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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项目地下室基坑土方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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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上海*地下室基坑土方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正文上海*地下室基坑土方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人: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10月31日一、 投标活动时间安排表序号工 作 内 容规 定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1.1.1 时间:2014年10月31日14:00 18:001.1.2 地点:*268号*办公楼* 1.1.3 联系人: * 联系电话:021-*-。1.1.4 在领取本招标文件时应缴纳 / 元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该资料费不退还。1.2投标担保要求1.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50万元人民币。1.2.2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转账方式提交,转入的银行账户资料为:1.2.2.1开户

2、单位: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2.2开户行: ;账 号: 。1.2.3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回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1.2.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1.2.5 招标人认可的担保机构:本工程招标人不认可担保机构,即担保机 构出具的投标担保书不予认可。1.3投标答疑1.3.1 投标人应在 / 年 / 月 / 日下午 / 前将投标疑问传递以书面的形式(要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或送至招标人,并将电子档投标疑问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1.3.2 招标人名称: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1.3.3 地址:*268号*办公楼*成本部。1.3.

3、4 传真: 021-63218801 (*收);Email:duanxxsce- 。1.3.4 招标人答疑纪要将于: / 年 / 月 / 日下午 / 前发放。1.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 壹 份,本工程 不允许 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1.5.1 招标人名称: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1.5.2 地点:*268号*办公楼*成本部。1.5.3 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以快递方式至我司(电子版以光盘形式同投标文件一起密封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快递请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 收件人:*(收)。1.5.4 传真: 021- (*收) 1.5.5 时间

4、: 2014 年11月4日上午 10:00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1.6投标有效期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为60日历日。1.7开标地点及时间1.7.1 地点: 另行通知 1.7.2 时间: 另行通知 二、 综合说明1、 工程名称:上海*地下室基坑土方工程招标文件。2、 招标人: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工程概况:本项目的用地位于*路口南侧, 。*。一层地下室主要的功能是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等。根据现有地面标高,一层地下车库承台处开挖深度4.955.4米,底板处开挖深度4.154.65米,号楼区域承台处开挖深度为5.556米,底板处开挖深度4.956米。4、 建

5、设地点:项目位于*路口南侧,地块东至*,南至,西*。5、 设计单位:现代设计集团*。6、 监理单位:*。7、 本次招标内容及施工范围:7.1 地下室基坑大土方(含淤泥)、边坡开挖以及基础承台、电梯基坑、集水坑、塔吊基础等小土方的开挖、整平、清理、外运、弃土(淤泥)及配合砍接桩(桩头吊运)等工作。7.2 根据地下室施工要求(进度计划)分片开挖至设计垫层标高,坑壁、坑底的操平,满足承台、基坑、底板等施工需要。7.3 从垫层底标高20cm以上,至自然土层面为机械挖运范围,距垫层底标高20cm及落深区(含柱墩、承台、电梯井等局部落低处土方)为人工挖运范围。7.4 地下水、雨季积水、围护施工污水抽排及烂

6、泥的挖运。7.5 为保证本合同所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必须进行找平、放样、测量等工作。7.6 招标答疑中所要求的内容。7.7 承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工作中所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法律及经济责任。7.8 国家、省、市相关的技术规范、规程和验评标准。8 现场踏勘:8.1 投标单位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8.2 经招标单位允许和安排,投标单位及其代表方能进入需踏勘的现场,但明确规定:投标单位及其代表不得让招标单位在现场踏勘中负任何责任。投标单位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或他人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无论是否致

7、命)、财产损失或损坏,招标单位不负任何责任。8.3 投标人要承担不对现场踏勘、核实并由此产生后果的一切责任。9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所涉及与投标活 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 工期要求1、 本工程开工日期:暂定2014年12月5日,具体按经招标人同意的房建总包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为准。2、 本工程竣工日期:暂定2014年12月30日。投标人应服从房建总包管理,配合各专业工程的完成时间按经招标人同意的房建总包书面通知为准。3、 本工程挖土顺序须按下表各分项工程的时间点配合开挖:楼号土方开始时间土方结束时间底板完成

