意见后报甲方,进行计价和审核费用,甲方在下月5号前完成工程量及进度款的审批,审核通过后由甲方按程序支付经审定价50%的工程款(不包括预付款)。如因施工单位上报延迟或上报资料不全的,则相应推迟付款。 当月进度款金额如低于合同总价的5%(含)的,当月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累计到下月工程进度款中支付。 (3)竣工款:合同工程完工并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付款至总审定价的75%(包括预付款和进度款)。 (4)决算款:余款待土建单体工程竣工,办理竣工结算审计(必须交齐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并符合档案馆要求后)双方无异议30日历天内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的95%,余5%作为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两年(合同工程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满后视质量情况无息返还。 3、(如果有的话)甲定乙购材料(设备)的付款方式: (1)货到工地指定位置验收合格后15日历天内支付至实际到货金额的70%,如材料(设备)分批到货或提货的按上述对应比例付款; (2)余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供货总额的95%,余5%作为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两年(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满后视质量情况无息返还。 4、支付工程款或甲定乙购材料(设备)款时间:根据招标人(甲方)财务制度规定,工程款每月25号、次月10号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单位(乙方)结算工程款需全额提供项目所在地建筑安装发票。 十一、违约责任: 1、质量违约:因中标单位原因累计2次(含)以上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经甲方核实的,则合同质量保证金罚没(合同总价的5%),并且招标人(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提前解除合同或另加罚款合同总价的10%,因此造成招标人(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2、工期违约: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合同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按2000元/天支付工期违约金,累计10日历天(含)以上的按5000元/天支付工期违约金,累计15日历天(含)以上的合同工期保证金罚没(合同总价的4%),并且招标人(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提前解除合同或另加罚款合同总价的10%,因此造成招标人(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3、材料违约: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采购,所有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招标要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等证明文件。设备、材料进场后必须经甲方、监理签证认可方可投入使用,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同时适用违约责任第1点规定。 4、施工配合违约:如中标单位(乙方)现场的施工班组不服从招标人(甲方)项目部管理或不配合招标人(甲方)工程进度要求的,第一次处警告,累计二次(含)以上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乙方)更换施工班组及项目经理,如因此造成材料交货逾期或不能按合同工期通过质量验收的按“质量违约、工期违约”规定处罚。 5、(如果有的话)甲定乙购材料和设备:中标单位应在甲方完成确定定牌定价产品之日起7日历天内与供货商签定供货合同,如因为中标单位不按时签定供货合同导致招标人(甲方)施工工期或验收时间延迟的,中标单位应按500-5000元/天(具体由甲方根据实际延误后果酌情决定)向招标人(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招标人(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解除工程施工合同,依法索赔。 6、(如果有的话)甲定乙购材料和设备:如因中标单位未及时签订供货合同的,遇到材料(设备)价格上涨的,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上涨部分的价差。如中标单位未按本招标文件“甲定乙购材料(设备)的付款方式”规定付款的,则招标人(甲方)有权在中标单位工程款中代扣代付直接付款给供货商,并且中标单位在结算前必须办理好该材料(设备)开票等有关手续,招标人(甲方)视情况还可以另行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违约金。 7、未尽事宜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二。 十二、竣工验收及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前十天中标单位应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一切符合城建档案归档要求的竣工资料,并协助招标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验收。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本工程方为竣工。 2、保修期以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算,期限二年。 3、保修期内,中标单位每月至少一次到招标人工地现场进行常规检查。发现由于中标单位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负责保修并承担费用。保修期内,中标单位不能按上述规定进行保修的,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甲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保修,其发生的费用在中标单位保修金中支付,保修金不够支付时,中标单位应在接到招标人付款通知一周内支付,否则招标人依法追究中标单位责任。 4、保修期外,中标单位可与物业公司协商后另行签订维修协议,再实施维修。 5、正式交房二个月内物业公司应接收本工程,如果中标单位在准备好交接手续前提下,物业公司没有及时接收的,视为自动接收(中标单位需确保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的培训并熟悉使用相关设备)。 十三、通用条款 1、安全条款: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自负,于招标人(甲方)、土建总包方无涉。 2、廉洁条款:中标单位同意廉洁合作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1%计取,待安装完毕验收合格视廉洁合作情况无息返还。如有违反《合作单位廉洁合作承诺书》所规定的行为,中标单位同意招标人(甲方)扣罚廉洁合作保证金。 3、结算精度条款:为确保工程结算的及时性,中标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周内一次性向招标人(甲方)递交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否则视同中标单位自动放弃向甲方结算的权利。同时为保证中标单位上报结算的准确性,如结算时审减金额超过中标单位申报结算5%以上的,甲方将有权在扣减同比例之后再处罚同比例审减金额5%以上部分的20%,10%以上部分的50%,本条款针对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或甲方对某些产品更换导致的费用变化。除此之外为总价合同均参照第五条投标报价说明中的第2款。即:本次投标报价采用非国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可调内容除外);对于包干内容遇到市场价格变化及政策性调整工程(人、工、机等)价格的,招标人将一律不给予调整。 