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法学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试题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命题是否正确,正确的用“A”表示,错误的用“B”表示,用其他字母表示无效。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每题1分,共8分)1.汉九章率增加的三篇不包括兴。答案:B解析:汉九章率包括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九篇。其中后三篇是在李悝的法经基础上增加上去的,故此命题错误。2.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自治州、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答案:B解析:我国选举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属于间接选举,故此命题错误。3.法律制定以后如果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法律解释权。答案:B解析:根据宪法规定,对于那些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故本命题错误。4.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诸要件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答案:B解析:我国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不仅包括单一的犯罪构成,还包括复杂的犯罪构成,如间谍罪规定两种行为,只要符合其中一种行为的的就成立间谍罪,就属于复杂的犯罪构成。 5.刑法中的过失犯罪,要求必须
3、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能成立。答案:B解析:刑法中的过失犯罪,一般要求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能成立,但也有例外,比如刑法第330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只要具备严重危险即可构成,故本命题错误。6.吊销营业执照是对经济犯罪的非刑罚处理方法之一。答案:A解析:吊销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7.未经宣告失踪的人,也可以被依法宣告死亡。答案:A解析:宣告死亡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即可,宣告失踪并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8.甲以乙不与其订立合同就伤害乙的侄子相威胁,与乙订立了一项合同,该合同无效。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由于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而非无效。二、不定项选择
4、题(多选或者少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26分)9.西周借贷契约采用的形式是()A.质B.别C.傅别D.剂答案:C解析: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借贷契约称为“傅别”,故选C。10.不属于古代法律“八议”的有()A.议功B.议贵C.议勤D.议礼答案:D解析:“八议”制度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它包括议亲(皇帝亲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传统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有大才能)、议功(有大功勋)、议贵(贵族官僚)、议勤(为朝廷勤劳服务)、议宾(前代皇室宗亲),不包括D项,选D11.中国传统法律将有利息的借贷称为()A.出举B.赁庸C.负债D.便取答案:A解析:中国古代法对
5、债的另一分类是将债分为“负债”与“出举”。“负债”指不付利息之借贷,而“出举”则为给付利息的借贷,故选A。12.清末预备立宪中仿照西方国家议会设立的中央咨询机关是()A.咨议局B.资政院C.宣政院D.平政院答案:B解析:谘议局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资政院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故选B。13.中国近代第一部专门的刑法典是()A.大清新刑律B.大清刑律C.大清现行刑律D.大清律例答案:A解析:大清新刑律。是清廷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稍加修改,作为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一部过
6、渡性法典,只是在形式上对大清律例稍加修改,在表现形式和内容上都不能说是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故选A。三、填空题(每题1分,共6分)1.西周将故意犯罪成为()答案:非眚解析:西周时期,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惯犯与偶犯在观念上已有区别。在一些古史籍中,过失被称为“眚”,故意即是“非眚”,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称为“非终”。2.根据我国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或()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的议案,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答案: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解析:宪法规定,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3.根据我国
7、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或农村按照居民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的组织。答案:基层群众性自治解析: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处罚。答案: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解析: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在场发生的犯罪行为,且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
8、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珍贵文物和()文物。答案: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解析:故意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6.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交付标的物始得成立的,是()法律行为。答案:实践性民事解析: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则是指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又称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赠与、借贷等行为。其中,交付实物的行为是此类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四、名词解释题(每题3分,共15分)1.大清民律
9、草案答案:大清民律草案是沈家本、伍廷芳、俞廉三等人在清末修律过程中,主持的修订法律馆所着力进行的一项工作。该草案条文稿共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1569条。其中,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松冈正义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保守的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的精神。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这部民律草案并未正式颁布与施行。解析:考察清末修律情况。2.总理负责制答案:总理负责制是指国务院总理对他主管的工作负全部责任,与负
10、全部责任相联系的是他对自己主管的工作有完全决定权。解析:考察国务院领导体制。3.“遵循先例”答案:“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指一个法院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院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解析:考察英美法系的司法制度,注意与大陆法系国家司法制度的区别。4.连续犯答案: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解析:注意连续犯与继续犯的区别。5.复代理答案:所谓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处理其权限内之行为全部或一部,以自己之名义,所选任本人之代理,其行为称为复任行为,又称再代理、次代理。解析:考察对复代理的了解情况。五、简答题(每题5分,共25分)
11、1.简述十九信条的内容特点。答案:“十九信条”。全称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在1911年11月于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又一个宪法性文件。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且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更暴露其虚伪性。因此,也未能挽回清王朝的败局。解析:十九信条是清政府“预备立宪”活动中颁布的一个重要的宪法性文件,一定要着重把握。2.简述犯罪集团的刑事责任。答案:(1)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2)对于犯罪集团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3)在集团犯罪中实施辅助行为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