8、地下室结构封顶5#、6#、7#、8#2014.12.52014.12.102014.12.252015.2.101#、2#、3#2014.12.102014.12.202015.1.52015.2.10别墅2014.12.152014.12.252015.1.102015.2.10四、 质量要求1、 质量等级:合格。2、 质量标准:2.1 围护边坡:平整度5M拉通线误差小于10,局部凹凸不大于7。2.2 承台、基坑:截面尺寸误差小于5,平整度误差小于5,垂直度误差小于5。2.3 地下室底板(坑底):平整度误差小于7,标高误差小于7。2.4 为满足承台、基坑等的施工要求,“小土方”开挖必须服从总

9、包单位的指挥。2.5 挖土每层标高控制应总包技术交底要求进行。2.5.1 施工中不允许碰撞预应力管桩,管桩周边30范围必须用人工开挖。2.5.2 挖土不得碰撞支撑、井点管、格构柱等。2.5.3 承台、基坑的土方必须用功率低于30马力斗量0.3m3小挖掘机开挖,否则,必须全部采用人工开挖。2.5.4 为不破坏基底土的结构,应在垫层底标高以上预留20cm厚土层用人工清理。3、 质量检评:3.1 围护边坡须经围护单位认可,且每段办理交接手续方为合格。3.2 承台、地梁、基坑、底板须经土建单位认可,且办理交接手续方为合格。3.3 混凝土桩身必须由打桩队及土建单位认可出具无碰撞、侧向推挤书面文件,且经动

10、测检查无发现三类、四类桩方为合格。五、 承包方式1、 本工程采取含税包干综合单价,工程量按施工图图示尺寸结算的承包方式,投标人的含税包干综合单价应考虑施工条件、自然条件、物价等因素的变化,亏盈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 投标应具备条件1、 承包人:必须具备渣土专营证,熟悉地下室土方开挖技术及管理。2、 工程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相应的安全岗位证书。3、 具备承担违约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应赔偿的经济能力。4、 投标人在交标前,必须缴交50万元投标保证金,未缴交视为未响应本次招标。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和劳资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

11、无息退还。5、 认可本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书(主要条款)(具体详见附件一)。6、 投标人委派的工程技术负责人与机械操作者自愿接受招标人的考核与更换。7、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每月出勤率应达90%以上。8、 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且一经发现,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合同已签订的招标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七、 付款方式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付款详见施工合同书(主要条款)(附件一)。八、 工程报价1、 本次报价按含税包干综合单价的形式报价,挖方和外运须分开单独报价(该报价应含所有土质的松散系数、膨胀系数,均按实方进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见下条约定)。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结合地形现状标高图、基坑围护施工图及基础施工平面图,按图示尺寸进行计算。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施工条件、自然条件、物价等因素的变化,亏盈均应自行承担。4、 本次投标报价含税包干综合单价包含地下室基坑大土方(含淤泥)、边坡开挖以及基础承台、电梯基坑、集水坑、塔吊基础等小土方的开挖、整平、清理、外运、弃土(淤泥)及配合砍接桩(桩头吊运)、配合围护体系施工等完成本工程施工的所有费用,除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含赶工措施费)、规费、现场经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场内外清运费、检测费、保险费、劳务费等及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缴纳的一切费用(如:渣土处置费、冲洗保洁费、生活设施费、开

13、办费、安全监护、城管费、施工范围内青苗拆除补偿费、协调费、行政收费等等)外,同时还应包含以下各项工作费用:4.1 根据地下室施工要求(进度计划)分片开挖至设计垫层标高,坑壁、坑底的操平,满足承台、基坑、底板等施工需要的“小土方”增加费。4.2 放样、抽排水(包括:雨季积水抽排、地下水渗透、气候、周边所引起基坑积水的外排,围护施工的废水(泥浆)、以及此因素引起的工效降低费用)。4.3 桩基三、四类桩处理回填砂包土及二次挖运费用。4.4 保护桩身、围墙、高压杆线的费用。4.5 满足本工程所需的场地临时道路的修建、铺设钢板或垫石粉等施工机械的作业要求的费用。4.6 配合围护支撑体系施工的增加费,包含