4、特别说明:(1)总包方在向业主(甲方)收取工程配合费后不得另行向分包商或供应商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临时设施、水电费等除外),违反规定的视同总包商违约,业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总包合同,并对总包方处以擅自收取金额二倍的罚款,对分包商或供应商处以擅自支付金额一倍的罚款。(2)中标单位在供货、安装或施工过程中,应自行处理好所聘人员及合作商的劳务或合同关系。中标单位的劳资、安全、保险、付款等各类纠纷均与招标人(甲方)无涉,如给招标人(甲方)工程进度和招标人(甲方)企业形象造成损害的,中标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视为中标单位根本性违约,招标人(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中标单位在收到招标人(甲方)的解除通知后15日历天内应腾退施工场地、将所有工程资料交还招标人(甲方),同时中标单位还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成品保护条款:中标单位要做好成品保护及相关材料保管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材料偷盗、损坏现象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其他工程成品损坏的需照价赔偿。 6、风险条款:中标单位在报价时已经充分考虑到原材料、人工、安装及运输行情的波动,承诺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原材料、人工、安装及运输行情的价格波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承诺不以此而影响工期及合同的履行,且不以此为由申请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的变更。 7、清场条款: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清理场地卫生,防止环境污染、施工噪音。工程验收合格后(以甲方签署工程验收证书之日起),乙方必须在3日历天内清理好施工现场,人员、施工机具、材料、建筑垃圾等运离现场,如因清场延误造成工期等延误的,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损失。 8、财务风险提示条款: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甲方)财务部的制度规定申请本合同所涉相应工程款项。如因中标单位帐户被封或者账务变动没有及时通知招标人(甲方)而导致招标人(甲方)相应工程款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或付入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函的形式通知甲方。如未按照招标人(甲方)的相应规定而导致支付或付入不能正常使用的,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招标人(甲方)无涉。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9、劳资纠纷条款:中标单位必须承诺准时发放工人工资,绝不拖欠工人工资,并且承诺保证不会发生中标单位的工人等有关人员围堵甲方项目部、甲方公司驻地等闹事情形发生,如果发生甲方有权实行¥10万以上的经济处罚,在中标单位的合同余款中扣除,中标单位应无异议。 十四、投标人应在对以上条款做出相应承诺后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视作废标。 十五、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式为议标,对于各方的投标报价入围后再进行项目考察和商务谈判,对高于甲方预期的投标甲方有权拒绝。招标单位有权重新招标或选择其他单位,招标单位不必进行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附件及附表) 一、商务标组成格式 1、投标函(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二) 3、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4、投标书附表(附表一) 5、投标报价格式(附表八) 6、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施工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格式自己编制) 二、技术标组成格式 1、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简历表(附表二) 2、担任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表三) 3、投标人企业概况(附表四) 4、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所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附表五) 5、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目前正在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附表六) 6、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同类工程获奖情况(附表七) 7、总工期、施工质量、进度计划及相应的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承诺(格式自己编制) 附件一 投 标 函 (招标人) :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贵方的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次招标的全部情况,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理解清楚,无任何疑义。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次 (招标项目) 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的义务。如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 30 日历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你方签订合同。 本投标文件自递交贵方起90日历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即无条件支付投标保证金。(1)撤还投标文件;(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或擅自改变中标价格;(3)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 。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消防通风工程,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消防通风工程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一 投标书附表 序号 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 承诺意见 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其中:工期保证金4%、质量保证金5%、廉洁保证金1%) 合同签定时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视工期、质量、廉洁履行情况无息返还 2 报告开工时间 收到开工通知后三天内 3 工期延误赔偿限额 合同总价的5% 4 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5% 5 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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