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与初次交易的供货者交易时,本公司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留存,每年核对一次是否有效;(一)营业执照;(二)食品生产许可证;(三)食品流通许可证;(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专利、绿色或无公害食品的证明;(五)强制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如QS、SC);(六)生猪定点机械化屠宰厂证书及检验检疫证明;(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二、每次进货时,接验员要详细检查食品外包装是否符合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并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
2、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复印留存。(一)食品质量合格证明;(二)检疫(检验)证明;(三)进货票据。对不能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或包装不规范、破包、透气等的食品气绝进货。三、检验员对所进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应与供货方出具的发票及清单逐一核对。四、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绿色食品等称号的优质食品,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只在初次交易时索取票证直接进店销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证。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六、食品
3、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质量检验检疫、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负责人:年月日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第一条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食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档案,立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食品监管部门制定的自查记录表对自己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如实逐项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记录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指导。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
4、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食品监管部门将从严查处。第五条本制度自2018年1月15日起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目的:为保证我司的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对食品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适合公司所属的各生产,及各部门与食品有接触活动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管理规定: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生产食品的分公司和生产包装容器等相关
5、产品的生产车间的一线生产人员、质检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原辅料和成品仓库保管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后勤科各地食堂工作人员,质检科从事检验的工作人员,质检科、设备科从事技术 服务需要进入公司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等。2、食品从业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1、管理职责:公司负责联系疾控中心负责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年检等工作。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直接接触食品生产的岗位,将追究部
6、门、生产车间正职领导的责任。2、入厂体检: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食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厂体检。如果有员工调往需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也应立即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由公司指定疾控中心为定点单位进行入厂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厂从事食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公司办公室应通知所属部门,并申报公司质检科,由所属部门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厂。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健
7、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具体附表员工健康证信息台账。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公司办公室联系疾控中心,统一组织健康年检。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直接接触食品生产的员工在任职过程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公司将有权其调离岗位,安排至不直接接触食品生产的岗位,员工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公司办公室将健康证年检情况及时通知所属部门,如查出不合格人员应上报总经理
8、。健康证年检不合格人员,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者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应安排其他适合的岗位,决不可继续留在原岗位。公司办公室应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情况和相应人员安排情况详细记录在员工健康证信息台账中。7、监督检查:质检科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是否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岗位的人员都纳入健康证的管理,健康证年栓不合格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妥善的安排。如果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应立即指出并责令做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的部门或生产车间进行考核扣罚。三、员工其他卫生管理规定个人卫生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头
9、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触污物以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食堂中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除将手洗净,还必须使用工具售货。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一、目的使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及时、快速、完全的召回,避免或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三、职责1、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启动及审批。2、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召回的总体策划与监督。3、质量科负责安全危害的评估;仓库负责召回的具体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实施。四、食品安全危害的调查和评估1
10、、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4)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外包装不合格、外观不合格、感官质量不合格等。2、召回,是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3、当获知公司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当地质检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时,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安全危
11、害评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的技术检测。(1)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A.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B.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C.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D.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2)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A.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B.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C.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D.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4、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结果应汇报总经理,确认属于不安全食品
12、的,应实施召回。五、食品召回的实施1.食品召回由总经理启动,由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实施。2.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需要实施召回时,经总经理宣布实施召回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查找原料仓库、车间、成品仓库、运输过程等各种环节的相关记录,确定受影响的产品数量、批号和去向。3.确定受影响产品的范围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通知生产部门停止生产,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4.食品安全领导小根据危害产生的原因,确定召回方式,由总经理批准后,通知仓库、销售公司实施召回。召回优雅有:(1)对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公司应将受影响
13、产品全部收回。(2)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的,通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3)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做出换货或退货处理。5、销售公司根据产品召回原因、受影响产品批次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用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各相关方在规定日期内实施召回。6、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食品召回的实施进行监督与跟踪。7、当公司启动食品召回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六、食品回收后的评估与处置1、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各相关方反馈回来的反馈单,确认所需召回的产品是否全部处于隔离状态。2、如未全部收回需召回产品,则根据危害风险通
14、过媒介如报告、布告、新闻等形式通知消费者,详细说明危害类型,迅速收回产品,并明确召回数量。3、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对已进行隔离的产品组织再次评估,根据危害等级、运输成本和货物价值等确定处置方案。(1)对于一般不合格产品,如外观质量不合格、感官质量、理化指标不合格采取补救措施。(2)对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的,通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4、处置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开具召回/隔离产品处理通知单,下达到各相关方,由各相关方对召回/
15、隔离的产品进行处理。5、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召回产品的处置进行监督与跟踪。6、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不安全食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预防方案,有关部门进行整改,防止此类问题的再发生。7、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当地食品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1、目的: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3、职责: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
16、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4、监测、预警及报告4.1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4.2公司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4.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4.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4.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
17、明。5、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5.1当有信息显示本厂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厂长。厂长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5.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本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认真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并归档保存。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一、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合格,如实记录出厂食品检验合格证和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制定本制度。二、食品出厂前自行对我厂生产的食品进行批批检验,也可以委托符
18、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批批检验。三、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企业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我公司自行进行出厂检验的,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备必备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和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2、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3、每年必须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项检验,并于制定检验机构进行一次对比检验同时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四、我公司委托有食品检验资质的单位实施产品带*检验的,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验并索取受托检验机构的资质证书;2、与受委托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3、由检验机构现场抽取检验样品并填写抽样单,抽样人员与企业现场人员双方核对后签字生效。五、我公司建立和保存了出厂的原始检验数据的原始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检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购置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记录内容。六、我公司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留存样品应与出厂检验样品数量等量,食品保持期少于两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