14、但不限于围护支撑体系引起的土方开挖难度加大,配合钢筋砼支撑、角撑土模施工的增加费等。4.7 因客观原因造成土方无法外运而产生的短驳费用,围护结构凿毛、修整产生废料的挖、运费用。4.8 土方、淤泥转运塔吊使用费。4.9 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场地内旧基础、水泥路及水泥块等需处理的费用。4.10 开挖过程中场内地上地下设施所需的保护措施的费用。4.11 围护止水达不到相关要求时配合围护施工单位整改(如挖排水沟、坑或采取临时措施需动用投标人设备)等费用。4.12 因深度不同土层强度与地下水的变化所引起工效降低及施工难度加大等因素而产生的增加费用。4.13 因天气、地形、地质和项目周边环境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

15、取的临时措施及其它所发生的费用。4.14 赶工措施费、雨(冬)季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费、节假日施工加班费、场外(仓库、材料堆场、住宿)租赁费、产品保护措施费、清场前产品保洁费、噪声超标费、排污费、停工费、扰民措施费及补贴费、立体交叉作业的相关配合与安全防护措施费、文明施工的相关费用等。4.15 场地内外的一切垃圾清理、运输、消纳费用,外运运距超过工程预算运距发生的费用及外运过程中须向政府部门缴纳的一切费用。4.16 招标人在场地内提供的临时用水、用电接驳口,投标人负责接驳口后的线路架设的费用。4.17 减震、避震措施并加强对周边监测发生的费用。4.18 投标人在施工过程(含场内外运输)采取的一

16、切安全防护措施的费用。4.19 投标人自行解决弃土(淤泥)场地,并承担所有土方场内外运输费用、弃土(淤泥)费用、及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种费用。4.20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明显的安全爆破标示及警戒的费用。4.21 投标人为确保施工定位的准确性所需超挖(爆)的工作量的费用。4.22 投标人在爆破施工时要确保主体工程施工所需的工作面,避免作业面不到位而影响主体施工。开挖不到位,投标人负责;对超挖的部分10由总包范围负责用砼超填实,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23 为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及群众的安全,乙方应在必要地点和时间设置照明、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的费用。 4.24 招标人不提供住宿、食堂场所,投标人

17、自行解决产生的费用。九、 投标文件内容1、 商务标文件1.1 标函(格式详见附件五)1.2 报价预算书(统一采用Excel格式)1.3 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五)1.4 对施工合同书(主要条款)的确认盖章。2、 技术标文件2.1 完整的施工方案,保证质量的措施。 2.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2.3 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2.4 施工进度表2.5 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措施2.6 工程技术负责人简历表2.7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十、 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1 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

18、表章。封面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1.2 标志:投标人须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封袋上都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及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 投标截止期: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2.2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十一、 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的组成:1.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图纸及所有按本节第2条、第3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1.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

19、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 招标文件的澄清2.1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2.2 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规定的时间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3、 招标文件的修改3.1 在投标截止日期1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3.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

20、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修改通知将送达每一投标人。3.3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十二、 开标1、 开标: 按投标须知的要求。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初审后按废标处理:3.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

21、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3.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者。3.5 若发现投标人存在串标、围标或存在行贿、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已投标按废标处理,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保留对招标人所造成一切损失追讨权利,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3.6 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或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将作废标处理。十三、 评、定标与合同签订1、 评标活动:按投标须知的规定进行。2、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方式进行评标。3、 评标重点考察因素:3.1 投标报价的合理性。3.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3.3 投标人

22、及工程技术负责人业绩、信誉等。3.4 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择优选定中标人。3.5 招标人将依据上述评标原则择优选择中标单位,不保证低价者一定中标。4、 保密原则:招标人不向任何投标人解释中标或不中标原因。5、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 评标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原则进行

23、修正:6.1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6.2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3 按以上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7、 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 中标8.1 确定中标

24、单位后,招标人天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8.2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能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 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上海*地下室基坑土方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据上海*地下室基坑土方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签订施工合同。10、 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详见附件1 附件1:上海*地下室基坑土方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附件2:上海*项目相关图纸目录附件3:廉政管理协议书附件4:地勘报告(另附)附件5:投标文件附件1