12、、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集团犯罪中的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解析:本题是对集团犯罪的考察,注意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及其与一般共同犯罪的联系与区别,要结合共同犯罪来掌握犯罪集团的刑事责任。3.简述非法经营罪的客观行为表现。答案: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客观行为具体表现为三种行为:(l)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解析:参照刑法第二
13、百二十五条。4.简述诉讼时效中断及其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答案:诉讼时效中断,是指权利人实施与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存在以下区别:(1)发生的事由不同。前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后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2)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后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3)法律效果不同。前者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后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解析:这是民法中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要重点掌握,注意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之间的区别。
14、5.简述职务作品及其归属。答案:职务作品是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借调人员和临时招聘人员,为完成该单位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根据“著作权属于作者”的基本原则,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是,以下几种种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三)由作者与其所在单位以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解析:本题考察著作权的
15、归属问题,是知识产权法中比较重要的考点,也是近年来学者讨论的一个热点,需要着重把握。六、论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1.试举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特点。答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或者基本人权,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基本权利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最主要、最基本而又不可缺少的权利;它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它与人的公民资格不可分,与人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因而是所谓“不证自明”的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对国家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它构成普通法律所
16、规定的义务的基础。公民的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一起共同反映并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义务的基础和原则。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反映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体现了公民的宪法地位,并成为公民其他权利义务的法律基础。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及其实现过程,反映了我国宪法的社会主义性质。从总体上讲,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广泛性、平等性、现实性和一致性四大特点。一、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主体非常广泛。我国现阶段的权利主体包括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17、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以及其他服从国家法律的人。第二,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政治权利、人身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随着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的范围将得到进一步扩大。二、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也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第一,公民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出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职位高低,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允许
18、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以外的特权,任何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第二,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就是说,司法机关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平等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平等地追究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三、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也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现实性。也就是说,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状况出发的,因而切实可行。第二,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既有物质保障又有法律保障,因而是可以实现的。四、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表现在三
19、大方面:第一,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是一致的。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某些公民只享受权利,而另一些公民则只履行义务。第二,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如劳动、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第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公民基本权利的有效保障将促使公民自觉地履行义务,公民义务的自觉履行将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扩大创造条件。解析:本题主要考察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规定,人权问题是这几年来宪法学者讨论的热点话题,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2.试举例阐述科技发展对法律内容的影响。答案:一般认为,所谓科学,就是指人类所积累
20、的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但这里所说的“科学”,仅仅特指研究自然现象及其规律的自然科学;技术则只是泛指根据自然科学原理和生产实践经验,为某一实际目的而协同组成的各种工具、设备、技术和工艺体系。科学与技术是辩证统一体。高科技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科学的技术化和技术的科学化。科技发展对一些传统法律领域提出了新问题,使民法、刑法、国际法等传统法律部门面临着种种挑战,要求各个法律部门的发展要不断深化。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出现了大量新的立法领域,科技法日趋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关于科技法的研究也随之广泛开展起来,科技法学作为一个新的独立的学科,也被广泛承认。比如近些年来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给传统的著作权法带来了挑战,各国不得不对著作权的概念以及著作权法的调整范围进行重新界定。解析:该题属于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题型,考察应试者的理论应用能力,也是近年来考试的一个发展趋势。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