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
标的名称:
申请人(企业公章/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资产转让申请与承诺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的名称)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现提交《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2、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
4、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资产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6、我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转让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购买权的适用)
7、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9、我方承诺对《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企业公章/自然人签字):
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一、标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标的名称
标的类别
房产/土地
证号
建筑面积
设计用途
土地使用权面积
土地使用权类型
□划拨 □出让 □其他__
是否租赁
□是 □否
承租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是 □否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是 □否
如数量较多,上述面积写合计数,另附各房产明细详见附件。
机械设备/存货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 量
成新率(%)
如数量较多,另附明细,详见附件
机动车
车牌号码
车 型
行驶公里数
颜 色
登记日期
数 量
如数量较多,另附明细,详见附件
其 他
名 称
详细情况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 □否
抵押/质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
□是 □否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备案/核准机构
备案/核准日期
标的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二、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机构/组织
转让方名称
注册地(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国有其他
□集体经济 □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 □联营经济
□股份制经济 □外商投资 □港澳台投资 □其它经济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自 然 人
自然人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 系 方 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资产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涉及的填写)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董事会决议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其他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省(直辖市、自治区)国资委监管 □ 省(直辖市、自治区)其他部门监管
□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 地级市(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 其他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 复
□文件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批准日期及文号
三、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转让底价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确认
□是 □否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否
交纳金额
设定为 万元
交纳形式
□支票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交纳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具体要求: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内容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周期)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一次报价、□权重报价)
□拍卖 □招投标 □其他
四、 经纪会员核实意见
委托经纪会员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纪会员核实意见
本经纪会员接受转让方委托,向贵中心提出资产转让信息披露的申请,并已对转让方提供的材料及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实。
经核实,转让方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无误导和重大遗漏,资产转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因本经纪会员未尽核实责任或违反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的,本经纪会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经纪会员(盖章):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封面
1. 标的名称:指拟转让的资产名称,例如:“*****房产”或者*****设备/存货/机动车***(数量)等。
2. 申请人:即转让方。
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为授权代表签字,需另附授权委托书。
二、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4. 请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转让方提出转让申请,并对转让行为相关事项作出承诺,须有转让方盖章或签字。
三、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5. 标的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标的名称:指拟转让的实物资产名称,转让标的为土地、房屋建筑物的应按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明的坐落位置填列。
6. 房产、机械设备、机动车、存货及其他类型实物资产若数量较多,可对应申请表中的相应栏目附上资产清单。
7.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或核准表填写。
8. 其他披露内容:指转让方需要说明的其他对标的价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标的特性、瑕疵状况、租赁状况、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权利限制状况等事项。
9. 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写。
10. 所属行业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分二十大类。经营规模: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11. 本表中采用的货币单位默认为“人民币:**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或者四位需一致,特殊情况如外币的须特别注明。
12. 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务请如实、准确填列。本说明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最终解释权归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 邮编:300202
联系电话:022-58922133、58922154、58922175、010-6773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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