25、上海*地下室基坑土方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发包人: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海*地下室基坑土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职责、权限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特签订本合同书,双方信守、严格履行。一、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上海*地下室基坑土方工程 1.2 工程建设地点:上海*项目位于*路口南侧,地块东至*,南至规划富平路,西*。1.3 工程规模、特征:1.3.1 工程规模:*。一层地下室主要的功能是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等。1.3

26、.2 工程特征:岩土层结构详见*区8号*商品住宅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工程编号:2014-045(GK)。地下一层底板面标高约-4.8-5.4米,本工程0.00=黄海高程4.7米。根据现有地面标高,一层地下车库承台处开挖深度4.955.4米,底板处开挖深度4.154.65米,号楼区域承台处开挖深度为5.556米,底板处开挖深度4.956米,土方开挖总量预估为12万m左右。具体与本工程地勘报告及相关图纸为准。二、 工程承包范围2.1 现代设计集团*设计且经甲方确认的*区8号*商业住宅项目基坑围护设计方案(日戳:2014.09)的基坑内土方开挖,厦门新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且经甲方确认的

27、地下室施工图、修改图、施工图审查意见的回复与修改以及设计图纸明确的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地下室基坑、基槽土方开挖。2.2 地下室基坑大土方(含淤泥)、边坡开挖以及基础承台、电梯基坑、集水坑、塔吊基础等小土方的开挖、整平、清理、外运、弃土(淤泥)及配合砍接桩(桩头吊运)、配合围护体系施工等。2.3 场地标高确定: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三方对场地布设方格网测量现状标高,并出具标高测量图,地块场地初始标高以本地块标高测量图上的全部标高数据取算数平均值为准。上述所列场地标高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移交,并做好数据等收发文登记,甲方、乙方、监理单位都应在收发文登记文件资料上签字确认。2.

28、4 基坑基槽开挖竣工移交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进度要求编制基坑开挖施工方案,并报送监理、房建总包单位、甲方审核,获得批准同意后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开挖底标高计算以施工方案加施工图设计标高为准。2.5 关于机械挖运和人工钎土挖运的界面:机械挖运范围是从垫层底标高20cm以上,至自然土层面,距垫层底标高20cm及落深区(含柱墩、承台、电梯井等局部落低处土方)为人工挖运范围。三、 工程承包方式3.1 本工程实行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不得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四、 工期与进度4.1 工期4.1.1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5日历天。4.1.2 开工日期:经甲方同意的房建总包单位发

29、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4.1.3 完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第 25 日历天。4.1.4 完工定义:土方全部完成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且将已完工程移交房建总包单位。4.2 本工程挖土顺序须按以下开工时间进行开挖,配合各专业的完成时间(最终开工时间按经甲 方同意的房建总包单位开工通知单为准):楼号土方开始时间土方结束时间底板完成地下室结构封顶5#、6#、7#、8#2014.12.52014.12.102014.12.252015.2.101#、2#、3#2014.12.102014.12.202015.1.52015.2.10别墅2014.12.152014.12.252015.1.10201

30、5.2.104.3 进度4.3.1 合同进度计划4.3.1.1 乙方须于收到施工图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能够满足本合同第4.1、4.2条约定的合同工期的进度计划。呈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经监理、甲方审批通过后予以执行。4.3.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4.3.2.1 若在施工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出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已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 进度计划,乙方必须在3天内修改完成并呈报监理、甲方,甲方在3天内审批完毕,乙方应按修改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进度计划执行。4.3.2.2 甲方、监理对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后调整报送的进度计划表、有关工期的协调会会议纪要的签

31、收不应视为工期的顺延,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工期违约的一切责任。4.3.3 甲方导致的工期延误4.3.3.1 因甲方以下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予以顺延:1) 一般设计变更原则上不予顺延工期。影响关键工序工期的重大设计变更,乙方须在2日内提出延误工期申请,经甲方审核签证确认。2) 甲方原因通知暂停施工,工期相应顺延。4.3.4 乙方导致的工期延误4.3.4.1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一律不予顺延工期。包括但不限于:1) 乙方在施工期间未采取不扰民的各项技术措施而导致民扰事件。2) 乙方因安全、文明施工违规被甲方、监理、政府部门要求或责令停工整顿。 3) 乙方忽视或误解

32、施工现场情况(地下公共设施、文物、需大面积进行地基基础处理或大面积凿石爆破除外)而导致工期延误。4) 乙方原因引起质量、安全问题处理引起的工期延误。4.3.5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4.3.5.1 实际施工中,供电、供水部门的正常停电、停水而影响工期,连续24小时内工期不予顺延,不予累计;每连续满24小时,延期一天,按24小时折算取整后不足24小时的不予计算延期天数。4.3.5.2 政府开展活动并颁布停工令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4.3.5.3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影响工期,可以预见的,以政府颁发停工抵御抗拒灾害通知的时间为准;不可预见的,以事件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经甲方确认后,工

33、期予以顺延。4.3.5.4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87.1条款现场签证程序办理签证,未签证的,不给予工期顺延。五、 工程质量5.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1.1 围护边坡:平整度5M拉通线误差小于10cm,局部凹凸不大于7cm。5.1.2 承台、地梁、基坑:截面尺寸误差小于5cm,平整度误差小于5cm,垂直度误差小于5cm。5.1.3 地下室底板(坑底):平整度误差小于7cm,标高误差小于7cm。5.1.4 为满足承台、地梁砖胎膜施工要求,“小土方”开挖必须服从砖胎膜施工单位的指挥。5.1.5 为确保不碰、撞、刮桩身,桩边30土方必须采用人工挖除;承台、基坑的土方必须用功率 低于30马力斗

34、量0.3m3小挖掘机开挖,否则,必须全部采用人工开挖。 5.1.6 为不破坏基底土的结构,应在垫层底标高以上预留20cm厚土层用人工清理。5.2 工程质量特别约定:5.2.1 围护边坡须经围护单位认可,且每皮每段办理交接手续方为合格。5.2.2 承台、地梁、基坑、底板须经房建总包单位认可,且书面办理交接手续方为合格。六、 安全文明6.1 乙方必须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施工的各项管理工作,布设安全设施,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则应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6.2 严格按安全施工的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加 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

35、、交通事故发生,若发生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其过程与结果均与甲方无关。6.3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6.4 在施工中做到不扰民,施工噪音控制在60分贝以下,泥浆运输应保证不滴、撒、漏,且保证周边居民有顺畅的行走与车辆通行道路。6.5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及监理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整改各项安全隐患,整改率不得低于90%,时间不超过三天,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6.6 乙方必须保证场容场貌规整有序,施工场地无积水、无泥浆,出场车辆要冲洗干净,车箱必须加盖,市区道路必须保证干净,并派人专职保洁(三级沉淀池由总包单位施工,冲洗设备由总包单位提供,冲洗人

36、员及设备维护、维修均由乙方负责)。七、 变更与签证7.1 变更及签证程序: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符合下列程序方有效:7.1.1 设计变更程序:设计变更甲方设计管理部审核甲方工程部复核甲方领导审批加盖甲 方指定专用章。7.1.2 现场签证程序:乙方现场代表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核对甲方成本部审核甲方工程主管 审定甲方领导审批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7.2 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一式四份,须加盖甲方指定印章方为有效,否则甲方不予承认。7.3 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不予计算,且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7.4 备案内业资料及其他技术档案(设计变更除外)不得作为增减造价的依据。八、 工程造价8.1

37、本工程暂定含税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管理税费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整(¥ 元),管理税费(按 %计取),地下障碍物处理措施费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元)。8.2 本工程实行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实方计算的承包方式。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第二六条款后包干固定含税综合单价(以下单价均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1) 挖土(含土方开挖、场内短驳、装车)固定含税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_元/m,土方量暂为120000m3,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2) 外运固定含税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_元/m,土方量暂为1

38、10000m3,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本包干价不因施工条件、自然条件、物价因素的变化而变动,亏盈乙方均已认可。8.3 本合同第8.2条款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含税包干综合单价包含地下室基坑大土方(含淤泥)、边坡开挖以及基础承台、电梯基坑、集水坑、塔吊基础等小土方的开挖、整平、清理、外运、弃土(淤泥)及配合砍接桩(桩头吊运)等完成本工程施工的所有费用,除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含赶工措施费)、规费、现场经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场内外清运费、检测费、保险费、劳务费等及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缴纳的一切费用(如:渣土处置费、冲洗保洁费、生活设施费、开办费、安全监护、城管费、施

39、工范围内青苗拆除补偿费、协调费、行政收费等等)外,还包含以下费用:8.3.1 根据地下室施工要求(进度计划)分片开挖至设计垫层标高,坑壁、坑底的操平,满足承台、基坑、底板等施工需要的“小土方”增加费。8.3.2 放样、抽排水(包括:雨季积水抽排、地下水渗透、气候、周边所引起基坑积水的外排,围护施工的废水(泥浆)、以及此因素引起的工效降低费用。)。8.3.3 桩基三、四类桩处理回填砂包土及二次挖运费用。8.3.4 保护桩身、围墙、高压杆线的费用。8.3.5 满足本工程所需的场地临时道路的修建、铺设钢板或垫石粉等施工机械的作业要求的费用。8.3.6 配合围护支撑体系施工的增加费,包含但不限于围护支

40、撑体系引起的土方开挖难度加大,配合钢筋砼支撑、角撑土模施工的增加费等。8.3.7 因客观原因造成土方无法外运而产生的短驳费用,围护结构凿毛、修整产生废料的挖、运费用。8.3.8 土方、淤泥转运塔吊使用费。8.3.9 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场地内旧基础、水泥路及水泥块等障碍物需处理的措施费用,工程量在土方工程量中按实方体积计算,另本次报价措施费按6元/m3包干,暂定总价¥720000元。8.3.10 开挖过程中场内地上地下设施所需的保护措施的费用。8.3.11 围护止水达不到相关要求时配合围护施工单位整改(如挖排水沟、坑或采取临时措施需动用乙方设备)等费用。8.3.12 因深度不同土层强度与地下水的变

41、化所引起工效降低及施工难度加大等因素而产生的增加费用。8.3.13 因天气、地形、地质和项目周边环境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及其它所发生的费用.8.3.14 赶工措施费、雨(冬)季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费、节假日施工加班费、场外(仓库、材料堆场、住宿)租赁费、产品保护措施费、清场前产品保洁费、噪声超标费、排污费、停工费、扰民措施费及补贴费、立体交叉作业的相关配合与安全防护措施费、文明施工的相关费用等。8.3.15 场地内外的一切垃圾清理、运输、消纳费用,外运运距超过工程预算运距发生的费用及外运过程中须向政府部门缴纳的一切费用。8.3.16 甲方在场地内提供的临时用水、用电接驳口,乙方负责接

42、驳口后的线路架设的费用。8.3.17 减震、避震措施并加强对周边监测发生的费用。8.3.18 乙方在施工过程(含场内外运输)采取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的费用。8.3.19 乙方自行解决弃土(淤泥)场地,并承担所有土方场内外运输费用、弃土(淤泥)费用、及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各种费用。8.3.20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明显的安全爆破标示及警戒的费用。8.3.21 乙方为确保施工定位的准确性所需超挖(爆)的工作量的费用。8.3.22 乙方在爆破施工时要确保主体工程施工所需的工作面,避免作业面不到位而影响主体施工。开挖不到位,乙方负责;对超挖的部分10由总包范围负责用砼超填实,费用由乙方负责。8.3.23 为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及群众的安全,乙方应在必要地点和时间设置照明、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的费用。 8.3.24 甲方不提供住宿、食堂场所,乙方自行解决产生的费用。8.4 合同价款的调整8.4.1 施工期间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的价格波动及政府相关政策调整等引起的造价增减均不得调整。8.4.2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引起的造价调整8.4.3 合同内已有约定的项目,套用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如遇合同中未有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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